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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Śūraṅgama Sūtra Commentary (楞嚴經精解評林)
  2. Volume 1 (第一)
  3. The Great Buddha's Crown Tathagata's Secret Cause, Practice, Realization, and Ultimate Meaning of All Bodhisattvas' Myriad Practices, Śūraṅgama Sūtra, Chapter Three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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Śūraṅgama Sūtra Commentary (楞嚴經精解評林)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第三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至)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資中曰:六根吸塵曰入。)。
(問,何不直就根塵推破見性,而須指前勞目之事乎。携李答,夫根塵徧迷,悟必從要。故指凡夫易解之妄事,用開阿難未了之執情。向下塞耳聞聲,畜鼻覺觸,例亦如是。)。
吳興曰:前色陰中,辟如目睛瞪以登勞,則于虗空別見狂花等相。蓋以目喻真,以勞喻妄,以華喻色。今指前喻,故云即彼目睛等。兼目與勞下,斯取前文能喻之根,便為此中所喻之法,以彼勞目正是眼入虗妄之相故。當知眼入乃至意入皆如空華,故六入文並云同是菩薩瞪發勞相。
因于明暗二種妄塵(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補註曰:按環師科經,此有三科。即彼目睛下,依真起妄。因于明暗下,辨妄無實。是故當知下,了妄即真。盖謂妄無自性,全體即真也。餘五例此。)
溫陵曰:因塵發見,因根吸塵,故名眼入。然離塵無體,足知虗妄。乃至云非明暗來,非根出等。既無所從,則非因緣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矣。
阿難!辟如有人以兩手指(至)同是菩薩瞪發勞相。
(吳興曰:辟如者,此以假設其事,曉訓令悟,故云辟如,非取比况之義也。下文亦爾。)
溫陵曰:指本無聲,耳本無聞,妄相感觸,故頭中作聲,耳入之妄,皆如是也。必依指喻者,明凡聲本無,由妄感觸,非感非觸,彼此寂然,則如來藏本然真妙矣。耳勞因塞,乃至意勞因習,妄同眼勞,故例稱瞪發。
因于動靜二種妄塵(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真際曰: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身心,及地水火風空,皆無所從來,無所至去,緣合則有,緣離則滅,如幻如化。故云:當處發生,隨處滅盡。此也。)
(泐潭曰:有聞成性,謂有所聞則成有性。)。
孤山曰:耳因動靜發聞,猶目因明暗發見也。諸經所說,對聲有聞,緣明有見。今文了義,靜亦名聞,暗亦名見。鼻聞通塞,意知生滅,例亦如是。
阿難!辟如有人急畜其鼻(至)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溫陵曰:畜,縮氣也。冷因畜有,不畜本無,鼻入之妄,皆如是也。)
(吳興曰:机者,弩牙也。根有發聞之義,故取譬之。)
因于通塞二種妄塵(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溫陵曰:鼻聞通塞,亦猶耳聞動靜,而知覺以塵為相,故離彼無有,則非惟緣彼而生,而亦即彼為體。故知明暗動靜,乃至離合生滅之塵,與今見聞覺之性,混而為一,本如來藏中妙真如性矣。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䑛吻(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吻非舌甜,因勞妄有。故不動之時,淡性常在。舌入之妄,皆如是也。)
溫陵曰:口之以味,性也。以舌取味曰䑛。熟蚳令勞甚,言取著之狀。
阿難!辟如有人以一冷手(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身入之覺,由觸所顯。盖以離觸之時,覺知此身無合之覺,是以合覺顯於離知也。)。
