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卷第三
Demonstration of Consciousness-Only, Volume 3
護法等菩薩造
Composed by Bodhisattva Dharmapāla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Tripitaka Master Xuanzang's Imperial Translation
此識與幾心所相應?
This consciousness is associated with how many mental factors?
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
It is always connected with contact, attention, feeling, perception, and intention.
阿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於一切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遍行心所攝故。
From the beginningless time until its transformation, the Alaya Consciousness is always accompanied by these five mental factors in all circumstances, because they are encompassed by the omnipresent mental factors.
「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
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和。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說為彼;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
根變異力,引觸起時,勝彼識、境,故《集論》等但說分別根之變異。
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觸境,是觸自性。
既似順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為業。
《起盡經》說:受、想、行蘊一切皆以觸為緣故,由斯故說識、觸、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
《瑜伽》但說與受、想、思為所依者,思於行蘊為主勝故,舉此攝餘。《集論》等說為受依者,以觸生受近而勝故,謂觸所取可意等相與受所取順益等相,極相隣近,引發勝故。
然觸自性,是實非假,六六法中,心所性故,是食攝故,能為緣故,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作意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雖此亦能引起心所;心是主故,但說引心。
有說:令心迴趣異境,或於一境,持心令住,故名作意。彼俱非理,應非遍行,不異定故。
「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為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
有作是說:受有二種:一、境界受,謂領所緣;二、自性受,謂領俱觸。唯自性受是受自相。以境界受共餘相故。
彼說非理,受定不緣俱生觸故。
若似觸生,名領觸者,似因之果,應皆受性。
又既受因,應名因受,何名自性?
若謂如王食諸國邑,受能領觸所生受體,名自性受。理亦不然,違自所執不自證故。
若不捨自性,名自性受,應一切法皆是受自性。
故彼所說,但誘嬰兒。
然境界受,非共餘相,領順等相,定屬己者,名境界受,不共餘故。
「想」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
「思」謂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謂能取境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
此五既是遍行所攝,故與藏識決定相應,其遍行相後當廣釋。
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
此識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違、順境相,微細、一類、相續而轉,是故唯與捨受相應。
又,此相應受唯是異熟,隨先引業轉;不待現緣,住善、惡業勢力轉故。唯是捨受;苦、樂二受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待現緣故,非此相應。
又,由此識常無轉變,有情恒執為自內我;若與苦、樂二受相應,便有轉變,寧執為我,故此但與捨受相應。
若爾,如何此識亦是惡業異熟?既許善業能招捨受,此亦應然。捨受不違苦、樂品故,如無記法,善、惡俱招。
如何此識非別境等心所相應?
互相違故。
謂欲希望所樂事轉;此識任運,無所希望。勝解印持決定事轉;此識瞢昧,無所印持。念唯明記曾習事轉,此識昧劣,不能明記。定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慧唯簡擇德等事轉;此識微昧,不能簡擇。故此不與別境相應。
此識唯是異熟性故,善、染污等亦不相應。
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
法有四種: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阿賴耶識何法攝耶?
此識唯是無覆無記,異熟性故。
異熟若是善、染污者,流轉還滅應不得成,又此識是善、染依故,若善、染者,互相違故,應不與二俱作所依;又此識是所熏性故,若善、染者,如極香臭,應不受熏。
無熏習故,染、淨因果俱不成立,故此唯是無覆無記。
「覆」謂染法障聖道故,又能蔽心,令不淨故;此識非染,故名「無覆」。「記」謂善、惡,有愛、非愛果,及殊勝自體可記別故;此非善、惡,故名「無記」。
「觸等亦如是」者,謂如阿賴耶識,唯是無覆無記性攝,觸、作意、受、想、思亦爾,諸相應法,必同性故。
又,觸等五,如阿賴耶,亦是異熟,所緣、行相俱不可知,緣三種境,五法相應,無覆無記,故說「觸等亦如是」言。
有義:觸等如阿賴耶,亦是異熟及一切種,廣說乃至無覆無記,「亦如是」言,無簡別故。
彼說非理。
所以者何?
觸等依識,不自在故。如貪、信等不能受熏,如何同識,能持種子?
又,若觸等亦能受熏,應一有情有六種體。
若爾,果起從何種生?理不應言從六種起,未見多種生一芽故。
若說果生唯從一種,則餘五種便為無用;亦不可說次第生果,熏習同時,勢力等故;又不可說六果頓生,勿一有情一剎那頃,六眼識等俱時生故。
誰言觸等亦能受熏持諸種子?不爾,如何觸等如識名一切種?
