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諦品第四
將解此品,辯來意者,前之二品別明果因,此顯彼依總明二諦。然於上文〈觀如來品〉,明實相中略明真俗。此處彼文具明一二,境智文字,如前次也。釋品者,題云二諦,一者世諦、二者真諦,二智之境,萬行皆宗。空有對明,故云二諦,帶數釋也。言世諦者,謂有為法,體從緣生,假而非實,故名世諦。言真諦者,實相真如,本性清淨,實而非假,故名真諦。經言世俗及以勝義。初世俗者,梵云三佛栗底,此隱顯義。護法釋云:「世謂隱覆,可毀壞義。俗謂顯現,隨世流義。如結手巾幻為兔等,相現隱真顯俗。」准此應悉,世即俗之俗,具二釋故。言勝義者,舊云第一義也。勝謂殊勝,義有二種:一境界名義、二道理名義。真理名義,勝即義也。依他、圓成二智境故,勝智之義,依主釋也。諦者實也,事如實事、理如實理,理事不謬,俱名為諦。如《瑜伽》說,諦有二義:一如所說相不捨離義、二由觀此故至究竟處,故名為諦。即諦隨應二釋。依人辯者,《涅槃經》云「上智所知名為勝義,中智所知名為世俗,二智所知皆通空有。」依法辯者,法有勝劣,互相形待而為真俗。總依五法建立四重:一假實二諦,瓶軍林等假為世俗,蘊處界等實為勝義。二理事二諦,蘊等事法麁為世俗,四諦道理細為勝義。三淺深二諦,四諦安立淺為世俗,二空真如深為勝義。四詮旨二諦,二空真如帶詮世俗,一真法界亡詮勝義。初一唯俗、後一唯真,中間三法亦真亦俗。《唯識》第九《顯揚》第六皆廣明故。今此經中依境智辯,有無一二至文當悉。品第四者,如文悉矣。釋經文者,大分為三:一問答分別、二明佛同說、三聞法獲益。就初問答,於中分三:一問答境智、二問答脩證、三問答理事。亦得名為二諦不二、文字不二、法門不二,如文悉也。初問境智,文分為二:初波斯匿王問、後如來正答。問中復三:且初第一問諦有無。
經:爾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勝義諦中有世俗諦不?」
解曰:此問境也。勝義真常而為主故,世俗生滅如客住故,故問勝義中有世諦不。從此第二難智一二。
經:「若言無者,智不應二,若言有者,智不應一。」
解曰:若言無等者,此雙難也。若俗無者,智不應二,何故說有真俗二智?若言有者,智不應一,何故真智證解之時無有二也。約人辯者,凡夫迷真,智唯緣俗;二乘理事,定散別緣;地上菩薩實智唯真;五地已前根本證真後得達俗,於真俗諦二智不俱;八地已後乃至諸佛,境雖有二智容俱故。總依此義,隨應問者。若言無者,俗智不應見二;若言有者,真智不應照一。牒境難智,有斯異矣。從此第三雙結云何。
經:「一二之義,其事云何?」
解曰:一二等者,境一智二、境二智一,雙結境智,其事云何。從此第二如來正答。於中分二:初答二諦、後明正智。初二諦中,文分為二:一長行略答、二說偈廣明。初中復三:且初第一明昔已問。
經:佛言:「大王!汝於過去龍光王佛法中已問此義。」
解曰:舉昔問故。從此第二略答一二。
經:「我今無說,汝今無聽,無說無聽是即名為一義二義。」
解曰:我今無說等者,如《本記》云「有說有聽即是不一,無說無聽即是不二,不一不二即是第一義諦。」古釋此文,乃有二解。一云:不一即是二諦,一真、二俗。不二即是第一義諦,非真非俗故,名第一義諦。二云:不一即是二諦差別義,不二即是二諦無差別義,非二諦外有第三諦也。今又解云:見有說聽,俗故不一;無說聽相,真故不二。即相無相,明一二矣。從此第三勅聽為說。
經:「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解曰:令審聽也。從此第二說偈廣明。於中分二:且初第一世尊說偈。
