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 从行为上观之是偏于纵我制物的
「我」、指私己及由私己所发之贪欲、忿争等,「物」、指自然界之万物及人间之家庭、国家、社会、经济等,前谓所知公式及所得知识皆是工具。然彼工具将供何者为用,及作何等之用耶?可以此章答之。即供自我为用。一、用以发展自我,若达尔文、赫胥黎等认定生物——人类亦属生物——以营私及蕃种之二欲为本性,起而与他物相竞争,则劣弱者淘汰而归败亡,胜存者进化而为优良;及尼采所谓地的超人等,一、用以制服自然界及人群界之他物,若现吸实验主义末流之胡适之云:
自然主义的宇宙下那个渺小的两手动物——人——,却也有他的相当的地位和相直的价值。他用的两手和一个大脑,居然能做出许多器具,想出许多方法,造成一点文化。他不但驯伏了许多禽兽,他还考究宇宙间的自然法则,利用这些法则来驾驭天行。到现在、居然能叫电气给他赶车,以太给他送信了。他的智慧的长进,就是他的能力增加,然而智慧长进,却又使胸襟扩大,想像力提高。他也曾拜物拜畜生,也曾怕神怕鬼,他现在渐渐脱离了这种幼稚的时期。他现在渐渐明白空间之大、只增加他对于宇宙之美感,时间之长、只使他格外明白祖宗创业之艰难,天行之有常、只增加他之制裁自然界的能力。
此文于制服自然界的他物,颇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而致服人群界之他物,若利用理知以打破旧宗教之迷信而成为新信仰,打破大家族之束缚而成为小家庭,打破王权国之压制而成为法治国,打破资本阶级社会而成为劳工共产社会,皆为纵我制物必至之趋势。然所纵之我,非必以个人为本位,或以一民族为本位,或以一国家为本位,或以一阶级为本位。一民族为本位,则发展一民族的自我,纵使制服自然界及他民族;一国家为本位,则发展一国家的自我,纵使制服自然界及他民族;一阶级为本位,则发展一阶级的自我,纵使制服自然界及他阶级。然终以个人的自我为根本,个个人要用他所有的工具以求发纵自我而制服他物,犹长了极锋利爪牙的虎一般。故在一民族、一国家、一阶级内,亦非有繁密强制若铁栏一般的法律,及电报铁路等交通——但导之以政、齐之以刑,而与导之以德、齐之以礼为本之儒家不同——,不能一日相安。而对一民族、一国家、一阶级之外,则非有铁舰、飞艇、巨砲、利鎗的军备,及益以纵横捭阖种种欺诈之外交,不能一日争存。此法家、工商家、兵家、纵横家之所由尚,而可见乙种文化的行为,在于纵我制物之真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