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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aśabhūmika-vibhāṣā Śāstra (十住毘婆沙論)
  2. Volume 6 (第六)
  3. Discernment in Giving Chapter Thus have I heard. At one time (12 分別布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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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śabhūmika-vibhāṣā Śāstra (十住毘婆沙論)


分別布施品第十二
菩薩能行如是懺悔、勸請、隨喜、迴向。
福德力轉增, 心亦益柔軟,
即信佛功德, 及菩薩大行。
是菩薩以懺悔、勸請、隨喜、迴向故,福力轉增、心調柔軟;於諸佛無量功德,清淨第一,凡夫所不信而能信受,及諸大菩薩清淨大行、希有難事,亦能信受。
復次——
苦惱諸眾生, 無是深淨法,
於此生愍傷, 而發深悲心。
菩薩信諸佛菩薩無量、甚深、清淨、第一功德已,愍傷諸眾生無此功德,但以諸邪見,受種種苦惱,故深生悲心。
念是諸眾生, 沒在苦惱泥,
我當救拔之, 令在安隱處。
是菩薩得悲心已,作是念:「是諸眾生常為貪、恚、癡所病,以身心受諸苦惱,我當拔濟使離身、心苦惱深埿,畢竟無生、老、病、死患,得住安隱涅槃樂處。」
是故,於此苦惱眾生,生深悲心,以悲心故,為求隨意,使得安樂,則名慈心。
若菩薩如是, 深隨慈悲心,
斷所有貪惜, 為施勤精進。
菩薩,是求佛道、度苦惱眾生念者。
隨,名隨順慈悲,不隨餘心。
深慈,名遍諸眾生,念徹骨髓。
所有,名一切內外,所有金銀、珍寶、國城、妻子等。
貪,名欲得無厭。
惜,名愛著,不欲與他斷,名離此三惡。
如是,則開檀波羅蜜門,是故常應一心勤行,無令放逸。
何以故?菩薩作是念:「我今隨所能作,利益眾生,發堅固施心。」
所有一切物, 有命若無命,
轉輪天王位, 無求而不與。
乃至於男女, 族姓好妻妾,
年少甚端嚴, 巧便能事人。
恭順心柔和, 愛念情甚至,
惜之過壽命, 求者皆能與。
乃至身血肉, 骨髓及手足,
頭目耳鼻等, 及身皆能與。
是菩薩定心布施,凡所有外物,若有命、若無命,無有乞而不與。
「無命物」者:金、銀、珍寶,乃至轉輪聖王位、天王位。
「有命物」者:男、女,貴族,好家年少妻妾。端嚴、柔和、恭敬、善順,愛惜之至,過於身命,而能施人。如一切施菩薩所有外物及妻子等,皆能施與。
是菩薩乃至自身肉、血、頭、目、手足、耳鼻、割肉出骨,破骨出髓,如薩陀波崙。或舉身施與,一切所愛無過身者,亦能施與,如薩和檀。如菩薩為兔,以身施與仙人。如尸毘王以身代鴿。
問曰:
是菩薩為分別知布施及布施果報,故能以難事施?為但以慈悲心所發故施?
答曰:
如是布施者, 則得如是報。
內以支節等, 并及諸外物。
內物,名頭、目、手、足等。
外物,名妻子、金、銀寶物等。
是菩薩如實知施,是得是報各各分別。又信諸經所說,或以天眼得知。
問曰:
汝先說知以身支節布施及外物布施所得果報,今可說所得果報。
答曰:
《寶頂經》中〈無盡意菩薩第三十品〉檀波羅蜜義中說:「菩薩立願,須食者施食,令我得五事報:一者、得壽命,二者、得膽,三者、得樂,四者、得力,五者、得色。
「須漿與漿者,先於人中得香美飲,後得除諸煩惱渴愛。
「須乘與乘,則得隨意樂報,成就四如意足,後得三乘道。
「須衣與衣,則得慚愧衣報。
「須燈明與燈明,則得佛眼光明。
「須伎樂與伎樂,則得具足天耳。
「須末香塗香與末香塗香:則得身無臭穢。
「須汁與汁,則得味味相報。
「須房舍與房舍,則得與一切眾生作歸依救護。
「施資生之具者,則得助菩提功德。
「施醫藥者,則得無老、病、死,常樂安隱。
「施奴婢者,則得自在隨意,具足智慧。