經: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解曰:如文悉也。從此第二說偈廣明。於中分二:一別明二諦、二結勸正觀。初明二諦於中分三:一明二諦體、二對明境智、三喻明俗諦。初二諦中,文復分三:且初第一明二諦體。
經:「無相勝義諦,體非自他作,因緣如幻有,亦非自他作。」
解曰:此下三行上半明真,下半明俗也。無相勝義諦者,明真諦體,無彼十相故云無相。勝智所證,體即真常,故云勝義。體非自他作者,遮我我所也。體非我作,故云非自;非我所作,故云非他。我我所空,非彼作故。因緣如幻有者,明俗諦體。色心之法,種為似因、惑為似緣。或因即緣生諸有為,如幻有故。亦非自他作者,如《大品》云「十二因緣是誰所作?佛言:非佛所作、非菩薩作,乃至非一切人作也」,故緣生法無自他作。又如論說:諸有為法不從自生,故非自作;不從他生,故非他作,如前勝義,是故略云亦非自他作。若具應云亦不共作、不無因作,謂有為法現種熏生,無我我所,如幻有故。從此第二明體有無。
經:「法性本無性,勝義諦空如,諸有幻有法,三假集假有。」
解曰:法性本無性者,諸有為法真實之性,常自寂滅,無相為性。勝義諦空如者,即此法性不生不滅常不變易,故云空如。諸有幻有法者,三有不一,故名諸有。言其體者,蘊等色心名為諸有,以不實故,名幻有也。三假集假有者,由法、受、名三假集故,有而不實,名假有矣。從此第三結明空有。
經:「無無諦實無,寂滅勝義空,諸法因緣有,有無義如是。」
解曰:無無諦實無者,我法俱無,故云無無。實相真無,名諦實無。寂滅勝義空者,惑相永滅,故云寂滅。聖智所諦,結勝空也。諸法因緣有者,明前諸有似因緣,故名為有。有無義如是者,結勝義無;智證之無,結世俗有。幻有之有,義如是也。從此第二對明境智。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體一二。
經:「有無本自二,譬如牛二角,照解見無二,二諦常不即。」
解曰:無有本自二者,明諦體也。俗有真無,故云有無。從本已來性相依持,體非即離,故云自二。譬如牛二角者,謂真俗諦若俗智緣,故見二也。照解見無二者,明其真智離相絕待,證無二也。二諦常不即者,謂由證解無二相也。若真俗有二可相即,真俗諦無二無所即。從此第二明遣一二。
經:「解心見無二,求二不可得,非謂二諦一,一亦不可得。」
解曰:解心見無二者,明智證也。求二不可得者,此遣二也。智現證如,求真俗諦二相別者不可得也。非謂二諦一一亦不可得者,此遣一也。非謂證如無二有一,求其一相亦不可得。從此第三結成一二。
經:「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了達此一二,真入勝義諦。」
解曰:明前問中境智一二。於解常自一者,無分別智於相無相,解常一也。於諦常自二者,於真俗諦,不以解一即無二也。了達此一二者,了達智諦,俗故不一、真故不二。真入勝義諦者,真是智證。勝義諦者,了達智諦無定一二,即真證也。從此第三喻明世諦。於中分二:且初第一喻明世諦。
經:「世諦幻化起,譬如虛空花,如影如毛輪,因緣故幻有。」
解曰:世諦幻化起者,總明有為幻化起也。次下兩句別舉三喻。譬如虛空花者,喻妄有也,謂計執性,無實體故。言如影者,水鏡等影皆託質生,喻依他性,業緣現故。如毛輪者,合明前也。由翳有異,故見毛輪,若眼翳無,二俱無矣。由心迷故妄見前二,若智證如,二俱無故。因緣故幻有者,結世諦法由似因緣,如幻有故。從此第二舉幻已明。
經:「幻化見幻化,愚夫名幻諦,幻師見幻法,諦幻悉皆無。」
