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法緣成篇第一
二牒釋中初集法篇。
題中四字即文兩段義如疏釋不復預解。
今欲造文科釋分齊就此羯磨文雖一卷略開三分法不孤起起必託緣而成故初一篇即為序分由致已彰正宗宜顯故次諸界結解篇下訖懺罪篇已來為正宗分八篇統略僧私兩成事須靜念離緣毗贊教法光通末葉住持之相故末一篇明雜行流通分。
初科判中初敘意總標準此羯磨本唯一卷今分為二乃後開耳法下就文別判初敘序分由下次敘正宗八篇下三敘流通略即要也二三兩篇多是眾法第四唯是別法後五竝通眾別故云僧私兩成末篇首明六念入聚師資住持等法故云靜念等毗即訓助未葉即目後世若據經宗三分判文序及流通結集所敘中間正宗是佛所說今此十篇無非佛語但取作法眾緣為羯磨之序加法被事是羯磨正宗修奉弘持為羯磨流通故與經宗名同義異又復序中須分證信發起之別今以集法廣列聖教發生物信故為證信序次以緣成委示緣相為法由致故為發起序。
就初又二前標釋篇目後科文隨解。
言集法緣成者諸出教本文散難尋及到臨機僧別混亂至於加被成不渺然故前示綱模後依加用庶無遲慮也。
釋篇目中初科前敘所患又二初敘法亂眾法全出本宗別法多取外部所出非一故云文散至下次敘緣暗故下後明立意法亂須集緣暗須明此則前示綱模後依加用即下諸篇行事遲慮即疑惑也。
注云事法兼通大小齊降者欲明教下所被無非成業為功謂羯磨通也雖隨緣優劣皆有濟務謂齊降也依位數舉謂綱領也隨數顯相各有通塞若綱目之在綱如裘毛之依領故云末振毛目也此明總集三法區分之意。
釋注中初科為二初釋文此下示意初中事法即所被中自分三別房衣等是事說恣等為法受懺等即人今以句局義必兼人羯磨聖法通被此三故曰兼通大小即三法下三品之事故云優劣文舉大小亦合收中降字訓等謂成濟無殊或可訓被謂聖法不揀也依位舉數即三法總目如綱領隨數顯相即八品別類如毛目對文可解。
然作法之始玅識是非準教而行義無乖異故云緣通成壞等此謂對事加法立緣之相也。
次科亦二初釋文準教即成乖教即壞此下示意。
就初集法自分為二前舉大數用攝諸法單白已下隨法顯相。
初釋集法法有三位初眾法中科分云初集法者總標前段自分二者別分僧法也。
言僧法羯磨略有一百三十四者總舉也非謂攝盡數是泛張故稱略也餘如上解。
舉大數中初科指如上者即前總義分廣中云隨事無量何止前數是也。
有三羯磨攝一切者隨相顯法互周事境不可收盡以法從緣不過三法皆成業行故以三教攝之不隨事境定其數也不同十誦恰列百一終非通被故此不論若準此收但據眾法若人通於僧別云三種五種一切攝盡也。
釋注中三初牒釋隨相顯法則數不可限如上大數略舉而已以法從緣則總歸三法故三羯磨攝盡一切隨相從緣竝目事境互即是徧不下二點異部如前已示若下三顯通數通僧別者兼後對念合僧為一故總有三開僧為五僧別齊開則為八九。
就文又三依人弘法人分三位故隨立也初又為三謂三羯磨。
次顯相分文中初總分三位(據此合在標舉前分)初下正分眾法。
單白三十九法者計理隨事何止此數且依律文次第而列無有義類但應白相有無而已。
單白標中初科依律次列知無義類隨相有無則非加減如三十懺白闕三之類。
至下篇中亦不具出何者有則現用當世盛行且標名相事體如後無則事缺或復行稀或人通犯難為洗懺如非時二和因諍四增觸惱論法餘語等是也今集法者且列名相依而解之用在將來故不顯事法也。
次科初總示下諸篇中眾法止有六十餘法故云不具出也何下徵意初明出意現用盛行所謂隨機也下文自廣此但標名無下示不出意事缺所謂潛務也稀行難舉略提數法餘不出者類此可知下篇無文此須具解開明法眼資補心靈或委質淨邦或親逢三會或為因行而化物或作果用而利生用在將來所期遠矣。
初言三十中二十七受懺法者計餘三十但以二寶綿衣捨既非僧因不明懺故闕此三餘有白者捨既在僧因即懺罪須白告量諸白例通故不更舉也。
解注中初科三十中一一戒後竝出懺法二寶捨對俗人乞綿制令斬壞不對僧捨因略懺法故缺三白有者反之尋文可解諸下二句示不加之意。
二行鉢法者一鉢支身足堪助道乃廣乞求妨業招譏好者奪留惡者轉換若不白告無由得知故曰也。
二中乞鉢懺捨具有四法懺主白和單白如前眾僧還鉢白二如後此行鉢白即取所乞下鉢從上座行易取惡者與之令持五德行時須白告眾得惡鉢已復作白二制令愛護如後自說。
三餘語法掉戲邪綺躁擾亂僧語默乖常法義失度故制白斷改前餘語後作違法重增墮罪故曰也。
三中即九十綺語戒闡陀犯罪眾僧問之乃云汝向誰說為論何事等名為餘語未白犯吉白已違墮斷字音短謂止絕也。
四觸惱法者因前語綺作法徵治轉興身邪重惱僧眾行來去住有滯恒倫立法制斷改前觸惱也。
四中亦即前戒闡陀因前制故以身惱僧喚來不來應語不語等名為觸惱制犯同前轉字去呼。
五與剃髮六與出家即十戒也七差教授八喚入眾九對眾問和十說戒常和十一僧懺悔十二僧發露上之八法下具顯緣且直列名至時廣引也。
五至十二八法如後下文既廣故此不述。
十三非時和者同住多年更求短缺彼此交諍遂成堅固具德和滅不定當期兩眾一心作法通解故曰也。
十三即拘睒彌國比丘鬪諍後有大德諫諭和滅須白通之因即說戒故有後白。
十四諍滅說戒者因前和相理用法律二眾歡心同崇淨教說不待期故曰非時說戒也十五自恣常和法。
十六難事略自恣者僧正作法難緣忽生若猶廣說惱亂僧眾德人進不作白告知一時兩對彼此陳露事有三略謂一說再說廣說無非對白用顯略緣有人分為三白今以說雖有異緣白不殊且合為一。
十六中難緣即王賊等八難德人即五德進否謂觀緣緩急一時兩對如合百人為五十對次第三略隨急漸開有下斥異。
十七修道增自恣者九旬勵修將剋忍位待時解脫末代便多若更他行眾具難得故白停之會正方作故曰也。
十七中將尅忍位即內凡四善根中第三位也忍有二義一忍可義忍可諦理皆如實故二決定義善根決定無退動故若至此位必入初果是以行人急欲修證故延自恣待時解脫者羅漢有二種若鈍根者須待好時方得解脫名時解脫準婆沙論待時有六一須好衣服二須好飲食三須好臥具四須好處所五須好說法人六須好同學若利根者不待如上六種好時自得解脫名不時解脫今謂末代利根者稀故云待時多也會正方作謂待證聖果然後自恣也。
十八諍事增自恣者外界鬪諍不自銷殄反來清眾塵染何疑縱與同法本心未歇故且白停至黑月末待今和去也。
十八中謂自恣時外界鬪諍比丘欲來同法佛制白停那至後半待彼情和返界而去。
十九第二增者兇惡不忍本界未和故來異住望同清蕩已來不首即是無慚縱有舉處恐增鬪亂故抑且停更盡後夏也。
十九中已來不首謂從前至今首即是伏縱下釋通不舉所以後夏即八月半問後夏若來為更增不答律令強和合自恣謂恐廢眾法強與和合說戒亦爾唯開二增。
二十受功德衣和者名實兩副利潤弘多上士高世不通開限若不和許中下便絕故聽白和然後受也。
二十中梵云迦絺那此翻功德令僧獲利實有勝功名實相稱故云兩副餘名如後中下之器聞受必從上行頭陀恐不相允作白和眾意在於此少欲無求謂之高世。
二十一捨功德衣者唯貪五利心無至道不可久延故須和捨或盡冬分如常作法。
二十一五利即開五戒一畜長二離衣三別眾四背請五食前後至他家不囑同利夏竟求衣此五為妨故佛權開名為五利心不至道至猶趣也有緣隨捨不必皆盡冬分故云或也。
二十二初增說戒二十三再增說戒亦以外諍入界不可同法故如自恣也。
二十二三大同自恣。
二十四簡集智人者將評言諍必是義理是非若闕智人難為刊定然僧通美惡多不自量屏取評言對和息後故曰也。
二十四即七滅諍用多人語殄諍之法須作一白簡集有智屏處評已對眾和滅故云息後。
二十五六斷事令不誦戒律者出二法戒者正行毗尼正教要由斯二人法方具今闕處眾出言無本內行又乖雖施豈用故俱唱遣。
二十五六斷事即是評諍同眾之僧有不誦戒或不誦律作法遣出故有二白誦戒習行誦律發解解行資人人能弘法故云人法兩具由不誦律故言無本由不誦戒故乖內行解行兩亡故無所用今時比丘不知戒律觀斯制約豈不為悲忝學祖乘應須知幸。
二十七捨正義者雖具上二文義浮雜偽辯亂正終非順理故同前遣。
二十七雖誦戒律所見邪僻亦須除簡。
二十八草覆法者兩朋交諍互是瑕疵窮勘根源煩情叵歇事須猗靡不說是非素無重愆又乖對俗制令二眾各攬歸負面地相愧猶如草覆各陳此白罪諍俱銷有人尋律文安與尼受白大略同僧故不出也。
二十八互是瑕疵言皆有過也煩情叵歇言不可止也猗靡和順之貌律中草覆地法唯除犯重并遮不至白衣家餘皆可滅故云素無重愆乖對俗也行法之時二眾相對一眾伏地上座作白彼眾亦然罪隨諍滅不須復懺如草掩泥從喻為目有下示異與尼受白即對眾問難律滅諍後即接尼法故列于此今不取之。
二十九差往王城集法者將欲弘法須待資緣同儔創聚義須先告某處也。
二十九已下六法竝五百結集中事初集同往先白告處律云諸比丘皆言唯王舍城房舍飲食臥具眾多我等宜可共往結集迦葉即作白也。
三十論法白者僧徒創聚本事須和若不白告無由顯意也。
論法白者具云迦葉論法毗尼白即結集也大眾既集須告本意。
三十一問優波離白者律是法命賢聖同持先須開演令法久住然擊揚有宗不得趣述故須和問表眾同心故曰也。
律是法命謂佛法壽命擊發也宗即是本。
三十二波離答者既有先問無容杜默答對在僧先和後述示非私也。
三十三問阿難白者佛法命本既已先傳通解暢神之經次當須演阿難化教之匠故問令述也。
經論化教詮示定慧明心之學故能開通智解暢悅心神文但云經義應兼論或有說云迦葉結集論藏。
三十四答者亦以教不虗弘傳之有本對和仍答表法非謬也。
三十五七百中論法白者佛滅度後一百年中䟦闍比丘擅行十事惡法罔世事須除滅故伽那比丘不憚勞苦徧國搜舉合七百人斷絕斯事既初論法義須告和因數託事為名也。
三十五下五法竝七百結集緣毗舍離城䟦闍子擅行十種非法事皆言佛說以化於時耶舍伽那比丘聞已往破云是非法彼即和合作法舉之伽那被舉遂往諸國求伴得離婆多等七百羅漢共集斷之重集法藏十事如資持下卷具引。
三十六差人論法者對眾即量賢愚濫委簡德屏論審知邪正故曰也。
三十七正論法者屏論已定三量無疑欲靜後緣必須對眾先和表意也。
三量一現量現理當也二比量他事例也三正教量聖言證也。
三十八問上座白者此一切去閻浮高座百六十臘年德俱富眾所歸仰故先問之非和不忍也。
問上座者律云毗舍離城有一長老名一切去是閻浮提最上座也見佛世事故離婆多對問取證故先白告上座。
三十九上座答白者德居物尊發言信受還傳屏意處眾敷揚。
還傳屏處論意不異前論故也。
計後對眾行籌刊正應須先白文略不出挭槩如上也。
釋後略中理有文無示不盡故已前所出且舉大略故云挭概如上。
次明白二文列五十七。
初作小房法者多事經營惱亂二趣大不依量妨道招譏制乞處分商度限齊為法既少在文葢闕。
次白二中初二即十三中二房乞處分法無主制量故云小房從人求乞斫伐神樹故惱二趣為下二句顯示下篇不出之意。
二大房法者既有主作專任自由妨難兩緣一不思避故制依僧取僧節度事亦同前不出文也。
有主不制量故云大房然妨難二處亦不許作故須處分節度即指授也。
三差分臥具者為僧知事義須普周若不通和恐涉私曲故先告委後方為分。
三中謂以僧物分與別房事須五德故白差之。
四差說麤罪法者僧徒過犯未許世聞調達結愆上連王族若不早告濫染佛僧及過未彰先明示別故也。
四中即調達破僧立邪五法行化於時又教闍王作逆故連王族佛令身子往告白衣事越常途故須差遣。
五二十七還衣法者後文廣之。
六離衣法者既得重病將欲他行衣服厚重擔荷為妨故從僧乞得離一衣。
六中即離衣戒除僧羯磨上二衣中隨離一衣下衣不許。
七減六年臥具者法衣數造亂妨恒業故制限期任聽營辦必涉緣礙中亦開之恐濫私情要須量處故曰也。
七中限期之外任聽營辦限內有緣事須乞法。
八護鉢法者乞多奪留下換還主恐設瞋忿作法罰之用舊持新始終監護也。
八中律云好者應奪留(罰入厨也)取最下不如者與之(展轉易也)先持者受用新還者常持恐彼損壞罰令守護。
九差人教授尼者既具十德義揚通化輒爾開闡威相未彰故假眾差道風易扇故也。
九中佛制教尼須具十德一持戒二多聞三誦二部律四決斷無疑五善能說法六族姓出家七顏貌端正八堪為尼說九不犯重十滿二十夏。
十及十一結解學家法者見諦俗士正信居家不思乞求致令損竭凡愚覩相謂施獲殃故靜外譏立制割斷後既重有宜崇福會還須法解如舊施給故有二也。
十及十一即提舍尼第三戒緣羅閱城中一家夫婦俱得見諦於物無恡施多貧乏世人譏言因施致得作法制僧不得往乞後富還開因有二法。
十二畜眾。
十二下三法畜眾通兩眾餘二局在尼。
十三尼差人請法十四尼差人往僧自恣與大僧不同。
十五與外道同住者諸見外道我倒未亡忽爾發心歸投大法若不試練輒與受具性既未調恐反成難且為沙彌四月同住以事陶治得信方開。
十六及十七結解受戒小界者僧取六和不宜乖異既不許受恐礙生靈大聖權機曲制此法事成法就彼此通允即席便散不有後緣當坐便解判無疑設故立二法也。
十六七此由本界人心不同故來作難佛開此教生靈即通目有情別召受者上敘開結即下明制解既制即解可驗此界不通後緣決無疑矣。
十八及十九結解說戒堂者多人別造至時須定故立法示後集無疑既設說已須解又結也。
十八九中未開結界別立戒堂統通一集既有多處來眾難期故須標結令知定處準律羯磨白云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在某處作說戒堂白如是(羯磨準知)此但指處不唱方相本非結法而言結者但望要心尅定為言(古記錯引後結界法為戒堂故特出之)既設說已者謂此處已作後移別處故有解結。
二十及二十一結解大界。
二十二結戒場。
二十三四結解不失衣界。
二十五六結解說戒小界者言行相因要在人法半月常被其意可見今至說期而心不會若不開結教不被機故令下道疾結緩說事成即解起便失相。
二十五六律因一眾布薩日於曠野中行眾不和合隨同師善友下道各集一處結小界說戒尋言起行以行踐言故曰相因然言行所立必由淨僧弘闡聖法故云要在人法此明半月說戒之意下道即蘭若處若在城邑則非開限恐彼來訶故須疾結結已無外則容緩說。
二十七結二同者兩住互缺理須通和彼此法食咸有濟務也。
二十七下三法律有四種大界初如前列此即餘三後一非界所以總義但列三種兩住互缺者律明有二住處一處行說戒無利養一處有利養不說戒佛開各解共結此名法食二同界。
二十八單法同者亦是各住合界之事一則法食俱豐一則有食無法僧由法住故別解通結使二住成濟也。
二十八兩處各受利養同一布薩此謂法同食別界。
二十九單食同者兩俱豐法一所無食若不兼濟全乖僧體故須和送非是結界上之三法應有解文律出其緣至時皆顯。
二十九兩各說戒一有利養一無利養此名食同法別界相因名界實非標結上下點缺下云後若法食俱豐律令解為二別故知此三竝須有解律下指廣後結界中具明來致。
三十及三十一與狂癡法及解者心亂壞神不守本性來往違犯多乖法度據內非犯約外招疑故以法除雖在不妨後若病愈得乞為解。
三十三十一即難提比丘得癲狂病多犯眾罪故制此法內非犯者以無心故外招疑者人不悉故雖在界中不妨僧事狂有三品下品常來上品不來中品來否不定故須與法愈即病差。
三十二受日法三十三差自恣人法。
三十四五自恣結解小界者夏末同遊至期須法既不同意緣礙是難曲制隨結得通情路既作還解亦非久固。
三十四五同上說戒若據夏末未行自恣那得師友道路同遊思之。
三十六分僧物者既僧得施不私專己先以法告後依法分。
三十六僧得施即十方現前物。
三十七賞瞻病人法。
三十八分亡人衣物法。
三十九結庫藏者僧物須重不容妄置故須委處商可和忍。
三十九謂依大界別結庫藏仍須人守故有後法商即量度。
四十差守藏人者物既通屬相倚不收致有損失故須差遣。
四十一二結解淨地。
四十三差人守功德衣者既名難活亦號堅固為功非少非德不持故須通和守不出界故曰也。
四十三名難活者鈔云貧人取活為難能捨少財入此衣獲功極大又翻堅實謂能感多衣衣無敗壞或云堅固或云廕覆等差己須付故有後法。
四十四依德付衣者先己和擬義須付持令奉有儀不可虗託故也。
四十五差人懺白衣者非法譏罵懷信俗人凡世尚耻何況道服若令自往無由解紛制具八德作法差往也。
