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聰六年大清會典。釋道二教。亦王化所不廢。惟嚴其禁約。毋使滋蔓。令甲具在。最為詳密云 凡僧道度牒。天聰六年。定各廟僧道。設僧錄司道錄司總管。凡通曉經義。恪守清規者。給與度牒 是年定僧道不許自買人簪剃。違者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