解曰:幻化見幻化者,明諸世間能見所見悉皆不實,是幻化故。愚夫名幻諦者,謂諸異生愚無慧目,常處幻中,名幻諦也。幻師見幻法者,謂諸菩薩得如幻身,能見世諦幻不實故。諦幻悉皆無者,了人法空,悉皆無矣。從此第二結勸正觀。
經:「若了如是法,即解一二義。遍於一切法,應作如是觀。」
解曰:上之兩句結示上文,了前性相境智如是,解一二義。下之兩句勸令正觀,性相真俗不相離故,如是觀也。從此第二別明正智。於中分三:一明境智空、二明迷悟空、三明染淨空。初境智中,文分為四:且初第一標境智空。
經:「大王!菩薩摩訶薩住勝義諦化諸有情,一而無二。」
解曰:明觀照也。同〈如來品〉實相下文。前對二諦辯智一二,此明智體照解皆空。菩薩摩訶薩者,明觀行人。住勝義諦者,智相應行,此自利也。化諸有情者,明利他行。佛及有情一而無二者,此有二義:一者真理不二,性平等故;二者事相不二,無分別智不取二相起勝劣故。如《維摩》說「乃受瓔珞,施最下乞人,奉難勝如來,無所分別等為法施。」即同此中一而無二。從此第二徵其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何故佛及有情一無二也。從此第三釋境界空。
經:「有情、菩提此二皆空。」
解曰:言有情者,悲所度生。言菩提者,智所求覺。菩提有二:性淨菩提,即本覺故;無上菩提,究竟覺故。此二菩提與所度生,照解平等,二皆空也。從此第四結境界空。
經:「以有情空,得置菩提空;以菩提空,得置有情空。」
解曰:以有情空等者,以所度生與菩提空無有二也,謂性淨菩提自他平等。此俱空者,有情諸法無自性空,清淨菩提性淨故空。明脩二利無能所相,故以此二性反明空。從此第二明迷悟空。於中分四:一標諸法空、二徵之所以、三釋境智空、四結境智空。且初第一標諸法空。
經:「以一切法空空故空。」
解曰:以一切法者,所謂二諦、生死涅槃、境智俱空。空空故空者,能所俱空、我法俱空,故云空空。照解空寂,故云空也。從此第二徵之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何所以故彼皆空也。從此第三釋境智空。
經:「般若無相,二諦皆空。」
解曰:般若無相者,能照智空。二諦皆空者,生死涅槃彼二皆空。從此第四結境智空。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智因果空。
經:「謂從無明至一切智,無自相無他相。」
解曰:明本末空,此有兩釋。有說:無始十二緣生,從無明行乃至最後一切智位,無人相故名無自相,無法相故名無他相。又無我我所,彼二空故,無自他矣。有說:無始根本無明順自違他故眠生死,覺迷反本違自順他成一切智。迷悟自他依對待立,照解絕待,彼皆無故。從此第二境性相空。
經:「於勝義諦見無所見,若有修行亦不取著,若不修行亦不取著,非行非不行亦不取著,於一切法皆不取著。」
解曰:於勝義諦者,標所詮也。見無所見者,無分別智照解理事悉皆平等,即見無所見也。若有修行亦不取著者,下別明也。明三賢位所有修行雖未亡相,修無分別,於諸法中而不執取起染著也。下取著言,准此應悉。如前勝義,故云亦也。若不修行者,謂根本智正冥真理而無修相,名不修行,非謂馳散不修行也。又設散位,如不散時於諸法中亦不取著,此依前解。非行非不行者,謂後得智,由帶相故,非親證如,名為非行,了幻利樂非不行也。於一切法皆不取著者,明於理事皆不著矣。從此第三明染淨空。於中分三:一標染淨位、二徵其所以、三釋染淨空。且初第一標染淨位。
經:「菩薩未成佛,以菩提為煩惱;菩薩成佛時,以煩惱為菩提。」
