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常不輕菩薩品第二十
第三、常不輕菩薩品,引往信毀罪福證勸流通。先釋品題,次釋經文。釋題中用因緣約教。初因緣釋列,釋內懷不輕之解,外敬不輕之境,身立不輕之行,口宣不輕之教,人作不輕之目。不輕解者,法華論云:此菩薩知眾生有佛性,不敢輕之。佛性有五:正因、佛性、通亘、本當、緣了、佛性。種子本有,非適今也。果性、果果性,定當得之,決不虗也。是名不輕之解。問:法華論云:此菩薩知眾生有佛性,不敢輕之。唯識論云:定性、滅種等三,不得授記作佛。二論俱是天親,而立性不同者,豈非自語相違?為不輕謬有所記,見者悉云皆當作佛,為復末代弘者迷津耶?答:菩薩以論申經,使其各得教旨。若令一人著論,則使諸說咸同。不可所釋大乘,盡用對法小義。故知彼論自申方等時經,所以迦葉自悲敗種,論云不生。若至法華會中,敗種還生。論據現座及後得聞,滅種獲記,竝以其論釋之。若棄如來顯實之文,而滯菩薩弘權之教,偏執之𠍴莫大,謬申之過可知。況此品不輕所禮四眾之中,豈無滅種而妄說之耶?若其有者,唯識論文不說,則過在天親。若唯識說無為,正乃過在不輕及在於佛。而不先責不輕之過,猶却以為弘經之人,豈有誤宣誤記之失,令現生後淨六根耶?又正因通亘等者,性德通於迷悟因果。故緣了云種子本有,還約性德以明二因,以對新熏成修得故。此三為因,轉因成果。果中菩提及以涅槃,名果性、果果性也。若對性辨修,秪是修得,緣了至果,名為菩提、涅槃。了秪是智,智名菩提;緣秪是斷,斷名涅槃。亦可以性三因,至果之時,了名三種菩提,緣名三種涅槃。若云眾生具有因果性者,則五佛性皆在眾生,徧一切處。但住因之日,果性名因;在果之時,攬因名果。名雖互得,其法恒如。此釋不輕內解也。若將解以歷人,彼亦如此,是名敬不輕之境。敬此境故,名不輕之行;宣此語故,名不輕之教。昔毀者以此目人,今經家以此目品也。此是因緣釋竟。若約教者,見實三昧經云:佛為父王說,一切皆是佛。王問:一切眾生即是佛不?佛答:若如實見眾生,於其即是佛。私類此語,若不如實見佛,於其則非聖。譬初學射,的多乖少,當以地為的,無往不著。若分別聖賢孰是孰非,若如實觀之,即是佛也。此約教義畢。三、明品來意者,此品引人為證,證五品功德深,六根報重。我昔隨喜,獲現生後報,此募流通也。言獲現報者,下經云:臨欲終時,具聞威音王佛說法華經,得六根淨,更增壽命,即現報也。命終之後,復值二千億佛,同號日月燈明,即生報也。以是因緣,復值二千億佛,同號雲自在燈王,復值千萬億佛,即後報也。於現報中,獲六根淨,是故弘經,其功不淺。說此三益,意在流通。昔時不輕,三報宛爾,今日豈得不流通耶?有人云:欲顯安樂行威勢無比,我為不輕行安樂行。今謂安樂行者始行弘經,故與不輕其儀十別。何者?彼則安處注座隨問為說,此乃遠見四眾故往禮拜;彼則有所難問方乃為答,此乃以瓦石打擲猶強宣之;彼常好坐禪在空閒處,此乃不專讀誦入眾申通;彼則深愛法者不為多說,此乃被虗妄謗仍強稱揚;彼則初問云何讀說此經,此乃但云流通作佛一句;彼則初修理觀觀十八空,此乃但懷一句作佛之解;彼則化佛親說詮虗空身,此乃虗空身說詮於化事;彼則夢中遠表當獲大果,此乃口宣當得佛因之教;彼則約解髻喻開二乘之權,此乃約結緣表一乘之實;彼則以順化故存於軌儀,此乃以逆化故忘於恒迹;彼則列勝行法以取人,此乃偏引往人以通勝法。故知此品與安樂行十儀自別。又嘉祥法師具對今經上諸品以為七別,未有遠致,今更以六義說之。於中,初一亦望今經前品,餘五皆以法華望前。一者、上全弘經文,今略弘經意,故不讀誦但宣不輕。二者、小典生信尚未為二因,今經或毀感六根清淨。三者、諸經但明順化弘教,此品禮俗逆化通理。四者、餘經所表權實尚隔,此品表開莫非四一。五者、諸經所表迹尚不周,此品兼表本迹二相。六者、諸經上慢永言墮苦,此品即能信伏隨從。得此中意,諸例可從。又此品引人為證者,此品既前正引昔,當知不輕已有五品可以證因,後獲六根可以證果,故引因果以募流通。此釋品竟。
