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六聚法篇
△忏悔法
依钞记分判列表如下。
┌理懺……………………無生懺 ┌化教通懺┤ 懺悔┤ └事懺 且約大乘………取相懺 │ 取相懺言 └制教局懺……………………………作法懺 化教通懺┬通理事 制教局懺┬局事 ├通大小乘 ├局小乘 ├通道俗 ├局道 ├通悔三世 ├局現犯 └通牒十業 └局篇聚
问、此篇题云忏六聚法、应专属于制教、何以兼说化教之理忏事忏乎。
答。此不晓化制二教罪忏相须也。若唯依化忏则制罪不亡、若专据制忏则业道全在。故当二忏齐用、则使业制俱除。
焦业
内凡。
灭业
初果。
身戒心慧
观身无常名修身。观戒是善梯隥名修戒。观心躁动制伏名修心。观智慧有力能断名修慧。
现世轻受
今世头目等痛、横罹死殃、鞭打饥饿。
我说是人不名破戒
说破为不破者、善业胜故、犯心轻故。此据化教故言不破、若约制教还即成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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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波罗夷法
问、世中皆云小乘无忏重之文、今诸律中云何开忏。答。律开忏者、为同财法、及障来报。若望体坏、无任僧用、不复本位、犹同不忏、故云无耳。非谓不许忏也。
不净食
宿触同故。
得与比丘过食
过食、即受食也。同沙弥故。
除火净五生种
异沙弥故。
金银
异净人故。
自从沙弥受食
不自捉故。
过二夜
尼钞作三夜。
得受岁
虽不依大僧腊次、不妨增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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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僧伽婆尸沙法
△八事失夜
见事钞卷二十八第三十三页后半。
僧中宿
非谓与僧同处二人共宿。尼则不然。尼钞云、尼行应得二人共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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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偷兰遮法
┌───────┐ │果蘭 │ ┌一獨頭 當體是 │究竟 │ △罪緣兩種┤ 果也。 │果頭 ├┐ │ │自性 不從他生││ │ └───────┘│ └二從生 謂初二篇┌──┐ ├各有三品 下方便。│因蘭│ │ │方便├─────┘ └──┘
初二篇下方便者如下图。
┌───┬─────┬───┐ │近方便│ 次方便│遠方便│ ┌──┼───┼─────┼───┤ │初篇│上品蘭│.…中品蘭│突吉羅│ ├──┼───┼:────┼───┤ │二篇│中品蘭…. 下品蘭│突吉羅│ └──┴───┴─────┴───┘ ┌一向僧乞懺 ├二請懺主 ├三懺主單白 ┌上品蘭 須五人以上、┼四為說罪相 │ 方得行之。 ├五正懺罪 △懺法┤ ├六呵責 │ └七立誓 │ ┌一請懺主 ├中品蘭 須三四人、界外悔。或界┼二懺主問逸 │ 內無人、亦可在界內。 └餘與上品後四同 │ ┌一請懺主 └下品蘭 向一─┤ 人悔。└餘與上品後四同。 ──────────────────────────────
忏波逸提法
△悔通僧别
本是僧法、由界僧少、次开二位。但乞钵戒、须局当界、又局僧中。余二十六、人含僧别。
△三境
僧、众多人、一人也。
┌十日(一)─────┐ ├月望(三) ├此三是長 ┌初五長之物┼急施過後畜(二十八)┘衣。今取 │ ├長鉢(二十一) 五中三種 捨法有三┤ └長藥(二十六) 衣也。 │ ┌離衣(二) ├二離受衣─┤ │ └蘭若離衣(二十九) └三餘雜捨等
通染犯
若虽舍者、有不尽残物是长、则相染也。三十戒中、唯五长有相染义。
△一名多种住别异
出四分律第三分人犍度。一名证通号。多种证别相。此聚自为一聚、与余不滥、故云住别异也。
八品突吉罗
依疏钞皆云九品、而有最先覆藏一吉。故下列之表依此立九品、其增者以〔 〕别之。
┌─────┬──────────────┬───────┐ │ 根本 │從生根本 望前為從生、望後 │ 從生 │ │ │ 為根本、故兼二名。│ │ ├─────┼──────────────┼───────┤ │ │〔最先覆藏 亦名根 │/經夜覆藏─吉│ │畜長等─提│ 本覆藏 │───────│ │ │ ───吉〕│\隨夜展轉─吉│ └─────┼──────────────┼───────┤ │ │/經夜覆藏─吉│ │著用犯捨衣───────吉 │───────│ │ │\隨夜展轉─吉│ ├──────────────┼───────┤ │ │/經夜覆藏─吉│ │經說戒默妄───────吉 │───────│ │ │\隨夜展轉─吉│ └──────────────┴───────┘
经夜覆藏
即第一夜也。
随夜展转覆藏
即第二夜。若覆多夜、罪更增多、如是例之。
已用坏尽
钞中正悔本罪法具列、宜自检寻。
及九十事并同忏悔
业疏记卷二十二第三十一页、第二三问答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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