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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顯揚聖教論 · 5 成苦品"
description: "顯揚聖教論由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論師無著菩薩所造唐代玄奘法師漢譯本論依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之要旨系統闡述瑜伽行派教義內容涵蓋境行果三大部分詳釋諸法唯識之理與修證次第被視為瑜伽行派重要論書之一對漢傳佛教唯識學發展影響深遠為研究法相宗核心思想之權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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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五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 成苦品第五

如是成立無常相已。云何成立苦相？頌曰：

生為欲離因， 滅生和合欲，倒無倒厭離， 彼因為苦相。

論曰：若法生時為遠離欲因，若法滅時為和合欲因。若不了知是顛倒因，若善通達是無倒因，於一切時生厭離欲。如是應知是苦通相。復次頌曰：

依三受差別， 建立三苦相，故說一切受， 體性皆是苦。

論曰：由依三受相差別故，建立三苦相，謂苦苦相、壞苦相、行苦相。由此相故，佛說諸受皆名為苦。謂於苦受及順苦受處法，當知建立最初苦相。於樂受及順樂受處法，當知建立第二苦相。於不苦不樂受及順此受處法，當知建立第三苦相。由不了知此第三相，能為常等顛倒生因。若能了知，為無常等無倒生因，及能發起涅槃樂欲。又由了知不了知第三苦故，於前二苦亦了不了應知。

復次前二苦相世間共成，第三苦相不共成立。今當成立諸行性是行苦。頌曰：

當知行性苦， 皆麁重隨故，樂、捨不應理， 同無解脫過。

論曰：諸行性樂及性是捨，不應道理。何以故？於一切位麁重所隨故，是故諸行體性是苦。若不爾，如其次第於彼性樂及不苦不樂，樂欲應無，應無苦及不苦不樂覺，應無苦樂覺。問：汝亦同然，若唯一行苦性者，應無樂及不苦不樂覺。答：由不了故謂有。問：我亦同然，由不了故謂有。答：不然，無解脫過故。若於性樂及不苦不樂諸行了知是苦，名苦諦現觀，由此次第乃至證得究竟解脫。若不了故，謂為苦者即是顛倒，不應能證究竟寂滅。復次頌曰：

利深等障礙， 依進住乘空，執著性下劣， 顛倒及染污。

論曰：又諸行性苦，少苦加之，苦相猛利；樂等不爾。又苦相深重，難為對治；樂等不爾。又苦相平等，遍一切處，乃至證得廣大法者亦被損惱。又執常樂我淨，名為顛倒，能障聖法。又執樂等，能為貪等大小諸惑所依止處。又苦等行能引勝進上地功德。又復久處住等威儀，即生大苦不可堪忍。又執空者，亦大苦隨逐。又執著樂者，其性下劣。又於諸行執計為樂，顛倒所攝。又緣世樂所起樂欲多是染污。是故諸行皆性是苦。復次頌曰：

如癰疥癩等， 三受之所依，彼能發三觸， 取樂等隨轉。

論曰：諸行性苦當知猶如癰疥癩等三受所依。何以故？世間癰疥癩等能發隨順苦樂捨等三種觸故，由依此觸世間有情取為苦樂不苦不樂。如是於諸性苦諸行發起三觸，由此觸故樂等受轉。此若無者，諸受不轉。如是顯示苦相立宗及因喻已。復何因緣建立諸行唯有三苦不多不少？頌曰：

自相、自分別、 不安隱苦性，五十五應知， 三苦之所攝。

論曰：由苦自性唯有三種。一由自相故，謂苦苦性。二由自分別故，謂壞苦性，若無分別，雖有變壞，已解脫者苦不生故。三由不安隱故，謂行苦性，煩惱麁重等所隨逐故。如是三苦差別，復有五十五種應知。云何五十五種？頌曰：