溫陵曰:身入生觸,然觸無自性,猶如二手,冷熱相涉,兩無定勢,足知其妄也。手不自觸,因合覺觸,故曰合覺之觸。合不自合,因離知合,故曰顯於離知。涉勢若成等者,謂以熱涉冷,使冷成熱,亦則勞觸而已。
阿難!辟如有人勞啳則眠(至)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資中曰:意入主於憶知,憶知生於寤寐,故托睡寤以明也。)。
(補註曰:意以生滅為性,而其體不出憶忘眠寤之境,由四相妄遷,名曰顛倒。)。
吳興曰:寤則覧塵斯憶,睡則失憶為忘。又睡中有夢,寤中有忘,皆是覧塵失憶之相。憶之則生,忘之則滅。故下文云:因于生滅二種妄塵也。以妄對真,即是顛倒。此二妄塵,復為生住異滅四種細相。吸習此相,中歸意根。四相剎那,前後不雜,故曰不相踰越。
因于生滅二種妄塵(至)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溫陵曰:意生覺知,而根潛身中,故云集知居中。意著法塵,而想像內發,故云吸撮內塵。)。
(泐潭曰:眼等五根但緣現境,惟意知根能緣過去,乃是流入五根不及之地。雖通兩釋,孤山義為正,錄之。)。
孤山曰:前舉四相,此惟二者,以生攝住,以滅收異,而且以憶者為生,忘者為滅。內塵,法塵也。見聞逆流者,以憶故則能逆緣,落謝五塵,即覧塵斯憶也。流不及地者,以忘故則成緣,於思不及處,即失憶為忘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補註曰:將何為寐?令誰受滅?為受二字,當作知字。寤寐當互破,但文略耳。)。
(長水曰:覺知之性,離斯二者,故知空華。)。
資中曰: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寤寐二相,自是形之開合。汝覺知性,則無別體,故云同於空華。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興福曰:六根六塵名十二處,處為生門,心心所法於中生長,故名為處。)。
孤山曰:前六入破六根,雖以塵對辨,而正意在根。今十二處,雖根塵互破,正破在塵。後十八界,雖根境識三相對推破,而正意惟在六識也。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泐潭曰:樹林泉池,色也。能觀此者,眼也。)。
(吳興曰:初五陰中,以喻比法,用破執情。次六入中,指假設事,顯其妄相。今十二處,乃至七大,即於現前見聞之境,及近所目擊者,示其藏性。是則經文從疎泊親,去假就實,善巧開發之意,了然可別矣。)
溫陵曰:眼能生色,則眼為色性。然見空之時,既無色相,則色性應銷。眼中之色性既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矣。且色空二法,對待而顯,色相既無,何以顯空?故曰:誰明空質?然則計眼生色處者,妄也。空亦如是者,因色例空,亦無定處也。若復色塵下,謂色能生見,則觀空之時,見無所生,故曰:銷亡。亡即無見,誰明空色?然則計色生眼處者,妄也。
(長水曰:此明眼色二處俱無生也。)。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若無來徃下,謂聲不來耳,耳不徃聲,聞義不立。此見耳與聲二處無生也。)。
溫陵曰:如我入城,祇林無我,喻聲來耳邊,則餘處無聲。然千眾皆聞,則聲處無實矣。若復汝耳下,謂如我歸林,城中無我,喻耳往聲處,則餘處無耳。然異音皆聞,則耳處無實矣。
阿難汝又齅此爐中栴檀(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携李曰:此中義理,稍難成立。且鼻舌身三者,是合中知也。設四十里內聞香,亦是香有殊勝之力,其氣遠騰。彼合知處,久久方聞。)。
(長水曰:此見鼻與香一處無生也。)。
(溫陵曰:鼻根聞香,由境有勝劣,故聞有遠近。法華經所謂此香六銖,價值娑婆世界者,非以勝乎?)。
溫陵曰:華嚴經有云:牛頭栴檀香從離垢出,若以塗身,火不能燒。佛言:鼻非栴檀,非鼻生也;藉爇而有,非空生也。香質木也,烟非木也,離木離煙,又遠四十里聞香,豈木生哉?既非鼻、非空、非木,則無實處矣。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長水曰:此言苦與味二處無生也。)。
(資中曰:虗空無味,不可辨明,故托鹹以辨。)
溫陵曰:生於汝舌下,謂舌無定味,又非多體,則味不生於舌矣。石蜜,沙糖也,堅如沙石。若生於食下,謂食不自知,因舌知味。縱食能知,則知不在汝,便同他食。汝無所預,何名知味?理既不然,則味不生於食矣。若生於空下,謂虗空無味,則味不生於空矣。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長水曰:此明身觸二處無生也。)。