解曰:菩薩未成佛等者,此有二義。有說:煩惱菩提互有勝劣,如於凡位,煩惱現增、菩提種劣;於諸聖位,菩提現增、煩惱種劣。於前位中說為煩惱,於後位中說為菩提,於成未成說為二故。有說:煩惱菩提其性無二,於隨染位,性染菩提動為煩惱;於性淨位,煩惱妄滅即為菩提。染淨雖殊,性不異矣。從此第二徵其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染淨相違,如何不異也。從此第三釋染淨空。文復分二:且初第一染淨俱空。
經:「於第一義而無二故。」
解曰:於第一義等者,謂智證如,煩惱菩提俱不可得,無二體故。從此第二明相皆空。
經:「諸佛如來與一切法悉皆如故。」
解曰:由智證理,理無二故。由智達事,事相皆如故。說諸佛與一切法悉皆如矣。從此第二問答修證。於中分二:且初第一波斯匿王問。
經:波斯匿王白佛言:「十方諸佛、一切菩薩,云何不離文字而行實相?」
解曰:問文字也。同〈如來品〉觀照下文。十方諸佛者,明已修也。一切菩薩者,明現修也。云何已下,問所修法。不離文字者,云何不離也。而行實相者,如何修習而行實相。從此第二如來正答。於中分二:初別答修行、後結護果等。初別答中,文分為三:一明文字相、二明修實相、三遣文字相。初文字中,文復分三:且初第一總標文字。
經:佛言:「大王!文字者,謂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有、論議。」
解曰:佛言等者,牒前問也。謂契經下,列其名也。能說之人有五,如上所說。教法數等塵沙,彙聚區分唯有此等十二分教。梵語列者,所謂修多羅、祇夜、和伽羅那、伽他、優陀那、尼陀那、阿波陀那、伊帝越多伽、闍多伽、毘佛略、阿浮陀達摩、優波提舍。敵對翻者,如經所列。牒名辯相,如上卷初。義理徵求,如別章矣。從此第二明皆實相。
經:「所有宣說音聲語言、文字章句,一切皆如,無非實相。」
解曰:此出體也。所有宣說者,標所說也。音聲語言者,諸說佛教聲為體者,色蘊所攝,即此句也。文字章句者,諸說佛教名為體者,行蘊所攝,即此句也。一切皆如無非實相者,謂契經等,彼能所詮攝事歸如,無非實相。又佛說法正為顯如,離如之外更無一字,故聲及字悉皆如矣。從此第三及結非如。
經:「若取文字相者,即非實相。」
解曰:若取文字等者,明取著也。謂無分別不著文相是修實相,取文字相即非實相。從此第二明修實相。於中分二:一依文字修、二明佛智母。初文字中,文復分三:且初第一如文字脩。
經:「大王!修實相者,如文字修。」
解曰:修實相者,牒能修人。如文字修,示所修法。文字所說理事皆如,如文字修,得實相故。從此第二明是智母。
經:「實相即是諸佛智母,一切有情根本智母。」
解曰:上兩句明諸佛已修實相,下兩句明有情現當修故。謂契經等文字實相所詮理事,事有斷修、修有萬行,萬行雖別,實相體同,故言實相為佛智母也。有情智母者,謂諸有情實相平等聞名信解,即本母也。又實相者即是本覺,由本覺故發生正智,至究竟覺一切智圓,本覺即是諸佛智母。有情智母者,有情由斯為眾行本,故以本覺為智母矣。從此第三結為智體。
經:「此即名為一切智體。」
解曰:即此實相為智體矣。從此第二明佛智母。於中分三:且初第一明佛智母。
經:「諸佛未成佛,與當佛為智母;諸佛已成佛,即為一切智。未得為性、已得為智。」
解曰:諸佛未成佛者,明在因也。與當佛為智母者,謂前實相即是本覺。因中本覺為無明覆,望後當果必正智圓,與自當佛為智因也。如如意寶,垢穢暫時,垢盡體圓,說初為母。諸佛已成佛即為一切智者,明果德圓。覺解圓極,即為智也。未得為性已得為智者,辯因果也。因中障覆即為佛性,果德顯現名一切智。
問:為復實相為緣生智、為復實相即為智母?答:有二義。有說:實相體常不變,因聲詮顯,名言故熏。熏發識中本無漏種,從種起現證實相理,因彼緣彼正智得生,故說實相名為智母。有說:實相即是本覺,因中本覺有勝堪能,令未無明漸次微劣,初地分顯名為始覺,果位頓圓名一切智,說因本覺即為智母。法相法性,幸而參詳。從此第二明三乘性。