界、緣、身等、趣、 種類、諦、三世，時、命、品異故， 引眾苦差別。

論曰：界差別故有三苦，謂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緣差別故有六種苦，謂欲根本苦、愚癡報苦、先業緣苦、現因緣苦、淨業緣苦、不淨業緣苦。身等差別故有四種苦，謂受重擔等苦、位變壞苦、麁重苦、死生苦。趣差別故有五種苦，謂那落迦苦乃至天趣苦。種類差別故有五種苦，謂逼惱苦、匱乏苦、大乖違苦、愛變壞苦、麁重苦。諦差別故有八種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取蘊苦。世緣差別故有九種苦，謂過去苦，因過去未來現在緣所生；如是未來、現在苦亦爾。時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時節變異苦、飢苦、渴苦、威儀屈伸入息出息閉目開目等所引苦。養命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所求無厭足苦、追求苦、守護苦、不自在苦。品差別故有七種苦：一損減苦，謂在家品。二增益苦，謂出家品。三憂惱苦。四離有苦。又依善說法律出家者有三種苦：一愚癡苦，謂希望未來追味過去故；二嫉妬苦；三不勝他苦。依惡說法律出家者亦有三苦：一愚癡苦，謂於所知法顛倒執故；二嫉妬苦，謂於佛及佛弟子所得名利心不忍故；三他所勝苦，謂為名利故起諍論時墮負處故。頌曰：

未離欲色等， 三種地應知，欲界一切種， 色無色除二。

論曰：如是五十五種苦，三地所攝。一未離欲地，謂欲界所繫；二已離欲地，謂色界所繫；三離欲色地，謂無色界繫。即此三種，如其次第立三種苦，謂上中下。又欲界中具一切種苦，色無色界中無二種苦，所謂苦苦、壞苦所攝二，及欲根本苦、愚癡報苦所攝二，然有餘苦。頌曰：

世俗有二種， 勝義謂遍行，二緣通上地， 當知無現染。

論曰：如是諸苦略有二種，謂世俗、勝義別故。世俗諦所攝苦有二種，謂苦苦及壞苦。勝義諦所攝有一種，謂行苦。此亦名遍行苦，遍至欲等三界故。欲界上地有二緣所生苦，謂有先業緣苦、無現在因緣苦，有淨緣苦、無不淨緣苦。頌曰：

非無色重擔， 遍行天麁重，及諦最後邊， 餘七上隨縛。

論曰：無色界中無身重擔苦，有天趣苦、麁重苦，諦最後邊諸取蘊苦。此通欲等三界，故名遍行苦。餘生等七苦欲界所攝，上地雖有隨縛，復可退還故，然無苦自體。頌曰：

當知生等苦， 各五種差別，苦麁重相應， 三苦所依止。

論曰：生等七苦當知一一各有五種，謂苦相應故、麁重相應故，及三苦所依止故。生者，為老等苦所依、煩惱所依、不可樂欲行壞所依。老者，色衰退等所依。病者，習所不欲所依、不習所欲所依、順死大種乖違所依。死者，自體別離所依、財寶別離所依、所愛離別怨憎合會苦之所依。怨憎會等三苦，身逼迫所依、心逼迫所依，及彼所作衰損所依。頌曰：

最後與最後， 各四苦所依，謂生、生根本， 及苦性、變壞，

論曰：於八苦中最後所攝諸取蘊苦，及三苦中最後行苦，各為四苦所依故苦。一生苦所依、二生根本苦所依、三苦自性苦所依、四變壞苦所依。頌曰：

三世之所攝， 二緣苦非上，所說餘諸苦， 皆欲界應知。

論曰：欲界上地三世苦中，當知無有去來緣苦。何以故？非於上地緣過去未來虛妄分別生諸苦故，唯有現緣麁重所隨。除上所說，所餘諸苦當知唯在欲界所繫。

復次何因緣故，於實有苦境諸愚癡轉？頌曰：

失念無功用， 亂不正思惟，不正了愚癡， 及由放逸等。

論曰：於苦愚癡由五種因，及由前所說放逸等法。五種因者，一於過去苦念忘失故、二於未來苦不作功用推求故、三於現在苦起四倒亂故、四由不正思惟於麁重苦計為我故、五由不正了於諸性苦不了知故。復次由四種因起念忘失。頌曰：