(真際曰:觸有能所,方名為觸。頭足一體,豈名觸耶?)。
溫陵曰:觸因根境能所相感,而獨依根明者,示萬法一體,由妄分能所,故有妄觸。然在手在頭,初無定處,即身典觸處,皆虗妄矣。若各各有下二者,合辨身觸二處,皆無實矣。觸則無成者,謂觸須二物,一則不成,非所非能,言皆無實處。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即汝即心者,防轉計也。云何下難也?汝心惟一,云何有二?根塵俱知,是二心也。離合冷暖者,觸塵也。)。
(吳興曰:法若非知,則非色聲。若是色聲,自應可知。今既無知,豈應藏於色空之外耶?)。
(携李曰:此十二處是心體根本,諸根緣此以生,故外論□之勃路挐。勃路挐者,即根本義也。)
溫陵曰:善惡緣慮,心也。無記昏住,心也。意緣不出此三,而吸撮內塵,成所緣法,故曰生成法則。若即心者下,謂法若即心,則不屬塵,既非所緣,何成意處?法塵非相,因意知顯,故問為知非知。知則屬心,然體異於汝,又且非塵,故同他心量。設若非知,然此法塵既非色等,特由知發,今既非知,處當何在?既色空之內無所表顯,不應存於色空之外,況空又非有外也,則心緣意處終無實矣。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孤山曰:界者,因也,種族也。)
溫陵曰:根塵識三各六,分內外中為界。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若識因眼生,則無塵可知,故見非青黃云云。)。
(吳興曰:謂眼色共生,則此識性應妄。根塵兩合,合則其識中離,亦不成界。)。
(孤山曰:體性雜亂,謂根境兩屬,乘程族也。)。
溫陵曰:若獨因眼,不有色空,則識無所緣,見無所表,界無所立,非因眼矣。若因色生,當隨色滅,色滅空現,當不識知矣。若亦識知,則是色相遷變,汝識獨存,獨則無鄰,界從何立?非因色矣。從變下。牒難。變則無體,故界相自無。若不隨變,則識性常一,當一於色,應不識空。理又不然,非從色生矣。若眼色兼合,共生識界,當半有知,半無知,故曰中離。若中離者,半合根,半合境,故曰兩合。二義推窮,皆不成界。既不因色,亦不兼二,諸妄併除,藏性自顯。餘五例此。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長水曰,若因耳生等,破勝義根也。若無前境,根自無知。若實無知,更有何識。若取耳文等,破浮塵根也。設取浮塵之耳,容有聞者。若無動靜,亦不成聞。云何將此可見浮塵雜色觸法為識界耶。則耳下雙質二根也。聲能生識,何假於聞。若無於聞,聲亦不有。縱謂識從聲生,又許因根有相。則文聲時,即是文識。若不文識,則非界義。若文於識,識則同聲。既能了之識,作所聞之境。誰為能知,知此間識。)。
溫陵曰:耳識別了曰知,耳形觸聲曰聞,皆由動靜而發。若無動靜,各無所成矣。知乃識之體,故曰:知尚無成,識何形貌?聞恃耳形,雜物色觸聲塵而已,非耳識也。故曰:云何耳形,名為識界?若謂識生於聲,則識因境有,自不關根。然不因根聞,何知聲所許?聲因聞,謂聲因聞許也。然識從聲生,聲即識矣,則聞應聞識。設若不聞,又非界義,皆不可也。識為能聞,聲為所聞?若實聞識,識則同聲,已為所聞,誰為能聞?故曰:誰知聞識?能聞而無知,則如草木,又不可也。依根依境,單論既非,不應二者合成識界,而為中位。中位既無,邊界何立?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若取肉形,下破浮塵根也。)
(孤山曰:若取齅知下,破勝義也。)
(溫陵曰,肉質之知屬身,故曰無觸非鼻。非空之知屬空,故曰肉應非覺。伊蘭,臭樹也。)。
(吳興曰:從二物不〔吳〕下,以根從境破。境既有二,根應成兩。先定云為香為臭,次責云臭則非香,香應非臭。意在俱文,墮兩鼻之失也。若鼻是一,復以境從根破。根既惟一,境云何二?二性不立,識界奚存?已上皆破根。)
(孤山曰:中間識也,內外根境也。)。
溫陵曰:名身則非鼻,名觸則屬身根所對之塵,故曰鼻尚無名也。肉質之知屬身,故元觸非鼻。虗空之知屬空,故肉應無覺。又應空是汝身,則今阿難身空無所在矣。此計識因鼻生者,妄也。若知屬香,則鼻不預知,知不屬香矣。若香生鼻,則木應無香。且伊蘭之臭,旃檀之香,二物不來,鼻作何氣?則香不生鼻矣。此計識因香生者,妄也。臭則非香,下境二則根亦應二,此皆遣識心分別計度也。若鼻是一,下以根一境,則境性互奪,從何立界?若因香生,識下不見眼鼻,識因香而有,應不知香。若曰能知,即非香生。若曰不知,即不名識。皆不可也。香非知有,香下香不因根,則不成香界。識不知香,則不成識界。識界奚存?
