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六 色诈色界心相应心所
〔六、与色、无色界心相应心所〕
其次,于大(上二界)中,先于〔善、异熟、唯作之〕三初禅心中同他十三心所,除去三离,摄二十二净心所共三十五法。而悲、喜于此必各别相应。同样于第二禅心中,除去寻〔摄三十四法〕,于第三禅心中,除去寻、伺〔摄三十三法〕,于第四禅心中除去寻、伺、喜〔摄三十二法〕,于十五之第五禅心中,更不得〔悲、喜之二〕无量〔而摄三十法〕。如斯一切二十七大心中之〔心所法〕依五种禅成为五种摄。
一四
大〔心〕中之〔心所法〕如斯次第立五种:
为三十五、三十四、三十三,又三十二及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