謂觸等五,有似種相,名一切種,觸等與識所緣等故,無色觸等有所緣故,親所緣緣定應有故,此似種相不為因緣生現識等,如觸等上似眼根等非識所依,亦如似火無能燒用,彼救非理,觸等所緣似種等相,後執受處方應與識而相例故。
由此前說一切種言,定目受熏、能持種義;不爾,本頌有重言失。
又彼所說,「亦如是」言,無簡別故,咸相例者,定不成證,勿觸等五,亦能了別,觸等亦與觸等相應。
由此故知「亦如是」者,隨所應說,非謂一切。
阿賴耶識為斷?為常?
非斷、非常,以「恒轉」故。「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
「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果法爾。
如瀑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
又如瀑流,雖風等擊,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亦爾,雖遇眾緣,起眼識等而恒相續。
又如瀑流,漂水下上魚、草等物,隨流不捨,此識亦爾,與內習氣外觸等法恒相隨轉。
如是法喻,意顯此識無始因果非斷、常義。謂此識性無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故說此識恒轉如流。
過去、未來既非實有,非常可爾;非斷如何?斷豈得成緣起正理?
過去、未來若是實有,可許非斷;如何非常?常亦不成緣起正理。
豈斥他過,己義便成?
若不摧邪難以顯正。前因滅位後果即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如是因果相續如流,何假去、來,方成非斷?
因現有位,後果未生,因是誰因?果現有時,前因已滅,果是誰果?既無因果,誰離斷、常?
若有因時,已有後果,果既本有,何待前因?因義既無,果義寧有?無因無果,豈離斷、常?
因果義成,依法作用,故所詰難,非預我宗。
體既本有,用亦應然,所待因緣,亦本有故。
由斯汝義因果定無,應信大乘緣起正理。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設。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立當果對說現因;觀現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對說現果。假謂現識似彼相現。
如是因果,理趣顯然,遠離二邊,契會中道,諸有智者應順修學。
有餘部說:雖無去、來而有因果恒相續義。
謂現在法極迅速者,猶有初、後,生、滅二時,生時酬因,滅時引果,時雖有二,而體是一,前因正滅,後果正生,體相雖殊,而俱是有。
如是因果非假施設,然離斷、常,又無前難,誰有智者捨此信餘?
彼有虛言,都無實義,何容一念而有二時?生、滅相違,寧同現在?滅若現在,生應未來。有故名生,既是現在,無故名滅,寧非過去?滅若非無,生應非有;生既現有,滅應現無,又二相違,如何體一?非苦、樂等見有是事,生、滅若一,時應無二;生、滅若異,寧說體同?故生、滅時俱現在有,同依一體,理必不成。
經部師等因果相續,理亦不成,彼不許有阿賴耶識能持種故。
由此應信大乘所說因果相續緣起正理。
此識無始恒轉如流,乃至何位當究竟捨?
阿羅漢位方究竟捨。
謂諸聖者斷煩惱障究竟盡時,名阿羅漢。爾時,此識煩惱麁重永遠離故,說之為「捨」。
此中所說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皆已永害煩惱賊故;應受世間妙供養故;永不復受分段生故。
云何知然?
〈決擇分〉說:諸阿羅漢、獨覺、如來皆不成就阿賴耶故;《集論》復說:若諸菩薩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如來故。
若爾,菩薩煩惱種子未永斷盡非阿羅漢,應皆成就阿賴耶識,何故即彼〈決擇分〉說不退菩薩亦不成就阿賴耶識?
彼說二乘無學果位迴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煩惱障故,趣菩提故,即復轉名不退菩薩,彼不成就阿賴耶識。
即攝在此阿羅漢中,故彼論文不違此義。
又不動地已上菩薩,一切煩惱永不行故,法駛流中任運轉故;能諸行中起諸行故;剎那剎那轉增進故,此位方名不退菩薩。
然此菩薩雖未斷盡異熟識中煩惱種子,而緣此識我見、愛等,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斯永捨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
有義:初地已上菩薩,已證二空所顯理故;已得二種殊勝智故;已斷分別二重障故;能一行中起諸行故;雖為利益起諸煩惱,而彼不作煩惱過失故,此亦名不退菩薩。
然此菩薩雖未斷盡俱生煩惱,而緣此識所有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斯亦捨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
故《集論》中作如是說:十地菩薩雖未永斷一切煩惱,然此煩惱猶如呪、藥所伏諸毒,不起一切煩惱過失。一切地中,如阿羅漢已斷煩惱,故亦說彼名阿羅漢。
彼說非理。七地已前猶有俱生我見、愛等,執藏此識為自內我,如何已捨阿賴耶名?