(問,既云以香為知,知自屬香,豈非破境邪。資中答,斯盖對根而說,正破勝義。下文不對根辨,方破境生也。)。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初因舌是破自生,二因味是破他生,三不應虛空是破無因生,四舌未和合是破共生。前後諸文皆爾,此中最顯。)。
(吳興曰:鹹淡甘辛,略舉四味。詳則有六,更加苦酢。言和合者,眾未共成也。俱生者,本性不易也。變異者,燒者異本也。)
溫陵曰:甘蔗等,舉五味也。味因舌甞,若舌本苦,則無能甞者,孰為識體?若舌本淡,既不因境,味無所生,無味與對,從何立界?此計識因舌生者,妄也。識自為味,謂識即味也。同於舌根,謂識不自甞也。又一切味下,謂識因味生,則味多識亦應多,識一味亦應一。體必味生者,牒定識因味生也。醎淡甘辛同為一味者,結成識一味亦應一也。異識既一,異味既同,則無分別,無別則非識,非識則無界,此計識因味生者,妄也。根境合混,則自性無定,從何生界?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携李曰:為身所證,說名為觸。觸因感物而生,物無情,不能知觸,則知觸者。)。
溫陵曰:覺觀即身識,而以合離二境為緣。若無緣則無識,是則因境非因身也。若因觸生下,謂若無身即不知合離,是又因身非因境也。物不觸知身,知有觸者,徒觸不能生。知因身然後知觸,此明身識由根境合顯也。合則當知身即觸也,觸即身也。若身即觸,則身非身矣。若觸即身,則觸非觸矣。身觸互奪,故無處所。合身則無觸位,故即為身體。離身則無觸用,故即同虗空。然則內外中間之位,皆不成立矣。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吳興曰:俱舍論云:集起名心,籌量名意,了別名識。此文識心同彼第一,即意根也。思量兼了別性同彼第三,第三即意根所生之識也。彼第二亦云意者,盖識之異名耳。故婆娑中明心意識三無有差別,如火名㷔,亦名為熾,亦名燒薪。是知意識名同,但約先後以分二叉也。)
溫陵曰:意識發於所思,意根生於法塵,二者皆屬前境,離此則根無形,識無用,是必因境計根生者,妄也。又汝識心下,又辨根識混濫,不成因界也。同則無復能所,異則不能有識,二既混濫,已無自性,則界無所立矣。
資中曰:以五塵之法,各配五根,離五塵外,意無別法。
長水曰:法法者,法塵之法也。
檇李曰:色空、動靜、通塞,即色、聲、香三塵也,合離即味、觸兩塵,生滅即法塵。然生滅但是五塵通相,離五無體,故云:生則諸法生,滅則諸法滅也。
補註曰:所因者,即法塵也。所因之法,自無實狀,則因之生識,復作何狀耶?狀不有,則界亦亡矣。既非因緣自然,是謂妙真如性也。
溫陵曰:前近取諸身,顯如來藏,故依陰、入、處、界四科,以明雖悟一身,未融萬法,根境尚異,見性未圓。後復遠取諸物,圓示藏性,故依地、水、火、風、空、見、識七大,以明使悟物我同根,是非一體,法法圓成,塵塵周徧。法界頌云:若人欲識真空理,身內真如還徧外,情與無情共一體,處處皆同真法界。此七大之大旨也。謂之大者,以性圓周徧,含裹十分為義。所以有七者,萬法生成,不離四大,而依空建立,因見有覺,因識有知故也。
(泐潭曰,前五無情所具,後二有情無之。今舉其七,則萬法該矣。然彼大性,先非水火,亦非空識。全一如來藏體,循業發現而已。)。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因緣自然二俱排擯。