四十五此因善法比丘譏罵質多居士佛令罰已往彼懺謝須人通意故差同往即七治中遮不至白衣家法也八德者一多聞二善說法三說已自解四能解人意五受人語六能憶持七無闕失八解善惡言議律差阿難具此德故。
四十六差人行籌者多人斷諍情見互生若不知機濫罔非法三種格量五種撿勘若非通忍諍必難銷故具德差任時取滅。
四十六即斷言諍取多人語須人行籌三種格量律云有三種行一顯露二覆藏(以物覆籌而行)三耳語(行時耳畔勸勉)若上座智人住如法地應顯露行若住非法地作下二法行若非法人多應亂起去五種撿勘顯露有五一諸比丘作念眾中非法人多然彼和尚闍梨皆如法應顯露行二彼諸比丘作念眾中多非法人而上座智人持法持律持摩夷如法語應顯露行三諸比丘不知如法語多非法語多然和尚闍梨如法顯露行四諸比丘不知如上然上座智人持法律等應顯露行五彼諸比丘知此諍事法語人多即顯露行覆藏耳語各有前四句無第五句。
四十七尼差人往僧中受戒者既有絕貌能傾國城圖略者多唯希出寺若詣僧受中途遭難制作本法遣信通情僧遙加被信返告知便感戒也。
四十七即尼受戒遣信之緣此尼端正直半尸迦國故云傾國城圖謀也餘如後述。
四十八九尼與僧作不禮法者大僧上位威重有儀輕爾自墜尼中亂節致虧下敬制遙作法令自改過後若耻悔還解如前也。
四十八九輕爾自墜謂不省位尊甘從下劣也尼中亂節謂不守威儀恣為惡行也。
五十差比丘修理房者四方僧房義須修補壞而不治未成相續故差營理因福饒之。
五十四方常住三世相續若不治補不及未來因福饒者謂以福益之耳。
五十一二持故房與道俗治法僧房久故治葺須人前但薄營即堪安厝今極朽壞多用人工事須和付仍以情許停止量時故有二也。
五十一二薄即是略厝即訓置前敘付與法仍下明量可法撿律無文應是義具。
五十三與覆鉢法者得信居士輕掉論議既虧奉敬便成自損若不制約過益未明故作法遮不許往返無任受用如鉢之覆因以為名也。
五十三下三法此因毗舍離國諸大離奢受慈地教言沓婆羅漢侵犯我婦佛令作覆鉢法不與往返佛言有十種法應與覆鉢罵謗比丘一為比丘作損減二作無利益三方便令無住處四鬪亂比丘五於比丘前說佛法僧惡六七八以無根不淨法謗比丘九犯比丘尼十十中多因口過故云輕掉論議等如覆鉢者從喻為名。
五十四差使告覆鉢家者僧自作法彼未曾知若不委示無緣改悔故也。
差法中律差阿難為使往語離奢。
五十五解覆鉢者既被告及慚懼不寧便為殺我豈是薄信故待乞謝方為解之餘無信人不預此法。
解法中律云居士聞阿難告已云如此便為殺我尋即悶絕倒地久乃醒悟故知深信方堪此法。
五十六杖絡囊法者老病羸顛假用扶危故立開聽以理將濟持多長慢必取通和餘不乞法無義輒捉。
五十六杖貫絡囊少壯不許老年兼病得法方開。
五十七諸差人法分衣分食等諸解法等律雖顯意多不具文據理更有故且存略。
五十七中但是通指餘不出者律顯意者即房舍法中但云分粥分小食等應差具五法者分之即不愛恚怖癡知可分不可分也理非漫差必有和法又前諸結多闕解法結解相待豈得無解故知文略不足疑矣。
後明白四三十八法。
初諫破僧者立邪五法替正四依濫染世間愚迷惑亂若不諫曉是非未明事既難稀法亦隨隱。
白四中初至四即僧殘篇後四違諫戒初諫調達破僧邪五法者一乞食二著糞衣三露坐四不食酥鹽五不食魚肉竝制盡形故是邪法替即是廢正四依如受戒篇事下示略。
二諫助破僧者當諫破主伴助不同反諫法僧令息曉喻故設斯法令絕外援所以主伴分二也。
二中即三聞達等四伴比丘黨助調達勸僧莫諫息止也援護也所下雙結。
三諫擯謗者染汙俗流是非混亂故須擯出用清昏網然以六人同犯來去兩乖二人不悔理須依法倚此反謗故諫令知僧無私涉也。
三中即阿濕婆等在䩭連聚落汙家惡行佛令舍利弗往擯二人來悔二人逃去二人不悔遭擯起謗。
四諫惡性者中人已上可以語上善友令行反拒不隨故制僧諫有違斯犯也。
四中即闡陀惡性拒逆僧諫故加此法中人已上二句出論語續云中人已下不可以語上。
五諫惡邪法者欲是障道生死中根出家志本誓斷此法反言不障濫罔教限故諫令息也。
五至七竝見單提初即梨吒說婬欲不障道名惡邪見言是佛說故須法諫。
六七諫擯沙彌法者創入聖法割愛為先乃反教迹說欲非障初則理諫義須開曉必不受行宜即擯遣。
六七即䟦難陀二沙彌共行不淨(二篇漏觸)自謂非障仍云佛說故令諫喻違則擯出(舊云滅擯非也)據理而諫故云理諫。
八諫隨舉比丘尼者比丘僧舉意在清心五眾同治不相往返乃違眾命親事供承為惱處深故諫令曉違三犯重故曰也。
八中即尼八夷之一律因闡陀犯罪僧為作舉不肯從順有比丘尼往返承事故制此戒。
九諫習近住者尼須善朋方能勝進同伴濫惡耽染情深但增不善故諫令別也。
九下四法即尼僧殘中後四戒尼有八諫前四同僧後四不同九中律因二比丘尼常相親近共作惡行故制此戒。
十諫勸習近住者僧本設諫意在懲惡反勸令住何勞別偶然素絲易染朱紫難分故諫能喻無宜此勸也。
十中即六羣尼勸前二尼言眾僧恚故令汝別住汝等莫別住當自共住懲誡也偶即是對言不須別求伴對墨翟見染絲而悲為其可以黃可以黑此喻人性易可染汙也論語曰惡紫以奪朱惡鄭聲而亂雅樂此喻人之邪正不可辨也對前所喻故云能喻喻即勸也。
十一諫瞋捨三寶者素欲投邪待憤方顯若不陳諫女族無曉故也。
十一即六羣尼趣以小事不喜便云我捨佛法僧更有餘沙門婆羅門自可依彼修梵行等女族即目尼眾。
十二諫發諍者四諍久除夷然眾靜重更發起亂動乖常故也。
十二尼發四諍同僧犯提此由僧諫違諫犯殘夷平也。
十三諫習近居士子者道俗情乖難生信重男女相別無宜親好今反習近長增慢染故也。
十三即單提戒居士子者尼戒本云親近居士居士兒共住是也數見故長慢情熟故增染。
十四式叉學法十五僧尼受具法有別立為二部羯磨本法有無各其志也今以文相大同故不別顯。
十四五中有下點異彼謂本法有無故分今以文同故合故云各其志也。
十六學悔法者既犯四重永障一生素不藏隱亦可容恕先令乞法後以對治盡形學悔除地獄之障故也。
十六律云僧尼犯重已都無覆藏心令如法懺悔故云素不藏隱此謂懺時盡露無餘即是都無也然雖開懺不復本淨但除獄報也。
十七十八訶責并解者戒見儀命理須順奉今乃倒說塵坌僧倫若不舉治中表難淨後若悛革隨從眾教得乞為解因有二法。
十七已下八種即四羯磨治罰法戒見儀命律名四事破戒(犯前三聚)破見(六十二見)破威儀(犯下四聚)破正命(非法乞求)彼皆破言不破故云倒說中表即內外謂身心也或可內坌道眾外惑俗流悛即訓改。
十九二十擯出并解者既在聚落宜須長信反倒四事壞亂俗心若不驅遣流習難革後若隨順準前為解。
十九二十亦是倒說四事但據對俗與前異耳。
二十一二與依止并解者入道雖久智鈍神昏纔懺還犯數作不止既無志度制依明德盡形修學令識沈浮若後智通依前準解。
二十一二沈浮即善惡。
二十三四遮不至白衣家并解者信俗依投理須將順反譏罵弄失出世法既忿再面耻更謝愆故加治法遮其煩憤不許不至若自他調喜依法為解。
二十三四自他調喜即比丘居士兩相和順。
二十五六不見舉并解者戒見等四佛法大綱反言不見深乖至理且信為道源又為德母必懷邪信舉棄眾表亦絕僧務後若折伏還以法除。
二十五下六種即三舉治罰法此亦倒說四事而言不見有罪前猶有信但加責罰此壞正信故須舉弃道源德母文出華嚴。
二十七八不懺舉并解者罪從緣生生便有業招集增漏偏非道務今冐染大度罪福本空心同俗染未思洗蕩捨棄眾外義同不足後乃懺伏更作法收。
二十七八過亦同前有犯不解與前為別罪從緣生緣即心境緣生雖空生則成業業必感報雖學大教言行相違故云冐染梵網云口雖說空行在有中是也今世禪講多墮此見但知心空不知心有諸大乘經皆談二諦若專空寂空則非空縱使空空還成偏計智者云業性雖空果報不失是知玅有則一毫不立真空乃因果歷然因筆斯文略言大要。
二十九三十惡見不捨舉并解者舉治之重勿高此見汙染既多非舉不顯棄之眾外若彼污遺後若改心還依解取。
二十九三十執欲為道局名惡見若朽遺者謂同棄物此雖惡見而非正犯故令解取還歸淨僧。
三十一與覆藏法者既犯次重即須陳露知而故藏此過難忍隨所日覆以法徵治故曰也三十二與本日治者二篇半壞故號僧殘洗心伏懺理須謹重行法未捨更犯本條可訶之甚還依初日故曰也三十三摩那埵者僧殘情過六夕僧中盡心供給欣其出罪名意喜也三十四出罪法者支條已傾根本須拔制僧二十方得弘持故也。
三十一下四種即懺殘法覆藏謂犯來不露本日治謂行覆未滿重犯前過摩那埵即翻為意喜大同治覆僧中為別枝條即覆藏罪。
三十五憶念法者清人被謗取洗無因既是無學理非故犯須僧憶念用息諍情故曰也三十六不癡者過犯相齊清濁須別初造非心業亦不集然須僧證黠來不作也三十七罪處所者初未言告便引重罪及至勘刻遂轉引輕審其情實前言應是故加治法徵取本愆故曰也三十八并解者文雖不出非曰不無且存略也。
三十五下四種竝滅諍法憶念法即沓婆羅漢為慈地比丘婬事加誣佛令對眾與憶念法令審虗實證成清淨不癡即難提緣如上已引黠謂心復明利也罪處所即戒本覔罪相也律因象力比丘善能論義得外道切問不能通便作妄語初自汎說及僧中問復加文飾如文所敘刻推也解法理有故點文略含注戒云若伏首本罪應白四為解是也。
有人就僧法中分為多位初二部互作者單白中與尼問難白二中捨教授等白四中別住出罪受戒局僧為尼作也次不禮等三尼為僧作二當部別作者如結集諸白不通於尼本法六法諸諫殘等不通於僧也三二部通學者如同戒等亦有事義不可分盡如上已解且又存略。
三通簡中初引他義二部互作已如前解二部別中諸諫殘者尼中八諫前四兩通此中且據後四為言二部通中同戒等者即受懺說恣之類亦下示與奪。
上總為三竝是眾法。
次對首法分二初總舉位數後從位顯相。
第二對首中分科為二即綱領毛目也。
初中言對首者此提綱也既對一人已上乃至三四無別可彰但舉當時相當為目故云對首皆是三語告情引證。
釋名中初科皆是三語大約為言然說欲白告等但一說耳。
然作法之中又分三別或止對一人持衣說淨之類或通界同法如說恣捨懺或但對三人如中品蘭也及論作法又有三例或直自陳述前對默證如持說等或雖自言白前須示誡如安居諸懺入聚諸白或彼此互作交誦一文如說恣清淨竝隨機隱顯莫非對首諸賢斟之。
次科前三別者即三人通局如上說也後三例者即法事隱顯也前二但對後一眾法竝下結示同異最末一句囑後自裁。
位置三十三者謂大數也通諸部為言若對四分但有安居悔墮二三而已至於持說衣藥竝缺其文故引諸部共成各如篇顯。
顯數中言大數者非止此故上列眾法唯據當宗此明別法多出他部下皆標簡故云各如篇顯。
文云三語名羯磨者引證也以習俗生常唯言僧法得稱羯磨故引四分受戒法中初三歸受後便止之因以除疑前用三語羯磨如法但後作者是不得耳佛自斷云三語羯磨則餘不勞爭名也。
釋法初科初牒示以下顯意四分受戒犍度八年前用三語受具後制白四已舍利弗問佛即決云爾前名善作羯磨自制已後不名受具佛下準判。
又引說戒者制知說戒法受俗戒等即指授五戒法為羯磨也然行事之時但對俗境與僧對首相同故齊名也。
次科說戒犍度佛制上座說戒日與諸白衣言語問訊作羯磨受戒(即授五戒)然下會同準下結界篇引五分處分淨名為羯磨亦可證也。
又引十誦文者彼此乃異同名羯磨理無滯結也餘文可解。
三中十誦文據甚明猶恐迷執謂為異部故云彼此等滯結即壅塞也上略示意餘下指文。
義分二別者依位顯相也但以對首一言濫通眾別若不分相名教不開就義有三離小眾懺也約文但二合眾多也所以如上。
總分中初科名教不開開亦分也離三合二如前累聞。
初但對首者事局中下不勞僧眾告情引證便成作業。
次科但對中局中下者即中品下事。
二眾法對首者本是僧秉別人非分道在兼濟故通於下如懺捨滅惡之方說恣清心之術若不許者教非通瞻不濟時緣故兩被單對俱成惠及。
眾法對首文中輙舉捨墮說恣而得施亡物資身所須亦是機要兩被單對者除捨墮外說恣等四通下二位單即心念對自對首。
就位但對首二十八法中竝是時須文廣顯且列名相舉數可解。
一受持三衣二捨三衣有人分之為六相也今以受捨法異且開為兩當受分衣其法無別也若欲分者百一則多故不同也三受持鉢四捨鉢五受尼師壇六捨坐具七受百一助身具八捨百一眾具此之二法末代全稀謂捨長說淨三衣之外萬事畜一隨得加持不許離宿事在鈔中今此刪也。
牒釋中初科二衣中有人下斥異事別法同故不可分下舉百一比難可知受捨坐具華梵互舉助身眾具事同名異下指事鈔見二衣篇。
九捨請法十明捨戒者忽遇惡緣將陵重戒若不開捨後進無期故聽一說便成用通凡下往返也十一受請依止十二十三十四衣鉢藥各說淨十五受三藥法十六受七日法十七夏安居十八與僧欲。
次科捨戒中若帶戒犯重永障一生捨已還來則聽再受故云通往返也。
十九懺諸墮二十懺可訶二十一懺偷蘭此罪分三不可雜亂小眾如前甄簡餘者不問獨頭從生皆從一人邊懺二十二懺重吉罪。
三中偷蘭三品竝通因果此但對中唯收下品。
二十三自露六聚者既已犯過義當洗除未及良緣且露無隱則輕而易出不繼後業二十四露他過者同侶有失三根不謬若私隱之期必欲犯故制向同徒陳無覆過彼聞便止不許更傳必知有危不告亦許。
四中自露中良緣即目所對或境非淨或數不滿故云未及若常隱覆業則相續今既自露故云不繼露他中私覆他過意在自為故須發露彼下明說限必下示開緣。
二十五捨僧殘行者內依教行總奪諸務忽有別緣事須接濟故開捨行往彼拯之事若停歇還須白行即二十六也二十七白入聚落二十八尼白入僧寺者僧尼位別威儀須崇輕爾突進殊乖法式故前通白進退須量二十九尼請教授三十作餘食法。
五中捨僧殘中總奪諸務即三十五事拯謂濟拔注中更有白僧殘諸行法即合歸二十六中故前總數但二十八事鈔別開故二十九兩處差數開合異耳然羯磨後出從後為定(古記不曉妄改羯磨為二十九)後二尼法由對僧作故列於此。
數雖溢位中二局尼其致可見。
點數中注列三十不應前標故須點示。
眾法對首略有五法。
一捨墮者四人已下至二人來口和問邊單對一人自如常也二就說戒者三人已下展轉三語也三自恣者四人已下亦須三語不可差人也四受僧施者以道俗欣福各行大施故一人已上乃至極量無非為解脫出家皆得為福田也界中局三故開此法五受兦僧衣者文如下述。
眾法對首中次列五法分節讀之據鈔唯四捨墮約罪自歸但對此望捨財對僧故入眾法對首所以鈔與羯磨總數同有三十三彼離白殘不分捨墮此開捨墮故合白殘耳。
後明心念法初舉後相。
三明心念科分云初舉後相亦即綱目也。
初中言心念者以獨秉法傍無對證辨濟不難義加心念審其意用也。
釋標中初科據通眾別竝須心念但以一人獨秉事易心輕特標斯目誡令謹攝。
略有十四者且據時須非謂不列不無也。
義分三別者恐法隨名局妄用者多顯位張也。
解注中法隨名局者恐聞心念一槩而作故列為三則通塞無濫。
但心念者事既恒須數則勞擾故開獨秉不假他成。
但心念可解。
二對首心念者法本須證獨不預之然攝修託處所資受日通濟道俗形骸所待衣藥為要故佛知時曲開此法以濟獨住誠有由也而歸承有本還存對首為言初矣。
次對念中然下四句收束七法而下結名本末兩顯。
三眾法心念者正法僧中別人非分但以財法兩惠誠顯六和若不傍流何名僧體故開獨秉即事成業也恐濫餘法還須本宗故題眾法而當時通界無人可對故云心念也。
三眾念中注列四種總歸財法恐下結名同上。
就列相中言但心念有三初懺輕吉羅二常途六念非唯此六故下文中來往語默房衣食用隨所動務常爾一心念除諸葢不作違犯也三說戒座中露罪者計是對首護眾故開應入對首念中然文制兩設。
列相中但念有三吉分二品故重誤輕通収因果重者對首輕但責心即心念也六念且制清晨實通朝夕利根之人口口著著不忘心觀一心為能除五葢是所除故知上智微生妄念即犯刑科若此為心乃真持戒自餘昏散無足言之雖嚴整容儀謹守戒行但驚凡眼未合聖心學者臨文宜應自照座上發露初文是縱然下即奪謂律制發露常途對念在眾心念兩法各制非是從開故云文制兩設以對首心念須界無人今此對眾作法自成故知別立不類對念後之二位列名指下廣在後篇。
二對首心念有七一安居二說淨三受藥四受七日五受衣六捨衣七受持鉢文如下列皆緣身所待急者曲開也。