若彼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說名為捨,則預流等諸有學位,亦應已捨阿賴耶名,許便違害諸論所說。
地上菩薩所起煩惱皆由正知,不為過失,非預流等得有斯事,寧可以彼例此菩薩?
彼六識中所起煩惱,雖由正知不為過失,而第七識有漏心位,任運現行執藏此識,寧不與彼預流等同?由此故知彼說非理。
然阿羅漢斷此識中煩惱麁重究竟盡故,不復執藏阿賴耶識為自內我。由斯永失阿賴耶名,說之為捨,非捨一切第八識體。勿阿羅漢無識持種,爾時便入無餘涅槃。
然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
謂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或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諸種子故。
此等諸名通一切位。
或名阿賴耶,攝藏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見、愛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有學,非無學位、不退菩薩,有雜染法執藏義故。
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此名唯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地猶有異熟無記法故。
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薩、二乘及異生位,持有漏種可受熏習,未得善淨第八識故。如契經說:
如來無垢識, 是淨無漏界,
解脫一切障, 圓鏡智相應。
阿賴耶名過失重故,最初捨故,此中偏說。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捨,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時捨。無垢識體無有捨時,利樂有情無盡時故。心等通故,隨義應說。
然第八識總有二位:一、有漏位,無記性攝。
唯與觸等五法相應,但緣前說執受、處境。
二、無漏位,唯善性攝。
與二十一心所相應,謂遍行、別境各五,善十一,與一切心恒相應故。常樂證智所觀境故;於所觀境恒印持故;於曾受境恒明記故;世尊無有不定心故;於一切法常決擇故。極淨信等常相應故,無染污故。無散動故。
此亦唯與捨受相應,任運恒時平等轉故。
以一切法為所緣境,鏡智遍緣一切法故。
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
聖教、正理為定量故。
謂有《大乘阿毘達磨》契經中說:
「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證得。」
此第八識自性微細,故以作用而顯示之。
頌中初半,顯第八識為因緣用,後半顯與流轉還滅,作依持用。
「界」是因義,即種子識,無始時來展轉相續,親生諸法,故名為因。
「依」是緣義,即執持識無始時來,與一切法等為依止,故名為緣。
謂能執持諸種子故,與現行法為所依故,即變為彼及為彼依。
變為彼者,謂變為器及有根身;「為彼依」者,謂與轉識作所依止。以能執受五色根故,眼等五識依之而轉,又與末那為依止故,第六意識依之而轉。末那、意識轉識攝故。如眼等識依俱有根,第八理應是識性故,亦以第七為俱有依。
是謂此識為因、緣用。
「由此有」者,由有此識;「有諸趣」者,有善、惡趣。
謂由有此第八識故,執持一切順流轉法,令諸有情流轉生死。
雖惑、業、生皆是流轉,而趣是果,勝故偏說;或「諸趣」言通能、所趣,諸趣資具亦得趣名。
諸惑、業、生皆依此識,是與流轉作依持用。
「及涅槃證得」者,由有此識故,有涅槃證得。
謂由有此第八識故,執持一切順還滅法,令修行者證得涅槃。
此中但說能證得道,涅槃不依此識有故。
或此但說所證涅槃,是修行者正所求故。
或此雙說涅槃與道俱是還滅品類攝故。謂「涅槃」言顯所證滅,後「證得」言顯能得道,由能斷道,斷所斷惑,究竟盡位,證得涅槃。
能、所斷、證皆依此識,是與還滅作依持用。
又此頌中初句,顯示此識自性無始恒有,後三顯與雜染、清淨二法,總、別為所依止。
雜染法者,謂苦、集諦,即所能趣生及業、惑;清淨法者,謂滅、道諦,即所、能證涅槃及道;彼二皆依此識而有,依轉識等,理不成故。
或復初句顯此識體無始相續,後三顯與三種自性為所依止:
謂依他起、遍計所執、圓成實性,如次應知。
今此頌中諸所說義,離第八識皆不得有。
即彼經中復作是說: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 勝者我開示。」
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