昧故、羸劣故， 及起放逸故、相續斷絕故， 忘念轉應知。

論曰：昧故者，謂愚昧種類。羸劣者，謂於死等位。放逸者，謂於境耽著。相續斷絕者，謂於餘生前眾同分相續斷故。復次由四種因無功用轉。頌曰：

昧故、放逸故、 保重現法故、不信當苦故， 無功用發趣。

論曰：昧及放逸已如前說。保重現法者，由彼保重現在法故，於未來苦不作功用。不信當苦者，由不信有未來苦故，不作功用。復次由四種因起四顛倒。頌曰：

相似相續轉、 對治妄分別、串習、總取故， 起四種顛倒。

論曰：以見相似相續轉故起於常倒。對治分別故起於樂倒，妄分別樂為苦對治故。由串習故起於淨倒。由總執故起於我倒。復次於苦愚癡。由不了別五因故起。何等為五？頌曰：

界別、緣起別、 位別、次第別，及相續差別， 當知各多種。

論曰：界差別有三種苦，謂欲界、色界、無色界。緣差別有七種苦：一福緣、二非福緣，此二在欲界；三不動緣，在色無色界；四纏隨眠緣，謂異生者；五隨眠緣，謂見諦者；六有行緣，謂非菩薩；七智行緣，謂諸菩薩。位差別有十二種苦：一純樂俱，謂諸天；二純苦俱，謂那洛迦及鬼、傍生一分；三雜苦樂俱，謂人及鬼、傍生一分；四不苦不樂俱，謂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五不淨淨處，謂欲界中無難生處；六淨不淨處，謂色無色界中諸異生者；七淨淨處，謂色無色界中諸見諦者；八不淨不淨處，謂欲界中有難生處及四種入胎苦，一不正知入母胎、不正知住、不正知出，二正知入母胎、不正知住、不正知出，三正知入母胎、正知而住、不正知出，四正知入母胎、正知而住、正知而出。次第差別有十二種苦，謂依十二支緣起次第相續，差別有無量種，有情相續無邊差別故。復次於一切苦能遍了知，當知有十八種。何等是耶？頌曰：

信解與思擇， 不亂心厭離，見修及究竟， 又如前十一。

論曰：一信解遍智，謂聞所生智。二思擇遍智，謂思所生智。三不散亂遍智，謂世間修所生智。四厭心攝遍智，謂煖等順決擇分智，由此智觀自心相總厭離轉故。五見道遍智，謂依止見道智。六修道遍智，謂依止修道智。七究竟道遍智，謂無學道所攝智。及如前所說十一種智，一不善清淨世俗智、二善清淨世俗智、三勝義智、四不善清淨相有分別智、五善清淨相有分別智、六善清淨相無分別智、七成所作前行智、八成所作智、九成所作後智、十聲聞智、十一菩薩智。如是總為十八種如實了知苦遍智。復次如是遍智為盡眾苦。由何遍智盡何等苦？頌曰：

纏、疑、不樂離， 沈、惡趣、餘趣，下劣行所起， 遍獨眾苦盡。

論曰：信解遍智能滅纏苦；思擇遍智能滅疑苦；不散亂遍智能滅不樂遠離苦；厭心攝遍智能滅惛沈苦；見道遍智能滅惡趣苦；修道遍智能滅餘趣苦；究竟道遍智能滅下劣行所起苦，謂除樂速通行。所餘諸行皆名下劣應知。菩薩遍智遍滅一切自他諸苦，聲聞遍智獨滅自苦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