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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十住毘婆沙論 · 16 知家過患品"
description: "十住毗婆沙论是印度大乘佛教中观学派创始人龙树菩萨所造的重要论典，后秦时期由著名译经家鸠摩罗什译为中文。该论系统阐述了大乘菩萨修行的十个阶位（十住），重点解析了初地至七地的修行要义，为修行者提供了清晰的实践指南。作为早期大乘佛教重要论著，它融合了中观思想与净土信仰，对汉传佛教菩萨道理论体系的形成影响深远。本论不仅奠定了大乘修行次第的理论基础，更因其将深奥哲理与具体修行相结合的特点，成为研究大乘菩萨道不可或缺的经典著作，在佛教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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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家過患品第十六

菩薩如是學，應知家過惡！何以故？若知過惡，或捨家入道；又化餘人令知家過，出家入道。

問曰：

家過云何？

答曰：

如《經》中說：「佛告郁伽羅：

「家是破諸善根。

「家是深棘刺林，難得自出。

「家是壞清白法。

「家是諸惡覺觀住處。

「家是弊惡不調凡夫住處。

「家是一切不善所行住處。

「家是惡人所聚會處。

「家是貪欲、瞋恚、愚癡住處。

「家是一切苦惱住處。

「家是消盡先世諸善根處。

「凡夫住此家中，不應作而作，不應說而說，不應行而行。

「在此中住，輕慢父母及諸師長，不敬諸尊、福田、沙門、婆羅門。

「家是貪愛、憂悲、苦惱眾患因緣。

「家是惡口、罵詈、苦切、刀杖、繫縛、考掠、割截之所住處。

「未種善根不種，已種能壞。

「能令凡夫在此，貪欲因緣而墮惡道；瞋恚因緣、愚癡因緣而墮惡道；怖畏因緣而墮惡道。

「家是不持戒品，捨離定品，不觀慧品，不得解脫品，不生解脫知見品。

「於此家中生父母愛、兄弟、妻子、眷屬、車馬增長貪求，無有厭足。

「家是難滿，如海吞流。

「家是無足，如火焚薪。

「家是無息、覺觀相續，如空中風。

「家是後有惡，如美食有毒。

「家是苦性，如怨詐親。

「家是障礙，能妨聖道。

「家是鬪亂，種種因緣共相違諍。

「家是多瞋，呵責好醜。

「家是無常，雖久失壞。

「家是眾苦，求衣食等，方便守護。

「家是多疑處，猶如怨賊。

「家是無我，顛倒貪著，假名為有。

「家是技人，雖以種種文飾莊嚴現為貴人，須臾不久，莊嚴還作貧賤。

「家是變異，會必離散。

「家如幻，假借和合，無有實事。

「家如夢，一切富貴，久則還失。

「家如朝露，須臾滅失。

「家如蜜渧，其味甚少。

「家如棘叢，受五欲味，惡刺傷人。

「家是鍼𭉨虫，不善覺觀，常唼食人。

「家污淨命，多行欺誑。

「家是憂愁，心多濁亂。

「家是眾共，王、賊、水、火、惡親所壞。

「家是多病，多諸錯謬。

「如是長者！在家菩薩應當如是善知家過！」

復次——

菩薩應當知， 在家之過惡！親近於布施、 持戒、善、好喜，若見諸乞人， 應生五三想。

在家菩薩應如是知家過患，當行布施、持戒、善、好。

布施，名捨貪心。持戒，名身、口業清淨。善，名善攝諸根。好喜，名同心歡樂。五三想，名見乞兒，應生五三想。

初三者：善知識想、轉身大富想、裨助菩提想。

又有三想：折伏慳貪想、捨一切想、貪求一切智慧想。

又有三想：隨如來教想、不求果報想、降伏魔想。

又有三想：見來求者生眷屬想、不捨攝法想、捨邪受想。

又有三想：離欲想、修慈想、無癡想。

今當解第五「三想」。

菩薩因來求者，令三毒折薄，捨所施物，生離欲想。

於求者與樂因緣故，瞋恨心薄，名修慈想。

是布施迴向無上道，則癡心薄，是名不癡想。

餘想義，應如是知！

復次——

菩薩因求者， 具六波羅蜜；以是因緣故， 見求應大喜。

六波羅蜜者：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以因求者能得具足。以是利故，菩薩遙見求者，心大歡喜，作是念：行福田自然而至；我因此人，得具足六波羅蜜。

所以者何？

若於所施物，心不貪惜，是名檀波羅蜜。

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施與，是名尸羅波羅蜜。

若不瞋乞者，是名羼提波羅蜜。

當行施時，不慮空匱，心不退沒，是名毘梨耶波羅蜜。

若與乞者，若自與時，心定不悔，是名禪波羅蜜。

以不得一切法而行布施，不求果報，如賢聖無所著；以是布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般若波羅蜜。