三眾法心念有四者一說戒二自恣三受僧施四受亡僧衣文具如下也。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一之三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一之四
已前明緣集者結前文也夫羯磨綱領舉位有三毛目往分隨位自顯以所集者各有部類不可混亂必不依作則自他相撓彼我同陷可不明耶後辨緣成壞者生下文也。
第二辨緣成中初科二段初敘結前綱領毛目如上已分各有部類部即三位類即八品自他相撓謂勞而無功彼我同陷謂二俱墮負撓奴巧反亂也後下次明生後。
就分為二即成壞字初顯作法之始具緣辨成反則不成後僧法具七非下明不成相反則成矣。
次科分中成壞二字成即十緣壞即七非辨成則反壞明壞則反成理必然矣。
初中又三隨人分也。
僧位又二以僧為秉法之人功用最強又是非通涉故須前舉後稱量事下廣顯緣具。
僧法分文中即示前舉僧數之意一則秉御功強二以是非通涉謂下成壞二門皆涉僧位故也。
初中舉數立四所以如上初四人僧除三事乃至二十人僧通諸事者皆約事限數故分階級也。
初釋四位正明中初指立意即總義中初下牒釋四人為本餘三隨事故有四位。
問上云四人得秉諸法今文乃局二十人僧者答上已明之但四通持事情須五乃至二十也今文對事顯法故云一切得作若就義理唯四得持五十等僧為緣開也。
問中以前三位竝有所除至後二十始通一切與上相違故發是問答竝如前為緣開者緣即是事開猶離也。
況復過者此釋疑情謂如羯磨增減俱非故此開通過彌成勝也此過但據二十若上三僧例亦有過五人說戒六人自恣可非法也律文略故義準加之。
次科釋過中初牒釋法則增減俱非人但減非增是開猶決也此下義判合云四人除三法餘一切得作況復過四人等五十例然。
若少不成者或是數少不應前四或是相乖如睡定亂語隔障之類或是體乖即有三根明練前失雖身預集而性不足也斯等頭數百千但為法簡不足成僧皆非秉御之功故云少也必人應法成隨數竝得須知所以如下廣之。
次釋減中初約人數明少或相乖下次約不足明少體相兩乖雖多不濟指廣如下即簡眾中。
就作法具緣要十方得一稱量前事二法起託處三召僧方法四約界明集五應法顯和六簡眾是非七說欲清淨八正陳本意九問發事端十答所成法且列疏者一家廢立後更為述。
廣顯中列名可解古師或立六緣或五七不定十緣之義獨出今疏故云且列等廢立如後通簡第五門說。
初中稱量前事者諸家羯磨皆略此緣律制稱量豈專擅立以法不孤建成必在緣事或濫疑義須前審焉待眾集方乃問之脫致爽差便成惱眾故前標舉思擇是非言稱量者若衡斗之增損識黍絫與圭合也。
第一稱量釋標中初敘立意爽失也言下釋名義衡即是秤如秤之稱則識黍絫如斗之量則識圭合孫子筭經云秤起於黍十黍為絫十絫為銖二十四銖為兩又斗起於粟六粟為圭十圭為抄十抄為撮十撮為勺十勺為合十合為升等絫字力委反或來戈反竝通。
注中分二先引文證後隨義開之。
初中事謂人法者即法所加通名事也法通能所人亦如之如唱諸羯磨受戒懺罪等為他而作諸懺單白等自為而作是則互通也然法物事有諸法名通豈可地處不名法攝就人以論如律中解三法現前合僧歸人五法現前人僧乃別。
釋注引母論中初總示以前明四緣人法處為能成事即所被就事別分復有三種如注自列論中語局義必兼事法所加者簡上能成恐相濫也法通能所者羯磨是能說恣等為所此義易知故不別舉人亦如之四僧為能差懺等為所如唱下略舉數事以明自他受懺則自能他所懺白則互通能所以懺主白和自為能秉為他所量故云互通也戒師問白事亦同之然下別釋初點法通論標人法欲明法字通收諸事則三種具故謂世間事有皆可名法諸法之言何所不該則知法中可攝地處就下釋人律中現前毗尼有二不作羯磨則三法現前(一人二法三毗尼僧合人中)若加羯磨用五法現前(人中離僧更加界現)合僧歸人則能所合論人僧別者則僧能人所。
下引當律量比丘者僧所差遣理須具德受日捨衣亦觀機務輒作濫加僧私無益故曰也或可稱量法事須幾成僧識達是非教限成壞非人不預義須通曉也。
釋本律中初科為二初約所為釋或下次約能秉釋須幾成者約數滿也識達是非者簡堪能也非人即不足者。
言白衣者覆鉢懷信方堪被法五八二受亦須問緣先量後加故應詳集也。
次科覆鉢正據眾法五八義同別法。
言羯磨者事現在前非法則息羯磨八種通鏡行藏達則事法俱成迷則翻種苦業故須稱量也。
三中事現在前謂機生也非法則息謂事不成濟也如教則須行非法即宜藏鏡明也。
言所犯者謂凡所造過無越七階或涉疑濫或預迷塞理須分別事等晨昏無宜持犯相干多少委冐也。
四中七階即七聚犯有三心一識二疑三不識迷塞即不識也等晨昏者謂同晝夜晷刻定也持犯相干謂不識犯緣多少委冐謂不知犯相。
言量事者乃含多義今但取當時達僧法所評者隨人法物皆事所收宜須商度重輕前後離合同篇異聚因果雜相未可即施先宜窮考故也。
五中隨人法物者人如受懺法即說恣物謂結界離衣杖囊行籌之類商度等者且據懺罪為言餘可例準也離合同異下文自顯。
次就義解法緣有二初三種者文相易識或具單下作法差別也。
初中隨相受戒為人者以信士歸心初依行本故受法從人也望所受法即是聖教應是法收然法起依人故從能受者為名也言懺差等相唯為他興治擯罰等自他通被以斷除稊稗增長嘉苗豈不然乎或可隨義通塞何限此也。
次義開釋三種中初文隨相二望總舉受戒下別釋初釋受戒行本即戒體望戒是法據受歸人言下次釋懺治懺差偏局治擯兩通斷除稊稗喻被他增長嘉苗喻被自稊音啼稗傍卦反田中穢草也或下點上所分不定義也。
言為法者指說恣等非淨不預理在為人然僧別通行遵崇教法故專在也。
二中據所被則在人約所遵故在法。
言為事者但約非情依處加法應由人興然和告所唱唯是法也合此兩緣所指則同皆為界限故唯明事。
三中約非情者此句簡判也須人秉法同歸於界故云合此兩緣等。
或具單下通解上緣然發機不常前後難準或但三分如前取別。
次釋具單中初文通解上緣即上三種有離合等也機即前事或但分三即三單句複具如後。
有人解云隨作一法皆須三量何以明耶如四人結界即人事也白二加之即具法也對首亦爾衣之是非事也彼此相解人也故文云言議往返人現前也口說持文即為法也心念亦爾常存懷記為人也前境不一為事心生口言為法不違此法業成奉戒豈非具三。
次引古中三量即人法事如下第列三位各具三量如文可知。
今解不無其致太為通混玅識羯磨所牒之辭則據本緣互不通也如受法中但云乞戒者人也諸結法中但云限約限即界也自有人事合者如人病衣重等如是語者捉全籌等無問僧別皆有單具交絡雙單終合七緣以從羯磨攝事皆盡。
今解中初句縱與次句斥奪彼分三量不辨能所故云通混玅下示正義羯磨所牒即正陳所為法法各別故不互通略舉受結餘可類知自有下即複具四句人病衣重即離衣法此二合也如是語捉全籌即具足句本律滅諍中云行籌應有白云如是語者捉完籌如是語者捉破籌(律不出文但示緣耳)如是語是法者即是人籌豈非事又如延日自恣修道是人日即是事自恣即法更就別法例此尋之略為圖示使能所兩分焉。
言離合者如懺罪法異篇別法不合同治同篇多種離合皆得餘事類此可以情求。
次釋離合且據懺罪異篇一向離同篇通離合又如受戒被多人受日合多緣等竝準說之。
言先量據者謂勸令早知不宜臨事臧否也。
三中勸令早知即稱量緣臧否即如非也。
第二法起託處。
先以文據後以義求取僧祇文釋成羯磨所起必在法界自然地弱不勝僧事何以然耶夫僧法軌模起還法地若先未加事乖法式即如義證難事已臨欲行說恣猶先結界然依本法雖無文證即此成準。
二法起處釋注初科為二初標分文據即僧祇義求即本律取下次牒釋初釋文據未加聖法故云地弱僧事功強所以不勝即下釋義求此引說恣小界可驗眾法不許自然本法即本律法聚謂當部中無文有義即用義決若準五現秉法須界亦是明據但非正意故云無耳。
言處有二者顯相通局也非謂僧法唯在法地結界一法非作法界由是草創所依開此居宗若不自然後諸眾法無緣加被故此羯磨偏與餘反如受戒者聞法非障等自餘竝在法界可以例知別人行法二界通塞如上也。
次科又二初總示非下別釋前明眾法七結界法不通法地如文所敘初受聞法事類頗同其餘諸法不通自然反對結界故可例知後明別法受欲一法不通自然餘皆兩得竝見總義。
第三集僧方法者且依西梵本無科約雜碎文相隨引解之。
三集僧中初標依西梵者彼土撰論解釋經律但大開分段至於解文竝無科節此門倣彼乃述作之變也。
所以先敷座後打槌者由聲告即集牀座未施佇待悽惶非成㢡務制先定座良在茲也。
牒釋中初科悽惶煩悶之貌眾既不樂殊非同法㢡導之意也。
犍槌者梵本聲論云犍(巨寒反)地此云磬亦曰鐘也乃金石二物耳故五分云隨鳴者作之意取聞聲來集召僧法也故涅槃云擊鼓誡兵鳴槌集眾是為法世四分中召僧七相不離聲色唱令猶不來者更相撿挍意可見。
次科犍槌如字呼之下依聲論方乃轉音今人一槩改槌為稚例呼為地未披經律妄自改作如鈔記委辨下文或單作槌梵言之略鐘磬竝通金石為之金即銅鐵也五分隨鳴不必金石如注所列涅槃中彼云如鳴槌集僧嚴鼓誡兵吹貝知時是名法世言是法彼世諦之事耳四分七相量影破竹作煙吹貝打鼓打犍槌打地若唱諸大德布薩時至等準文有八一三是色餘竝屬聲通為唱令。
如律文令舊住淨人下位打者此召僧法制非具道者所為必無二人方聽兼助也。
三中下位即沙彌具道即大僧一自是所集二事儀非重無人聽助即是緣開。
言三通者非是單三下也從微稠以至稀著聲絕之後又加三槌故云也。
四中凡鳴鐘法先虗揩十下即微稠也十一以去漸稀漸大即稀著也至三十七下緩打三下為集三乘常途齋講宜依此法晨昏長打廣如鈔中。
阿含經云聞聲止苦者凡業有定與不定故苦有止與不止若作業必定聖所不免不定業者無緣則受有緣便止罪者遇善為因打者設願為緣故得聲傳苦滅自然感應。
五中注引付法藏傳即罽膩吒王墮魚受苦聞鍾停息遣告長打有斯冥感故引阿含彰其所以猛心一往始終無間為定業中間微悔即不定定業則果相已就故聖不免不定則因勢猶微故通緣奪若爾罽膩吒王業應不定答引業則定故永墮魚中滿業不定故遇緣停息罪者先有善因偶然遇善打者方今發願隨願冥通儻臨此務宜善用心若準此文比丘自打與上相違答律據集僧事須下眾傳取濟物故約大僧。
威儀經明杵數者今多不行故法墜於地但臨事籌度量時緩急外得生信滅苦內得無虗聲告若然可也。
六中經中杵數備如鈔記今下斥世但下示法令籌度者或住處大小僧徒少多時緣緩急隨宜長短不必依經於外有功於內成用內外兩濟事不徒然。
論中不許互易者以僧法揩定輒改亂倫召法既乖受用非理故須常定也必欲換動先以本者召集現僧告令知意然後改革後更欲換還如前召如斯展轉雖是改換始終僧法若一住處兩磬互鳴前後雜亂不名常相隨用四事是盜僧祇由僧私一亂無法分異也。
七中初明制意倫即是次必下示換法若下顯過相。
今世有人言知鐘者云是淨語言打鐘者不淨語也元此知淨自不得為令他作之故云知也鐘則不爾自他通用不有種相何須避之當部言打其事極多人畜非情咸有其戒可亦改之為知淨也智論檛犍槌阿含擊犍槌五分打三通經中撞擊鐘鼓竝以知淨之言別有所為故翻經之家隨以此方一相往翻莫非物觸聲發也故知鐘之言雖非巨害然是知法者之大忌也。
三斥濫中初引濫彼謂使人時須云知鐘不得云打鐘元下次正斥有四初示知淨本制一為比丘自不得為此通掘壞錢寶等二為有生種相此局壞生一戒鐘竝反此義不須之當下次引餘戒例難言人畜者即打比丘提乃至打畜生吉非情即打故衣智下三引示檛擊打撞事同語異隨用翻之故下四誡誥在事雖非大害於法深屬無知凡在學流故須避忌。
第四僧集約界者所以立界為欲攝僧隨其分齊不許乖異竝是喪我之方略也。
第四初科為欲攝僧是立界意喪我方略即攝僧意凡夫具縛我倒熾然乖異則轉增和合則漸息由事證理得法無我是佛權謀故云方略。
文中先舉二界後隨別釋。
初作法中列三名者以攝餘界後當廣說。
作法界中初科指後即第二篇。
小界無外者以界局在身坐外無法隨人集結故無外也若許有界則納訶人餘亦如後。
別釋小界中初顯示制意若下暗斥古非。
若論無場大界二處別集以界之內外咸有制約可從集故。
次無場界中此約說恣內外兩集故云別集不容私避即是制約下文四集義亦同之。
若爾小界無內可如前言身界之外可不須集答元制簡人雖有不集不同大界制內外集。
釋妨中恐謂說恣小界可以類同故須簡別答中制簡人者為遮訶故若須外集開無所濟大界非難故曰不同。
若有戒場則四處各集一是界外二是界內三是內相外戒場外中間空地四是戒場體。
三有場界中當局自集事義易知特約共集示其異相。
問羯磨之設界中無人則成何故集他外界。
初問大界外集之意。
答行法不同若作羯磨則隨界分局人不相集若作說恣則內外通收以是攝僧綱紀使內外同崇不許逃避乃至外界戒場見相便求多有句數即其事也。
答文今釋中初句總示若下別釋即僧私二緣通局兩集乃至下別證通集本律說戒犍度云時有一住處說戒日客比丘來見舊比丘在戒塲上見而不求便作羯磨諸比丘白佛佛言成羯磨說戒有罪(一句)若見已便求求已不喚成羯磨說戒有罪(二句)若見已求求已喚成羯磨說戒無罪(三句)聞疑亦如是(同上三句)又有住處說戒日舊比丘見客比丘在戒場上三句并聞疑三句竝同上餘廣如彼故云有多句數也。
有說云縱作羯磨亦須通知以年歲逾遠界相莫知或主客改轉虗傳制限故須通集先委問緣脫有漠落徒生疑惑必本非法實濫後緣若經受戒空傳聖法喪他一生自他同陷深可鏡之此言易耳臨時難改。
次古解中此就私緣約界不明可有通集必無疑濫則不須之初敘須集所以脫下彰不問之非初謂標相不分必下次即本結乖法於界生疑不出此二必有此緣解已重結不同今世無問曾結不結一概妨疑請考此文足知傳謬濫後緣者通諸眾法作竝不成受法尤重故別舉耳此言易者秉結不難故臨時難改再受非易故。
問大界四集可如前言戒場之中亦有集不答場中兩集亦為說恣如難緣開之餘如結界法中說。
次問戒場比前大界例有四集答云兩集即是通局二集或可字誤兩合作四。
就自然界四種分之當部無文通取諸律四名如列各解可知。
自然中初科本宗盜戒有聚落界三小界中有蘭若道行但非明顯故云無耳所出諸部文中自標。
聚落為二謂通局也。
聚落釋標云通局者通即不可分別局即可分別。
初不可分別者或約僧之來去難可知者或約處所散落不知際域故僧祇云若城邑聚落界分散亂不可知者以五肘為弓七弓種一樹齊七樹為量相去作法雖有異眾各不犯別約相步之則有六間六十三步。
不可分中初科為二初列相即人處二種不可別知或俱或互竝是此收二俱可分則屬後攝故下引示文唯約處義必兼人彼因婆羅門問種樹法佛言以五肘弓量七弓種一樹能令根莖堅固扶疏生長不相妨礙時優波離白佛已聞種樹分齊今復問若有處所城邑聚落界分不可知若欲羯磨應齊幾許使異眾各各相見而得成就不犯別眾耶文中上是請問以下即佛答五肘九尺七弓六丈三尺一樹得十步半。
昔云七十三步半者錯筭七間也僧祇疏中七樹六間猶如四分衣界八樹中間諸師衣界止計七間如何僧界七樹非六間也。
初錯筭步限中初科一期之誤多十步半故云錯也下據彼疏會同本部蘭若衣界決知誤矣。
有人執舊見云樹限兩頭各有勢分故各分半還是七間又云周圓種樹如月暈也故有七間又改僧祇為八樹字斯之我愛穿鑿太甚何處有樹即以樹量律約世情假以相顯。
次科初引彼執次列三種上二轉計下一欺罔月旁氣謂之暈斯下總斥初二句責其情執次二句示今取量不必須樹下二句顯律本緣依樹所以假即借也。
中間七樹二眾兩頭各行僧事相對既爾縱廣四維例集可知律剋二身故以樹限若取當分皆半折之則自分之界唯三十一步半耳但以界體叵知用身分相廣如鈔顯此一既爾餘之自然大小乃殊例有通局皆半約之。
三中有二初定方圓若無異界體則定圓必有相侵尖斜不定律下二辨通局六十三步半是自分半屬深防叵即不可指廣如鈔見集僧篇此下例通六相之中除可分聚餘皆半折如蘭若五里人各二里半等自分深防合舉是通兩分為局問今若集僧依通依局答若彼無人止須依局恐來不定故必從通名為深防義在於此若爾縱有人來在我自分之外理應無過答人雖在外界己相侵故有成別尋鈔可知問可分別聚何不兩分答四周有院攝相義強若在相外則彼此界別若在相中即同自分餘無院相約量通收故皆半減。
彼律又云聚落界者相去雖不遠行跡到處亦名為界有人引之以為僧界此用非也乃盜戒中顯空有兩位不干僧界。