經:「三乘般若不生不滅,自性常住。」
解曰:言三乘者,三乘之人。言般若者,實相等也。不生不滅者,明體常也。自性常住者,謂彼實相體不生滅,不變易也。雖三乘者證解不同,論其智體等無異矣。從此第三總明覺性。
經:「一切有情此為覺性。」
解曰:豈唯諸佛及三乘人,不以巨細一切有情,實相平等為覺性故。從此第三違文字相。於中分三:且初第一遣文字相。
經:「若菩薩不著文字、不離文字,無文字相,非無文字。」
解曰:若菩薩者,明修行人。不著文字者,遣如言執。不離文字者,不應撥無。無文字相者,不應住相。非無文字者,謂離分別,如文字修,一一文字皆得實相解脫智也。初離執有,次離撥無,次不住相,後順解脫。從此第二遣修行相。
經:「能如是修不見修相,是即名為修文字者,而能得於般若真性。」
解曰:初之兩句遣修行相,次之兩句明順文修,後之兩句得般若性。從此第三結修般若。
經:「是為般若波羅蜜多。」
解曰:能如上者,智隨文字而證實相,是即名為至彼岸矣。從此第二結護果等。
經:「大王!菩薩摩訶薩護佛果、護十地行、護化有情,為若此也。」
解曰:此文結上果因兩品。顯別依總彰此勝德,無倒修習即護國也。從此第三問答理事。於中分五:一波斯匿王問、二世尊總答、三總徵所以、四別釋一多、五結非一二。且初第一波斯匿王問。
經:波斯匿王白佛言:「真性是一,有情品類根行無量,法門為一、為無量耶?」
解曰:此下經文近明二諦,遠結上也。如前長科,〈觀如來品〉初九行經為總標問;從佛告下至此上結為問答也;此下至終即是第三總結上文明前理事。文有遠近,義含通為,讀者悉矣。真性是一者,標所證理,真如法性體是一也。言有情者,通諸聖凡一切有情也。言品類者,聖中三乘、凡中六趣也。且如人中種類無數,況餘界趣詎可測乎?言根行者,根有三種:上中下根。行有頓漸利鈍等異。言無量者,通上四類:一者有情、二者品類、三根、四行,從寬向狹悉皆無量,標其多也。法門為一為無量者,發二問也。如來所說般若之法,為如真性法門是一、為如有情法門無量耶?從此第二如來總答。
經:佛言:「大王!法門非一亦非無量。」
解曰:法門非一者,佛對根宜,當病設藥,一音演說隨類各解,故非一也。亦非無量者,當病之教雖等塵沙,隨所證理,非無量也。又以所證就有情心,一一門中皆得解脫,故非一也。有情畢竟行無不修、障無不盡,至無上覺佛果圓滿,非無量矣。從此第三總徵所以。
經:「何以故?」
解曰:何所以故非定一多也。從此第四別釋一多。於中分二:一明法一多、二明諦一二。初明一多,中復分二:且初第一明法門多。
經:「由諸有情,色法心法五取蘊相、我人知見、種種根行品類無邊,法門隨根亦有無量。」
解曰:明非一也。由諸有情者,總標類也。言色法者,有色界中色差別也。言心法者,三界之中心差別也。五取蘊相者,合明色心也。取謂煩惱,執取生死故名為取。言取蘊者,蘊從取生故名取蘊,從因為名,如草糠火。或蘊生取故名取蘊,從果為名,如花果樹。或蘊屬取故名取蘊,從屬為名,如帝王臣。三界色心皆名取蘊。我人知見者,明妄倒也。種種根行品類無邊者,如前悉也。法門隨根亦有無量者,應病之藥教等塵沙,故云隨根亦無量矣。從此第二明非無量。
經:「此諸法性,非相非無相,而非無量。」
解曰:明其一也。此諸法性者,即實性也。言非相者,非十相也。非無相者,智所證故,非如兔角畢竟無也。而非無量者,隨證雖多,解脫之理一相一味,非無量矣。從此第二明諦一二。文復分三:且初第一標見一二。
經:「若菩薩隨諸有情見二,是即不見一二之義。」