復次——

所施物果報， 種種皆能知；慳惜在家者， 亦知種種過。

所施物、所獲功德利，物慳惜在家所有過惡——菩薩於此，皆悉了知。

問曰：

若施得何功德？若惜在家，有何過咎？

答曰：

菩薩以真智慧如是知：

施與已，是我物；在家者，非我物。

物施已，則堅牢；在家者，不堅牢。

物施已，後世樂；在家，少時樂。

物施已，不憂守護；在家者，有守護苦。

物施已，愛心薄；在家者，增長愛。

物施已，無我所；在家者，是我所。

物施已，無所屬；在家者，有所屬。

物施已，無所畏；在家者，多所畏。

物施已，助菩提道；在家者，助魔道。

物施已，無有盡；在家，則有盡。

物施已，從得樂；在家，從得苦。

施已，捨煩惱；在家，增煩惱。

施已，得大富樂；在家，不得大富樂。

施已，大人業；在家，小人業。

施已，諸佛所歎；在家，愚癡所讚。

復次——

於妻子眷屬， 及與善知識，財施及畜生， 應生幻化想。一切諸行業， 是則為幻師。

在家菩薩於妻子等，應生幻化想，如幻化事，但誑人目。行業是幻主，妻子等事，不久則滅。如《經》說：「佛告諸比丘：諸行如幻化，誑惑愚人，無有實事。」當知因業故有，業盡則滅，是故如幻。

作是念：

我非彼所有， 彼非我所有，彼我皆屬業， 隨業因緣有。如是正思惟， 不應起惡業！

父母、妻子、親里、知識、奴婢、僮客等，不能為我作救、作歸、作趣。非我、非我所；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尚非我、非我所，何況父母、妻子等。

我亦不能為彼作救、作歸、作趣。我亦屬業、隨業所受，彼亦屬業，隨業所受；好惡果報如是三種籌量：一、有義趣，二、見經說，三、見現事。

不應為父母、妻子等，起身、口、意毫釐惡業。

復次——

菩薩於妻所， 應生三三想。亦復有三三， 又復有三三。

在家菩薩應生三想。

所謂三者：妻是無常想、失想、壞想。

又有三想：是戲笑伴，非後世伴；是共食伴，非受業果報伴；是樂時伴，非苦時伴。

又有三想：是不淨想、臭穢想、可厭想。

又有三想：是怨家想、惱害想、相違想。

又有三想：羅剎想、毘舍闍鬼想、醜陋想。

又有三想：入地獄想、入畜生想、入餓鬼想。

又有三想：重擔想、減想、屬畏想。

又有三想：非我想、無定屬想、假借想。

又有三想：因起身惡業想、起口惡業想、起意惡業想。

又有三想：欲覺處想、瞋覺處想、惱覺處想。

又有三相：枷杻相、鎖械相、縛繫相。

復有三相：遮持戒相、遮禪定相、遮智慧相。

復有三相：坑相、羅網相、圍合相。

復有三相：災害相、疫病相、衰惱相。

復有三相：罪相、黑耳相、災雹相。

復有三相：病相、老相、死相。

復有三相：魔相、魔處相、畏相。

復有三相：憂愁相、懊惱相、啼哭相。

復有三相：大豺狼相、大摩竭魚相、大猫狸相。

復有三相：黑毒蛇相、鱣魚相、奪勢力相。

復有三相：無救相、無歸相、無舍相。

復有三相：失相、退相、疲極相。

復有三相：賊相、獄卒相、地獄卒相。

復有三相：留相、縛相、結相。

復有三相：泥相、流相、㵱相。

復有三相：械相、鎖相、𥻿粘相。

復有三相：猛火聚相、刀輪相、草炬相。

復有三相：無利相、刺棘相、惡毒相。

復有三相：陵上相、覆映相、貪著相。

復有三相：恨相、鞭杖相、刀矟相。

復有三相：忿恚相、諍訟相、打棒相。

復有三相：怨憎會相、離愛相、鬧相。

取要言之：是以一切臭惡不淨相、一切衰濁相、是一切不善根相；是故在家菩薩於妻子見如是相，應生厭離心，出家修善，為善。若不能出家，不應於妻起諸惡業！

復次——

若於子偏愛， 即以智力捨。因子行平等， 普慈諸眾生。

在家菩薩若自知於子，愛心偏多，即以智力，思惟捨離。智力者，應如是念：「菩薩平等心乃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高下心者則無菩提；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從一相、無相得，不從別異相得。我今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於子所，愛心偏多，即有高下，不名平等，即是別相，非是一相。若如是者，去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則為甚遠。是故我不應於子，偏生愛心。」

爾時，於子應生三相：

一、於我為賊——佛說等慈，破令不等；愛心偏多，故二為賊害。

因是子故，破諸善根，遮正智命。

三、我因是子，逆道中行，不行順道。

即時，因子於諸眾生等行慈心。

應作是念：

「子從餘處來、我亦從餘處來，子至異處、我去異處；我不知彼去處、彼不知我去處，彼不知我來處、我不知彼來處。是子非我所有，何為無故，橫生愛縛！」如說：

彼我不相知， 所來所去處；彼我云何親， 而生我所心！

復次，無始生死中，一切眾生曾為我子，我亦曾為彼子。有為法中，無有決定此是我子，彼是他子。何以故？眾生於六道中輪轉，互為父子。如說：

無明蔽慧眼， 數數生死中，往來多所作， 更互為父子。貪著世間樂， 不知有勝事；怨數為知識， 知識數為怨！

是故我方便，莫生憎愛心！何以故？若有善知識常種種求利益，若有怨賊、常種種生無益相；有此憎愛心，則不得通達諸法平等想。心高下者，死後生邪處；正行者，生正行處；是故我不應行邪行。

於眾生行平等，當得平等薩婆若。

## 《十住毘婆沙論》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