次妄用他文中初科初引所執即僧祇文雖字寫誤彼是籬字有下指妄用盜戒空有者空即蘭若有即聚落彼具云空地者垣墻院外除聚落界餘者盡名空地聚落界者去籬不遠多人所行蹤跡到處是名聚落謂聚外行路亦屬聚界昔人據此謂七樹之外更須勢分故此指破令後無疑。
今約步限據不可分者為言以村聚散落無有垣壍又僧雜閙往返難究指步為限撿括易成焉取蹤跡遠通內界故不可也。
次科即敘人處兩不可知約步為量既無四院何有行跡而可取耶。
二可分別者亦有二緣僧則在無易委聚亦周院可悉故十誦云若無僧坊聚落中初結界者齊聚落界是僧坊界此內共布薩羯磨不得別作縱彼文中齊行來處此制通攝恐妨界內必作法時身在門外亦得兩成故彼文云約以籬壍集。
次可分聚中初示相人處兩緣皆可知故故下引據初正引無僧坊者此明人處可別知故齊聚落者此明界限盡四院故如佛化初至未有僧居則多此相若準事鈔蘭若僧坊或有四相亦同此集縱下遮疑彼律下文又云聚落界齊行來處謂聚外行路也疑是昔來執為勢分故特決之制通攝者恐有入界通外遠集耳故下轉證既約籬壍明非遠集。
二蘭若者亦有兩相。
蘭若標中亦兩相者亦上聚落有通局也通謂無難局即有難。
若無難者諸部皆云一拘盧舍而互說不定大則二千弓弓長五肘小則五百弓弓長四肘四分俱盧舍者一鼓聲間驗鼓則鞞鼓不一故其聲亦有遠近皆是中國行李驛亭長短隨處故致殊耳大約雜寶藏五里為候也。
初無難中初引示不定僧祇二千弓計有十里十誦五百弓約有二里四分鼓聲則無數量鞞是小鼓鼓即大鼓皆是等者總示諸部不同所以大下次明今所取雜寶藏經云一拘盧奢注云秦言五里侯猶準也。
二有難者如善見中蘭若極小方圓七槃陀量槃陀者乃量之總名一槃陀有二十八肘通計為七則百九十六肘肘各尺八六尺為步率之故彼文云若不同意自七之外各行不妨故知涉難也。
次有難中初引示槃陀梵言此方無譯二十八肘有五丈四寸百九十六肘共三十五丈二尺八寸則五十八步四尺八寸不同意者謂眾不和合即同本律三小之緣故云有難唯三小界局在蘭若依此集僧相傳但云惡比丘作難者謬矣。
三道行界者如薩婆多云隨比丘行有縱廣拘盧舍界不得別食別布薩然部別有由當取十誦故云拘盧舍者長五百弓弓長四肘則七尺二寸如是率之則六百步。
道行中初引示即彼論中別眾食文道行不住則開別眾今此停止故有制約委如鈔記然下定量以多論正解十誦故云部別有由等百弓有七十二丈共一百二十步五百弓總六百步即為二里大約二百步為里也。
四明水界善見云水中不得結作法界若自然界者眾中有力人擲砂水所及處外有比丘不妨內法取水常流處深淺俱得潮木不合(以乍溢故)若船上布薩應下磸若下橦不得繫岸及水中樹石以與陸地相連故此論不得結作法者以水虗浮相體難識故也今則約岸分標義亦可得如四分合河而結除無船橋即是明證故五百問云水中住船得結如下廣說。
水界中初引示砂水者或擲砂或灑水準鈔計有一十三步磸合作矴即矴石也橦音幢合作椿橛也水中樹不與地連準應得繫此下義判先出論意後舉二文準知得結廣在次篇故指如下。
文中六相面方限齊之內者據彼此各收咸成別法審處觀時不容濫委。
釋結中顯示分齊誡令審悉。
第五應法和合者僧人乃集有不來者義非僧體即是別眾今約此緣義分兩相或一上座告情以時勸勉或三業通僧顯成作業故律文云何名和合即反三別故知三業委僧豈是乖異。
第五標中初躡前生起今下約義示相謂眾僧剏集或約首者陳告或取撿校無乖唯此一緣義兼兩相(昔以和合別眾為兩相者非)下引律文別證後相。
文中應來者來謂應羯磨者須來總集餘不應者謂尼等四人十三難人三舉二滅重病癡騃既是位乖無由同法竝不合來唯德行具堪識是非可有同法故須來也此名身集。
次牒釋身和中應羯磨者即善比丘簡餘不應具見次緣德行具者體淨也識是非者解明也。
二應與欲者與欲來即簡非欲緣雖與不成有堪欲緣若邀身集教不濟機太急過分送心達眾即表無別故與欲來是名心集欲即心也。
心和中初簡不應非三寶等緣不合與欲故有下次示應與身異心同故成和相。
三現前得訶人不訶者即簡不合訶者義無證正具德法應理非輒舉故言不訶也此名口集由默然故事法同持和通僧體前業成就。
口和中不合訶者即諸不足四羯磨等證明令正故云證正。
反上三和即是三別廣如非相。
三別中指如非相即是次科及七非中。
有人不立此和通人僧體以此三業順成僧義非無一致今以行事廣務要以識相為先合相從體是非終不可練豈唯此和通入僧內四滿數中諸不足者可亦僧收今以翻和成別非相須知前但列僧則約相分數故文云僧者四人若過今顯義用故統收三業此約事辨和也律中和合者一說戒謂約法辯和也二和雖殊非列不顯故分一位也。
三破古中二初引古通入僧體者謂前舉數四位僧中即具和義不復別開也今下二申今又三初標古非過在通濫體即四位相即三和豈唯等者謂後簡眾四滿之人亦上僧收若不別立是非莫辨可亦僧收而不須立耶例今和別義亦同也今以下次示今意釋通前後體用兩分律下引文證律云僧者四人若過和者說戒羯磨彼既兩分比今事和別分有準(昔記妄解不足可破)。
第六簡眾不足僧相即前僧義第四門也。
第六標中總義略指故此應之。
律雖出一不同之人謂未受者然非數相其類極煩若不廣明成非莫顯徒霑僧內終乖法式是以律中顯於四滿明是非相。
次顯意中初文初敘略以作法問和止問未具然下示廣律明四滿見瞻波犍度。
所以有者見前立僧但約數定便以非法之人用充數限故廣顯四種滿不滿義滿猶足數。
次科初句徵律何意而有四滿見下即釋前立僧者即初標四位也滿猶足數不滿反之。
而此四中成滿唯二餘不滿者用列何為莫不當時充僧謂是合法簡人方知不滿亦可從初得名交絡互顯方離不滿。
三中初敘疑文中四種初後成滿中二不滿莫下決通有二上約未簡釋下據句數釋亦以此義通名四滿。
舉相列名中。
初人得滿不合訶者由四羯磨但壞行法入輕治中不毀本信尚足僧數既奪德用故不應訶。
舉相中初科對後舉擯故曰輕治奪德用者即三十五事中不得訶羯磨是也。
二不得滿數應合訶者即欲受大戒人體非具修豈合足數但今受法諸行根本立身之要脫有非緣無宜再涉故開訶令止事順法成也。
二中謂沙彌受戒或曾披律或復重來曉達如非旁無訶者所為不輕聽自呵止唯局一受餘非所開行依體生故為根本為世軌範故能立身。
三俱非者就此一位乖相極多略知大數後依隨解。
四分有三十二人十誦十五人伽論三人僧祇九人五分一人諸部通會共成一宗則六十許人不合足數。
三中示數初科四律一論共有六十而言許者示不盡故。
今見講師但取四分二十八人是不足限不用他部口云律但列此二十八人明知不列是足數也。
次科引執中此即鈔序六師初師見也。
今解律通列相令準例知本無結數擬含多相二十八者疏家束之勘撿律文隱顯不定如何氷執不通他部若有癡狂睡定之徒得入數者至如捨戒為惡隨對應開若向狂心及未相解俱不成捨以非足數非對首人雖是比丘無住秉法故須大觀眾部通照是非義類顯然不得不用。
次破中三初明本宗不定二十八人出瞻波犍度(昔云瞻波但有六人謬矣)癡狂捨戒等出婬戒及受戒犍度行覆藏等出人犍度故云律文隱顯等若下次引捨戒例難引彼開緩竝今制急可驗癡狂定是非數故下三示須用諸部。
文中若為比丘作法以尼等四人足數者或由報別或法未具故不開之翻對及尼受具二十懺罪八人出罪四十者各成兩足互不相通。
初本宗尼四人中初通示大尼報別沙彌未具尼下二眾即兼二義翻下別簡據尼本不足僧然僧得與共秉故云翻對懺罪八人即摩那埵。
若言犯邊罪等十三難人本犯戒障雖受不得以體非比丘虗霑僧用故也。
若被三舉者既本無信故作重治棄在眾外義無同法。
十三難及三舉竝可解。
若滅擯者為非既重加覆染心故作法除出海岸也若應擯者根本已壞去僧彌遠將欲擯遣逢緣且散故文云入波羅夷說中也亦可為非公顯不懼覆藏或屏犯重而過跡陳露義須驅遣無力遮治行本既虧俱是應擯也。
二擯中初釋滅擯為非重者局四夷故覆染心者不學悔故出海岸者眾不容故若下次釋應擯有三初是可擯初篇刑科名為夷說已犯重者在此所收故云入也亦下二種公屏雖殊俱不可擯兇頑強狠僧力不加但可自知勿將係數。
問邊等十八人尼等四人為自道非方是不足為不自言當體不足。
敘問中道謂口言。
有師解言僧取體如上既乖法冥然不足云自言者結集列相也。
初師解中初立義云下釋妨律文列相竝云若言恐謂口說故推結集為彰別相故標簡耳。
又解人雖體非相有僧用各不相知理開成足故十誦云犯重罪人賊住邊等若先言有是過作法不成反上得也故律論竝云同住之法肉眼三根淨不用天眼見他犯過廣如鈔中是以文中若言犯罪與彼不殊故知自言自述使人聞也又四分中於不持戒和尚受具足前三句者由不知不得故開第四句知不得故方閉廣文如欲法中。
次師初立理故下引證初引他部十誦文相甚明律論即十誦多論下舉當文會同十誦又下引本律受戒法中文云時有從不持戒和尚受戒後疑問佛佛言汝知和尚不持戒否報云不知佛言得戒(初句)復有如上緣佛亦如上問彼報言知佛又問汝知不應從如此人邊受否報言不知佛言得戒(二句)復有如上緣佛次問二種彼竝云知佛又問汝知從如此人受不得戒否報云不知佛言得戒(三句)復有如上緣佛次問三種竝云知佛言不名受具足(四句)。
十九別住者將外界人用充內數。
次科別住即異界也。
二十戒場上此二俱是異界兩列何意由見外界不足謂戒場是界內應足外數然場雖為大界所圍兩不相接中留空地即異界也。
場上亦即異界故徵重意內外兩列遮後濫用圍輪小界亦此所收。
二十一神足在空十誦云空無分齊不可分限也。
神足即六通之一亦名如意通空無分齊無所依故。
二十二隱沒者即入地或在井窖窨俱名非現故。
隱沒中入地即總示或下別舉窖窨竝地穴也。
二十三離見聞者解雖有多即離比座見聞也若有互離如欲法中。
離見聞中有約離秉法人見聞今所不取故略標之廣在欲法比字平呼竝也。
二十四所為作羯磨人者以為僧所量牒名入法安得成數又前乞是所為後和是能為秉法專制訶足俱成除受大戒餘不合語。
所為中初通釋又下簡受戒和尚雖牒名入法而與餘不同前乞謂乞畜眾後和即通正受秉法專制謂主其制度偏在和尚故成訶足除下示局自餘諸法羯磨牒名無非所為不成訶足故云餘不合語(昔記謾解學者宜知)。
通尼等四合二十八人。
結數中尼等四人由是別類義無同法故別列在前十三難下二十四種同是本眾體相乖差故次列于後故通前後合成總數。
律中行覆藏本日治摩那埵及將出罪以行法在身根本未拔壞眾義備是兩不合。
次後四中初科次篇隣重故能壞眾訶足非分故兩不合。
若爾與四羯磨人有何異耶。
答前但小犯情過可訶故足數收此犯次死罪深難拔故不足也。
問答可解。
有人云四羯磨者眾法皆通僧殘諸治局二篇悔。
引古中初科四羯磨人但不訶法生善滅惡一切眾法竝謂足數故云皆通僧殘四人但不足懺殘羯磨餘法皆通故云局二篇悔此師所判乃據律文事鈔科為少分不足猶循古解不了義也。
若作此解焉有被訶責者得更治人犯二篇者開餘懺主審約情事律文不了以義糺定應分二途若同犯同治理無預加律言足數謂差結等若自有犯必無清過故有罪人不合解罪乍可應餘非罪羯磨若作斯通始終無妨故此四人通前數等三十二也。
次科初躡破生善可爾治罰懺罪竝滅惡事身既有過如何加彼審下義決初總標糺猶正也若下別列同犯同治如犯殘者不足懺殘被訶責者不足訶責餘準說之差結生善可通律意若自有犯即別犯別治如犯殘不足捨墮訶責不足擯出等犯者不得為人解罪是律所制非罪羯磨亦即生善若作下結示用此二途決文不了於義盡善故無所妨。
餘取異部。
十誦十五人。
一行覆竟人二本日治竟三六夜竟若此三人兼前殘四竝是二篇互不相足。
次釋他部十誦前三人中初科前據正行此約日滿未及作法恐將預數故須列之。
若爾夜竟人與將出罪有何異耶解云律文兩位約遠近耳本日覆藏壞非壞分此亦爾也。
次科初徵次釋中律文兩位通指二部夜竟未出故是遠將出臨事故為近仍舉本日覆藏為例以同是一事亦兩分故。
又伽論云行別住人作擯成就除受戒法餘盡得作引約四分明言不足者但據僧殘四位若同上通非滅罪法可竝作耳。
三中初引論文彼除受戒準前義判反得成足引下次對本律如上所明若下準前義決但足生善自餘治懺一切不通。
四睡眠人五亂語六憒閙七入定故彼律云若前比丘睡眠入定等或眾僧睡眠入定等聞白已方睡定者成不聞者不成也八瘂九聾十具二患人。
後七人中前四昏亂後三病報中引彼文決前睡定聞白已後知所為事有心持御故判法成。
凡此十位以足僧數一切不成因六群證他受戒羯磨不成及後佛問皆言不委因立制曰聽羯磨者當一心莫餘思惟專心敬重心心同憶念如是聽作其作法者應分別之是第一第二第三等不爾與罪若如伽論聾聞聲者得成作法。
結示中初總判因下別示初明睡亂引本制緣心莫餘思不妄緣也專心敬重不輕法也心心憶念不間雜也不爾與罪違得吉也此乃成法之緣作業之本凡臨秉御慎勿自輕若爾何以前文白已睡定而得成者答彼是曲開非本正制若下次決聾人。
又次十一狂人十二亂心人十三病壞心人十四樹上比丘十五白衣。
後五人中初科亂心壞心亦是狂類但相別耳。
此與邊等何異重來前十三難有過障戒此好白衣五八十具雖竝心淨不妨加法參差不成仍本名故。
次科對簡中由與邊等同是無戒故須簡之。
有人云即有具戒緣須俗服者故不足數以無僧威儀也今不同之不以威儀定僧體狀內具戒見財法應僧外虧道相為緣亦得如五大色不合受持為緣服用豈不秉法可以例也。
斥非中初引非今下正斥為緣即有難如十誦中和尚師僧著俗服得戒是也善見比丘為賊所剝聽著五大色衣即是俗服脫臨法席豈不足數。
伽論有三一者重病人二邊地人即四分中邊不解兩不成捨三癡鈍人用此滿眾俱不成就。
伽論通列中二邊地人即同四分捨戒所列故引合之。
今約癡鈍事義須知夫羯磨者為通和忍隨文解意則非愚限故即世行事秖論身足及問是非渺同河漢今出愚相略有五焉。
次別釋中初科文敘羯磨取解為功世多愚暗故須歷辨渺同河漢言其浮漫無涯畔也。
誦文合眼恐有渟延緣入非違傍無人覺此一迷也或同誦一法前後無乖文相能所不識彼我此二迷也或約文謹攝深練自他增減乖務事法錯濫不召令住此三迷也或文句乃明牒事不濫人有別緣是非通默此四迷也或人法乃具事局界境成不冥然端拱送忍此五迷也。
二中五迷初總四法通曰非違自二已下別歷非相二法三事四人五處躡前起後次第相生尋文可見。
觀此五迷深明四法微為弘㢡僅涉僧倫齊五所收義歸不足至於隨法明非非如霧結自非博觀餘復何論約指通情如前亦可且就鈍人餘如後說。
三中初示足不足觀迷明法粗可秉宣未為通博故云微僅至下次指非相如霧結者喻其多也約指通情即上五迷指餘如後即辨壞中。
如僧祇中有九一者與欲人堂中作法通收欲者以入現數二若隔障即同在覆別有遮斷不見身也三半覆露中間隔障四半覆露申手不相及五同在露地申手不相及此上五種是善比丘當時乖相故非數限。
僧祇初科半覆露者謂半僧簷下半僧露地也。
又有行住坐臥更互作句以義細分則一行有三歷作十二且從四儀即合前九然此行等必有餘緣亦應開許如立說戒教授白召病者輿來豈同坐也然須相順面必向僧則成開制故。
次科初列人相四儀更互者如行作法住不足數坐臥亦爾舉一為首以歷餘三故成十二然下次明開緣若據白召本是制立且望相乖成法為開病人雖臥不得背僧故成開制。
五分中病人背說戒者正判別眾四分我往不坐為作別眾等竝是正量。
五分背別一人仍引四分乖儀以顯又觀文勢五分證上病須面向四分證上四儀互乖。
上來六十俱是簡緣豈唯如舊但二十八必過今數義理有歸亦須收取如極醉人共語不解人等亦是不相領會何有忍默之理故須通照也。
義加中初科初結數反古必下正示義加義有歸者謂歸不足注引捨戒睡狂如上出在他部醉及不解此之二人諸部無文是今義判(舊以鈔中義加三人者準此驗非)問既出捨戒那云義加答由非正列不足數中然對捨不成義是不足故也。
文列受捨狂醉非者引證成前不足之限患今學者但誦人言何不撿律自有明誥事類極多故引令曉也廣如事鈔。
次科初點文言受捨者即受法捨戒中以捨戒兩出故標簡患下示意指廣如鈔見足數篇。
文云須知別眾足數四句者上雖通列名含是非但為緣差濫通淨行故以法簡不宜混雜就分兩對。
次足別句中初文敘前列相或體非而相是或體淨而緣差同歸非數故云名含等所以淨行之人濫通數內事雖非足不妨成別故以足別作句簡辨。
初是別眾非足數如應來不來等二人隱沒離見聞殘行法中七人亦有通局如前僧祗中隔障四別等實如應法能礙僧事故名別眾身不在僧非數收也。