△次、消經文,有長行、偈頌。長行為三:一、雙指前品罪福,二、雙開今品信毀,三、雙勸後二逆順。
爾時,佛告得大勢菩薩摩訶薩:汝今當知,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持法華經者,若有惡口罵詈誹謗,獲大罪報如前所說。
初明雙指中,先指罪。如前法師品云:藥王!若有惡人,以不善心,於一劫中,現於佛前,常毀罵佛,其罪尚輕。若人以一惡言,毀訾在家出家讀誦是經者,其罪甚重。
其所得功德,如向所說眼、耳、鼻、舌、身、意清淨。
次明指福,如上法師功德品文。
△下第二、雙開信毀者,有事本、本事也。言本事者,通舉往昔威音王佛為不輕事之本,名為事本也。於中別以最初威音王佛時為不輕本事,故云本事。初明本事中,初一佛為六。
得大勢!乃往古昔,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
初明時節。
有佛名威音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二、明佛號。
劫名離衰,國名大成。
三,明劫國名也。
其威音王佛,於彼世中為天、人、阿脩羅說法,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為求辟支佛者說應十二因緣法;為諸菩薩因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說應六波羅蜜法究竟佛慧。
四、明說法。
得大勢!是威音王佛,壽四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劫。
五,明壽命。
正法住世劫數。如一閻浮提微塵。像法住世劫數。如四天下微塵。其佛饒益眾生已。然後滅度。正法像法滅盡之後。
六、明像正法。初一佛竟。
於此國土復有佛出,亦號威音王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如是次第有二萬億佛,皆同一號。
次明二萬佛,初明事本竟。
○下第二、明本事,為三。
最初威音王如來既已滅度,正法滅後。
初標時節。
於像法中,增上慢比丘有大勢力。爾時,有一菩薩比丘名常不輕。
二、雙標信、毀兩人名。毀者因時,名增上慢;信者因時,名常不輕。
得大勢!以何因緣名常不輕?是比丘凡有所見,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皆悉禮拜讚歎,而作是言:我深敬汝等,不敢輕慢。所以者何?汝等皆行菩薩道,當得作佛。而是比丘不專讀誦經典,但行禮拜,乃至遠見四眾,亦復故往禮拜讚歎,而作是言:我不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故。
三、雙明得失中,初明信者論得,得正說之宏宗,即是四一得流通之妙益也。名常不輕,是人一也;凡有所見,是理一也;皆悉禮拜,是行一也;而作是言,是教一也。此是表迹門開權顯實之四一也。從乃至遠見下,是本理一也;故往禮拜,是本行一也;而作是言,是本教一也。少人一,其義可解。此是開近顯遠之四一也。故使未堪顯本,乃以遠住表之。迹中顯實,尚以迹四而強毒之,況復本實能即受耶?故迹顯而本密,故知四一是經宏宗。文云不專讀誦經典,但行禮拜者,此是初隨喜人之位也。隨喜一切法,悉有安樂性,皆一實相;隨喜一切人,皆有三佛性。讀誦經典,即了因性;皆行菩薩道,即緣因性;不敢輕慢而復深敬者,即正因性;敬人敬法,不起諍競,即隨喜意也。故本迹二文,四一三性,正說大宗不過實相,實相秪是常住佛性,此指宗極之宗,非宗體之宗。