解曰:若菩薩等者,謂若菩薩不能亡相見無所見而起分別,見實相一、見有情多,故云二也。是即不見一二之義者,即是取相妄見一二,不能悟解:真不違俗,隨修證多,解脫門多;俗不違真,實相體一,萬行歸一,此之真俗一二義矣。從此第二釋勝義諦。
經:「乃知一二非一非二,即勝義諦。」
解曰:了知一二者,了上一二也。非一非二者,了真非定一,了俗非受二。如上悟解,即無分別勝義諦也。從此第三釋世俗諦。
經:「取著一二、若有若無,即世俗諦。」
解曰:取著一二者,取相執著,見一定一、見二定二也。若有若無者,執俗定有、勝義定無,此皆妄情,世俗諦故。從此第五結非一二。
經:「是故法門非一非二。」
解曰:是故等者,可以虛心融其妙旨。是故法門非一非二,破情計也。自上三門境智、文字及法門者,由依說聽如文字修,悟解法門非一非二,從淺至深明二諦故。從此第二明佛同說。於中分三:一明佛同說、二明功德多、三明受持勝。初明同說,文分為二:且初第一標佛同說。
經:「大王!一切諸佛說般若波羅蜜多!我今說般若波羅蜜多!無二無別。」
解曰:顯同說也。從此第二明受持等。
經:「汝等大眾,受持讀誦、如說修行,即為受持諸佛之法。」
解曰:一者受持、二讀、三誦、四如說行,四法行也。即是受持一切諸佛所說之法,非唯世尊獨說法也。從此第二明功德多。於中分三:一標功德多、二明多佛說、三明少況多。且初第一標功德多。
經:「大王!此般若波羅蜜多功德無量。」
解曰:此般若等者,攝此一部能詮所詮總名般若。又不唯爾,塵沙教法皆名般若。功德無量者,般若功德猶如虛空,不可量矣。從此第二明多佛說。文復分二:且初第一明能說多。
經:「若有恒河沙不可說諸佛,是一一佛教化無量不可說有情,是一一有情皆得成佛,是諸佛等復教化無量不可說有情亦皆成佛。」
解曰:若有恒沙等者,明多佛也。是一一佛者,化多成佛也。是諸佛等者,復化多佛也。此上三重喻說,諸佛所有數量唯佛能知,顯能說多。從此第二顯所說多。
經:「是諸佛等所說般若波羅蜜多,有無量不可說那庾多億偈,說不可盡。」
解曰:是諸佛等者,明各說般若也。有無量等者,明所說多也。此上所明,於前般若所有功德,有爾所佛,各各說有爾所偈,讚般若德說不可盡。從此第三明少況多。
經:「於諸偈中而取一偈分為千分,復於千分而說一分,句義功德尚無窮盡,何況如是無量句義所有功德。」
解曰:於諸等者,明取一偈分為千也。復於千等者,明說一分尚無窮盡,何況等者,況多佛說無量句義,所有功德而能測量?從此第三明受持勝。於中分二:初明受持勝、後當得菩提。初文復二:且初第一明受持勝。
經:「若有人能於此經中起一念淨信,是人即超百劫千劫百千萬劫生死苦難。」
解曰:明一念信超多劫苦。從此第二明等諸佛。
經:「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所得功德,即與十方一切諸佛等無有異。」
解曰:何況等者,彰持說勝。即與等者,同諸佛說。諸佛所說文句甚深,顯書寫等皆佛所說,人雖勝劣教理無差,所有功德等無異矣。從此第二當得菩提。
經:「當知此人諸佛護念,不久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解曰:諸佛護念者,顯法勝也,當得菩提法力修行也。從此第三聞法獲益。
經:說是法時,有十億人得三空忍,百萬億人得大空忍,無量菩薩得住十地。
解曰:依《本記》者,一得三空,即三賢位三假空也。二得大空,即登地也。三得十地,隨地增進皆蒙益也。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卷中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