初四句中第一句收十五人應來及應欲為二人本非不足之數對別作句故此入之殘行七人據行不足猶通生善不應滅惡故有通局餘八不現約相不足足別之言隨句各異臨文裁酌不必一槩。
二是足數非別眾即律中善比丘同住等由身參眾侶行德昭彰故兼兩位也。
次句身參眾侶故是足行德昭彰故非別。
三亦別眾亦足數者如現前得訶者訶身廁僧中通在數限口須忍默乃有訶制即非同和乃至僧坐而彼行立背面僧中等是也。
三中六人應訶外入義亦同前此等身現故足相乖故別。
四非別眾非足者如四分尼等四人邊等十三二滅三舉等或是報別法乖或是行違治重體既乖僧不能為別十誦諸人竝是應法但為差脫故不在僧如睡眠亂語憒閙此三由入無記不緣善惡雖在眾中不成作業也入定善人別有靜慮至於忍默不同僧和然身雖在僧不可為足見聞又絕不名別眾瘂等三人根壞非證聽說二緣正乖羯磨狂等三人由神亂故不了自性何預兩能白衣本是無戒可謂相似比丘同住樹上須知比丘在界內外若枝委界外地者身在界內是名別眾界外非別若不委地內外俱別而是不足數收重病中邊及以癡鈍醉不解語竝非二攝也。
四中初四分二十二人報別即尼等三人法乖即沙彌及十三難行違即二滅治重即三舉十誦十二人次第牒解一一各顯二非所以入定中雖是善行而非證法故云別有等如色無色定各有所緣澄心凝住故云靜慮瘂等人中以羯磨法誡聽勸說故云乖也狂中兩能亦即說聽白衣中如律戒本釋比丘中有相似比丘謂剃染形同本無戒者非別非足易知不解同住樹上即界內樹也枝委外地即涉兩界若不委地但從根判重病下即伽論三人義加二人非二可知。
上以足數對別為一四句今以不足數對別又為四句。
次四句標中以前四句攝人未盡故復出之初後二句唯收四人中二同前如文所指。
初是不足數非別眾如所為作羯磨者體通道俗且據比丘身在僧中威儀相具及以非具俱非別也然為僧量不名在數或前加法或自作白等是也若未受具又非義收。
初句所為通道俗者大僧差懺諫治尼眾懺殘下眾受具等竝為道眾剃髮付房覆鉢等皆為俗眾且據比丘者簡餘眾也身在僧者簡遙被也威儀具非具者如差懺受日竝須具儀諫治擯罰皆令立作前加法者前僧加我也自作白者戒師懺主和白也(昔云教授召入非也由是能秉非所為故)未具類別不收所為。
二是別眾非不足數同上。
三是別眾亦是不足數即界中不集者同上初句。
二三指同對前可見。
四非不足數非別眾如律中別住戒場上神足在空竝異界所收非二種攝也。
四中三人異界據本不足今望體如身現理合成足故非不足異界非別於義易知前隱沒等體應非現故歸非足(有改云亦不足者句法不爾故)。
就兩對四句中當宗所明十三難二滅體相竝不在足數形報未終斯法不絕尼等四人三舉七行無記等色但緣報殊法隔心差相轉故暫入非必能根轉法同心相無改者還通僧務是足非別。
三料簡中初示永定斯法即是滅擯以帶難犯重皆須擯故尼下次明不定七行即懺殘七人無記等色總上十誦伽論僧祇諸相報殊法隔對人可見心差即睡病狂癡相轉即樹上中邊四儀乖背等尼女根轉即入僧中沙彌進具(尼下二眾兼上兩緣)三舉己解竝是法同睡醒定起狂止智明竝心無改也下樹語通四儀同眾等即相無改也是足非別同上善比丘也(舊記改云是別非也)兩重四句總收六十一人僧祇與欲前後不收義歸後四初句所攝。
第四門中得滿得訶者謂善比丘也。
今用若比丘反上尼等四人邊等十三難及白衣等竝體非也。
第四門釋比丘中反前十八人竝非比丘故。
上加善字則反上三舉二滅睡聾不相領等雖是比丘行相不善也。
二釋善字反上多相舉滅是行不善睡聾等即相不善。
同一界住者則反別住戒場上。
不離見聞處反上可知。
三四對反可見。
乃至語傍人反上所為人也以為僧量不得訶制令他證正越己至於餘人故曰也又解即座餘人足制訶止恐因鬬亂令傍證正亦成訶也以云誰諸長老忍不忍便說也又解直語傍人此法不成亦成訶也故五分云同界若訶但比座聞亦成訶也又解本以足數望所為人相反為言此言似倒應云傍人語以羯磨文中召令語默也。
五語傍人次列四釋初中語謂得訶越己即所為餘人即能秉此約能秉得訶之人在所為外故云傍也次解即約外來隨喜望正秉僧謂之傍人三中此據比座望訶法者得為傍人四中無別建立但扶成初解耳。
具兼二法者謂含訶足也。
總結中結歸上標兩得句也。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一之四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一之五
上明不應法者非足數收餘同法者義須盡集今既不來必有所以故次第七欲清淨緣。
先以義分五門料簡初制意釋名體門二定緣是非門三作法成壞門四持說應緣門五雜相分別門。
第七欲法中義門有五下文自點今先對文從初律云至清淨是第一門從於中至結界一法即第二門從有五種至清淨亦得即第三門從二明受欲下至餘詞同上竝第四門從佛言若受欲下盡末文竝第五門就文分三如文自別。
義立如此引義從文又分三別從初至眾多比丘與欲清淨來明與欲法二受欲者命過已下明持欲成不相三不得趣爾與欲下明說欲相。
初又分三初清淨來明制意二若有佛僧事下明開緣三五種欲下作法成壞。
初門分三如門所列。
與欲制意中標云如門者即前義門第一含三科也(昔云與受說三者非)。
言制意者凡僧事要務和合為宗乖此作業必不成濟然則形居世累事難通允制其身口容可從緣若不開心教則太局故大聖知時隨前法緣緩急相濟彼我齊舉通心達僧便成遂事意如此矣。
制意中初敘僧事然下次明欲法又二初敘機緣故下次明立教緩制身口急開心欲彼是僧事我即欲緣。
釋欲名者以希須為義如世色聲名為欲等今以僧務同遵義無乖異思得詳集如濟獲舟但以事違無由自達故遣致心名為欲也故伽論云所言欲者所作事樂隨喜共同如法僧事故十誦云欲名發心如法僧事隨法與欲故也。
釋名中初通示名義希須謂心有所望舉世五欲證名彌顯今下次別敘欲法僧務是所欲思集即能欲水濟獲船喻其情狀事違即欲緣下引二文具含能所顯上所釋並有明據。
釋欲體者有多種從法以言謂想欲等如雜心通中說也從相以論色聲為體或動其身色或動其聲相也從事以論則有兩種事一單僧須者如受懺二法等別人不預故僧須之二互須者如說恣等至期必說說必在僧若不求覔僧便有罪必私逃叛遠出亦犯是知俱須也。
出體中有三初想欲者想是連引正取欲心以為今體須知兩別不可相混言從法者即三聚中心法所攝下指雜心彼通明心法故曰通中論問曰云何心法等聚答曰想欲及觸慧念思與解脫憶定及與受此說心等聚(想欲觸慧念思脫憶定受十並心聚攝)論自解云想者於境界取像貌欲者於緣欲受也(謂於所緣心欲領受)次色聲中如注五種現相動色餘四動聲廣說具儀即兼二種三從事者羯磨所被不出二種即僧私二事私事則秉法之僧須我成法僧事則彼此同制僧別相須不求有罪明僧須也私逃亦犯明別須也上三明體初是能欲後是所欲中即欲法。
文中不來者說欲清淨此即制開之本也。
三牒釋中制其必說開其不來故云制開之本。
文云於中有三謂與受說下即第二門緣如非義就分為二一緣如非二定開制。
二開緣標分中舉起義科攝文分齊。
初中佛法事下辯緣開也大途橫絕有犯戒事無如法緣而與欲者以事非故不成是別僧事清淨理不容濫無心至尚豈是欣欲故有說者更招妄語當律開緣如文有五下文衣緣者乃非佛制比丘受行理亦通準僧祇云說戒不來者蘭若為衣鉢王賊禁閉守房等緣是開欲也。
緣如非中初敘立所以大途謂欲法大意絕即是斷不成是別者己欲非法僧事別眾無心至尚謂於僧法無崇尚之心而濫委他緣輙爾送欲豈是欣慕希須耶說招妄語者以不欲言欲違心故犯鈔云令他傳此對眾而說一一人邊皆波逸提所傳之人知而為告結犯亦然當下引示緣相四分六緣下文即六群作衣僧喚與欲僧作法已六群後悔佛制犯提僧既受行故知如法欲法出布薩犍度作衣出戒本計非下文未詳何意僧祇三緣今通準用。
二定開制中以欲之所在必緣僧務自然薄弱力所不勝唯除結界者自然開眾務其唯結界一解如上又云界須制限自結開欲終不識委故須通集也。
次定開制注云竝聽與欲是開唯除結界是制文但敘制餘開可知(舊云自然開結界者非)初敘制意由不勝僧事故不許傳欲唯除下次牒文釋即顯律中不開所以此有二釋一解如上即前所敘自然薄弱等次解可會準結界中有三解初云結界眾同之本理須通和餘法眾同之末竝依後起下二同此。
三五種與欲下即第三門作法成壞就分為三初顯法二是非三正作。
三成壞中標分文義兩門科語不別。
初五種者四略一廣略則唯重廣通輕重也就五又二四口說也若現身者是一後開故五分病重不能口說聽身與欲若舉手舉眼搖頭得成。
顯法中二初約廣略分而云輕重據病為言就下次約身口分下引五分別證身相搖頭謂點頭示與相也。
二是非法中若不現相反身一也若不口說反口四也文中更與餘者前既非法能所乖儀故更簡人秉法方詣故也欲與清淨俱者以礙僧事律本前緣二途別說後令合也。
是非中三初釋非相次釋再與前非法者躡上二反也能與違法所傳暗教二竝背儀故須別與也三釋合傳律中初令說戒傳清淨羯磨傳欲因說戒時羯磨事起不傳欲來妨僧法事佛令合傳。
就正加法中律云廣說不正出文今比轉欲故裁出也。
正作中初科如前引律但云廣說而無詞句比轉欲者文如後引此中但取前後四句故云裁出。
文中分四初告前憶持二自言名號三牒所為事四正陳心本。
所以不稱病等緣者律無文也稱者人言不足承用送心達僧未勞陳說如忘名類但述眾多可知也。
次科不稱緣中初徵律下答初句正示稱下斥非鎧師羯磨牒緣入法鈔中轉欲猶循古本準今例削送下顯理如下舉例文見下注。
言如法事簡非法事律中本為事說欲及僧中事起非是所欲之事以礙僧務但言如法隨時事起皆應羯磨故也。
二中初釋文相簡非法者如律媒嫁淨人等律下示本緣為事說者如云為受懺事與欲等既礙僧事故佛制斷俱云如法隨事皆應。
言欲清淨者有人言欲應羯磨清淨應說戒如僧祗中時集與清淨非時集與欲四分合之為妨當時作法也今解云欲者表心無貳以應僧體清淨表行無玷實通假用。
三中初引古解執律廢教僧祇正文說戒有限故云時集餘法不定名非時集四分下次明今釋初示所據鈔云今須雙牒由文正制不同僧祇猶行廢教今下釋義即約心行以分兩別欲而非淨即不足數淨而不欲即是別眾故須兩具方成僧法僧體假用名實互舉。
一說便止者律無結數三一之言準上下文加三法處文中自明一說直成更無結約今以一說為定莫非呈心至僧眾多忘隱明判開之豈限三說方成一法有人依五分僧祇不三說者不成說欲以為詳審必準亦任以四分無文制之。
釋注一說中初示今判律中三歸白四後竝結云第二第三亦如是等故云文中自明即顯無結約者止一說耳眾下舉例不憶名姓但云眾多亦成說欲又準下文若忘不說故隱不說竝名欲到故知但取通意不必徒煩有下點異執彼據他律以決四分必下是縱無大害故以下是奪乖本宗故鈔云不須云云取他外部是也。
文中能憶姓相名類隨多少者今此四分與十誦同座上人少說欲者多開之如斷諍中取諸人欲智者屏量等也十誦中一界四處展轉與欲不同五分欲少現多也不能記名云眾多者取心而已開從本欲必能持記義依聲教。
次憶忘中二初釋能憶四分斷諍簡集智人屏處評量餘不預者並令傳欲十誦一界四處作法互相與欲二文並顯集少欲多故知隨意多少得受五分反之宗計異故次釋不憶本欲即心能記依教非所開故若爾必能憶持而故慢說欲法成否答據下睡忘故隱不說理應得成但違教耳。
二明受欲下即解第四門義持說所以就分為二初持後說就初又二初明受已是非後明轉欲之法。
第二受欲標分中義門第四復分持說即攝文中受說兩科此亦義判下分受已轉欲二門即從文科也。
初中明失則有三處謂受持中道及至僧中。
初科本宗失相標處中言受持者即初房內。
初從房內失相列二十八種非先有過也受欲已後方陳露之。
次房內中初科初標總數鈔云二十七者可驗文誤非下示先後若先有過不合對傳受已過生可容有失。
文中受欲者命終而僧猶用前欲房中及道可非欲到若在僧中事須分別有說者云未說不成已說在僧成或有說者說與不說俱名欲到如忘等例或云不爾忘有人持死無識也云何成持如捨戒中死人非數也。
次釋諸相初七人中初科前示失相房下次辨三處房道易知不在委示僧中多說故須備引初解己說僧持雖死亦成次解俱成引例不齊云下指破仍據捨戒決知非理義詳兩判前解為優。
若出界去者以轉在異域非欲本也說戒法中云餘道行致諸講者容云持至餘房即失欲也自恣文中辯緣一同便言出界則無謬也。
次科初明失止為同界故令送欲今反出界故非欲本說下會名說恣兩出言異義同講者迷名乃作異釋餘房同見義無失欲故知非也。
云罷道者受已言還俗也尋悔本心又將前欲入僧作法謂不失也但由中隔俗情欲非俗法也。
三中初示相但下推失所以問為取前人失戒故失耶答欲取起心失戒須作法捨但使發意即須再受。
入外道眾謂同寺之內外道居處中國至今此事多有不如此方釋李乖也。
四中中國即西土如祇桓寺有外道俗人院是也釋李即佛老姓氏。
別部眾者則調達之黨五法為宗或同在釋門而見殊戒等如五部十八部故律文中同界各說兩別俱成。
五中二釋初即邪正別五法如前或下二是執見別五部十八戒疏義鈔廣之。
戒場上者疑前出界此局內也中分異界與出不殊。
六中對前第二內外分耳。
若明相出者即宿受欲十誦云若受宿欲不應說戒。
七中初科欲限當日越宿即失十誦文證以一例諸。
問此宿欲者為約羯磨為約羯磨所為事辦不成耶答俱不得作如僧祇中八萬人自恣畏明相出減眾各作四分恐明相出開略說戒若但經白時節可知何勞略也。
問中以羯磨事或當法即成如受懺等或被後行事如說恣等然今宿欲不被羯磨於理可知且如後夜白已說恣至明未竟前欲可用否答中兩引明據顯知不被隔宿之事必有此緣當更取欲。
自言邊等十三及二滅三舉者既自述過非數義顯即非持人雖復自言當後作法非本同聞不知通取以佛制三根無濫故也。
次十八人初列相明失雖下決後同法謂此自言失欲之者後臨僧事但非當本同聞之人還成足數。
離見聞中三處俱有初在房中若受欲已必作送意雖離與者見聞則不失也作不送意互離見聞勢分未越故未成失若俱離者由過分齊教相正約故是失也中道望伴可以例之有伴可爾無則如何今解不問有無但不送意離生念處約俱離失。
後三人約處中初科初總標初下別釋房中明失作不送意見聞俱離中道中行伴不定故所不用前標三處不明僧中者以易知故或可備見下問答中。
有說者云如昔所解恐非弘贍今若約相以成失者有四種離一隱沒二倒出三障隔四遠坐初受中道據隱沒論若至僧中具兼四失。
次科初斥古非弘贍者攝相不盡故今下立義初列相隱沒受他欲已入井窨等倒出見下五分障隔見僧祇遠坐即離比座初下次對處有無可解。
問離見聞中為俱為互約誰辨離。
問中含二初問俱互二問所離。
今解云皆望同坐展轉不約作羯磨者如轉輪說戒八萬自恣何由普聞但取相連即非別眾故五分中三種羯磨房小不容聽在前後簷下及庭中坐雖不了語皆為法來竝名布薩。
初答中初義判如下舉例四分為眾大聲小不聞說戒令作轉輪高座立上說之故下引證三種羯磨即通舉單白白二白四三眾法也。
若論辯失亦通俱互何以明耶四句分之。
一聞而不見失如僧祇不問覆露但有隔障即失成別如五分雲霧黑闇中先不相識人不得受戒又如背說戒師坐即是別眾既持他欲自別豈成也。
次答俱互初句僧祇明失欲五分兩段初防遮難後犯別眾竝準明失。
二見而不聞失如五分若在屋隨倒出離若都露地去僧一尋是也。
次句五分斷諍中文正判失欲。
三俱見聞失十誦中空有互與皆非法故。
第三句十誦空有互與空與地受或地與空受雖復見聞然非同界故。
四俱離失如僧祇中一切覆處不得離見聞不成受具等。
第四句僧祇不成受具準例失欲。
上之四句所以竝失莫非持者入別非足故。
通結中總示失欲之意又此四句多據僧中微通房道尋之可見。
文云中道僧中俱列二十八緣上已具明非法是同故云亦爾也。
指二處中律文三處人數並同但具列房中例通餘二耳。
既已成失當更與者明前非持人故覔應法也據此縱說付僧竟亦須得入持欲。
次重與中初科初釋文據下義判以僧中有失亦制更與則知說付僧竟亦須預數同持。
自言可爾餘道戒場在空等類豈體乖耶答戒具解昏雖行等夢制取餘者意在明人應僧圓教耳豈唯孤行輒濟其神乎用人不同其致各異義不可也。