一代雖說,或兼或帶,或純小教,或雜助門,或抑或覆,文寬事廣,教教不同,味味意別。不輕但宣二十四字,有標有釋,具述因果。因既三性,果即三德,況以四一兼益自他,直指三因以為不輕所宣之法,故云宏宗。顯實之宗不出四一,四一一一秪是三故,故今還依四一消文。又流通之妙益者,不輕深敬如來座也;忍於打罵,是著如來衣也;以慈悲心常行不替,是如來室也。又深敬是意業,不輕之說是口業,故往禮拜是身業。此三與慈悲俱,即誓願安樂行也。如此三軌四行,豈非流通之妙益,而謂何耶?有人問:何故不輕禮俗?今為答之。菩薩化緣法無一準,唯利是務故設斯儀,見眾生理與果理等,故禮生禮佛其源不殊,此自行也。欲令眾生生慕果願。果願者何?我等但理彼尚故禮,況證果理而不尊高?又云:汝等皆行菩薩道當得作佛,豈非擊我令修圓因?此約現在順從者也,亦信行也,亦法行也。夫益有冥顯,顯近冥遠。遠如勝意,現雖不受聲納於懷,由謗罵之辜墮於惡道,聞順從之力還遇不輕,乃至今日還令會入。以是義故,上慢尚成遠因,聞信寧無現益?故毀謗者成毒鼓因,廣略準知。自行莊嚴化功歸己,自他熏瑩故淨六根。有人此中引大經中禮知法者,及淨名中比丘禮俗。此義不然。涅槃常儀顯敬法之志,從彼請益故忘情禮下。淨名聞法已獲重恩,故忘犯設敬不存恒則。若大乘正儀出俗恒則,亦無令道而禮於俗。不輕立行咸異於斯,不為宣通大小非教。有人云:菩薩不作是禮即是有犯。今謂有犯須準科條,梵網無文小乃無制。又云:菩薩於性罪必護,於遮罪有越。今謂於遮必越,越名持,不越不名持,破非菩薩。忘犯濟物貴在物安,若也物安何簡遮性?今禮四眾濟眾何辜?故大小二乘咸遮禮俗,禮尚不受濟義不成。
四眾之中,有生瞋恚心不淨者,惡口罵詈言:是無智比丘從何所來?自言:我不輕汝,而與我等授記,當得作佛。我等不用如是虗妄授記。如此經歷多年,常被罵詈,不生瞋恚,常作是言:汝當作佛。說是語時,眾人或以杖木瓦石而打擲之,避走遠住,猶高聲唱言:我不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以其常作是語故,增上慢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號之為常不輕。
第二、明毀者不受四一之失也。瞋恚不淨罵言無智,智知於理,既言無智,不受理一也。比丘即不受人一也。從何所來,不受行一也。虗妄授記,不受教一也。經歷多年常被罵者,結不受開權顯實之四一也。避走遠住高聲唱言亦復不受,此不受開近顯遠本地之四一也。常作是語,故結信者深信不休也。四眾為作不輕名者,此結毀者訾毀不止也。問:釋迦出世踟蹰不說,不輕一見造次而言,何也?答:本已有善,釋迦以小而將護之;本未有善,不輕以大而強毒之。強毒以作當來聞法之相,具如下經文。後遇常不輕,教化三菩提。
△下第三、雙明信毀果報。初文為二:一、明果報,二、結會古今。
是比丘臨欲終時,於虗空中具聞威音王佛先所說法華經,二十千萬億偈悉能受持,即得如上眼根清淨、耳鼻舌身意根清淨。得是六根清淨已,更增壽命二百萬億那由他歲,廣為人說是法華經。於時增上慢四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輕賤是人為作不輕名者,見其得大神通力、樂說辯力、大善寂力,聞其所說皆信伏隨從。是菩薩復化千萬億眾,令住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命終之後得值二千億佛,皆號日月燈明,於其法中說是法華經。以是因緣復值二千億佛,同號雲自在燈王,於此諸佛法中受持讀誦。為諸四眾說此經典故,得是常眼清淨、耳鼻舌身意諸根清淨,於四眾中說法心無所畏。得大勢!是常不輕菩薩摩訶薩,供養如是若干諸佛,恭敬尊重讚歎種諸善根。於後復值千萬億佛,亦於諸佛法中說是經典,功德成就當得作佛。
