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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aśabhūmika-vibhāṣā Śāstra (十住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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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śabhūmika-vibhāṣā Śāstra (十住毘婆沙論)


歸命相品第十四
上已解說財施法施,今更分別。
白衣在家者, 應多行財施,
餘諸善行法, 今當復解說。
是二施中,在家之人當行財施,出家之人當行法施。何以故?
在家法施不及出家,以聽受法者,於在家人信心淺薄故。
又在家之人多有財物;出家之人,於諸經法讀誦通達,為人解說,在眾無畏,非在家人之所能及。
又使聽者起恭敬心,不及出家。
又若欲說法降伏人心,不及出家。
如說:
先自修行法, 然後教餘人,
乃可作是言: 汝隨我所行。
是事出家者所宜,非在家者所行。
又說:
身自行不善, 安能令彼善?
自不得寂滅, 何能令人寂?
是故身自善, 能令彼行善,
自身得寂滅, 能令人得寂。
善法寂滅,是出家者之所應行。
又出家之人,於聽法者恭敬心勝。
又出家之人,若行財施,則妨餘善;又妨行遠離阿練若處、空閑林澤。
出家之人若樂財施,悉妨修行如是等事。
若行財施,必至聚落與白衣從事,多有言說;若不從事,無由得財;若出入聚落,見聞聲色,諸根難攝,發起三毒;又於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心薄。
又與白衣從事,利養垢染,發起愛恚、慳嫉煩惱,惟心思惟力而自抑制,心志弱者或不自制,或乃致死,或得死等諸惱苦患。
貪著五欲,捨戒還俗故,名為「死」。
或能反戒,多起重罪,是名「死等諸惱苦患」。
以是因緣故,於出家者稱歎法施,於在家者稱歎財施。
如是廣說在家菩薩所行財施。
餘諸善行今當說之。發心菩薩先應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從三歸所得功德,皆應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復次——
歸依佛法僧, 菩薩所應知。
菩薩應當如實善解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
問曰:
云何名為歸依佛?
答曰:
不捨菩提心, 不壞所受法;
不捨大悲心, 不貪樂餘乘;
如是則名為, 如實歸依佛。
菩提心者:發心求佛不休、不息、不捨是心。
不壞所受法者:謂菩薩各受所樂善法戒行,是行應行、是不應作,若應諸波羅蜜,若應四功德處,如是等種種善法,為利益眾生故,受持修行不令毀缺。
大悲心者:欲度苦惱眾生為求佛道,乃至夢中亦不離大悲。
不貪餘乘者:深信樂佛道故,不貪聲聞、辟支佛乘。
有是法故,當知如實歸依佛。
問曰:
云何名為歸依法?
答曰:
親近說法者, 一心聽受法,
念持而演說, 名為歸依法。
說法者於佛深法解說敷演,開示善惡斷諸疑惑,常數親近,往至其所,供養恭敬。
一心聽受,以憶念力、執持不忘,思惟籌量、隨順義趣,然後為人如知演說。
以是法施功德,迴向佛道,是名歸依法。
問曰:
云何名為歸依僧?
答曰:
若諸聲聞人, 未入法位者,
令發無上心, 使得佛十力。
先以財施攝, 後乃以法施,
深信四果僧, 不分別貴眾。
求聲聞功德, 而不證解脫,
是名歸依僧, 又應念三事。
聲聞人者:成聲聞乘。
未入法位者,於聲聞道未得必定,能令此人發佛道心而得十力。
若入法位者,終不可令發無上心,設或發心亦不成就,如《般若波羅蜜》中,尊者須菩提所說:「已入正法位,不能發無上心。何以故?是人於生死已作障隔,不復往來生死、發無上心。」
先以財施攝者,以衣服飲食,臥具醫藥,所須之物攝出家者。
以衣服、飲食、臥具、醫藥、雜香、塗香攝在家者。
以攝因緣,生親愛心,所言信受,然後法施,令發無上道心。
果僧者:四向、四果。
眾者:於佛法中,受出家者相,具持諸戒未有果向,不分別如是僧,以離恩愛奴故名為貴僧。
信樂空、無相、無願,而不分別戲論,依止是僧,名為歸依僧。
求聲聞功德,而不證解脫者:知是僧持戒、具足禪定、具足智慧、具足解脫、具足解脫知見,具足三明六通,心得自在、有大威德,捨世間樂、出魔境界,利譽稱樂不以為喜,衰毀譏苦不以為憂,常行六捨,得八解脫,隨佛所教,有行道者、有解脫者,行一道者,破二種煩惱,善知三界,善通四諦、善除五蓋,安住六和敬法,具足七不退法,八大人覺,捨離九結,得聲聞十種力,成就如是諸功德者,名為佛弟子。
眾求如是功德,不求其解脫,何以故?
深心信樂佛無礙解故,是名歸依僧。
復次,若聞章句文字法,即得念實相法,名為歸命法。
若見聲聞僧,即念發菩提心諸菩薩眾,是名歸依僧。
見佛形像,即念真佛,是故歸依佛。
問曰:
云何名為念真佛?
答曰:
如《無盡意菩薩經》中,說念佛三昧義。
念真佛者,不以色、不以相、不以生、不以性、不以家;不以過去、未來、現在;不以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不以見聞覺知;不以心意識;不以戲論行;不以生滅住;不以取捨;不以憶念分別;不以法相;不以自相;不以一相、不以異相;不以心緣數;不以內外;不以取相覺觀;不以入出;不以形色相貌;不以所行威儀;不以持戒、禪定、智慧、解脫、解脫知見;不以十力、四無所畏諸佛法。
如實念佛者,無量,不可思議,無行、無知;無我我所;無憶無念;不分別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無形、無礙、無發、無住、無非住;不住色、不住受想行識;不住眼色、不住眼識;不住耳聲、不住耳識;不住鼻香、不住鼻識;不住舌味、不住舌識;不住身觸、不住身識;不住意法、不住意識;不住一切諸緣、不起一切諸相、不生一切動念憶想分別等,不生見聞覺知,隨行一切正解脫相,心不相續,滅諸分別,破諸愛恚,壞諸因相,除斷先際、後際、中際,究暢明了無有彼此。無動故無喜,不受味故無樂,本相寂滅故無熱,心無所營故解脫;相無色故無身,不受故無受、無想故無結、無行故無為、無知故無識;無取故無行,不捨故非不行;無處故無住;空故無來,不生故無去;一切憶念心心數法及餘諸法,不貪、不著、不取、不受、不然、不滅,先來不生,無有生相,攝在法性,過眼色虛空道,如是相名為真念佛。
又念法者,佛法是善說,得今世報無有定時,可得觀察善。將至道智者,內知初中後善言、善義、善淳、善無雜,具足清淨。能斷貪欲,能斷瞋恚,能斷愚癡,能除慢心,能除諸見,能除疑悔,能除憍貴,能除諸渴。破所歸趣,斷相續道,盡愛離欲,寂滅涅槃。如是相,名為念法。
以空、無相、無願,不生不滅畢竟寂滅,無比無示。如念佛義中說。
又念法有三種:
從佛法是善說,至具足清淨,名為道;能斷貪欲,至寂滅涅槃,名為涅槃;空等至無比無示,名為法體。
又念僧者,如先說僧功德。
念是三寶得決定心。
以如是念,求於佛道而行布施,是名歸依佛。
為守護法而行布施,是名歸依法。
以是布施起迴向心,成佛道時,攝菩薩、聲聞僧,是名歸依僧。

13 分別法施品
15 五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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