問中文脫問字界外場上竝是體淨自可重與何必餘人答中初示制意僧取知法解行兼備方能被事故云圓教無解之行謂之孤行雖復秉持不資神用常途足別乃約體淨秉法持欲必揀智明故云用人不同等也準為四句一有解無行非別是足可秉可持(如犯邊罪等不自言足數持欲)二有行無解非別非足不可秉持(如前癡鈍及文中戒具解昏)三解行俱備一切竝成四解行全無一切不預然此有解亦有多途或時過學肆濫預律科或歲久看尋而專封名相或依文講說而罔達是非縱使水清猶非持秉況乎濫濁焉可言哉。
問狂等三人尼等四人或受已捨戒形生之徒何為不列耶。
次取他部敘問中初問狂人尼等文出五分受捨形生下雖無出義不合持。
有人云濫不出也如狂雖是一有三不同據常憶者是持欲也計餘不成同濫不說。
釋中初師狂有三品下品成持餘二不成律文若列便濫下品準尼亦爾本眾自成恐濫不簡故文不出。
有人云不勞所以但是略無如不足數中邊睡定狂醉之人可是濫也律文上下列不足數緣或少或具前後通括方成位耳。
次師初句廢前次句立理如下例難以不足數中不列中邊等人豈是濫不說耶而律中前後隱顯互出故云律文上下等引彼例此顯是略無。
今取諸部相通明失以不知者則別眾緣成作業不就豈非險也周行為勝。
次正取中敘由云不知者或寡於聞見或專執己宗別眾非法陷己累他故云險也周行猶遍用也。
僧祗十種失欲五如不足數中即隔障等也六在界外受欲此能所俱非也審不入界僧成法事七持欲出界此受者非法也令與者成別八與欲已自出界此與者自非僧法得成九因病人與欲已聞僧中有好大德來說法毗尼自力就座久疲默出以先欲故更不重說此愚教失欲本送心今身到僧前緣久廢故須後說十因布薩時與清淨欲若暴風雨賊急火起驚散走盡名壞眾失若有一人安坐不動名欲在僧彼律更有同故稀故所以不出。
僧祇中初指前五六下次列後五六中能所界外不礙僧事七中受者失法故成別眾八中與欲出界今多此類學者慎之九中亦與者非不說而去則妨眾法十中亦受者愚教因難失法理須再取故若據彼部欲淨各傳今云布薩而雙與者以布薩時兼羯磨故一人安坐欲不失者此據已說付僧為言下文指廣彼有轉欲失(四分開之)宿欲失與尼沙彌失受者還戒失與者還戒失比上本宗同稀可解。
又如十誦覆等三人四分覆法明言非數豈合持也。
十誦三人亦同前列乃會四分非數非持。
又如五分尼等四人狂等三人為七倒出眾為八。
五分八人報病儀乖不成可見。
通十誦三人為十一通僧祇十人為二十一又通四分二十八人為四十九人也。
合數中五分後列即躡上文逆通前數。
如諸部計會是非交映方成一法豈取專局用成通照既有別相則非法收自他同苦也故律文翻種苦業多人不利等。
結誥中初結前是非交映者彼此互望有者為是不出名非一法即是欲也豈下反古彼則專局本宗此則通照諸部明前總括非取於古也既下顯過律明比丘非法羯磨故此責之翻種苦業即自苦多人不利即他苦委如後引。
引十誦文明不成者反則是成故彼文云若作法竟自言白衣沙彌等皆成五分中自說罪人不名持欲反上則成。
次成不相中初科牒注反則成者謂不自言也下引彼文作僧法竟自言得成即顯不成約未竟耳五分文顯彌彰今義。
如昔解不自言成持欲不成足數數取體如持但傳信今解同他部四分不了必不自言持數俱成若自言者理非二攝。
次科初引古今下義決同他部者即上二文四分列相亦云自言而不甚明故云不了但取自言不言不分持數兩別。
十誦又云若受欲已或故不去放逸懶睡入定等皆名不到睡定不成不犯餘者不成犯罪若與別住得戒沙彌亦名不到以不參眾侶常法故得受二欲俱是比丘也。
三中所引不涉上科或是證前或彰未盡初約不去明不到睡定不犯以非意故作意亦犯餘者犯罪即故不去及放逸人情過可責故若下次約人非明不到別住即上覆藏人得戒沙彌即學悔人以羯磨云與波羅夷戒故云得戒(昔云十戒非也)以下顯意得下準判乃知傳欲須簡如法二欲即與欲及轉欲也。
次明轉欲初緣後法。
若據十誦僧祇若轉俱失四分開之或是異宗所廢且從當部毗尼母云七相應法者受已轉與一人如是至七皆成欲清淨也。
次轉欲緣中初示部別雖他宗已廢然於機有益故從當部如淨地也下引論證同此宗故彼文約數收法如在一數名一相應今此轉欲在七相應開七轉故既有定限已外不成。
文中初牒前欲之辭我與眾多比丘者據迷忘也必思審者不得籠通彼及我身者自他雙牒以付後傳。
法中兩段但釋牒名餘詞同前故不復解據迷出法以事稀行多不知故若止一人但云受某甲比丘欲清淨受多不忘但別牒多名餘詞無異籠通俗語無簡別故。
三明說儀者又即第四門中後義也初說欲儀後顯雜相。
三說欲中標分可解。
初中簡能說人不得輒爾者以上非緣皆多別眾不唯空設更來愚罪故簡明智堪在眾說也。
為他中初科躡前失相以彰簡意來愚罪者若學未通即結違教惰學不識須斷無知。
正說之辭義兼兩也我受彼欲者傳初受辭彼如法下牒應僧也。
次科文牒彼我故云兼兩。
文對自恣不言清淨者以淨應說戒欲應自恣不敢言淨令他舉過即求聽也。
三中自恣彰己有過不當傳淨告僧任舉故曰求聽。
若自在僧有緣須說者四分無文如十誦云若於僧前與欲誰應說佛言諸比丘隨意說準此似病人雖對僧說更須餘人為傳說也如僧祇中病人與比房欲不受即入僧中上座前脫革屣互跪合掌言我某甲清淨三說已佛言善但不受者越毗尼故知直說更不重述。
次自說中初示本宗次引十誦既指比丘似對僧前與欲令說後準僧祇緣法昭然而詞句頗略準上加之如鈔具引羯磨據宗故所不出不受者吉理不應故下二句決前十誦止是自陳。
文中受者睡定下總明雜相即第五門義。
睡忘俱無記入定別緣也五分持欲至布薩處有諸迷病舉等皆清淨欲到若睡眠忘者吉羅中路忘等則名不到四分睡忘無罪者元作傳意不覺想轉故開文云不故作也若元入捨受理依文結。
次明雜相睡忘中初科初釋文入定緣善即是有記次引五分顯示成相諸迷即下睡忘病即狂癡舉謂治擯睡忘結吉以懈慢故病舉無罪不由己故後舉四分會通結犯律約不故反故亦犯故云元入等睡眠無記三受之中捨受所攝。
若爾隨不說者皆成後法用說何為答為僧務故開欲應和不以欲緣作所為故如不稱名達心而已何要口說然法假相成故制說欲睡忘可責故結罪也既達僧中理是開限。
次科難意不說既成後法反顯對說無功答中初明欲本取和不入羯磨如乞唱等以牒入法不可不言如下舉例即前忘憶謾牒亦成可驗取心不拘言說然下示開制。
文中故不說者但獲小罪義應得成在開中故。
次科文但結罪不云不成理如所判。
就文病緣輕重兩相何以不說欲者病有多種前說者輕堪相對晤今者是重不說為別五分云病者扶來不堪轝至方聽說欲。
三中對簡初科牒文徵意注中望前通云重病然轝來尚輕僧就復重故分兩相病下釋通前說輕者上與欲中開病緣故對晤即與欲也不說為別謂不堪對說即成別眾五分反之引以彰異。
若爾重病即不足收何勞轝就答氣力虗微故不能說神道不昧是別眾故。
釋疑中伽論重病不足數故答中即顯神昧是不足收。
文令轝來表和達僧就病者所僧以法濟或出界者病多僧少相連不及濟緣既爽時不可乖故徙出作也。
牒釋中爽即是違時不可乖如說恣等日限定故徒即移也。
五分病人不能面僧或背坐臥佛言別眾應出界作若病在眾如滅諍草覆中兩眾皆舒手足伏地向羯磨一心聽受準此仰伏俱開背是乖相是別是足必堪同僧而故仰伏者就開成別如僧祇中四儀不互也。
引示中即明病者坐臥之相初準文制背若下引例開臥以草覆法兩眾前後更互伏地則秉白時一坐一伏不妨成法準下決開制仰伏非背所以皆開須約側臥以分向背堪坐故臥乖本開緣還成別眾文證如前。
文中逢難外來成者此緣非心隔但為事遮開不失故。
四中初科此緣即出界之緣事遮即命梵等難。
若準此義有難在房僧法應成亦非心也若同五分母論若出不來若遮不至俱得清淨四分無文如下律中有作無想不成作法又云更無方便可得別眾前是不失欲開此即非開別眾兩緣斯異不可一例也。
次科初準例準上持欲以例在房有難是同非心不別故也若下引決初引他部開成出界不此來句因引遮不至者是今取證謂同界內為難所遮無別眾過故云清淨四分下次據本宗判別初句示無開如下引急制餘之制教多開境想容有方便唯此別眾特反常途比前成欲緩急全殊不可相例。
問與欲事訖不來成別不答文言應往不者治之未必有別何以明耶本取情和心已應僧相非乖背事訖違教得罪得成如狂比丘得法在僧病止法存不往非別不同受日牒事而作事謝法滅理數宜然欲本不稱僧為又別但知通意故兩無違義須應往故結小犯。
料簡中初問恐疑事訖法謝成別故問決之答中初準判何下徵意初敘非別所以如下引例病止例事訖法存比欲在不同下遮簡恐取彼例故預通之欲不稱者一不同也僧為別者由彼羯磨正為受日今此送欲僧為他緣二不同也兩無違者彼欲不失僧法得成故也。
問與欲在僧得立說不答僧祇中令互跪也。
次問立說遮濫行故答文可解。
若爾教授說戒皆開立者。
難中引事發下諸文。
答行事依文不可比附此二人者一為僧使二為僧聞餘雖為僧皆須坐秉何況私欲輙同立說如前五分僧祇威儀小乖即判成別四分云我往不坐恐治我故為作別也。
正答中初止來難此下次伸所以諸羯磨中開立唯二若準尼鈔立說亦廢以僧況私準知不合仍引諸文明判別眾五分背坐僧祇儀互故云小乖并下四分竝如上引。
然就僧法約相分之不必據內心違相順開成應法故文云如法羯磨而心不同佛開成和相乖心順即是別眾如上等文七百結集後聽可等又須斟酌不必皆爾。
次通明中初科初標示心下別釋又二初明心違相順成和引律雜法中文舍利弗見作非法羯磨佛聽默然故云開成(此云非法乃據緣乖彼約事如故云如法)二明相乖心順成別如上文者近取上答遠指前緣足別諸相復指律中七百結集即䟦闍擅行十事之一彼云在界內別眾羯磨已聽可(聽可即欲之異名耳)謂先作法有不集者後取欲也彼稱佛說七百羅漢斷成別眾亦即同上相乖心順等之一字略束之詞又下結誥然有相順心違成別如得呵者呵亦有相乖心順成和如病開臥故云不必皆爾。
若能秉法人如上兩開就所為者則有二例被治被諫坐立俱成雖非數收情用兩別故治則極三違惱處重成四壞眾諫通多少莫不情求無慮破別也若乞受乞懺下情仰上非具法儀相似倨傲義無授法文自顯之。
次所為中初指能秉兩開即前二人就下正簡所為初標二例違順分之初違又二人分通局壞眾即是破僧情求謂僧勸諫次順中受懺竝制具儀下篇備出故指後文自餘受衣受日差人賞勞等例皆跪坐義無乖異。
上解欲緣竟。
第八陳本意中。
初標舉兩緣通列則四如文具解有分為六相者一違二順三眾常制四治道俗五制僧別六制試驗如四月等各引事成不離前四尋之可領豈多為是。
第八釋總標初牒釋有下點異初二同今私緣而違中止收諸諫三即合今僧緣四中七治等為治道覆鉢為治俗五中滅諍結集等白是制僧餘語觸惱等即制別六中唯局試外道耳不離前四者四即歸違五兼違順六即還順。
就僧初緣地既無法僧事須行要前結相豎定標域理乃初緣稱量事攝然唱相時必歸次八也。
創立中初科初敘結意相即界相豎下次判所屬若據商度分齊即屬稱量今取唱相告僧須歸陳意。
問結界無欲用七何為答必須先知若不委者取欲結故。
初問答中雖不聞說須存遮濫今不可闕。
若爾與初量何異答初量事體是非第八緣成得不各其致也行事之時豎在第三排緣第三至第四也由豎標訖然後集僧及至第八可例前也。
難中若爾二字躡前判屬答中初分示初但評量八正唱告行下排次第若約豎標即在第三那三為四等若據唱相須在第八故此一緣前後不定。
二常集眾具既說恣之時籌華湯水等位在第四排轉文四為第五也餘以情求上下統約也。
二常集中初示位準鈔僧集堂已始進籌水故在第四今多預備故乖次第餘下例通諸法隨緣上下不定。
就私事違惱則須舉處無問道俗及以僧尼或治或制必無來乞通望能所俱是違情但須知法智人以事陳告審得情實作法加之。
私緣違情中初科僧尼即道中別相更收沙彌如捨教尼擯諫沙彌竝違情事智人陳告亦當第四。
若爾僧法何名私事答僧為前緣皆有利益或令折伏或息邪疑既作法已請僧求解乞非僧命故義歸私也。
次科答中能秉雖僧所為是私初敘能秉折伏即治罰息邪即諸諫既下示所為望後乞解即彰私義。
二順情須乞事或有無文言多也一向專己事不在僧必加乞也如受懺解等二者為僧差使或白告自量不必須乞白即乞也。
順情中初科初牒釋一下列相分二即乞有無也白自量者即戒師懺主白即乞者謂未羯磨須先告眾即同乞也。
若爾差使為僧豈成私事答前緣不定若輒加乞恐事不和所為乃僧文中列別既牒名字非私何謂故說恣白辭文中牒僧自餘可準豈非大鑒也。
次科答中初明無乞差人選德未委眾情故云不定所下次顯私事下舉說恣白文相比僧私自分準此可判一切眾法故云自餘等也。
第九問事緒中。
所以須問者大眾詳集言說有由和告之情義須唱顯故提集緣問本集意如文述也。
第九釋中初文提集緣對上句問集意即下句。
事含通別者如受戒四法別須重問或就通論但通一者以言非竝述事不疊生必待前後縱有通別止是一言不可異也。
次科初釋事含通別別則易解故但明通言非竝述如受四法不可具牒故事不疊生行須次第不可頓作故縱下釋唯一問一切羯磨無論通別竝無異辭。
第十答所成法者。
有問於前無容久默故尋答為某羯磨也。
第十答文某字即總諸務。
文中事有先後下引說戒如五分云僧說戒時更有事起先作此事然後說戒如四分中當說恣時有遮舉者必先與法然後說恣由此二法制僧不動若說恣已方治舉者既為別人多不和合故在此也。
簡辨中初科前引二文必約說恣可分先後餘無所分或約結解人衣食界義亦可說由下二出所以。
云法緣通別者有多種也或一事多答為別如受戒等三白一羯磨或別多事一答為通如捨墮也或多事別答為別如犯多墮各懺者是或一事一答為通如受戒一也約人眾多約法有四清旦一答終盡夜分竝得成也或累事總答如一席上欲作多法應即答言攝衣羯磨攝食羯磨雖一時答後歷別作理亦無妨自餘行事一答作一可以準知上來一家行之。
次科受懺中初文初總標或下別列五句一與四即受戒通別二與三即捨墮通別自恣德衣亡物但涉多法例有通別第五累事是別一答為總前四即兩單句此即兩亦句雙非不可立自餘下指諸單法唯別無通如說戒受日治練之類上下示今所行生後異義。
有人言夫法之所被即目相因何有通也一受四度前後問答隨問而作事義諧和何有朝問夕仍隨用中間隔斷豈是相接故非前義。
斥異中初科此師立義廢前通答。
今解竝無文制不容立異為表事端通答何損約事流便不涉遲疑隨答即作亦是決正。
次科初破偏執此立彼廢皆是義裁既無明文不可定執為下明兩通然眾多受戒雖通朝夕須約一坐不起為言必有出入坐立不同竝須重和不可通用。
結捨二界理無雙答者由地二界不同故有結捨兩異結則自然捨則作法隨其兩界唯各一答也。
次結捨中事雖同席託界不同理無通答。
下文誡勸其相可知隨事重囑恐不成耳。
三誡勸可解。
此就十緣通簡有五一相攝二有無三先後四成壞五廢立。
初中第三四五六七五緣竝攝在僧九十兩緣竝攝在法初及第八通攝事收非不評於人法然興發業起本由前事也第二託處唯局兩界成羯磨緣略則有四僧事法界相隱須張故離為十。
二就緣通簡相攝中初科攝上十緣總歸四法當知秖是離合異耳。
問如第四緣僧集約界文盛談處豈是僧收答界為法託如第二緣今此第四約界明集僧之遠近能集在僧不唯界也。
次科問答由前第四廣分二界似濫第二故問簡之。
二有無者。
有人言結界無欲故削第七受日差人無乞結淨不唱其相故削第八如是類減。
有無引古中彼計隨事增減不必一概。
今解竝須具之結界無欲立緣顯之受差無乞豈不須告告即第八陳情事也結淨不唱此不尋文律云應唱房名其事極顯若不先陳何由結法故須具十乃鏡是非。
今解中初科第破前義結淨地法古不唱相如文引斥故知違教。
豈唯眾法須此十緣對首心念非十不得以是非俱通持犯冥會竝須條貫終始方乃引事作業恐未閑曉試為略指。
別法中是非約緣持犯據罪是故成持非故是犯眾別雖殊斯義不別故須齊具。
但對首一法用歷十緣餘者例通取悟也如受衣法五大上色義加不成即初緣也事通兩界即第二緣口召對人即第三緣約界明集有則對首無則心念即第四緣前對相可即第五緣癡鈍非數即第六緣取欲非法即第七緣執衣言議即第八緣勅前審諦即第九緣答問可者即終緣也誰不知繁義張所為不可怪也。
對首中初總標如下別列前對相可謂許與對首即和合也執衣言議謂能受人有所白也勅前審諦囑彼對證也答問可者所對許也(昔以第八為加受法九十為問成不者此十前緣豈濫正作故知非也)誰下示意。
心念等法例亦如之且如眾法心念說戒一法以歷十緣一商度時節二審諸界相三作法撾擊四約處無人五觀其和別六自量是非七獨集非欲八具理籌水九激動說緣十如緣作業餘者例也。
