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起变动的如实有事
现变实事,即现起变动的如实有事。现起者,在时间上则非过未的而是现在的,在空间上又非隐藏的而是显现的。变动者,刹那变化的,迁流不息的,转换无常的,生灭不停的。如此现起变动的,方为如实而有的事物。从反面说之,若非现起的,非变动的,即非如实而有的事物。由此推证,故凡如其实在而有之事物,决定是现起变动的。否则、纵说为现有实事,而实际上决不是如实有事,而是假设为有、错误为有、不如实有的,事实上没有之事。
所谓真实存在的事物,就是指那些当下显现出来、并且不断变化的具体事情。
"当下显现"是说:在时间上,它不是过去或未来的,而是现在的;在空间上,它不是隐藏的,而是看得到、摸得着的。
"不断变化"是说:每一瞬间都在变,像流水一样不停流动,像东西一样翻来覆去地转换,一直有生有灭、没完没了。
只有这种当下显现又不停变化的东西,才算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事物。
反过来讲:如果不是当下显现的,也不是不断变化的,那就不是真实存在的事物。
由此可以推导:凡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一定是当下显现、并且不停变化的。否则,就算嘴上说是真实存在的事物,实际上根本不是真实存在的,只是人们假设它有、错误地以为它有,实际上根本不存在。
由此故明全宇宙事事物物确实是现起变动的,若非现起变动的即非现实,是为现实之基本定义。迷谬违反此现实基本定义的,即可谓之反现实论。
所以说,整个宇宙里的所有事物和现象,确实是不断生起和变化的。如果不是这种不断生起变化的东西,那就不算是现实——这就是“现实”最根本的定义。凡是搞错或违背这个根本定义的道理,就可以叫作“反现实”的理论。
何以非现起变动的即非如实有事耶?如邪分别所计,我——灵魂、自在——上帝、极微——原子、觉——精神等常住事,皆不成故。
为什么说看起来实际存在、不停变化的东西,并不是真正实在的事物呢?举个例子,那些错误的想象和分别心所造出来的东西,比如“灵魂”(我)、“上帝”、“原子”、“精神”(觉)等等。这些被认为永恒不变的东西,其实都根本站不住脚,没有一样是真实存在的。
云何我常住不成?由所计我有苦乐等受、善恶等思、贪瞋等烦恼时分差别,是故无常。所以者何?此所计我由乐等故有少变异者,不应是常。若都不变,不应计为受者、作者及解脱者,彼法有无、我无别故。
为什么说“我”不是永恒的呢?因为我们认为的这个“我”,会有快乐和痛苦的感觉,有好坏的想法,还有贪心、生气等不同的烦恼,而且这些感受时刻在变化,所以说它是无常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执着于的这个“我”,如果会因为快乐等感受而发生一点变化的话,那就不可能是永恒不变的。如果它完全不变化,那就不应该被认为是能感受、能行动、能解脱的,因为这些状态有和无,对我来说其实没区别。
云何能生世间之自在常住体不成?所计自在体常能生世间:若不待因而自在体常,世间亦尔,应不更生。若待余因,世间亦尔从余因生,何须自在?
为什么人们说的那个永恒独立的神我,不能产生出自由自在、长久不变的世界呢?有些人认为,那个神我是永恒的,能生成世界。但要是这个神我不用依赖其他条件就永恒存在,那世界也应该这样啊,应该不会再生出别的东西来。如果神我要依赖别的因缘才能生出世界,那世界也同理,需要从别的因缘生起,那还要这个神我干什么呢?
云何执有自性——本体——常住为因不成?若计自性是常,则应非变异因。若此自性与余变异无差别者,应是无常。
为什么说“认为事物有固定本性和恒常本体”的理由站不住脚?如果你认为事物的本性是永远不变的,那它就不能成为变化的原因。如果这种固定本性和其他的变化没有区别,那它本身也就应该是无常的了。
云何计极微常不成?计极微常,为由细故是常?由异类故是常?细应羸劣不常,异类应无可得。计常极微造作粗物,等极微量,应无粗物;过极微量,极微应灭。
问:如果认为“极微”是永恒存在的,为什么这种说法不成立呢?
如果说“极微”是因为它极其微小所以永恒存在,那微小本身就意味着它脆弱无力,不可能永远存在;如果说它是因为跟其他东西不一样才永恒存在,可实际上根本找不到这样一种与众不同的永恒本质。
更重要的是,如果认为“极微”是永恒不变的,却又能通过它们组合成看得见的大东西,那每个极微的大小应该都一模一样,不可能真的组合出大物件来;而且,一旦极微超出它本来那么小的尺寸,它也就不再是原来的极微了,一定会消失。
云何常觉不成?眼识等觉依止无常眼等起故,于色等义次第转故,乐等诸受、贪等诸惑、施等诸思分位异故;于一常觉,应不得成如是转异。
为什么说“恒常的觉知”是说不通的?因为我们的视觉、听觉等感知,都是依赖眼睛、耳朵这些不断变化的感官来产生的。它们在面对不同的事物(颜色、声音等)时,是一个接一个地变化的。快乐和痛苦的感觉、贪婪和愤怒的情绪、布施和帮助的想法,在不同的状态下都不一样。所以,要说有一个永远不变的、恒常的“觉知”,那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我们的体验和活动总是在变化。
由此故唯现变的为实事。在佛法中曰缘生无性有为无常法。而在古今东西学说中亦有能相发明其理者,兹次第述之:
因为一切都只是因缘和合而产生、变化出来的现象,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实在东西。佛法中把这叫作“缘生无性,有为无常”。现在古今中外也有一些学说和这个道理相通,我接下来就一个一个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