「施金、銀、珊瑚、車𤦲、馬腦者,則得具足三十二相。
「施種種雜物莊嚴具,則得八十隨形好。
「施象馬車者,則得具足大乘。
「施園林者,則得具足禪定樂。
「施男女者,得所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施倉穀寶藏者,則得具足法藏。
「施以一國土、一閻浮提、四天下王位者,則得道場自在法王。
「施諸戲樂具者:則得法樂。
「以足施者,則得法足能到道場。
「以手施者,則得寶手。
「能施一切以耳鼻施者,則得具足身體。
「以眼施者,則得具足無閡法眼。
「以頭施者,則得三界特尊一切智慧。
「以血肉施者,令諸眾生得堅固行。
「以髓施者,得金剛身,無能壞者。」
「如是開施門果報,餘施果報亦應知。
「以臥具施者,得三乘安隱解脫。
「床以坐處施者,則得菩提樹下道場不可壞處。
「以妻施者,為得法喜娛樂故。
「以道施者,為生死失道眾生,得入正道故。
「以筏施者,為得度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故。
「以骨施者,為得戒堅、定堅、解脫堅、解脫知見堅、眾生堅故。
「以眷屬施者,為得成就無量無邊阿僧祇福德,天人眷屬同心清淨不可沮壞故。
「以善哉施者,為得說法時,天龍、夜叉、乾闥婆、沙門、婆羅門歡喜稱讚故。
「以經卷施者,為得九部經,久住無量時故。
「以法施者,為得通達一切法故,集一切功德故。
「是菩薩,如是樂行布施,知布施清淨,知布施果報所得多少。」
是故:
非法財施等, 乃至智呵施;
無有如是施, 但合空等施。
非法者:惡行所得財。
財名資生之物。取要言之,以惡業得財物施。
菩薩知是布施不清淨故,如是等諸餘非法施,乃至智所呵施,不為此事。菩薩行布施,唯與空智慧等,種種功德和合。
問曰:
所說非法得財施等,及空智慧等和合施。此二施應廣分別!
答曰:
是二施,〈無盡意菩薩會品〉中「檀波羅蜜」中說:
初分別布施功德,所謂:
諸菩薩無非法求財施。無熱惱眾生施。無恐畏施。
無著故施。無請而不施。無不如所許施。
無悋好以不好施。無不深心施。無諂曲施。
無假偽施。無損果施。無邪心施。
無癡心施。無雜心施。無不信解脫施。
無疲厭施。無親附施。無以承望己施。
無求福田者施。無輕一切眾生非福田者施。
無持戒毀戒高下心施。無求名聞施。無自高心施。
無卑他施。無懊惜施。無悔心施。
無急喚故施。無惡賤施。無自然法施。
無求果報施。無瞋恚施。無令人渴乏施。
無惱求者施。無輕弄彼施。無欺誑施。
無䫌面施。無擲與施。無不一心施。
無不自手施。無不常施。無休息施。
無斷絕施。無競勝施。無輕少物施。
無請隨自恣而以輕物施。無不稱力施。
無非福田施。無於少物劣弱心施。無恃多物憍心施。
無邪行施。無樂受生施。無恃色族富貴施。
無求生四王、釋、梵天上施。
無求聲聞、辟支佛乘施。
無求國王王子施。無限一世施。無厭足施。
無不迴向薩婆若施。無不淨施。無非時施。
無刀毒施。無惱弄眾生施。無智者所呵施。
如是開示施門,餘不淨施,亦應當知。所謂:
諸菩薩無應棄物施。無憎惡涅槃施。無豐饒易得物施。
無量恩施。無報恩施。無求反報施。
無求守護施。無求吉施。無慢心施。
無家法施。無因得即施。無不終身施。
無垢心施。無遊戲施。無以善知識故施。
無輕施。無遊逸施。無因失施。
無以讚己故施。無以呵罵故施。無以祝願故施。
無以稱希有事故施。無以明己信故施。無以畏故施。
無誑施。無求眷屬施。無不唱導施。
無引眾施。無不信施。無無因緣施。
無隨意施。無現奇特施。無自稱讚施。
無不隨所求施。無為伏彼施施。無不愛施。
無不任用物施。無不恭敬施。無下施。
無以怪相故施。無抑挫施。無挾勢得物施。
無不清淨心施。無疑心施。無破求者心施。
無禁忌物施。無分別施。無以酒施。
無以兵杖施。無奪彼物施。無令人生疑心施。
無以親近故施。無說彼過咎施。無隨所愛施。
無瞋施。無癡施。無戲論施。
無不為菩提施。
問曰:
非法求財施,乃至不為菩提施,菩薩為有、為無。
若盡無者,則有過咎,不求福田,於眾生無差別心,亦無知恩報恩,亦無家法、國法施。若有者,何以皆言無?