(孤山曰:阿難恐眾生聞音和合,則滯於有;聞今排擯,則溺於空。不達中道,動成戲論,故請開示。)。
溫陵曰:此依權教問難,由四大發起七大因緣,自然之義也。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至)如旋火輪未有休息。
(吳興曰:若彼大性下,破非和合之疑也。以阿難既執和合,疑非和合,故今破之。)。
資中曰:權教雖說和合,都無實義。盖彼大性,果非和合,則如虗空,不和諸色,殆不然也。若果和合,則同彼萬變,相成相續,展轉虗妄,又不然也。旋火之輪,無有實體,喻虗妄相成相續之相也。四大之性,不和四大之相,此約真如隨緣,不同頑空之性也。既破非和,恐計和合,故復破之,此約真如不同變化等相也。
阿難,如水成冰,冰還成水。
(溫陵曰:直示大性非和不和之理,而起後文,故復召告也。)。
資中曰:夫水何和而成氷?氷何和而成水?七大之性,不因和合,循業發現,如此而已。
汝觀地性麤為大地(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興福曰:地者,和合微塵之聚。若離於心,即無所得。)。
(孤山曰:既能析色為空,亦可合空成色。)。
(資中曰:若空不可合,色從何生?故知此色本無自性。)。
(孤山曰,如來藏,即心性中道也。即俗而真,故曰性色真空。即真而俗,故曰性空真色。以真俗即中,故並云性。三諦圓云,不一不異,非縱非橫,名如來藏。俗則十界備矣,真則生佛寂然。此言理具,非關事造。然理必云事,事豈殊理。理事雙泯,故曰清淨本然。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彼彼互攝,一一相融,故曰周徧法界。隨眾生心下,即如來藏。隨染淨緣,順差別業,變造十界依正之事也。世間,通指九界。因緣,義含自他共三性。自然,即無因性。)
溫陵曰:塵之細者曰微,細之又細曰極微,微之又微曰鄰虗。極微之塵,猶有微色,故名色。邊際相折,極微為七分,則微色殆虗,故名鄰虗。
泐潭曰:若此隣虗下,先立理,下辨羽。汝今問言下,此明諸變化相,非和合法。色合則不應名空,空合則不應析色。知空非和合,則色非和合矣。如來藏性,萬法一如,而循發似異,遂有七大之名,特體用異稱耳。真空者,一如之體也,故必大。皆言真空七大,即循業之用也。故曰:性空真色,乃至性空真識,體用不二,故相依互舉。不離妙性,故一一言性也。不垢不淨曰清淨,非和不和曰本然,無乎不在曰周徧。既非垢淨和合,而能成七大萬法者,但隨心應量,循業發現而已。后云: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此隨心應量之事也。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滅塵合覺,故發真如。此循業發現之事也。至於十界所正之相,萬形纖悉之理,莫非隨應循發者也。然此規相元妄,無可指陳。規性元真,唯妙覺明。理絕情謂,不容妄度。故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所以第一義諦,擬心則差,動念則乖。惟居一切時,不起妄念,不用計度,然後相職心分應也。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吳興曰:陽燧,取火珠也。以銅為之,其形如鏡。淮南謂陽燧見日,然而為火是也。)
