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未来之希望
余于初出家受戒之时,未能如法,准以律义,实未得戒,本不能弘扬比丘戒律。但因昔时既虚承受戒之名,其后又随力修学,粗知大意。欲以一隙之明,与诸师互相研习,甚愿得有精通律义之比丘五人出现,能令正法住于世间,则余之弘律责任即竟。故余于讲律时,不欲聚集多众。但欲得数人,发弘律之大愿,肩荷南山之道统,以此为毕生之事业者。余将尽其绵力,誓舍身命而启导之。学者约分数学程:
- 第一學程 《四分含注戒本》、《戒相表記》,如前所述,共二冊餘。
- 第二學程 《隨機羯磨》一冊。於以上二學程學畢,即能了知律學大綱。 《戒本》、《羯磨》皆須讀誦。
- 第三學程 《行事鈔》擇講《資持記》。 自閱《比丘尼鈔》及其他。
- 第四學程 略講《戒本疏》。 自閱《義鈔》及其他。
- 第五學程 略講《羯磨疏》。
中人之资,若能尽力研习,约四、五年即可学毕。但须有恒心,决不间断。又须心思精细,决不粗浮者,乃可能圆满成就也。
余于前年二月,既发弘律愿后。五月居某寺,即由寺主发起欲办律学院,惟与余意见稍有未同。其后寺主亦即退居,此事遂罢。以后有他寺数处,皆约余往办律学院。因据以前之经验,知其困难,故未承诺。惟于宁波白衣寺门前,存一「南山律学院筹备处」之牌,余则允为造就教员二、三人耳。
以后即决定弘律办法:不立名目、不收经费、不集多众、不固定地址等。
去年春间在某寺,有数人愿学律。余为讲四重、十三僧残,后以他故中止。
夏间居某寺,有数人来愿学律,道心坚固,行持甚严。乃不久,彼等即与寺主有故,遂往他处。以后在此寺旧住者有数人,谆嘱余讲律。本拟于八月开讲,而学者于七月即就职他方。故此次在本寺讲律,实可谓余弘律第一步也。
以上略述余发心弘律后所经过诸事。余业重福轻,断不敢再希望大规模之事业。惟冀诸师奋力兴起,肩荷南山一宗,广传世间,高树律幢。此则为余所祝祷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