答曰:
是非法得財施,乃至不為菩提施,菩薩不必盡無,或時有。是布施檀波羅蜜所不攝,不能具足檀波羅蜜故言無。
空等功德和合施者,如《無盡意菩薩經》〈檀波羅蜜品〉中說:
菩薩布施與空心合故不盡;是施無相修故不盡;是施無願守護故不盡;是施善根所攝故不盡;是施隨解脫相故不盡;是施能破一切魔故不盡;是施不雜煩惱故不盡;是施得轉勝利故不盡;是施決定心故不盡;是施集助菩提法故不盡;是施正迴向故不盡;是施得道場解脫果故不盡;是施無邊故不盡;是施不可盡故不盡;是施不斷故不盡;是施廣大故不盡;是施不可壞故不盡;是施不可勝故不盡;是施至一切智慧故不盡;是施斷非法求財施等垢,成就空等諸功德故不盡。
非法求財施等是施垢,施與垢合是不淨施,與空等功德合是淨。
復次,是施淨、不淨今當更說。
《經》說施有四種:
有施於施者是淨,不於受者淨。
有施於受者是淨,不於施者淨。
有施於施者淨,亦於受者淨。
有施不於施者淨,亦不於受者淨。
若施者成就善身、口、意業,受者成就惡身、口、意業,是名於施者淨,不於受者淨。
若施者成就惡身、口、意業,受者成就善身、口、意業,是名於受者淨,不於施者淨。
若施者成就善身、口、意業,受者亦成就善身、口、意業,是名於施者淨,於受者亦淨。
若施者成就不善身、口、意業,受者亦成就不善身、口、意業,是名不於施者淨,亦不於受者淨。
貪欲、瞋恚、愚癡若斷、若不斷,亦應如是分別。
復次,四種布施中,有淨、不淨。
一、從施者淨,二、從受者淨,三、共淨。是名淨。
一、不從施者淨,二、不從受者淨,三、不共淨。是名不淨。
是中施者有功德故,從施者施得淨。以受者有功德故,從受者施得淨。以施者、受者有功德故,從施者、受者施得淨。
施者有罪故,從施者施不淨。受者有罪故,從受者施不淨。施者、受者有罪故,從施者受者施不淨。施者功德、受者功德,施者罪、受者罪,先已說。
問曰:
汝說此四種施中,菩薩應行何施?
答曰:
四種布施中, 行二種淨施;
不求於名利, 及以求果報。
是布施有四種,三淨、三不淨,不淨盡不行。
淨中行二淨:一者、施者淨,不於受者淨。二者、共淨。於此二淨施中,應常精進。
何以故?是菩薩不期果報故,若期果報者,則求受者清淨。
「淨」,名施者、受者功德莊嚴,其心清淨。
「不淨」,名施者有慳惜心。如佛說:「慳為施垢」。餘煩惱雖為不淨,慳最為重。
問曰:
若菩薩於施者淨及共淨,應勤行此二施。慳為施者垢,亦是施大垢,若菩薩未離欲,未能斷慳,云何能行此二淨施?
答曰:
若物能起慳, 則不畜此物。
菩薩若於有命、無命物,知生慳心者,則不畜此物,是故有所施,皆無悋惜。
問曰:
外物可不畜,身當云何?
答曰:
常為利眾生, 解身如藥樹。
為利益眾生故,信解身如藥樹。如藥樹眾生有用,根、莖、枝、葉、華、實等,各得差病,隨意而取,無有遮護。菩薩亦如是,為利眾生故,能自捨身。作是念:「若眾生取我頭、目、手、足、肢、節、脊、腹、髀、膊、耳、鼻、齒、舌、血、肉、骨、髓等,隨其所須,皆能與之,或舉身盡施。」如是降伏其心,修集善根,為方便所護,行檀波羅蜜。
總相、別相施, 皆悉能迴向。
是菩薩能以二種淨施,能知二種迴向:一為總相,二為別相。
總相迴向者:有所施,皆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別相施者:如布施果報中說。
復次,總相迴向者:為安樂利益一切眾生。
別相迴向者:無信眾生,令得信故;破戒者,得持戒故;少聞者,得多聞故;懈怠者,得精進故;散亂心者,得禪定故;愚癡眾生,得智慧故;慳者,得捨心故。如是等種種別相。
復次,總相迴向者:以六波羅蜜,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別相迴向者:施外物時,願諸眾生得大最樂。支節布施時,願諸眾生具足佛身。
問曰:
布施有幾種迴向?幾種不迴向?
