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比丘尼鈔科
四分律比丘尼鈔科
天台沙門允堪撰科
南山律苑一音重治
接後記號◎⊙○●△▽▲▼
┌初鈔序┬初題號┬初標題 │ │ └二撰號 │ └二序文┐ │ ┌────┘ │ ├初敘教興傳┬初略歎戒德 │ │ └二別明尼戒┐ │ │ ┌───┘ │ │ ├初敘昔緣起 │ │ └二斥後訛替 │ └二明今撰述┬初通敘興懷 │ ├二撰述體勢 ├二鈔文┬初篇目 └三示今取用 │ └二正文┬初上卷十五篇◎ │ ├二中卷六篇◎ └三後偈 └三下卷九篇◎ ◎初上卷十五篇┬初標題號 └二隨篇釋⊙初勸學至十五說戒十五篇如下列 ⊙初勸學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二隨釋┐ ┌───────┘ ├初順益┬初引大乘經論 │ └二引小乘律論 ├二違損┬初引大乘經 │ └二引小乘律論 └三業報┬初列示 └二結勸 ⊙二釋聚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二隨釋┐ ┌────────────┘ ├初正示七聚┬初波羅夷 │ ├二僧殘 │ ├三偷蘭 │ ├四波逸提 │ ├五提舍尼 │ ├六突吉羅 │ └七惡說 └二別簡諸名┬初略示體同名異 └二別約名異分釋┐ ┌─────────────┘ ├初從能治行立名┬初列示 │ └二通結 └二就所詮行立名┬初標 └二釋┐ ┌──────────┘ ├初約因果分對┬初正明 │ └二簡辨┐ │ ┌┘ └二別示受隨義┐ ├初對論強弱 ┌──────┘ └二互攝相通 ├初結前生後 └二別釋受隨┬初明受 └二明隨┐ ┌─────────┘ ├初總釋名義 └二分示兩種┬初標顯 ├二正明┬初示二持 └三合結└二明二犯 ⊙三結界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初定量 └二隨釋┼二大界○ └三戒場○ ○二大界┬初牒名開章 └二隨章正辨┐ ┌─────────┘ ├初簡緣 ├二立相┬初豎標┬初明標相 │ │ └二示界形 │ └二唱相┬初敘由 │ ├二識過┬初外唱過 │ └三結斥└二內唱過 ├三唱形┬初明唱人 │ ├二定初始 │ └三正唱相┬初示相 ├四集僧┬初明盡集└二辨異 ├五辨欲└二示別界 └六作法 ○三戒場┬初牒名分章 └二隨章別釋┐ ┌─────────┘ ├初豎標 ├二立圖┬初敘意示圖 │ ├二覆顯三相 ├三釋非└三結囑指略 ├四唱結┬初唱結戒場┬初示唱相 │ │ └二加羯磨 │ └二唱結大界┬初示唱相 │ └二加羯磨 └五解界┬初解無場大界 └二解有場大界┬初正明解法 └二通示失否 ⊙四集眾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二隨釋┐ ┌────────────┘ ├初鳴稚┬初示緣起 │ ├二顯功用 │ ├三教運想 │ ├四翻梵號 │ └五明制度┬初總明制法 ├二集僧┬初作法攝└二別定打人 │ └二自然攝┬初明可分別 └三分齊┐ └二不可分別 ┌─┘ ├初通明分齊 └二料簡淨穢┬初自行唯局淨 └二眾法通淨穢 ⊙五足數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二隨釋┐ ┌────────────┘ ├初釋眾┬初通列人數┐ │ │┌────┘ │ │├初他部及義加二十三人 │ │├二本宗二十八人 │ │└三別示十人 │ └二簡辨是非┐ │ ┌───┘ │ ├初未言開足 │ ├二示自言相 │ └三避惡離過 └二簡相┬初通簡內外 └二別簡坐立 ⊙六受欲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二隨釋┐ ┌────────────┘ ├初欲緣┬初正釋 │ └二問答 └二說法┐ ┌───┘ ├初明與欲法┐ │┌────┘ │├初廣說欲法┬初正明┬初自與法 ││ │ └二轉與法 ││ └二問答 │└二略說欲法┬初通示略法 │ └二別問現相 └二明說欲法┬初示法 └二問答┐ ┌┘ ├初問總說成否 ├二問說欲人多 ├三問睡忘失否 └四問事訖不來 ⊙七十戒篇┬初篇目 ┌初釋名○ └二本文┐ ├二出家○ ┌──────┘ ├三受戒○ ├初分門 ├四受衣○ └二隨釋─────┼五說淨○ ├六捨墮○ ├七說戒○ ├八安居○ ├九受日○ └十自恣○ ○初釋名 ┌初秉白告眾┬初緣起 ○二出家┬初顯功益 │ └二秉白 ├二簡聽否 ├二陳詞請師┬初示請詞 └三明作法─┤ └二別料簡 └三剃髮儀式┐ ┌┘ ├初莊嚴設座 ├二辭親易服 ├三師為說法 ○三受戒┬初緣┬初作白告眾 ├四灌頂讚歎 │ ├二受法次第 ├五禮佛歸依 │ ├三示威儀 ├六闍梨剃髮 │ └四教問緣 ├七師除頂髮 │ ├八授衣披著 ├二體 ├九旋繞自慶 │ ├十辭親受賀 │ ├十一剃髮時節 │ └十二即受歸戒 └三相┬初列戒相┬初正示相 └二說六念└二說功德 ○四受衣┬初受捨衣法 ○五說淨└二受捨鉢法 ○六捨墮 ○七說戒┬初略指通別二說 ○八安居├二因示五德十數┬初五德 ○九受日└三別明式叉對首└二十數 ○十自恣┬初正明自恣┬初五人已上通別法 │ └二四人已下對首法 └二雜行教示┬初身口雜行 ├二略示罪相 ├三責罸同利 └四指略示教 ⊙八學戒篇┬初篇目 ┌初翻名 └二本文┬初分門├二乞戒 └二隨釋┼三秉法 ├四六法 └五行法┐ ┌────────────────┘ ├初正示行法┬初正明┬初列示三種 │ │ ├二總明犯相 │ │ └三廣釋行法┐ │ └二問答┐ ┌──┘ │ ┌─────┘ ├初授食開閉 │ ├初問授法儀軌 └二眾別行法 │ └二問不滿開成──┬初正明不成 ├二別明小年┬初正明 ├二義斥今非 └三料簡雜相└二問答 └三遮其妄引 ⊙九畜眾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二隨釋┬初畜意 └二制乞┐ ┌────┘ ├初明乞示儀 └二問和加法 ⊙十具戒篇┬初篇目 ┌初由藉○ └二本文┬初分門├二本法○ └二隨釋┼三至僧○ ├四戒相○ ○初由藉 └五退捨○ ○二本法┬初牒章分文 └二隨章正釋●有十種如下列 ●初請師┬初通敘請意 ┌初制請意 └二正明請法┐├二引制緣 ┌─────────┘├三列請儀 ├初請師法┬初請和尚法┼四出請詞 │ │ └五明答法 │ └二請二師法┬初請羯磨師 │ └二請教授師 └二別料簡┬初問阿姨名義 ├二揀諸師德臘┬初揀戒德 └三問白讀羯磨└二揀夏臘 ●二戒緣┬初緣境┬初示境┬初正明 │ │ └二引證 │ └二顯德┬初歎德 │ └二結勸 └二心量┬初勸發上品 ●三安置 └二誡令先示 ●四白差┬初引緣 └二作法 ┌初引律制 ●五出問┬初示問意├二明須解 ├二辨如非┴三誡委問 └三明正問┬初敷座安慰 ├二取衣陶誘 ├三勸令實答 ●六白喚┬初作白 ├四問十三難 └二召入 ├五問諸遮事┐ ├六囑後同答│ └七具儀安立│ ●七乞戒┬初置衣安慰 ┌───┘ ├二勸導用心 ├初義準得否 └三正陳乞詞 ├二正問諸遮 ●八和白 └三別簡聾人 ●九問難 ●十正受┬初受前開導┬初敘由 │ └二略示┐ │ ┌───────┘ │ ├初示境發心┬初正明 │ └二開懷納法└二引證 └二正加羯磨┬初誡眾靜聽 ├二白四羯磨 ○三至僧┬初引制即往└三別明難緣 └二問答申義┬初總標 └二別列┐ ┌─────────────┘ ├初問僧來尼寺 ├二問寺外結界 ├三問本法何名┌初總標示 ├四問僧寺作法├二列兩釋┬初明得受 ├五問俗相得否┴三示正判└二明不得 ├六問開別送往 ├七問尼須結界┬初立理斥非 ├八問安置坐處└二結時儀式 ├九問請師儀詞 └十問正乞戒法┬初正明乞戒 └二略示餘法 ○四戒相┐ ┌───┘ ├初正說戒相┬初八重┬初約緣顯意 │ │ └二正示八重 │ ├二四依┬初顯意 └二義明餘行└三結囑└二正示 ○五退捨┬初捨法次第 ├二對人陳詞 └三重來可否┬初正示 └二傷時 ⊙十一六念篇┬初篇目 └二本文┐ ┌─────────┘ ├初念知日月┬初列相顯意 │ └二示律別緣 ├二念知食處┬初不受請法 │ └二受請法┬初無請法 ├三念知夏臘 └二有請法┐ ├四念知衣鉢 ┌───┘ ├五念同別食 ├初不背法 └六念身康羸 └二開背法 ⊙十二受衣篇┬初篇目 └二本文┐ ┌─┘ ├初分門 └二隨釋○有十七門如下列 ○初制聽┌初先示制意 ○二功能┴二正明功用┬初示功用殊勝 ○三釋名┬初列名標示└二誡故意破壞 ○四財如└二約義正翻 ○五體如┌初辨色相 ○六色如┼二作淨法 └三示如色 ○七量如┬初依本律定量 └二引多論示準┬初明極小量 ○八條數 └二別判過量 ○九隄數 ○十重數 ┌初三品開制 ├二改轉造作 ○十一作法┼三施鉤紐法 ├四縫刺如非 └五令帖四角 ○十二受法┐ ┌────┘ ├初明三衣┬初列示受法┬初受割截正衣法 │ └二別明屈帖└二受縵條從衣法 └二餘二衣┬初僧祇支─┬初正加法 └二覆肩衣 └二別料簡 ○十三捨法┬初正明捨法┬初對首捨法 └二別示借衣└二獨住心念 ○十四得失┬初不捨更受 ├二遇緣失否 ├三不受轉淨 └四緣斷失受 ○十五補浣┬初直縫須淨 └二補浣之法 ○十六敬護┬初正明敬護 ├二入聚隨身 ├三帶紐齊整 ├四制令偏袒 ├五開許枕臥 ├六上下重著 ├七反著倒著 ├八別明尼制 ├九復示敬護 ├十有緣不禮 ├十一互著得否┌初定量 └十二著衣受食├二帖角 ○十七坐具┬初製作法──┼三滅叠 │ └四敷臥 ├二受捨法 └三持用法┬初離宿 ├二敬護 └三著肩 ⊙十三受鉢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二隨釋┐ ┌─────────────┘ ├初制意┬初正明制意 │ └二別示古式 ├二體如┬初示如法 ├三色如├二顯非法 │ └三斥時用 ┌初定鉢量 ├四量如┬初正示鉢量──┴二會唐斗 ├五受捨└二斥世非法──┬初明妄執 ├六失法┬初約受用示制開└二斥非法 │ ├二約穿損明失法 │ ├三約度價辨成否 │ ├四明不漏不失 │ └五明不加非犯 └七護法┬初明隨持 ┌初明施主如非 ├二示洗法 ├二求有德別說 └三令敬護 ├三不對主令知 ⊙十四淨施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 └二隨釋┐│ ┌─────────────┘│ ├初施主┬初標簡┌初總示五種│ │ └二正明┼二分別道俗│ │ └三別簡前三┘ ├二請法┬初請道眾法 │ └二請俗人法 ├三說淨┬初對首┬初對尼說 │ └二心念└二對俗說 ├四存亡 └五失法○ ○五失法┬初淨主死亡 ├二迷忘重說 ├三貸易後還 ├四 ├五別示惡尼 └六因明淨履 ⊙十五說戒篇┬初篇目 ┌初時節○ └二本文┬初分門├二緣集○ ○初時節 └二隨釋┼三儀式○ ○二緣集 ├四差使○ ○三儀式┬初總示 ├五客舊○ └二別釋┐ └六略說○ ┌───────┘ ├初預辦眾具 ├二明行籌法┬初通下眾 │ └二示製法 ├三入堂恭攝┬初禮敬┬初示儀式 │ └二說偈└二斥非法 ├四維那行事┬初盥浴法┬初盥掌浴籌 │ │ └二行眾湯水 │ └二唱白法┬初審問監護 │ ├二召集聖凡 │ ├三告眾受籌 │ ├四行大僧籌┐ ├五請說戒師┬初陳請 ├五行沙彌籌│ │ ├二唱告 └六取數告眾│ │ └三升座 ┌──┘ ├六供養說戒┬初灑散花水 ├初受籌 │ └二行香供養 ├二還籌 │ └三納籌 └七明問答法┬初簡小眾 └二問傳欲 ○四差使┬初正明差使往來┐ │┌──────┘ │├初引本緣 │├二正行法┬初往請法 ││ ├二受囑法 │├三明雜相├三尼入寺法 │└四指廣略├四僧誡勅法 │ └五尼傳教法 └二續示說戒餘儀┐ ┌──────┘ ├初問事宗 └二說戒竟┬初說已梵唄 ├二下座陳詞 └三眾僧自慶 ○五客舊┬初正示┬初外來告淨 │ └二主客相從 └二雜辨┬初說欲得去 ├二誦餘經法 └三座上發露┐ ┌─────┘ ├初正明座上憶得 └二別明未說戒前 ○六略說┬初正示僧法略說┐ └二因示別人行法│ ┌───────────┘ ├初正明略說戒法┬初引教以明┐ └二別明先作羯磨└二約義以立│ ┌───────────┘ ├初略緣 └二略法┬初通示緩急兩相 └二別顯急緣儀式 ◎二中卷六篇┬初標題號 └二隨篇釋⊙初安居至六隨戒六篇如下列 ⊙十六安居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二隨釋┐ ┌─────────────┘ ├初制意 ├二結時┬初正明┬初正示結時 │ │ └二別明尼制 │ └二雜簡┬初示五過 │ └二明依僧┐ │ ┌─────┘ │ ├初教受請 │ ├二示遠近 ├三夏閏 └三所依人┬初引證 │ └二誡歎 ├四對首┬初前安居┬初加法┐ │ │ │ ┌┘ │ │ │ ├初正出法 │ │ │ └二明改轉 │ └二後安居└二問答 ├五心念 ├六忘成┬初引文 ├七及界└二義通 └八移夏┬初正明移夏┬初引律開文 │ └二詳定成否┐ │ ┌─────┘ │ ├初約勤怠以判 │ └二準文義以證 └二雜辨諸緣┬初忘不受日 └二出界遇難 ⊙十七受日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二隨釋┐ ┌─────────────┘ ├初受緣┬初先明如法┬初為他緣 │ └二通示非法└二私己緣 ├二互用┬初正明互用┐ │ └二別示受緣│ │ ┌─┘ │ ├初約別受明通塞 │ └二約通受明通塞 ├三受法┬初正明┬初正示受法┐ │ │ └二依處差別│ │ │ ┌─────┘ │ │ ├初示對首受法 │ │ └二明第七日還 │ └二問答┬初明羯磨無開 ├四得重 └二原聖意斥非 ├五逢難┬初引開文 │ └二約義決 └六五利┬初敘意 ├二列示 └三彰非 ⊙十八自恣篇┬初篇目 └二本文┐ ┌─┘ ├初分門 └二隨釋○有十門如下列 ○初制意 ○二時節┬初通明三日 └二白告克定 ○三集僧┬初人法分齊 ┌初選差使尼 ├二應人是非 ├二正加差法 └三別示小眾 ├三僧中陳請 ○四差使┬初明差使──┼四上座告勅 │ └五使尼傳教 └二示雜相──┬初明日別 ○五簡人┬初列二種德相└二明開略 └二顯差二所以┌初簡德定處 ○六秉法┬初籌水唱告 ├二作法問答 └二差法正式─┴三正加差法 ○七五德┬初正明五德行事┬初和僧 └二別引聖儀示誡└二行草┬初授草 ○八自恣┬初五德來儀 └二唱告 ├二眾僧自恣┬初明制法┬初上座自恣 ├三五德處所└二示開法└二餘眾例同 └四說訖告眾 ┌初指略難緣 ○九略法┬初正明六人以上略法─┼二正示略儀 │ └三斥時非法 └二因示五人以下行法┬初五人單差┐ ○十雜法┬初僧別詞句 ├二四人對首│ ├二客來多少 └三一人心念│ ├三犯罪懺露 ┌───┘ ├四餘處自恣 ├初明單差法 ├五前後受施 └二正對自恣 └六夏竟離處 ⊙十九師徒篇┬初篇目┌初分門 └二本文┴二隨釋○有十三門如下列 ○初師徒名┬初師名 └二徒名 ○二依止意─有六如文 ○三免依止┬初本宗六種 └二他部二種 ○四合依止┬初前七人 └二後三人 ○五通行法┬初釋本宗行相 └二引諸部會同 ○六白事法┬初正明白事 ○七請經法└二因示隨行 ○八報恩法┬初正明報恩 ┌初列名 ├二忘恩獲罪 ├二別指 ○九無師法└三非法應捨 └┐ ○十簡師德┬初因示五闍梨名┘ └二正簡依止師德┐ ○十一請師法┬初示本緣 ┌┘ ├二正作法 ├初明選擇 └三明成否 └二列師德 ○十二師攝法┬初正明攝受┐ └二料簡去住│ ○十三訶懺法┐ ┌──┘ ┌────┘ ├初日別教誡法 ├初依理出過 ├二重論請師意 ├二如法折捨 └三通示相攝法 ├三示報勸治 ├四慈懷誘導 ┌初斥昧教行杖 └五廣斥非法──┴二斥瞋責不解 ⊙二十致敬篇┬初篇目 └二本文┐ ┌────────┘ ├初分門 └二隨釋○有十門如下列 ┌初廣斥時非 ├二引示名處 ○初敬寺─────┼三慢毀獲罪 ├四翻辨眾號 └五因明別房 ○二敬佛┬初斥時誡慢 ├二造像元緣┌初如法獲福 └三造像法制┴二非法獲罪 ○三敬法┬初廣斥時非┬初學習忘本 └二別示罪報└二造經失真 ○四敬僧┬初非法獲罪┬初廣斥時非 └二修敬獲福└二引示罪報 ○五定尊┬初示尊卑呼召 └二明大小坐儀 ○六致拜┬初翻名 ┌初正明禮敬┐ └二正釋─┴二別示非法│ ┌─────────┘ ├初設禮儀式┌初別禮總禮 └二禮繞如非┼二明繞塔法 ├三制不禮俗 ○七八敬┐ ├四大小次第 ┌───┘ ├五示息嫌疑 ├初度尼本緣 ├六明辭佛法 ├二廣明過相┬初引示 ├七有緣不禮 │ └二傷時 └八淨履開禮 └三正明敬法─────┬初列八敬法 ○八報恩┬初恩重難報 ├二示違敬法 ├二節量信毀 └三制依僧意 ├三以法開悟 └四供養感報 ○九醫藥┬初開所乘 ├二明醫治 ┌初對俗眾 ├三辨餘術 ├二對道眾 └四示藥餌 └┐ ○十殯終┬初明俗病來寺中│ └二因示呼召異俗┘ ⊙二十一隨戒篇┬初篇目 ┌初波羅夷● └二本文┬初別明─┼二僧殘● │ ├三捨墮● └二結示○├四單提● ●初波羅夷┬初通標┬初標簡所釋 ├五提舍尼● │ └二通示戒數 ├六眾學● └二別釋△有五科如下列└七滅諍● △初大婬戒┬初列犯緣 ┌初明犯──┬初戲笑 └二示犯相─┴二不犯 ├二怨逼 △二盜殺妄┬初盜戒委明─┬初列犯緣└三教他 └二殺妄指略▽└二示犯相┬初明犯▲ ▲初明犯┬初分門 └二不犯▲ └二隨釋▼有十三門如下列 ┌初從守護 ▼初盜佛物┬初明望主結重─────┴二斷施福 └二別明盜供養──┬初引律論明開 ▼二盜法物┬初正明┬初正盜 └二決伽論結犯 └二義決├二借拒 ├三盜寫┌初明輒用 └四雜相├二不作相 ▼三盜僧物┬初通明結犯 ├三亡人物 └二別示犯相──┴四貿好物 ▼四三寶互用┬初通明犯相 ┌初佛法唯塞 └二別辨通塞─┴二僧物通塞┐ ▼五當體互┬初通示 ┌───┘ └二別釋┐ ├初設像暫用 ┌───┘ ├二和合得通 ├初佛物┌初迴易僧物└三因示取薪 └二僧物┼二盜與餘寺 ▼六像共寶互 ├三義判雜用┬初為使持食 ▼七佛物自互 └四別引開緣├二莊所通用 ▼八出貸┬初三寶互貸 └三將帶人畜 └二別人得否 ▼九賓客等──┬初道人 ├二賊等 ├三白衣 ├四病人 ▼十盜人物┐ ├五淨人 ┌───┘ └六作人 ├初護主謹慢┌初正明 ├二寄借破損┴二斥時 ├三奪取劫物┬初不現前盜 │ ├二對面被劫 ├四囚人寄附├三賊施得取 │ └四因明買得 ├五持物出界┬初自持禁物 └六狂人施物└二助俗偷稅 ▼十一非人物─┬初有護主 ▼十二畜生物 └二無護主 ▼十三雜明盜業┬初善見┐ ▲二不犯┐ └二十誦│ ┌─┘ ┌─┘ ├初正引五想 ├初價依本處 └二別釋第五 ├二盜心唱斷 ▽二殺妄指略 └三盜移標相 △三摩觸戒┐ ┌────┘ ┌初通示 ├初列犯緣┌初明犯┴二別明 └二示犯相┴二不犯┬初正示不犯 └二約義別明 △四八事戒┬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 ├初明犯───┬初正釋八事 └二不犯 └二料簡異相 △五覆藏戒┬初列犯緣 ┌初明犯┐ └二示犯相──┴二不犯│ ┌┘ ●二僧殘┬初標簡 ├初釋覆心 └二別釋△有七科如下列├二釋發露 └三釋結犯 ▲初媒嫁戒┬初列犯緣 ┌初通示 └二示犯相─┴二別明 △二言人戒┬初列犯緣 ┌初正示相言 └二示犯相─┴二別列餘相 △三戒賊女┬初列犯緣 ┌初列釋四緣 └二示犯相 ├二斥古明犯 △四四獨戒┬初牒名顯總└────┐ └二分四別示┐ │ ┌─────┘ │ ├初別釋犯緣┬初獨渡河│ │ ├二獨入村┘ │ ├三獨止宿 │ └四獨後行 └二列示不犯┬初開渡河 △五受染心┬初列犯緣 ├二開入村 └二示犯相 ├三開獨宿 △六勸受染* └四開獨行 △七汙家戒┬初列犯緣 ┌初明犯┐ └二示犯相─┴二不犯│ ┌─────────────┘ ├初簡示兩緣顯制 └二別釋汙家惡行┬初四分唯釋汙家 └二婆論具釋二種┐ ┌─────┘ ├初通標二種 └二別釋汙家 ●三捨墮┬初標簡 └二別釋△有九科如下列 △初離衣戒┬初列犯緣 ┌初明前三礙 └二釋第三─┴二別釋界礙┐ ┌────────────────┘ ├初約本宗解┬初通列 ┌初簡強弱 │ └二略釋─┴二辨勢分 └二據他部解┬初列四種 └二示別緣 △二畜寶戒┬初列犯緣 ┌初列相示制 └二簡物體─┴二開畜得否┐ ┌─────────┘ ├初田宅 ├二園池 ├三鹽粟┬初明開法 ├四奴婢└二制作淨 ├五羣畜┬初護命暫開 │ ├二聽僧限齊 │ └三老弱開乘 ├六錢寶┬初示受法 │ ├二藏舉法 ├七牀褥└三病開觸 └八金具┬初正明眾具 △三貿寶戒┬初列犯緣 └二別制錢寶 └二對簡異 △四販賣戒┬初列犯緣 ┌初噉著結犯 └二示犯相┐├二明自貿法 ┌────────┘├三悔還得否 ├初明犯┬初示相──┴四教人貿法 │ └二彰損──┬初作福無功 │ ├二受施獲罪 └二不犯 └三惡業深重 △五迴僧戒┬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初通列犯相 △六乞酥油┬初列犯緣├二餘事犯輕 └二別料簡└三決施成重 △七食作衣┬初略指緣 └二示犯相 △八畜長鉢┬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九貿還奪┬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四單提─┬初標簡 └二別釋△有百一科如下列 △初小妄語┬初列犯緣 ┌初明離合 └二示犯相─┼二教有本 └三列罪相┐ △二惡駡戒┬初列犯緣 ┌────┘ └二示犯相┐├初說戒默妄 ┌────────┘├二前人不解 ├初正顯駡相 └三妄及輕惱 └二別示綺語 ┌初釋名 △三兩舌戒┬初列犯緣├二示犯 └二示犯相┴三彰異 △四共男宿┬初列犯緣┌初通釋 └二示犯相┴二辨相 △五未具宿┬初列犯緣┌初別釋未具 └二示犯相┼二未懺疊犯 △六同誦戒┬初列犯緣└三將明互去 └二示犯相 △七說粗罪┬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初明尼眾不同 ├二示說罪過重 └三辨所說種類 △八說法過┬初列犯緣┌初簡請否 └二示犯相┼二示語相 ├三明有智 △九掘地─┬初列犯緣└四引緣開 └二示犯相┬初通示┌初列相 └二別明┴二緣開 △十壞生種┬初列犯緣┌初分列種淨名 └二示犯相┼二種果作淨法 └三行護開制法┐ △十一露地敷┬初列犯緣┌初示相 │ └二示犯相┴二分齊 │ △十二屏處敷* ┌───┘ ├初列示開制 △十三強敷─┬初列犯緣 └二別引緣開 └二示別相 ┌初道俗皆生 △十四用蟲水┬初列犯緣 ├二互食非眾 └二示犯相 ├三請送須否 △十五別眾食┬初列犯緣 └─┐ └二示犯相┬初正示┘ △十六非時食┬初列犯緣└二緣開 └二示犯相┬初釋時非時義 △十七殘宿食┬初列犯緣└二明開制分齊 └二示多罪┌初對境如非 △十八不受食┬初略指緣├二所受通塞 └二示犯相┼三示受食法 ├四錯誤不成 △十九共屏坐┬初列犯緣└五受已失法┐ └二示犯相┬初明犯 │ △二十共露坐┬初列犯緣└二不犯 │ └二示犯相 ┌────┘ △二十一觀軍陳┬初列犯緣├初正示三失 └二示犯相└二別明轉變 △二十二飲酒戒┬初列犯緣┌初正示相 └二示犯相┴二明業重 △二十三水中戲┬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二十四擊攊他┬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二十五不受諫┬初列犯緣 └二別料簡 △二十六恐怖尼* △二十七減半月浴┬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二十八露然火┬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二十九藏衣鉢┬初列犯緣 └二示不犯 △三十著白衣* △三十一斷畜命* △三十二飲蟲水┬初列犯緣┌初制畜漉囊 └二別料簡┴二漉護等法 △三十三賊期行┬初列犯緣 └二示別相 △三十四拒勸學* △三十五毀毗尼┬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三十六不攝耳┬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三十七賞後悔┬初略指緣┌初正示本戒 └二示犯相├二因通摩觸 △三十八屏聽諍┬初略指緣├三斥誡非法 └二示別相└────┐ △三十九瞋打尼┬初列犯緣┌初明人趣┘ └二示犯相┴二明畜趣 △四十手搏尼─┬初略指緣 └二示犯相 △四十一捉遺寶┬初列犯緣 └二釋諸相┐ ┌────┘ ├初釋戒名┌初開收舉 └二示開緣┼二明拾遺 ├三顯伏藏 └四辨取受 △四十二非時入聚┐ ┌───────┘ ├初列犯緣 ┌初明犯┬初列示諸犯相 └二示犯相─┴二不犯└二因解聚村名 △四十三過量牀┬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四十四食蒜戒┬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三開重病 △四十五剃毛戒┬初略指緣 └二示別相┐ ┌┘ ├初制剃髮意 ├二舉僧戒例 └三委明剃髮 △四十六洗淨過分┬初略指緣 └二示別相 △四十七供水扇┬初略指緣 ├二明制意 └三示犯相 △四十八乞五穀┬初略指緣 ├二明制意 └三示不犯 △四十九觀伎樂┬初略指緣 ├二明制意 └三示別相 △五十屏共語──┬初略指緣 △五十一坐不辭*├二明制意 △五十二輒坐牀*└三別料簡 △五十三入暗室─┬初標名 ├二明制意 └三示犯相 △五十四惡心詛─┬初列犯緣 └二示別相 △五十五椎胸哭─┬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五十六覆同牀─┬初列犯緣 △五十七惱客塵*└二示犯相 △五十八不看病─┬初列犯緣 └二示別相 △五十九牽他出─┬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六十無事行──┬初列犯緣 └二別料簡 △六十一不知請─┬初列犯緣 └二示不犯 △六十二露洗身─┬初列犯緣 └二示別相 △六十三不看衣─┬初列犯緣 △六十四障施僧*└二示犯相 △六十五輒著衣* ┌初正結犯 △六十六與外衣─┬初列犯緣├二斥時非 △六十七遮分衣*└二示犯相┴三明緣開 △六十八與外食─┬初列犯緣┌初正明開制 △六十九為俗使*└二示犯相┴二斥誡時非 △七十自紡績──┬初列犯緣┌初正明開制 └二示犯相┴二斥誡時非 △七十一俗牀臥* △七十二宿不辭* △七十三度姙女─┬初列犯緣 └二明立制 △七十四度童女─┬初列犯緣 △七十五不二歲*├二明制意 △七十六不說六*└三示疑開 △七十七度遮女* △七十八不事攝* △七十九受已離* △八十未滿度* △八十一度人謗* △八十二三不聽* △八十三不與學* △八十四多度人─┬初列犯緣 △八十五不請教*└二示犯相 △八十六不詣自恣┬初列犯緣 △八十七不依安*└二示別緣 △八十八不白入─┬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八十九駡比丘─┬初列犯緣 △九十駡尼眾* └二示犯相 △九十一使男治─┬初略指緣 ├二示制意 └三明治法 △九十二背請戒─┬初略指緣 └二示犯相 △九十三家生妬─┬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九十四香塗身─┬初略指緣 └二明制意 △九十五著俗具─┬初略指緣 └二明制意 △九十六乘乘行─┬初略指緣 └二示不犯 △九十七不著衣* △九十八不安居* △九十九咒活命─┬初列犯緣 └二示犯相 △百不請輒問┬初標名 ├二制意 └三不犯 △百一不敬─┬初略指緣 └二明制意 ●五提舍尼 ●六眾學 ●七滅諍 ○二結示 ◎三下卷九篇┬初標題號 └二隨篇釋⊙初匡眾至九雜要九篇如下列 ⊙二十二匡眾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初教有興廢┬初明興 └二隨釋○有五門如下列 └二明廢 ○二簡知事德┬初具德荷法┬初列示眾德 └二任情獲罪└二別明知事 ○三秉教通塞┐ ┌─────┘ ┌初示折攝 ├初依教立治┬初通道俗治├二攝鈍根 │ └二別明道治┴三明治罰 └二廣懲非法┬初不隨非制┬初列示眾相 │ └二如法訶默 └二治擯惡徒┬初示惡相 ○四僧食通局┐ └二明治法 ┌─────┘ ┌初正辨僧食┐ ├初明非法┬初約食┴二別明獻佛│ │ └二衣物┬初問答示制│ │ ├二正斥時非│ │ └三引教明報│ └二示如法┬初福田無盡 ┌─┘ ├二開與俗食 ├初惡業深 ├三作相離過 └二受報苦 └四行食平等 ○五入眾服儀┬初入眾 └二服儀┬初通示 └二斥時┐ ┌───┘ ├初廣斥服儀非法 └二別明破損無罪 ---maha ⊙二十三翻淨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二隨釋┐ ┌──────────────┘ ├初制意 ┌初不周淨 ├二淨處┬初標分 ├二檀越淨 │ └二隨釋──┼三處分淨 │ └四白二淨┐ │ ┌─────────┘ │ ├初明須結┌初四分唯聽別結 │ └二示結法┴二五分通別並聽 ├三加法┬初標簡 │ └二正釋┬初結法┬初示儀 ├四辨過 └二解法├二唱相 ├五翻淨┬初正明護淨 └三作法 │ └二問答示過 ├六對緣┬初惡觸┬初行食等觸 │ ├二自煑├二諸器等觸┐ │ ├三內宿└三擔持等觸│ │ └四內煑 ┌──┘ │ ├初開緣 ├七互墮 ├二錯誤 │ └三器具 ├八儉開┬初四分開八事┬初引八事 │ │ ├二定罪多少 │ │ └三明還制 │ └二十誦開持殘宿食 │ └九淨生┬初總示淨法 ├二淨一通餘 └三別釋種相 ⊙二十四受藥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二隨釋┐ ┌──────────────┘ ├初藥體┬初時藥 │ ├二非時┬初明藥體 │ │ ├二示淨法 │ │ ├三簡諸漿 │ │ └四明澄漉 │ ├三七日┬初明藥體 │ │ ├二配諸病 │ │ └三有緣開 │ └四盡形┬初藥體 ├二受意┬初標分└二義斥 │ └二隨釋 ├三受法┬初時食 │ ├二非時 │ ├三七日┌初示受法 │ └四盡形┴二自買法 ├四說淨┬初加受通塞 ├五通塞└二開忘非觸 └六重受 ⊙二十五訃請篇┬初篇目 └二本文┐ ┌───┘ ├初分門 └二隨釋○有十一門如下列 ○初簡請┬初明二請┬初示損益┐ └二作四相└二別料簡│ ┌────────┘ ├初正示┬初僧次請獲福 └二簡人└二受別請獲罪 ○二釋非┬初廣明如非─┬初擇請處 └二別示下眾 ├二答請法 ○三訃會 ├三立維那 ├四捨前請 ○四至家┬初檢儀入座 ├五誡惱眾 └二安佛僧位┐├六違晨念 ┌──────┘├七斥自住 ├初義設 └八開佐助 └二引文┬初引賓頭盧經 └二引諸文補闕 ○五就座┬初引聖誡凡 ├二互相檢校 ├三相問大小 ├四師資表敬 ├五無緣後往 ├六呵止喧笑 ├七外客聽否 └八佛世法式 ○六淨食┬初審問作淨 ┌初引本緣 └二給付不來 ├二示離過 ○七香願┬初行香───┴三明作唄 └二咒願┬初定前後 ○八受食┐ └二教應時 ┌──┘ ┌初受食┬初明難消 ├初受食作觀─┴二作觀└二示厭治 ├二佛食所屬 ┌初正勸讚 ├三勸施幽顯─┴二示施法 ├四薦亡獲益 ┌初先唱等供 └五食時雜法─┼二勸俗行食 ├三二部先後 ├四受用等法 ○九食法 └五喫食雜法 ○十噠嚫─┬初引緣起┌初因明食粥 ○十一還法└二示法式┴二正明說法 ⊙二十六屆寺篇┬初篇目 └二本文┬初分門 └二隨釋┐ ┌──────────────┘ ├初入寺┬初迎客問主法┌初通明┌初坐法 │ ├二禮敬入房法├二別示┴二臥法 │ └三制限瞻待法└────┐ └二儀式┬初總明四儀 ┌初出行法│ └二別示雜相─┴二坐臥法┘ ⊙二十七懺悔篇┬初篇目┌初分門 └二本文┴二隨釋○有六門如下列 ○初八重┬初標章 └二列釋┐ ┌───────┘ ├初示懺儀┬初懺已護持┌初引小乘 │ └二引緣彰淨┴二引大乘 ├二明懺法┬初發露乞戒┌初奪行 │ └二問和與法├二入眾 └三顯行相──────┴三重犯 ○二僧殘┬初標章分門 └二隨位別明┐ ┌─────────┘┌初總示懺法 ├初釋名 ├二威儀教乞 ├二乞懺───────┴三和僧與法 ├三奪事┬初誡勅 ┌初初白 │ └二白行──────┼二已行 ├四雜行────┬初示異覆法└三告客 │ ├二執役居處 ├五出罪┬初乞法├三有緣白停 └六誡勗└二與法└四八事失夜 ○三偷蘭遮┬初牒名分位┌初罪輕重● └二依位別論┴二懺儀式● ●初罪輕重┬初標分 ┌初上品 └二正辨┐ ├二中品 ┌────────┘ ├三下品 ├初方便┬初牒章分敘 └────┐ │ └二隨相委明┬初結前生後│ └二獨頭┬初合明三品└二輕重分途┘ └二通會二文 ●二懺儀式┬初標列 ┌初正懺本罪┐ └二隨釋─┴二略指吉罪│ ┌───────────────┘ ├初大眾法┬初料簡 ┌初僧中陳乞 ├二小眾法└二正明─┼二請懺悔主 └三一人法 ├三懺主單白 ├四為說罪相 ├五正明捨罪 ├六訶責 ○四二提┬初牒章標列└七立誓 └二隨位別明●有二章如下列 ●初懺捨墮┬初標分敘列 └二依位廣陳△有七科如下列 △初簡財┬初明長 ├二離衣┌初入捨須否 △二捨財└三販賣┴二別捨總懺 △三捨罪┐ ┌───┘ ├初請懺主 ├二問邊尼 ┌初總示懺法 ├三說罪相┌初懺吉羅┼二問對首義 ├四明悔罪┴二懺提罪├三請懺吉主 └五明訶誓 └四正懺吉罪 △四還衣┌初忘物相染┬初正明忘染 △五忘物┴二料簡長販└二別明前捨 △六捨寶 ┌初對首可否┌初請懺悔主 △七雜法──┴二方便離過├二為說罪相┐ ●二懺單提┬初料簡 ├三正示捨罪│ └二正明───┴四訶責立誓│ ○五提舍尼 ┌初出方軌 │ ○六吉羅┬初正明吉罪┴二立條例┐ │ └二因示發露┬初識罪 │ │ └二疑罪 │ │ ┌──────────────┘ │ ├初出罪種┬初引例示罪 │ │ ├二名同懺別 │ │ └三問答析疑 │ └二示懺儀┬初懺故犯 ┌初先出其相 │ └二懺誤犯─┴二正明作法 │ ⊙二十八送終篇┬初篇目 │ └二本文┬初分門 │ └二隨釋┐ │ ┌──────────────┘ │ ├初制看┌初明供給 ┌───────┘ ├二簡人├二聽造食 ├初正明罪相 ├三供侍┼三明覔食 └二因明對亡懺法 │ └四明貸取 ├四安置┬初供侍讚勸 ├五識法└二立堂安像 └六殯終┬初哀慟 ├二弔敬 ├三覆屍 ├四殯送 ├五葬法 └六像塔 ⊙二十九二衣篇┬初篇目┌初分門 └二本文┴二隨釋○有十門如下列 ○初制意 ○二簡物 ┌初囑通善惡 ○三共財┌初牒章標列├二囑通前後 ○四囑授┴二依章別釋┴三囑通成否 ○五輕重┬初牒章述過定宗 └二分門隨位別解┐ ┌───────────┘ ├初略分三位┬初標釋三位┌初褥氈繡綺 │ └二別示第三├二囊廚線袋 ├二廣分七種┬初絲麻毛綿┴三俗色形服 │ ├二銅鐵瓦木┬初受用諸具 └三結會異同├三田宅園林└二供養眾具 ├四皮物 ├五畜生 ○六負債┐ ├六奴婢 ┌─┘ └七四藥 ├初先以義求┬初總約佛法別人以明 │ └二別據常住別人以辨 └二後引文斷┬初十誦明諸相 ├二母論明遣索 ├三五百問明物主索取 └四僧祇明量彼可信 ○七賞勞┬初簡德┬初示二種五德 │ └二明賞物可否 ├二與物┬初引文示物 │ └二準義量德 └三簡人┬初明七眾得否 └二明外界合唱 ○八時節┬初死已即分 └二屍去後分 ○九分法┬初牒章分別┌初羯磨┐ └二依位別明┼二對首│ └三心念│ ┌─────────────┘ ├初五人法┬初賞勞┬初合敘賞分 │ │ ├二集物召眾 │ │ ├三瞻病捨衣 │ │ ├四處判諸物 │ │ └五加法賞勞┐ │ │ ┌─────┘ │ │ ├初明不須問德 │ │ ├二告勅謙讓 │ │ ├三正加賞法 │ │ └四別示雜相 │ └二分物┬初作羯磨 └二四人法 └二分物法┐ ┌──┘ ├初明衣少 ○十雜法┬初定僧俗中物├二勸依行 └二判俗舍中物├三明留分 └四與餘眾 ⊙三十雜要篇┬初篇目┌初分門 └二本文┴二隨釋┐ ┌────────────┘ ├初僧物┬初正明 ├二乞食└二引證 ├三陞座 ├四說法┬初觀機簡辨 ├五淨地└二答緣協時 ├六遇賊 ├七濟生 └八雜事○ ○八雜事┬初火燈然滅 ├二捨離五慳 ├三四恩四輩 ├四大小洗漱 ├五明諸過益 ├六對彼檀越 ├七履用嚴浴 ├八營主須宜 ├九五亂敬式 └十頭陀少欲 三後偈
稽首十方種智佛 十二部經真法輪
三乘聖果諸尊師 我今迴向總披陳
自惟生死沒苦海 隨逐癡愛溺長津
意欲出離不能離 蒙聖遙愍救沈淪
暫息四流諸苦難 得預出家事三尊
復曰國王父母力 許我隨學諸法門
不知將何酬斯德 故我讚述報佛恩
撰鈔聖言多說贊 頂禮懺謝願矜憐
貞觀一十九年出 目擬讀誦詎兼人
儻有同闚一句者 普共隨喜至真源
案此偈亦宣祖所撰、附於鈔後。古本有之、今刊本應補入。
弘一
錄者謹案、比丘尼鈔科、為天台允堪律師所撰。晚晴老人臨往生前三月、參考行事鈔重加修治。老人原寫冠科於尼鈔本上。(天津版、三冊、存晉江大開元寺。)今為便利抄寫研讀起見、用特別錄科文一冊、排列未善之處、乞詳正之。
甲申三月八日寫錄裝訂訖
時居晉水茀林寺
圓拙
大藏經會謹案、上列尼鈔科文、係據圓拙法師別錄本、參校弘一大師冠科尼鈔本、略加修正、微有出入。茲分述如下。
- 一、別錄本、與大藏經本版式不同。特參照本會所編大師他種科文之例、重加排列。
- 二、別錄本所用接後記號、為◎⊙○●△。今以尼鈔科文層次既繁、排列方式亦異、因改定為◎⊙○●△▽▲▼。
- 三、隨戒篇中僧殘及單提諸戒、間有未標冠科者。茲依允堪律師科文補入戒名、並加*以示區別。
- 四、重治增入之科、亦偶有缺科者。例如十四淨施篇五失法下六子科中、缺去第四子科。此為堪科所無、未敢擅補。
- 五、天津刊本略去鈔末迴向偈、茲依冠科原本補錄全文、附於科文之後。此偈續藏中亦有之。
- 六、中卷六篇二隨篇釋下、別錄本為初安居篇、二受日篇。弘一大師冠科本為初安居篇、十七受日篇。今悉依篇次改為十六安居篇、十七受日篇。並於隨篇釋下加註六篇起訖。下卷準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