(携李曰:相遠顯非和合之性,無從破自然之情。)
(長水曰:三物相遼,火無方所。凡所測度,皆妄計也。由體大故,周遍法界。由用廣故,循業發現。此火性真空之義。)
溫陵曰:火無自體,寓物成形,故曰無我。眾名和合,詰之各有根本,真和合也。火名和合,詰之各無根本,非和合矣。優樓頻螺云:木瓜林。迦葉波云:龜氏瞿雲:云地最勝,亦云日種。
孤山曰:瞿曇,星名。從星立姓,至于後代,改姓釋迦。
携李曰:陽燧者,崔豹古今註云:以銅為之,如鏡之狀,照物則影倒,向日則火出。淮南子云:陽燧火,方諸也。論衡曰:於五月丙午日午時,銷鍊五方石,圓如鏡,中央窪。紆者,屈也。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資中曰:方諸陰物,月群陰之宗,氣數相感,故水從出。淮南謂方諸見月津而為水是也。)
(吳興曰:初言汝元不知,次言猶、言尚、言宛、言全、言曾,而終又言元者,初意恕之,終意責之,輕重有序也。)
溫陵曰:求則流,否則息,所謂流息無恒也。迦毗羅等四皆外道,善幻術。太陰精,月中之水也。月望前曰白,亭午曰晝。方諸,取水之珠也,即陰燧也。
孤山曰:淮南子云: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高誘註曰:方諸,陰燧大蛤也。熟拭令熱以向月,則水生也。許慎註曰:方,石也。諸,珠也。譯人今取許註,故文云從珠中出等也。謂林木既不吐流,明知此水非從月降,水非月來,又非珠出,不從空生,則本然周徧,非和合矣。
(川澤陂池,流行不息,而獨言方諸者,取業用言之也。)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真際曰:僧伽梨,大衣也。袈裟從色得名,三衣通稱。)。
(真際曰:阿難下,辨風非應出也。)。
(泐潭曰:若生虛空下,辨非空生也。虛空當滅者,謂無風時亦應無空。)。
(真際曰:若風自生下,辨風非生彼面也。)。
(泐潭曰:風性動,空性靜,故不相參雜。)。
(携李曰:言法界,又言國土者,徧界對一人言,國土對衣服言。)。
溫陵曰:拂衣則動,垂衣則靜,所謂動靜不常也。汝審下,謂三性不參,三性相隔,求風所從,杳莫可究。既非衣出,又非空生,非生彼面,了無所從,非和合矣。謂本然周徧,循業發現,得不信哉。風性或作風心,誤也。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孤山曰:西天貴賤,族分四姓。如此方四民:剎帝利,王族也。婆羅門,淨志也,亦云淨行,以守道居正,潔白其操也。毗舍,商賈也。首陀,農夫也。是謂四姓。頗羅墮,利根也。旃陀羅,魁膾也。此又智愚之族也。)
(携李曰:未鑿土前,地無通達,則空非無因也。謂因鑿土而出,則空居土外,故土出時,應見空入。此辨明空不因土也。謂空士同休,則土出時,何不見空?同土而出,又非同體矣。智論云:佛說四大,無處不有,故名為大。若言大性周徧,必須指事即理,攝末歸本,不可名而名之,是謂如來藏也。或有直以藏性釋於大名者,一何誤哉!)。
(泐潭曰,空與覺,亦體用不二,故相依而舉。一之空,喻一法性也。十方之空,喻萬法性也。由一觀萬,由自觀他,性無二別,特形器妄辨耳。)。
溫陵曰:鑿土得空,所謂因色顯發也。
補註曰:若因土出下,謂虗空若因土出,則鑿土出井之時,應見虗空出於土而入於井。今既不然矣,故又破云:虗空若無出入,則空與土二無有異而同體矣。既同體,則土出井時,何不見空從井出邪?