依斯建立阿賴耶名,非如勝性轉為大等,種子與果體非一故;能依、所依俱生滅故;與雜染法互相攝藏,亦為有情執藏為我,故說此識名「阿賴耶」。
已入見道諸菩薩眾得真現觀,名為「勝者」,彼能證解阿賴耶識,故我世尊正為開示;或諸菩薩皆名「勝者」,雖見道前未能證解阿賴耶識,而能信解,求彼轉依,故亦為說。
非諸轉識有如是義。
《解深密經》亦作是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無性有情不能窮底,故說「甚深」;趣寂種性不能通達,故名「甚細」。
是一切法真實種子,緣擊便生轉識波浪,恒無間斷,猶如瀑流。
「凡」即無性,「愚」即趣寂。恐彼於此起分別執,墮諸惡趣,障生聖道,故我世尊不為開演。
唯第八識有如是相。
《入楞伽經》亦作是說:
「如海遇風緣, 起種種波浪,
現前作用轉, 無有間斷時。
藏識海亦然, 境等風所擊,
恒起諸識浪, 現前作用轉。」
眼等諸識,無如大海恒相續轉起諸識浪,故知別有第八識性。
此等無量大乘經中,皆別說有此第八識。
諸大乘經:皆順無我,違數取趣;棄背流轉,趣向還滅;讚佛、法、僧,毀諸外道;表蘊等法,遮勝性等;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如《增壹》等至教量攝。
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
一、先不記故。若大乘經佛滅度後,有餘為壞正法故說,何故世尊非如當起諸可怖事,先預記別?
二、本俱行故。大小乘教本來俱行,寧知大乘獨非佛說?
三、非餘境故。大乘所說廣大甚深,非外道等思量境界。彼經論中曾所未說,設為彼說,亦不信受,故大乘經非非佛說。
四、應極成故。若謂大乘是餘佛說,非今佛語,則大乘教是佛所說,其理極成。
五、有、無有故。若有大乘,即應信此諸大乘教是佛所說,離此大乘不可得故。
若無大乘,聲聞乘教亦應非有,以離大乘決定無有得成佛義,誰出於世說聲聞乘?故聲聞乘是佛所說,非大乘教不應正理。
六、能對治故。依大乘經勤修行者,皆能引得無分別智,能正對治一切煩惱,故應信此是佛所說。
七、義異文故。大乘所說意趣甚深,不可隨文而取其義,便生誹謗謂非佛語。
是故大乘真是佛說。
如《莊嚴論》頌此義言:
「先不記、俱行、 非餘所行境、
極成、有無有、 對治、異文故。」
餘部經中亦密意說阿賴耶識有別自性。
謂大眾部阿笈摩中,密意說此名根本識,是眼識等所依止故。譬如樹根是莖等本,非眼等識有如是義。
上坐部經分別論者,俱密意說此名有分識,「有」謂三有;「分」是因義,唯此恒、遍,為三有因。
化地部說此名窮生死蘊,離第八識無別蘊法,窮生死際無間斷時。謂無色界諸色間斷,無想天等餘心等滅,不相應行離色、心等無別自體,已極成故,唯此識名窮生死蘊。
說一切有部《增壹》經中,亦密意說此名阿賴耶,謂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憙阿賴耶。
謂阿賴耶識是貪總、別三世境故,立此四名。有情執為真自內我,乃至未斷恒生愛著,故阿賴耶識是真愛著處。
不應執餘五取蘊等,謂生一向苦受處者,於餘五取蘊不生愛著,彼恒厭逆餘五取蘊,念我何時當捨此命、此眾同分、此苦身心,令我自在受快樂故。
One should not cling to the other five aggregates of attachment. For one who is born in a place of perpetual suffering, there is no attachment to those aggregates. Such a person constantly feels aversion toward them, thinking, “When will I be free from this life, this shared existence, this body and mind of suffering, so that I may find ease and happiness?”
五欲亦非真愛著處,謂離欲者於五妙欲,雖不貪著而愛我故。
The five desires are not the true object of attachment, for one who has renounced desire, though not clinging to these pleasures, still harbors attachment to the self.
樂受亦非真愛著處,謂離第三靜慮染者,雖厭樂受而愛我故。
Even pleasant sensations are not truly a place for attachment. For one who has transcended the third meditative stage, though they may renounce pleasant feelings, they still cling to the self.