心念中五觀和別者界中無人即和有則成別九激動說緣即具儀斂念有如問事十如緣作業謂將作未作審慮如緣即同答問眾法心念可爾但心念法如何具十如晨朝六念初二同前三自至像前四知唯獨秉五三業無乖六七可知八審知日月身康羸等九十亦同隨義意裁無不通說。
三明先後者法事分二。
諸律先和後欲由取答緣以應欲務也四分先欲後和文如戒序及德衣法由說欲時但言如法知何不通必和居前義亦無妨不由前後即說成敗。
先後法中初引示不同諸律先和後欲謂問答在前問欲在後如十誦羯磨首云作羯磨者唱僧和集欲作何事僧中一人應隨答云作某羯磨又唱不來諸比丘說欲說已唱白羯磨四分先欲後和如前所列羯磨前緣唯出戒序及出德衣二處故此指之文中各顯教意諸律則先審所為應我所欲四分則通應如法不簡前緣必下會通彼此不必固執。
二事前後者如結界豎標須在第三如標唱相還復第八如是例舉可以情求也。
次科明事竝見前文此中義括故重舉耳。
四成敗者。
第二四五六七五緣事現方成有闕名壞何以然耶二界分相為法不同少有差違不成羯磨餘之四緣通是別眾或是非數不成人用。
成壞初五緣中初通列何下推釋所以初別明第二次合示餘四界中不集三業不和體相有乖不送心欲竝歸別眾六兼非數故竝不成。
第三集相佛制撾擊罪通輕重不作相者若分衣食則重不成據立羯磨成而違教故多論云不犍打槌僧食是盜但打不集隨集無犯故知約相以通法也律中羯磨作相不來聽相撿挍更召集等故知初雖約相終須身集不以鳴槌便免別眾故不作相有得成也問答兩緣正是和舉不問失法義亦通成。
次三緣中初明作相又二初以義判食重犯盜法輕但吉故下次準文證初證食重律下決法輕次明問答失法有犯不害後法。
初稱量緣通評四法事法是非人處開閉約時而動不可逕述最須加勵餘九方陳。
三明初緣據此乃是知法上座集眾詳議理數合然義無不具四法竝有是非開閉總義備明約時即觀緣可否逕述謂直爾秉法問設不稱量法成以否答下云佛制稱量違制有過必緣法無謬未可判非。
八述本意法之所為通有成敗布薩眾具有闕法成但是作法軌儀其實在說行淨違教輕罪若結標相少缺不成以羯磨所牒準標結相故也梗概如此至時廣之。
四明第八有二初明說恣通成若下次明結界定壞下令廣之如諸治諫差人受日竝以白告為正陳意必闕亦成若諸受懺不乞不成。
五廢立者。
諸師立緣互有出沒現傳羯磨卷首自明。
廢立釋中初科標云諸師雖有多家不出下二。
如并部師依德衣法以立六緣一僧集二和合三簡人四取欲五問緣六答意又著序云無片言增減正存此六若約戒序又加教尼和合在前僧集居後至於界託全不顯之致令依文自然之地輙行受戒斯一迷謬至今不改。
并部師即并州願律師初引示前準德衣列相即彼白前次第問緣竝無加改若下次引戒序校異有二一加教尼二和集前後唯除說戒餘法竝同至下躡破文相易解。
如相部師通收為七或云六五一者假界二能秉僧三簡異眾四與欲清淨五因本起六問答緣七正作法此則合緣同本根條混亂問答分人題相各別義不容一又云差人具六無因本也若無本者法起無緣又云結界具五以無欲也今云非列二界何以知自然非列欲相何以知界無欲亦不可略。
相部師即相州礪律師初引示若對前六合初二為能秉合五六為問答止有四種加一五七則總七矣或六五者差人具六結界有五如下牒破因本起即正陳本意謂是法起之因本也此下隨斥前斥列相加七合六皆非理故又下次斥類減差人除因本結界除界及欲由彼假界但據作法今竝須具如文遞斥。
上明十緣乃異諸師非敢苟異理自不可同也何以知耶如初第一佛制稱量人法羯磨咸有明教昔來不顯非謂不無此同聖律不同凡制也二緣兩界法有通塞三緣集相正制時須四集約處義須顯據竝準誠文非臆課也至如和相簡人欲淨緣緒問答分兩竝同前作義道相會非敢苟同理自不可異也古本曹魏緣敘太簡三藏光師錄文不具故須舒之意言盡矣。
次今立中為二初明同異古下二斥餘本初中前明四異非苟異者苟猶強也何下徵示初緣出母論本律故云佛制等二兩界者次師假界唯取作法不通自然法有通塞總義已明三四兩緣初師集僧但據問集不分作相約界之異故前四種竝今剏立咸準誠文如前注顯至下次明六同和相與問答同初師簡人欲淨同初後二師緣緒即正陳意此同後師據理合爾故非苟同斥餘本中古本曹魏者鎧本竝不立緣諦本首云凡諸羯磨應先白未受具戒者出不來比丘說欲清淨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某羯磨止有簡眾說欲問答四緣故云太簡也光本已亡不知所立故下結示今備。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一之五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一之六
二明眾多法初舉名相二依相解若具成法如十緣中已略示訖就文但一二法解。
二眾多人法標中分文可解若下指具緣如前對首心念並須具十是也就下示註文。
對首作法義通二界人唯別者若對二人反為非法小眾問邊此但對一故開別成縱懺墮下例亦一人僧中白和因捨故也。
但對中初牒文若下釋義初約小眾反顯開別成者但得一人餘不集故縱下舉捨墮釋疑。
就眾法對首中人非則有雖事或多止是別眾或非數收若論法事隨緣各異如五人同住作捨隨事一是所為不入僧數四初僧用且得捨衣一人受懺二人非僧破除並盡餘相如上四人自恣三人說戒下至二人都無欲法俱名對首約數則異文須改革不須謹誦。
眾法對首中初明人非無非別眾非數所攝若下次明法事初捨墮中六人同住盡行僧法四人同住唯是別法今此五人故通僧別初捨後還並是僧法口和問邊即是別法破猶簡也次說恣中約數須改者說恣對二人則云二大德自恣對三人則云諸大德一人如常。
義張小眾對首唯懺中品蘭三人得作二人非眾餘如上述。
小眾對首是今義開本唯但對耳。
下文誡無亂者世多誦語少有義求故事多蹇敗重誡勸也。
誡勸中蹇敗謂遲疑無所成也。
後明心念法中舉位分相如文易識。
三一人法標中舉位即文標分相即註釋。
但心念者人事可知下二心念界同人別者以本是對人眾法既獨在界故開作之今若有人還是本法不合別作前集法中具分其位。
牒釋中初科前明但念下下次明餘二亦通二界故界同而有別眾故人別餘指如前聞之多矣。
又云不容臨機差舛者亦為誦多慧少又重囑之如佛說法何慮不知猶言諦聽諦聽善思念之此則勸詳審也重說善哉明順法也重言如是述印定也大聖尚爾況下凡乎集法雖多顯示明矣至於行用率多輕略義須反照妄心何託。
囑累中初示意如下舉況三種重言徧在經律況今重囑意亦同之集下申誠集法多者通指本文教本範心心須稟教慢教任情還增本妄故令自照既不附教則其心何所寄乎。
又列成緣結前文也後明非法生後文也。
二辨壞中初科言又列者又前標故下云又明又合作後。
就非法相約人分三。
初僧法中文義為二恐人懷疑非相徒設故依律本具解七非非相眾多隨文叵盡故又從義用收諸非。
僧法分文中唯僧法中具有文義餘二別法止有義非恐下敘雙出所以。
就前七非疏有大義彼從文故科約稍煩今但舉名審其體相行事委識得離便止四門張之一列數釋名體二分總別三體有無四攝非相此即是上羯磨義中末下門也。
僧法文非敘意中疏即首律師疏彼解廣律故曰從文名及體相義門自顯此下對指即前總義能辨教中第四廣顯非相也。
初門分三。
言列數者非出昏情事通凡聖述緣約於眾法語失墜於四心隨相而言則不可盡且從法約以為七種其數如文。
義說初門列數中初二句敘非所起昏情有二一者愚教二則迷忘凡夫具二望有事述故云通也述下次明事廣緣約眾法局三羯磨故失墜四心通三性故識受想並無記行兼善惡隨相之言通指百三十四眾法且下三明束約統歸七耳。
二釋名者據律以相取名今以義求作無軌要號曰非法體非教制名非毗尼言羯磨者若是入非不名羯磨今得名者以非法非律被他作業故曰也或可作業通於善惡是名非法羯磨餘六非名大途略爾若解隨名如下文中若竪義者引從此述。
釋名中前釋初名非法約事乖非毗尼據違教羯磨兩釋初取被事釋後約惡法釋餘下次指後六羯磨通號下六並同然非法別眾法相似等六種別名無非乖事違教故云大途略爾仍指釋文令先引說。
三定體中為三初約文二約事三約業。
初約文者即律所出單就白二白四以明七非單白非者但具於五以無羯磨闕二似故所以如大疏辨此非體所起在三羯磨餘約相出具如文解。
定體中初約文者即三羯磨以明非體初敘文初非略舉單白後非通含中間五非並二羯磨故云單就等單白具五例準明之以白與羯磨互倒名法相似單白獨作義無二似廣在律疏故指如彼此下次義決須該三法但具闕耳餘約相者即指文中不從義也。
二約事出者不離人法及為事也位約為三。
二約事正明中初科通名為事別分三位。
如初非中三種俱非僧舉僧等人也羯磨增減法也無病有藥事也次五人法相對明非末下單就如法明非就中五內位又分三非似二別人法俱非非似二和法非人是法別眾者是人非。
次科為二初總分三別第減可知就下別分中五人法俱互自為三句通上具單則為五句。
所以約事交絡定體者以廣張網目用收惡緣恐漏天網方便為非及論得魚實唯一目。
三中初徵以下次釋張網取魚得在一目教制被物犯止一端以喻顯法義可見也。
問七非中人法列非則多就事出非則少界非不現其致如何答非起約情故在人也秉法在人多生偽濫是以約文此二倍多語其事非通攝兩界起必依人故隨隱顯或可界非略不明體。
問中人法事處理合齊彰而事非唯出初句界非諸句俱無故問以示之答中初答人法人情易變秉法多差故倍多也語下次明事處事攝兩界故界不現非起依人故事獨少初非略明餘六不出故云隨隱顯也或下別示界非。
三就業性者羯磨作業起必依情情通三性不離身口建立七非約二論說以方便身口色聲為體或通當宗非色非心名句味也。
三約業中初文初敘業相言作業者簡非所發也三性身口如下自配約下引文示二論即指多雜方便簡報法色聲簡餘塵廣如戒業章中或通當宗即指成論彼非色心聚有十七種法名句味即其三焉今以羯磨言教攝屬其中名詮自性一言已上召體彰物句詮差別二言已去隨義短長味即名句所詮之義所以律翻名句義也體乖心色故二非攝唐翻名句文者文即文字為二所依此歸色法全異成宗非今所取(昔約所發無作解者非也)。
如初非中增減妄加縱非惡心而作非法故是善色聲為體如非法別中應來不來是名身業不與欲得訶者訶是口業並不善色聲為體又如非法和中應來者來及應訶者不訶此善身口業色聲也然作非法及似法故入非法中若望同和義非惡也。
次科初示初非以無別眾故判善性縱即是任如下明第二非即以別眾為不善性準須更收第四第五皆別眾故又如下示第三非準下雙結明兼第六唯第七非文中不收若望如法羯磨即善色聲若望得訶人訶即不善聲義兼善惡不可一判。
故知七非通三性而作非法業故此業為集故能感不善果也反此七非便成如法作業終是集諦是非俱離為要也。
三中初結非法據前但收善惡二性然皆出昏情無非無記故通三也業是集因故能感果反下示如法集是世間因通含善惡如雖是善不了成滯非出離因故亦須離此言離者非謂捨棄兀爾不為執捨為離離還成執若乃達名字性離了諸行緣生祇此有為無非實際豈唯作法奉戒亦然豈唯奉戒萬行亦然故淨名云能如此者是名奉律故知能持無慧但是集因有慧不持終歸魔業此勉持者更加勝進非謂抑善使不為也思之。
二總別者。
若以名體收總別則律本體相七非皆別何以知之如初非中雖明人法事非不明二似餘人事等含非不盡不可言總。
二分總別據名體中初以義定名即文標七名體即名下註釋何下引示初非註中列人法事與下六種列相全別故知各立不可相收。
若以名收初總下別故非法相不出三緣初非之中攝人事非故律文中或法不稱事事不應法或事法俱互皆號非法非毗尼也故知總矣下之六非單舉人法一位交絡互非當局可知非別何也。
次約名中初義判故下引示又二初明總相三緣即人法事初非當體是法而攝人事仍引律證顯上三緣通號二非後之六種不出人法通是二非皆歸初攝故為總矣法不稱事等即對註中有病無藥等三句也下下二明別相對文可尋。
三體有無者此門就律釋文故須今不出之疑未達理故略舉之。
三體有無中初科律列七非第七一種獨不顯相諸師異說律疏須明今此所存意如文顯。
有人言此之七非前六律出名體第七有名無體體謂列其非相也。
他釋中初解第七律但標名故云無體註中顯相乃取人解非律有之。
有人言名體具於七非但人不能出也前六如文第七體者六非之外應乞不乞文句增減若訶不止第七非體。
次解初斥前解前下示所立不乞是事非增減即法非此二前六不出義歸第七也。
有人言前約非法明體今此第七就如法明體法須人弘評忍聽可召說即訶義須止唱相訶不止即其體也。
三中秉唱無謬因訶號非故以如法為體。
有人言前六有非應訶不訶皆六收之或有訶者即第七攝如非法別非法和約法非同莫不白此事為彼事作故但配人和別即分二非此亦爾也故知訶時通含是非自六非外但不應法訶止即如不止為非。
四中初科初立義如下舉例二三兩種非法是同人分兩異例今前後有非是同呵不呵別故下結示體相如非不定。
問訶不止非與得訶人訶有何別耶答約人明訶情不同故成別眾也約法不止欲同詳秉故入法非又云別眾訶者訶於事故訶法不止謂人法處等。
揀濫中前非法別等皆有得訶人訶故須簡別答中兩釋初約人法分前成別眾後成非法欲同詳秉顯人如也又下次約四緣判。
上諸解者但分為二疑未當也今解無問情涉違順緣通是非德人吐辭義須依住住則是別法不可非不住乖法人法俱非餘就文重解。
今義中初斥諸解然此七非體相各立那得相對但分二耶誠為未當不足疑矣(舊云取第二師者非)次示今義情即屬人緣收事處住即是止由是得訶人訶故止不止皆成別眾然止順呵故法不非即如法別不止違呵故兼法非同非法別此之兩相即非體矣(今講律者皆言心乖故呵呵成別眾心同故呵呵成法非此傳古義不見此文)。
第四門攝是非相。
然是非之緣依情而起想見紛馳何由限約且約緣數以位束之為慧解之由途顯行事之通塞耳就分為五一人是非二法是非三事是非四明違順五明通雜並是前義但為散落不聚致相難顯今以義收相比而攝。
四攝非相初敘意中紛馳謂雜亂也緣數即下人法事等慧解行事目足相須一不可缺就下分章並下點示。
就初人中是非為二。
約前人非體相分二。
言體非者如尼等四人十三難二滅之徒體是非數不合僧收三舉亦然戒同治隔不比難者本無戒故二滅戒存行缺一生舉法少時解竟復本。
初人是非體非中初通列諸相三下別示三舉對上難滅簡示不同。
二者相非戒體純具緣相少乖或別眾收或非數攝且約三業辨相乖僧。
一身心別露在尋外覆離見聞隔障互離等及應來不來應欲不欲。
相非中初身心別即收九種。
二身心集口別應訶者訶。
三心口集身別如同在僧中坐立不等背面乖相。
二三可解。
四三業相通而名不集並入非中。
四中標云三業相通謂外相通僧也。
如狂等三人睡定中邊癡鈍不了如上非數斯類最多雖初身集心無非欲口默不訶三業未開俱遊捨性是非不知實乖相務以羯磨文云大德僧聽誡其身也諸長老忍勸其心也不忍者說動其口也斯等兀爾識無行路言聲激對非復情通法假僧弘相乖僧體不應六和又乖四準。
釋中初科初列相且舉七人餘指如上即憒亂瘂聾重病等類雖下次顯意初敘三業雖順而乖開即是明捨性即無記以下次舉羯磨顯其非用兀爾昏塞之貌六和則具兼德用四僧則必簡解能故須解行雙全呵足俱得今既昏庸故乖斯二僧有四位攝法軌定故云四準。
或三業雖明而見心有異如諸部等同界別法並兩通成俱非相也。
次科即部別異見兩不相足如上說也。
就人如中體相為二。
初體是者謂善比丘具六和相同住現前一應來者來身集也不妨訶制而心不集故律云見作如法而心不同但應默然是名如法二應欲與欲口心集也三得訶不訶單口集也戒見利同豈非僧也。
次明人如體是中初通示一下列顯前列三和初身集中由相順心乖得成法事故特示之文如向引戒下後明三體。
二就相如本是難遮或當舉滅法報不具等當時三業相同秉法無濫事從因起緣是疎微但本應務相僧得作故律中若先言有過舉眾同知不足作法不成受已方知前法並是故律取三根清淨天通之所不許者良在斯乎。
相如中初文為三初列數法報不具即尼等四人當下次顯如因謂所被之心緣即能秉之境相僧即律所謂相似比丘故下三引證初指律中即從不持戒和尚受戒四句也五分十誦並如前引故律下次引滅諍自言治文十誦多論文亦同此天眼是六通之一故云天通。
