九 此次讲解之程度
┌初學─求解文義 └宿學─參考教授法 ┌含注戒本 ┌止持┤ 佛學院普通佛學課程中 律學講義┤ └戒相表記 └作持─隨機羯磨
简要显明 每周二小时,一学年讲毕,约八十小时,即可了知律学大要。
所以今讲义立酌中标准。若在他处预定所讲时间更多者,即可再增加教材。若在戒期内讲,预定时间仅四十小时左右者,即可减少。
笔记簿子三册
- Ⅰ余所編之講義草稿,將來即可依此轉授初學。
- Ⅱ聽時寫錄。
- Ⅲ問答 筆問筆答,有四利益:
- 一 問詞與答詞皆能詳細說明。
- 二 問者與答者皆起鄭重之心,決不潦草,各負責任。
- 三 所問之義隨時記錄,以備教授法上參考。
- 四 於問答文中,選擇精要者列入書中流傳。
以后口问,恕不答复。不合处乞正。 气弱,讲中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