身見亦非真愛著處,謂非無學信無我者,雖於身見不生貪著,而於內我猶生愛故。
轉識等亦非真愛著處,謂非無學求滅心者,雖厭轉識等而愛我故。
色身亦非真愛著處,離色染者,雖厭色身而愛我故。
不相應行離色、心等無別自體,是故亦非真愛著處。
異生、有學起我愛時,雖於餘蘊有愛、非愛,而於此識,我愛定生,故唯此是真愛著處。
由是彼說阿賴耶名,定唯顯此阿賴耶識。
已引聖教,當顯正理。
謂契經說:雜染、清淨諸法種子之所集起,故名為心,若無此識,彼持種心不應有故。
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斷故,根、境、作意、善等類別易脫起故,如電光等不堅住故,非可熏習,不能持種,非染、淨種所集起心。
此識一類、恒無間斷,如苣蕂等堅住可熏,契當彼經所說心義。
若不許有能持種心,非但違經,亦違正理。
謂諸所起染、淨品法,無所熏故,不熏成種,則應所起唐捐其功。染、淨起時既無因種,應同外道執自然生。
色、不相應,非心性故,如聲、光等,理非染、淨內法所熏,豈能持種?又彼離識無實自性,寧可執為內種依止?
轉識相應諸心所法,如識間斷,易脫起故,不自在故,非心性故,不能持種,亦不受熏。
故持種心,理應別有。
有說:六識無始時來,依根、境等前後分位,事雖轉變而類無別,是所熏習,能持種子。由斯染、淨因果皆成,何要執有第八識性?
彼言無義!
所以者何?
執類是實,則同外道;許類是假,便無勝用,應不能持內法實種。
又執識類何性所攝?若是善、惡,應不受熏,許有記故,猶如擇滅;若是無記,善、惡心時,無無記心,此類應斷,非事善、惡類可無記;別類必同別事性故。
又無心位此類定無,既有間斷,性非堅住,如何可執持種、受熏?
又阿羅漢或異生心,識類同故,應為諸染,無漏法熏,許便有失。又眼等根或所餘法,與眼等識根、法類同,應互相熏,然汝不許。
故不應執識類受熏。
又六識身,若事、若類,前後二念既不俱有;如隔念者,非互相熏。能熏、所熏必俱時故。
執唯六識俱時轉者,由前理趣,既非所熏,故彼亦無能持種義。
有執色、心自類無間,前為後種,因果義立,故先所說,為證不成。
彼執非理,無熏習故。謂彼自類既無熏習,如何可執前為後種?
又間斷者,應不更生,二乘無學應無後蘊,死位色、心為後種故。
亦不應執色、心展轉互為種生,轉識、色等非所熏習,前已說故。
有說:三世諸法皆有,因果感赴,無不皆成,何勞執有能持種識?然經說心為種子者,起染、淨法,勢用強故。
彼說非理。過去、未來,非常、非現,如空花等,非實有故。
又無作用,不可執為因緣性故。若無能持染、淨種識,一切因果皆不得成。
有執大乘遣相空理為究竟者,依似比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彼特違害前所引經。
智、斷、證、修、染、淨因果皆執非實,成大邪見。
外道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
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捨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為除幻敵,求石女兒用為軍旅?
故應信有能持種心,依之建立染、淨因果。
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有故。
謂眼等識有間斷故,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非異熟心。異熟不應斷已更續,彼命根等,無斯事故。
眼等六識,業所感者,猶如聲等,非恒續故,是異熟生,非真異熟。
定應許有真異熟心,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為身、器作有情依,身、器離心,理非有故。不相應法無實體故,諸轉識等非恒有故,若無此心,誰變身、器?復依何法恒立有情?
又在定中,或不在定,有別思慮、無思慮時,理有眾多身受生起。此若無者,不應後時身有怡適,或復勞損,若不恒有真異熟心,彼位如何有此身受?
非佛起餘善心等位,必應現起真異熟心,如許起彼時,非佛有情故。
由是恒有真異熟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有情流轉五趣、四生。若無此識,彼趣、生體不應有故。
謂要實有、恒、遍、無雜,彼法可立正實趣、生。
非異熟法趣、生雜亂,住此起餘趣、生法故。
諸異熟色及五識中業所感者不遍趣、生,無色界中全無彼故。
諸生得善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遍趣、生,起無雜亂而不恒有。
不相應行無實自體,皆不可立正實趣、生。
唯異熟心及彼心所,實恒、遍、無雜,是正實趣、生。
此心若無,生無色界起善等位應非趣、生。設許趣、生攝諸有漏,生無色界起無漏心應非趣、生,便違正理。勿有前過及有此失,故唯異熟法是正實趣、生。
由是如來非趣、生攝,佛無異熟無記法故,亦非界攝,非有漏故,世尊已捨苦、集諦故,諸戲論種已永斷故。
Therefore, the Thus-Gone One is not included in the realms of rebirth or birth, because the Buddha has no karmic retribution or neutral mental factors. Nor is he included in the realms of existence, since he is beyond defilement. The World-Honored One has already abandoned the truths of suffering and its origin, and all seeds of conceptual elaboration have been utterly cut off.