問如睡定狂之徒體是好人相入非相若約相如何妨足數答事不可也今言僧者弘法之人通於凡聖若欲作業聽說安忍睡狂非預即非能秉是不足收可不誡乎。
初問中初三句領前下二句正問謂此等人或在眾無乖準不自言亦應得足答中初句直判今下示意聽說安忍秉法三能由此有記故成善業睡等無記故云非預下句令誡遮後濫用。
問非數別眾輕重如何。
次總問中輕重之言義含業制。
答非數有二一好人不足睡定語等不攝念故但犯吉羅前事不成故有重業二惡人不足如遮難體非三根眾委在僧數內自他俱重由實非僧濫秉法故若在數外自重他輕不應納之不妨成法也。
答足數中初句總標一下別釋初明好人制輕業重二明惡人內外兩別若論違制同上俱輕文明輕重並據業耳自即惡人他即眾僧。
若論別眾亦通凡聖唯是好人損他業重以同界故聖或不知非以不知不名為別餘外凡夫具障僧別並不成故體淨應數失法故輕。
次別眾中初通簡所別對前通惡故唯好人鈔云別眾唯據清淨一色此約不毀四重為言由是淨僧無前濫預但不與同法故唯損他以下列示別相初明聖境謂聖人在界容有不知不開境想故亦成別餘下次明凡夫但是境淨僧別二法皆能障之故云具障等失法輕者且示制罪須知業重。
分別如此義無不解。
結顯指上二答可決前問。
二法是非中又二。
一者法是。
言體是者如前集法約人同法三階不同分階就位九品異等識鏡通塞無有滯礙是也。
二法是非體是中人分三位法亦三階故云約人同法三位九品如上已明。
二者相是依持謹唱文句分明增減非相一不參涉聽忍說默冷然無異緣本騰結前後無濫並由聲相唱令徒眾同和約此業成故云相是。
相是中初通明離過聽下別顯綱緣上二句明綱下二句示緣第二句牒第四句騰羯磨後結并下結示相如。
二就法非非無量故體相合明五種差別。
法非標中當體即相所以合明。
一者增減非應作一白乃作二三羯磨亦爾白二白四增減例通。
列釋初中單白但有增二種羯磨通增減。
二倒作非即二似法前明羯磨也。
二中指二似法前羯磨後白此據全法互倒若文句倒即屬第四。
三累罪作非即應作訶責作訶責已後乃作擯出等七覆藏等四滅諍等七也。
三中七治四殘對數可見滅諍七者謂七滅中憶念不癡罪處所三羯磨也或可合有三解并草覆一白故有七矣。
四雜倒非如白中自增減顛倒羯磨亦爾不同初非全白重也故文云不如白法作白等知何不該。
四中初示相不下簡濫故下引證該謂該收。
五說不明非如毗尼母羯磨不成者或言語不具前後不次說不明了等是也。
五中引論不具不次不明秉唱之非無出三種。
三事是非者不過有三一情事二非情事三互合如門又二。
就事是中。
初體是如情事中受無緣障懺非濫疑非情事中界相有依不枉唱說互合之中人病衣重據實以言並應聖教實即體也。
三事是非體是中歷舉三事無非據實實即體者指出體狀。
二者相是如受須衣鉢形法兩具非是正要儀相必須多罪依篇總牒一悔相中乃應體須別指等餘即類知。
相是中受以衣鉢形法為相法即十戒懺以所犯多少為相體即犯之種類故須別指餘類知者非情以標限分齊為相二合即病與衣當體有相。
就事非中故亦有二。
言體非者難障而受詐癡乞法無相大界空指山谷或有妄結小界無難輙開反前是中可以相領。
事體非中初明情事無下次明非情事無相謂不竪標相妄結小界潛斥古非下令反前即無病衣輕二合非也。
言相非者形法不具衣鉢非教小年諸遮雖過非重而是戒非並通事攝必改從法還順相是不同前體盡形障故餘者例知。
相非中初列非相必下簡異形可剃除法容求受衣鉢營辦小年待滿前體永定故特簡之餘下指例非情二合比上以說。
四違順中即分為二。
四五兩門並總論四法。
初明其順則有四種謂人法處事俱現在前即律文中人現前者言議往返是法現前者所持法斷滅是處現前者白二作制限是三法既現前事無容隱要唯四現方成作業。
四中初明順者即四緣如法作業成辦也引律三現證前三種能成之緣以被後一所辦之事。
後明違中不過有三一者有藥無病如實非犯妄謂有過從僧乞治即事不應法也二者有病無藥如應與訶責乃作五非等即法不被事也三者病藥俱有施不相當如應作訶責乃作擯出等斯則法事俱違也。
次明違中引律三句事法互違初即事違於法二即法違於事三即事法俱違乞治即求懺五非即上法非中增減等五律文有處以七非中間五種名五非羯磨如後自引。
五總通非相者。
五中作句總括通收非相故曰總通。
約人法事處單重合歷為十四非初單歷為四非二合為六非又三合為三非餘總合為一非。
歷句中單列總合此二可見二合六者一人法二事人三人處四法事五法處六事處三合為三者一人法事二人法處三法事處(合有人事處為四句今但云三未詳所以)。
以凡起非不定前後知非故造此則可慙不識入非不可限約故以總含望攝為盡文中舉其綱紀餘不出者可例知之。
述意中初明作句知非故造謂學人也不識入非不學人也學者知慚非猶可數不學愚教乖謬何窮所以須句總而括之文下次示文略謂律七種且據大綱必約句數收非方盡。
上來義說今次文中。
初舉非數即僧法羯磨具七非也佛言已下各牒隨解不分自別。
一者非法非毗尼下正牒初名註依律文解其體相也。
一人舉下至僧舉僧者明人非也夫舉法者能秉是僧所秉是別可有相順得成作業別人力弱不行羯磨四人乃強不可治僧故能舉之人為非此人非也無僧舉一二三人者以是如故非中不明也。
次就文解第一人非中初科初點文夫下次釋義初敘如法別下次示非法註云乃至者律列十三句文舉初後二句略中間諸句耳謂一人具舉四位二人三人為頭具四亦爾(三四成十二句皆別人輙行羯磨)四人舉四人(此後一句即僧舉僧)別人力弱釋前諸句四人乃強釋後一句無下三點示所無。
十誦云若一人擯一人犯吉羅若四人擯四人犯蘭以作破僧因緣故若有多聞多眷屬者雖是一人若治擯者亦蘭亦近破僧故除同犯同懺雖復是僧以一羯磨牒一切僧者得也其意可知。
次科十誦初明別擯別若下僧擯僧若有下僧擯別雖是如法然恐徒眾隨師破別故亦制罪上三明制除下示開如說戒白懺即僧被僧也。
文中一白眾多白下此約三羯磨增減互非即法非也。
法非中增減可知交絡互非者如單白結界白二受具白四說恣又如白牒結界羯磨牒出罪之類。
若有病下明其事非如上義解下可知也。
事非指上即前違中。
二者非法別眾者人法俱非也。
白此為彼者白牒戒場羯磨牒攝衣也若牒白四中事則初非攝若就單白作者僧時到前牒說戒忍聽後牒自恣也未必常有立法例知如今行世刈草掘地集眾同作亦名僧事望非是同。
第二釋非法中初牒釋此約三法當位自互若三法交互即屬初非未下示非相不定下舉世事即今禪眾用為僧法此顯非相隨情訛變不可收盡。
應來者不來下三別眾相也。
別眾中初文三業不和故分三別。
昔解云所言訶者訶前兩別此非正解不應增三故五分中上二並同此第三云羯磨時得訶人不同而強作者是名別眾十誦上二亦同第三云現前比丘遮成遮此文義俱同不煩妄解。
次科古謂訶法在眾非別但訶前二故列別中此下正斥本律增三云佛言有三種和合謂應來者來等反此別眾具三明矣故下引證五分十誦但云遮訶明判別眾可證妄解。
第三非法和合眾第四如法別眾更互相翻文相可知。
三四相翻易故不釋。
第五法相似者誦文無差但倒作故若白二白四互倒則初非所收第六法相似和合反上亦同。
五六二似亦據當法自倒又不通單白。
第七訶不止者律出其人不明非體如法為相如上明之註中人解取律意耳。
第七標中律出其人者但云得訶人訶故前之六種並依律註後既闕文故引人解即相傳也。
今解此非位分三別初就人辨訶能訶之人唯是非非二就法辨訶所訶之法通是通非後人法合明者若非人來訶去即是是住即是非如人來訶住即是是去即是非其相並如上有人得滿訶中所說。
釋中初科三位初人唯是即善比丘二法通是非三合明中非人者即前所簡不得訶人去住即約秉法止不止也如人訶者準前四句二人得訶然今且據後善比丘故下但指第四句耳。
母論云應止羯磨者比丘皆集但所作非法眾中持律行淨者說言此非法非律是不應作即止不作是名止羯磨不應止者所作如法無說嫌者不應止也。
次引文中母論有二前明應止持律行淨即得訶人說言等者即訶止之訶後明不應止即如法也。
五分云若羯磨時得訶人不同者不成強作犯吉隔障訶者不成訶。
五分不同即心不和強作犯吉即訶不止隔障不成以非數故。
四分中約身坐處結小界為遮訶人界外不成故。
四分即準小界反顯同界成訶。
僧祇若僧作非法羯磨若有力者遮言非法前人凶惡能為二難聽作見不欲不得趣爾於同意者說言此非法羯磨我不忍與見不欲三說已不得至四此即六和中見不同也餘者與如法欲已捨去若非法斷事不遮不與欲及不欲者越毗尼若自念言隨其業行如火燒舍但自救身得護心相應者無犯。
僧祗中初明訶欲若非下二示開制初中又三初明可遮有力謂具道德者前下二在眾不欲目對心乖名見不欲制不趣爾須擇同意詞須三說即對三人不至四者恐各成眾令僧破別如鈔引云當語傍人言此非法制止得三人是也此下疏家點示餘下三說欲起去彼律具云若作非法制應訶令止不者當說如法欲已捨去此但意乖望前為難故云餘者開制中初明違制不依上三通得吉羅若自下次明開法護他之心稱實言喻故曰相應。
次就義張。
文云攝非盡者以事則隨相不可窮本義則依理從歸有途故又述之各其致也云單白非相義同過別別謂三十九相各不相有同謂四緣成業不可相無也下文可解。
義張總意中初科又二初釋敘意事局義通躡前生後以彰立意云下釋同別不可相有隨法過別也不可相無四緣義同也指下文者即餘單白白二白四並類此釋故云可解。
今此七名交絡互現界非不無攝在事也離合適時不可交定也。
次科前離為四成十四非此合為三止有七非前是義門總攝此欲從文歷句故云離合適時等交即訓俱。
一人非中識疑兩罪須懺露者以律正約犯者不得聞故此人亦望能所俱非律云不得為犯者說故界中有別者即訶不成也人非應法者謂威儀乖越不順教相故。
次釋非相人非中初釋不懺露約行明非能所俱非謂能說所聞二俱違律界下次釋別眾非法約緣明非別眾且據口別餘二準知非法略舉乖儀通含足別。
二法非中三人單白者非法和也倒錯不了此法非也有訶不止亦是法非由不止故。
法非三節對文可解。
三事非中時非正教者非布薩日制唯在三餘為非日也有緣須略略有少多隨前緣緩急而合作法並乖緣也眾具闕者籌華燈火不濟時也界非聖制無難別緣結小界也既結說已又不即解皆非法也。
事非中四時緣具界並事所收制唯在三黑白兩半各有三日有緣略者謂八難餘緣緩則略少急則略多今無緣輙略或雖有緣不隨緩急故云並乖也。
餘有四法錯互上三不可頓現故張網目收羅盡也。
次示雙具雙有三句具足一句即用三單相合歷之總為七句。
因解小界汎評律中須解羯磨。
謂無心領有十九種十三為情餘六非情。
因明總標中無心領者僧法加彼前無領受心也。
言十三者七治為七罪處為八顛狂九學家十覆鉢十一不禮十二擯沙彌十三二義分之一解得有用體是僧故二治無日限理須為解如學家沙彌等。
初無心中十三有情為二初別列諸相七治即四羯磨及三舉也二下次約義總分初義收十法次義收三法等取覆鉢。
就事有六大界戒場小界不失衣淨地說戒堂為六功德衣雖有日限事寬濫用故須捨之。
六非情中上列六解下示德衣同非情故據有日限限滿自失本不須解故以濫用通之(昔云使眾同知屬有心領者非)。
又有無心領中十三難重擯不須解以非數故。
後二中十三難人并犯重人盡形滅擯不須為解。
有心中受戒須解緣逼故開引後戒故大略如此。
有心中受戒須解即遇緣捨戒後得重受故云引後也。
文中理須條貫諸緣者譬若尋條得葉得葉雖殊各有依附物之在貫例亦同之欲知非相但尋其本下文曉成敗者又誡勸也引佛世者律云作一羯磨俱作五非七人共諍言成不成也。
結勸中初釋條貫諸緣即百三十四法如葉如物七非統攝如條如貫總必攝別故令尋本下下釋誡勸本律四十三云爾時有住處僧為比丘作法非別眾羯磨時眾多僧共諍或言非法別眾或言非法和合或言如法別眾或言法相似別眾或言法相似和合(此即五非應是五處評量再作故云五處作也)或言羯磨成就或言不成就(合上為七人也)戒壇經云佛世執法猶行五非豈是不學無知人耶臨機心境迷忘故也。
就對首中初舉位明數其相可知。
對首中舉位是標明數即註。
於緣有異者以非攝之義則通也莫不對人是足是淨據法施事附相乃異於緣必如如義通於對法故須例解約相持說有殊故須委練。
但對總標中初舉通釋別於緣異者即二十八法是別七非是通莫下對較通別初總舉如義下別釋初釋義通對法即該二十八也約下次釋相異。
初明人非即受對者既有重緣三根非妄斯即非數義無同證。
人非犯重中初文但釋犯重註云遮難即本受不得人如小年不稱名等雖遮障戒。
問自身犯重合持說不答戒從別發互不相乖若不受淨隨相結犯如學悔流審知濁境自犯重者不合同作乍可心念若同學悔界無淨僧共對無妨。
問中恐謂不堪為他對證自加受淨亦不成故答中初明須說重雖有犯餘自成持本從別發隨別解說如下次簡對首自雖犯重亦須淨境彼我學悔無淨方開。
有訶者訶謂前對證語使文具不問住止俱是人非。
二中不問住止者止即法如人別不止人法俱非。
或對僧俗者僧是別位俗是下流必對二人並人非攝。
三中僧即四人故云別位或對二三亦名非法。
就法非中持脫錯者脫謂不牒二名錯謂不順受體今誦僧祗乖依隨相是也。
法非中不牒二名即己名衣名能所不辨或俱或互皆名非法訛錯義多特舉乖宗暗斥時用。
就事非中既是法衣不容濫染五色上染是俗非道雖持不成事不應法也。
事非中且舉色相求財不如體量乖法並是事收。
餘四交絡非相互現可知有無。
就眾法對首言人非者謂法界內無僧故開有人別眾不成捨也自然五里亦須明練餘界準知。
眾法對首人非中初科前明法界後示自然且舉蘭若餘令準知。
人非應法者所對行穢體非拔濟。
二中行穢語通輕重但使有過不合受懺。
訶人設訶者能敗法人是別眾也置止即非聞訶即止雖止亦非即人非也若不止者自是法非但以法假人弘有訶須住自言我是聞止故去去是非法隨住是如下忍而說義非獨建故是法敗也。
三中初釋設訶能敗法人即得訶者次釋置止又二初明即止法是人非當句所收若下次明不止人法兩非即兼下句但以等者敘非所以不忍而說舉文以示。
法非中捨等三人法和合僧私諸法不一理須分別也。
法非中捨等三者牒註捨財懺罪還衣人法和合謂訶人不訶僧私私即是別懺通三位如上累明必應自憶不憶更檢看之。
就事非中犯過如律者不問大小過限並犯今時悔者但懺應量餘不應者謂是不犯論有誠文小大同染雖懺不脫通須淨悔方免瑕累也。
事非中且舉長衣以顯非相初文不問大小大即應量犯提小即不應得吉過限即十日已外今下斥非論即多論如鈔具引。
非制而懺如毛綿等未是衣相重物不合捨墮小鉢本非受淨正色非受非離邪求理非正教濫貯服用皆墮如斯般事總是穢染不合受淨何得捨懺。
次科初別列為三初至捨墮簡非犯長毛綿不成量被褥重物並不開畜小鉢一句兼收長乞皆非所犯正色下三句簡非離衣正色邪求濫用已犯故非離宿如下總結準知如法可入受淨方犯長離。
非疑過分者謂衣財散落染淨未分通將入捨即過分也故律文中識者懺悔疑者發露雖有覆藏不治日月既有明例無容深約。
三中初牒釋制教犯懺並須明識懷疑通捨是為過分故下引證疑不許懺雖下舉例謂疑罪未決不筭日月治覆藏罪可例有疑不可謾捨故云無容深約鈔引律云不憶有疑不識並不成覆(舊云犯長覆藏不同僧殘治日月者非)註中判犯並無知罪必約學與不學迷心愚教斷犯有無。
餘文可知。
就心念中位列易知。
心念中位即三法列即七非。
懺吉羅中輕重二懺對與非對理須知之人非相中對首懺者如今捨墮牒覆對人人實當儀異篇非律此但心念不合向人開別眾作。
但念中初釋總標故心重吉如前對首誤心輕吉即此心念次釋人非此是但念對首成非如下舉類懺墮牒覆人同對首罪是異篇即是事非輕吉對首罪雖同聚人濫上位故是人非。
餘二心念別眾並同莫非開獨有人依本並託界分之餘文誡勸恐入非路也。
次餘二中初通釋二法但示人非自餘易解有人依本者對首心念即還對首眾法心念隨有增人若至二三歸前對首若至四五依本僧法約界有無如非自顯下釋誡勸遮後濫行。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一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