初、明信者果報。信者論三報:現得六根清淨,現報也;值燈明佛,生報也;值二千億佛,後報也。神通力是身業淨,樂說辯力是口業淨,善寂力是意業淨。
得大勢!於意云何?爾時常不輕菩薩豈異人乎?則我身是。
此結會古今也。
若我於宿世,不受持讀誦此經,為他人說者,不能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於先佛所,受持讀誦此經,為人說故,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二、舉已昔信者得益以勸順也。
△次、明毀者果報,又為二:初、明得果,後、結會古今。
得大勢!彼時四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以瞋恚意輕賤我故,二百億劫常不值佛、不聞法、不見僧,千劫於阿鼻地獄受大苦惱。畢是罪已,復遇常不輕菩薩,教化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初、明毀者得善惡兩果。謗故墮惡,聞佛性名,毒鼓之力,獲善果報。是則擊信、毀之二鼓,為生後之兩因。問:若因謗墮苦,菩薩何故為作苦因?答:其無善因,不謗亦墮;因謗墮惡,必有得益。如人倒地,還從地起,故以正謗接於邪墮也。
得大勢!於汝意云何?爾時四眾常輕是菩薩者,豈異人乎?今此會中䟦陀婆羅等五百菩薩、師子月等五百比丘、尼思佛等五百優婆塞,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者是。
初、結會四眾古今。
得大勢當知,是法華經大饒益諸菩薩摩訶薩,能令至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諸菩薩摩訶薩於如來滅後,常應受持讀誦解說書寫是經。
次舉逆以顯順,勸持以遮毀。經有大力,終感大果,務當勤習五種之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偈有十九行半,初十五行半但頌信毀因果,後四行頌勸持。初又二:
過去有佛,號威音王,神智無量,將導一切,天、人、龍神所共供養。
初一行半,頌上事本也。
是佛滅後法欲盡時,有一菩薩名常不輕,時諸四眾計著於法。
次本事中三:初一行半雙標二人。言著法者,是法不可示,若定謂是有即是著法,乃至定謂是非有非無亦名著法者,佛藏云:刀輪害閻浮提人其罪猶少,有所得心說大乘者其罪過彼也。大論云:執有與無諍,乃至執非有非無與有無諍,如牛皮龍繩俱不免患。中論云:諸佛說空法,本為化著有,若有著空者,諸佛所不化。若定言諸法非有非無者,是名愚癡論。若失四悉檀意,自行化他皆名著法;若得四悉檀意,自他俱無著也。故稟方便教者,於外凡位竝未免謗,故有不受不輕圓實之言。
不輕菩薩往到其所,而語之言:我不輕汝,汝等行道皆當作佛。諸人聞已輕毀罵詈,不輕菩薩能忍受之。
次二行半,頌上不輕之得,四眾之失。
其罪畢已,臨命終時,得聞此經,六根清淨,神通力故,增益壽命。復為諸人,廣說是經,諸著法眾,皆蒙菩薩,教化成就,令住佛道。不輕命終,值無數佛,說是經故,得無量福,漸具功德,疾成佛道,彼時不輕,則我身是。時四部眾,著法之者,聞不輕言,汝當作佛,以是因緣,值無數佛。此會菩薩,五百之眾,并及四部,清信士女,今於我前,聽法者是。我於前世,勸是諸人,聽受斯經,第一之法,開示教人,令住涅槃,世世受持,如是經典。
此十行頌上信毀果報及結古今。
億億萬劫,至不可議,時乃得聞,是法華經。億億萬劫,至不可議,諸佛世尊,時說是經。是故行者,於佛滅後,聞如是經,勿生疑惑。應當一心,廣說此經,世世值佛,疾成佛道。
四行頌上勸持,此總是第三常不輕品,引住信毀罪福證勸流通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