正實趣、生既唯異熟心及心所,彼心、心所離第八識理不得成,故知別有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有色根身是有執受,若無此識,彼能執受,不應有故。
謂五色根及彼依處,唯現在世是有執受,彼定由有能執受心,唯異熟心,先業所引,非善、染等,一類、能遍、相續執受有色根身;眼等轉識無如是義。
此言意顯眼等轉識,皆無一類、能遍、相續執受自內有色根身,非顯能執受唯異熟心,勿諸佛色身無執受故;然能執受有漏色身唯異熟心,故作是說。
謂諸轉識現緣起故,如聲、風等,彼善、染等,非業引故,如非擇滅。異熟生者,非異熟故、非遍依故、不相續故,如電、光等,不能執受有漏色身。
諸心識言,亦攝心所,定相應故,如唯識言。
非諸色根、不相應行可能執受有色根身,無所緣故,如虛空等。
故應別有能執受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壽、煖、識三,更互依持,得相續住。若無此識能持壽、煖,令久住識不應有故。
謂諸轉識有間、有轉,如聲、風等,無恒持用,不可立為持壽、煖識。
唯異熟識無間、無轉,猶如壽、煖,有恒持用,故可立為持壽、煖識。
經說三法更互依持,而壽與煖一類相續,唯識不然,豈符正理?
雖說三法更互依持,而許唯煖不遍三界,何不許識獨有間、轉?
此於前理,非為過難。謂若是處具有三法無間轉者,可恒相持。不爾,便無恒相持用。前以此理,顯三法中所說識言,非詮轉識,舉煖不遍,豈壞前理?故前所說,其理極成。
又三法中,壽、煖二種既唯有漏,故知彼識如壽與煖,定非無漏;生無色界起無漏心,爾時,何識能持彼壽?
由此故知有異熟識,一類、恒、遍、能持壽、煖,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諸有情類,受生、命終,必住散心,非無心定。若無此識,生、死時心不應有故。
謂生死時,身心惽昧,如睡無夢、極悶絕時,明了轉識必不現起。
又此位中,六種轉識行相、所緣不可知故,如無心位,必不現行。
六種轉識行相、所緣有必可知,如餘時故。
真異熟識極微細故,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是引業果,一期相續,恒無轉變;是散、有心,名生死心,不違正理。
有說:五識此位定無,意識取境,或因五識、或因他教、或定為因,生位,諸因既不可得;故受生位,意識亦無。
若爾,有情生無色界,後時意識應永不生,定心必由散意識引,五識、他教彼界必無,引定散心無由起故。
若謂彼定由串習力,後時率爾能現在前。
彼初生時,寧不現起?又欲、色界初受生時,串習意識亦應現起。
若由惛昧,初未現前。
If from confusion, it has not yet appeared at first.
此即前因,何勞別說?
有餘部執:生、死等位,別有一類微細意識,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應知即是此第八識,極成意識不如是故。
又將死時,由善、惡業,下、上身分,冷觸漸起,若無此識,彼事不成。轉識不能執受身故。
眼等五識,各別依故;或不行故。第六意識,不住身故,境不定故,遍寄身中恒相續故,不應冷觸由彼漸生。
唯異熟心,由先業力,恒、遍、相續執受身分。捨執受處,冷觸便生,壽、煖識三不相離故。
冷觸起處即是非情,雖變、亦緣,而不執受。故知定有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如是二法展轉相依,譬如蘆束,俱時而轉,若無此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
謂彼經中自作是釋:名謂非色四蘊,色謂羯邏藍等。此二與識相依而住,如二蘆束,更互為緣,恒俱時轉,不相捨離。
眼等轉識,攝在名中,此識若無,說誰為識?
亦不可說名中識蘊謂五識身,識謂第六,羯邏藍時無五識故。
又諸轉識有間、轉故,無力恒時執持名色,寧說恒與名色為緣?
故彼識言,顯第八識。
成唯識論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