答曰:
一為淨四迴向,三種不迴向。
一菩薩布施,為清淨四事,故迴向。
三種不迴向:不為得王故迴向,不為得欲樂故迴向,不為得聲聞、辟支佛地故迴向。
不為得王故迴向者,遮王則并遮一切貴人、力勢自在者。
不為得欲樂迴向者,除上貴人,餘受富樂五欲自娛者。
不為得聲聞、辟支佛迴向者,遮因小乘入無餘涅槃,令得安住大乘,久後乃入無餘涅槃。
為四淨迴向者:
菩薩所施,為清淨佛土故迴向。
為清淨菩薩故迴向。
為清淨教化眾生故迴向。
為淨薩婆若故迴向。
菩薩應如是方便迴向,無令布施損減,使得勢力。
問曰:
以何法令布施損減?以何法令布施增益?
答曰:
若施不迴向, 亦無有方便,
求生於下處, 親近惡知識,
如是布施者, 是則為損減。
若布施:
不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隨逐世間樂故。
求生下處。
無有方便能出布施、禪定果報,自在所生。
親近障閡大乘知識。
以是四法則布施損減。
離四施得增, 又應三心施,
菩薩順佛語, 亦不求果報。
離此四法布施,則得增益:一、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二、有方便迴向,三、求法王處,四、親近善知識。
又應以三法心而行布施:一者、憐愍一切眾生故,以菩提心行施。二者、不遠佛法而行布施。三者、不求果報而行布施。
復次——
「為得三法故, 而行於布施;
為欲求二法, 應當行布施。」
菩薩為得三法故行布施:一者、佛法,二者、說法,三者、令諸眾生住無上樂。
又欲求二法行布施者:一者、大富,二者、具足檀波羅蜜。何以故?
若菩薩大富,則離貧苦、不取他財、不求息利;無有債主、不憂償債;多財富足、能自衣食;有能惠施、利益親族及善知識;眷屬安樂,其家豐饒,常如節會,心常歡悅。能大施與,眷屬不輕,人所敬仰,言皆信受,眾所依附,人來師仰,入眾無畏。常好洗浴,名香塗身。著好新衣,具足莊嚴。見諸好色,聽好音聲,聞諸妙香,常食最上美味、細觸。
怨賊難壞,善知識歡喜。是於人身,得善果報。人所欽慕,常稱吉善,忘其醜惡。雖生下賤,有大人相;雖無巧言,成巧言者;雖不多聞,成多聞者;雖少智慧,成智慧者。若先端正,倍復殊勝;若先大家,倍復尊貴;若先巧言,倍復巧言;若先多聞,倍復多聞;若先智慧,倍復有智。
所可坐臥,貴價寶床。寤寐安隱,侍衛具足。眾寶為舍,極意遊戲。其身貴重。須諸經書,應意即得。勢位隨意,親近王易,諸貴人所念。諸醫自往,常有親信消息所宜。有疾輕微,若病易差。遠離今世、後世怖畏,畢竟永離不活怖畏,常有救護,多有人眾,諸親近者自謂多福,為同意者深自欣慶。有少施恩,得大酬報;若加小惡,得大殃禍。族姓女人、少年端正具足莊嚴,自求給侍;諸有諧利悉來歸己;若作惡事,事輒輕微。少有施作即獲大利,多善知識怨憎轉少。蛇、虺、毒藥、放逸惡人,如是等事不得妄近,諸愛敬事,皆悉歸趣。
若獲利時眾人代喜,若有衰惱人皆憂戚;眾共示導競以善吉,令遠非法安住善法,所施業大見莫不歡。若與同心則以為足,不期世間富貴榮利,假使居位人思匡助,除其衰惱,見他富貴無所悕尚。人詠其德不揚其過,雖小人名得大人號,無不足色,視他顏貌不作矯異。
若作婆羅門,於天寺中大獲果報,讀諸經書得其實利,得而能施。
若是剎利所習成就,善射、音聲、善能貫練,治世典籍能得果報。
若是毘舍播殖如意;若是商估能獲其利。
若是首陀羅所作事業多得如意。
問曰:
汝先說菩薩不以求果報心施,又復不為豪貴故施,而今說求大富故布施。是語得無自相違背?
答曰:
不相違也。若自為身求富受樂,是故說不應求富。今說求富,但為利益眾生,是故說為欲大施故求富。不為身已求富、受樂,是則果中說因。若菩薩不得大富,雖信樂布施,無財可與,是故汝不應作難。
復次,斷二法故應行布施。何等為二?一者、慳,二者、貪,此二法最為施垢。
又得二法故行布施,所謂盡智、無生智。
又增益三種慧:一者、自利慧,二者、本慧,三者、多聞慧。
有人言:增長二法故應行施:一、善,二、慧。
略說菩薩應行四種施,攝一切善法:一者、等心施,二者、無對施,三者、迴向菩提施,四者、具足善寂滅心施。
菩薩如是具足檀波羅蜜故勤行財施。
十住毘婆沙論卷第六

11 分別功德品
13 分別法施品

CBETA Code: T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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