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論會編(上)
序
印順
《雜阿含經》(即《相應阿含》,《相應部》),是佛教界早期結集的聖典,代表了釋尊在世時期的佛法實態。佛法是簡要的,平實中正的,以修行為主,依世間而覺悟世間,實現出世的理想——涅槃。在流傳世間的佛教聖典中,這是教法的根源,後來的部派分化,甚至大乘「中觀」與「瑜伽」的深義,都可以從本經而發見其淵源。這應該是每一位修學佛法者所應該閱讀探究的聖典。
現存漢譯的《雜阿含經》,內容缺佚了二卷(古人以《阿育王譬喻》補足),次第也大有倒亂,所以全經的組織部類,無法明瞭。呂澂發表了〈雜阿含經刊定記〉,依《瑜伽師地論》,知道四阿含經是依《雜阿含經》為根本的;《瑜伽論.攝事分》中,抉擇契經的摩呾理迦(本母),是依《雜阿含經》的次第而造。我在《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有了進一步的研究,主要是論定:依《瑜伽論.攝事分》,分全經為「能說」,「所說」,「所為說」;這三類,與「修多羅」,「祇夜」,「記說」相當。近代學者的研究,或說依九分教而集成四部阿含;或說依四阿含而類別為九(十二)分教。其實,四部阿含是先有《雜阿含》,九分教是先有「修多羅」,「祇夜」,「記說」(這三分也還是先後集出),二者互相關聯,同時發展而次第成立的。《中阿含經》(一九一)《大空經》,說到「正經,歌詠,記說」(《中部》一一二《空大經》所說相同),正是佛教初期三分教時代的明證。
《瑜伽論.攝事分》中,抉擇契經宗要的摩呾理迦,是《雜阿含經》的部分論義,也就是「所說」——「修多羅」部分的論義。「修多羅」分陰、處、因緣、聖道四大類,在《雜阿含經》的集成中,「修多羅」是最早的,正是如來教法的根本所在。從〈雜阿含經刊定記〉去看,這部分的經論對比,不免粗疏而不夠精確!抗戰期間,聽漢藏教理院雪松法師說,內學院有《雜阿含經論》的合刊本,可惜沒有見到,不知內容如何!我在《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中,經論對比,也還有些錯失。因此,我編印了這部《雜阿含經論會編》。一、經論(先經後論)比對合編;二、分別部類,依「修多羅」、「祇夜」、「記說」的次第,分全經為七誦、五十一相應;三、校正衍文與訛字;四、採用新式標點;五、經前附入拙作的〈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說明《雜阿含經》的部類,與會編的種種問題(讀者可先讀此文)。我想,這對於探究佛教的原始法義,發心閱讀漢譯《雜阿含經》的,會給予多少方便的。
這部書的比對配合部分,心如給了很大的幫助;發見了疑問,也就隨時提出來重加審定。校對方面,性瀅、依道、慧潤,也是非常精細,所以本書的錯誤,應該是能減到最少的。末了謹以虔誠的心情,祝願讀者的正見增明!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