溫陵曰:汝更下,令詳察其非因緣自然也。鑿空虗實,謂鑿實空虗也。上諸巧辨,皆遣識心妄計,而顯圓融真體也。若此虗空下,會上義而通前文也。由上所明,非因緣和合,則知空性圓偏,非生滅法。一大既爾,餘大皆然。故通言地水火風云現前者,使觸事而明,無他求也。若悟虗空性圓周徧,本無出入,即悟四大性真圓融,本無生滅也。
(吳興曰:經文四大後,所以點空均名五大者,盖諸經常談,惟四而已。此既異彼,故特言之。下根識中,其例亦爾。通名七者,且依事立。)。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至)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長水曰:此以大種義,破諸見計情也。)。
(携李曰:此問四句,一同,二異,三亦同。)
溫陵曰:見覺之體,本自無知。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資中曰:上總標,下詳辨。相亡,猶相奪也。)。
(泐潭曰:見性常住,境性代易,云何為一?根境相因,離明暗空,則無見相,云何非一?)。
(資中曰:明暗有差別,見性無差別,云何或同?根塵相因而有,離三元無,云何為異?分空分見,本無邊際,云何非同?見無遷改,境有變更,云何非異?)。
(溫陵曰:為生為滅等者,生滅同異,皆因妄塵。非生非異,不離妄計。離此諸妄,即如來藏也。)。
溫陵曰:阿難下,辨非一體也。若此見精下,辨非異體也。明暗相背下,辨非或同非同,或異非異也。汝更下,令詳察其性真圓融,不涉諸妄也。若見聞知者,前於六根廣破眼見,餘根並略。今類通顯,示其性皆徧。聞即耳根,覺即鼻舌身根,知即意根。不言覺者,略也。性見等者,亦體用相依,而舉有見有覺,雖覺明之咎,而體實性見,用實覺精也。如一下,例餘根也。甞觸即舌根,以味合方覺,故亦名觸。覺觸覺知,即身意根也。
阿難識性無源因于六種(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溫陵曰:見根也,相境也。)。
(長水曰:日中無月,既無見月之識,應知非是無因而有也。)。
(資中曰:前文詳辨,意皆萃此。故自根境萬法,總會而旁通也。)。
(長水曰:覺明即本覺明心也。)。
真際曰:根但照境,故知鏡中;識有了別,故能標指。
溫陵曰:阿難,若汝下,明識性非生於見,亦非生於相也。若生下,明非生於空也。若生於空,則非是相,亦非是見。非是見,則無所辨;非是相,則無所緣。若無所緣,能緣何立?又處此非相非見之間,識體若空,則同龜毛;識體若有,非同物象。既自無體,安能有用?故曰欲何分別?若無下,明非無因也。
溫陵曰:見託根,相託境,有出可狀,無出非相,識何所從出邪?識有分別名動,見無分別名澄,識動見澄,性相隔異,見與識隔,聞知亦然,皆非和合,又非自然,是則性真圓融,不涉諸妄矣。若此識心,總指識大了別,見聞覺知,別指六識也。兼彼空等,總會七大,旁通萬法也。既本無所從,則湛然圓徧,地等既爾,世界眾生,物物皆爾,不惟地等名大,草芥塵毛,皆可名大,性真圓融,本無生滅矣。阿難下,謂識體深潛,當微細沈思,不可麤浮,觀得其真,則悟其本如來藏矣。識知皆出於性明,故曰性識明知。識雖覺明之咎,其體實真,故曰覺明真識。體用不二,真妄一如,所以迭舉也。
(泐潭曰:七大者,地、水、火、風、空、見、識是也。按:六大經獨不言見大,而曰六大者,合內外而言也。)。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至)獲本妙心常住不滅。
(溫陵曰:自初决擇,心見絲至,陰入七大,多方發明,使悟器界萬法,當體全真,本如來藏,是謂微妙開示也。既悟器界性真圓融,故身心蕩然,得無罣礙,悟妙覺湛然,周徧法界,故各各自知心徧十方也。)
孤山曰:各各自知,即能覺之智也。心徧十方,即所覺之理也。常住真心,徧融十界,故曰十方。見十方空,謂十界循業發現之空也。迷妄有空,比真為小,故以掌葉為喻。一切世間等,謂依空立世界也,即十界循業發現依正之法耳。皆即菩提等,謂十方虗空,十界依正,一法叵得。皆我真心含裹十方者,即此真心具足十界,而非斷滅。觀此文者,豈疑無情有性,無情作佛之說耶?反觀下,阿難大眾自觀己界正報之身也。虗空巨海,以況心精。微塵浮漚,以況己質。理即□□,若塵存而漚起。事即理故,若塵亡而漚滅。事理不二,故曰無從。獲本妙心等,得分真智。知本覺理,得未曾有,謂得圓頓之解也。
(天台智者禪法華經,深達罪福相,徧照於十方。亦云十方,即十界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二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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