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下六品明正宗分。初三品明內護,後三品明外護。今初,護果略啟三門。
觀如來品第二
來意有二:先分來,後品來。今初,三分之中,自下正宗。由致既彰,正宗宜顯,故次來也。二、品來者,曲有二義:一、前辨眾集,今顯教主;二、先為因人備陳果護,故次來也。二、釋名者,妙慧為能觀,如來為所觀,能、所雙標,以立其稱。且如來一號,有其五義:一、就理顯,謂法性名如,出障名來。二、唯就行,瑜伽云:言無虗妄,故名如來。三、理、智合說,轉法輪論云:第一諦名如,正覺名來。四、離相說,般若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五、融通說,謂一如無二如,若理若智,若開若合,無不皆如,故名如來。如外無法,來亦即如,如是來者,是真如來。
△三、解經,於中有七:初、如來起定許說二:初、懸牒諸王念請。
爾時。
眾已集時。
世尊!從三昧起。
梵語三昧,此翻等持。
坐師子座告大眾言:吾知十六諸國王等咸作是念:世尊大慈普皆利樂,我等諸王云何護國?
實智內照,權智外明,故知諸王念請護國。
△二、許說內護誡聽。
善男子!
順理剛斷之稱。
吾今先為諸菩薩摩訶薩說護佛果、護十地行。
王請護國而先為說護因果者,此有二意:一、謂欲令佛種不斷,則莫若善付囑,故先為菩薩也;二、謂若無內護因果,則外難無由悉滅矣。
汝等皆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
誡令審諦,無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以諦聽即聞慧,善思即思慧,念之即修慧。若具三慧為因,必證五忍之果。
△二、匿王忻讚散華。
是時,大眾波斯匿王等聞佛語已,咸共讚言:善哉!善哉!
重言善哉者,智論云:善之至也。以因果二護諸佛法要,內隆三寶外袪七難,既蒙許說利樂實多,大眾忻躍故重讚之。
即散無量諸妙寶華,於虗空中變成寶蓋,覆諸大眾,靡不周徧。
若表法門,於虗空中變成寶蓋,即動用於一虗之中;覆諸大眾,靡不周徧,即寂寥於萬化之域。
△三、詢問因果奧旨。
時,波斯匿王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長跪而白佛言:世尊!菩薩摩訶薩云何護佛果?云何護十地行?
從座而起者,謂請業則起、更端則起,今問二護即更端也。
△四、廣答護果觀門二:初、化四生有情三:初、牒果以四生為境。
佛告波斯匿王言:護佛果者,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住。
實智照真不住有,權智達俗不住空,權實無礙,成無住行。
教化一切,卵生胎生,濕生化生,
教化一切四生,有悲也;實無四生可化者,有智也。釋四生義,有受生、依止、境界三種差別,如華嚴、金剛二疏。
△二、修因以二行為觀二:初、約色蘊略明。
不觀色相,不觀色如。
以有智故,了色即真空,不觀色相也。以有悲故,達色是幻有,不觀色如也。
△二、例餘法廣辨。
受想行識,我人知見,常樂淨倒,
先例餘四蘊,後明四倒。然我倒言人知見者,謂依蘊妄執,故有人執妄知妄見。若以觀門例前以釋,即悲而智不觀受相,即智而悲不觀受如。餘七倣此。上例染境,下例淨境。
四攝六度,二諦四諦。
亦以悲智二行,不觀相與如。
力無畏等,一切諸行,
十力四無畏,又等十八不,共法一切行,即因中萬行。
乃至菩薩、如來亦復如是,不觀相、不觀如。
始自受想,終至如來,皆以悲智二行不觀相如,故總例云亦復如是。
△三、徵釋相如結觀心三:初、雙徵。
所以者何?
所以不觀相如者何耶?
△二、雙釋。
以諸法性即真實故。
由諸法性即真空實體故。
無來無去,無生無滅。
體絕迷悟,故無去來;性非染淨,故無生滅。
同真際,等法性,無二無別,猶如虗空。
一如無二如,故云無別。虗空有二義:一、周徧義,同真實際;二、含容義,等諸法性。上釋有悲不觀如,下釋有智不觀相。
蘊、處、界相無我、我所。
歷推三科,非但無我,亦無我所。
△第三、總結。
是為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
△二、示三種般若。賢首國師云:一、實相,謂所觀真性;二、觀照,謂能觀妙慧;三、文字,謂詮上之教。今準此科經,潛申宗趣耳。文二:初、從本起末以順釋三:初、實相明所觀真性三:初、能所相違。問:
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若菩薩眾生性無二者。菩薩以何相。而化眾生耶。
問意謂。能化菩薩。所化四生。性既無二。則用何化相。而化眾生乎。然經文謂。若菩薩眾生。性無二者。即躡前不觀色相,不觀色如以何相而化眾生,即躡前應如是住教化四生。
△二、空有雙照答二:初、約真諦明空。
佛言:大王!色、受、想、行、識,常、樂、我、淨法性。
總明五蘊四倒,皆以法性為本。已辨所觀,次釋能觀。
不住色,不住非色、受、想、行、識;
上二句,不住色,不住非色;貫下四蘊,不住受,不住非受。餘三倣此。
常樂我淨,亦不住淨,不住非淨,
下二句不住淨、不住非淨,蒙上三倒,不住常、不住非常,餘二亦然。
何以故?
徵意謂:以何義故悉皆不住耶?下釋云:
以諸法性悉皆空故。
謂五蘊四倒,自性皆空也。
△二、約俗諦明有。
由世諦故。
上句總標,下皆別列。
由三假故。
法受名三。
一切有情蘊、處、界法。
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造福非福,不動行等。
造福人天,善業非福,四趣惡業,不動行等,即四禪四空也。然大般若明福業、非福業、不動業,其文雖廣,與此大同。
因果皆有。
通明三界惡因苦果、善因樂果,皆名為有。上明六凡,下辨四聖。
三乘賢聖所修諸行。
大乘三賢十聖,小乘七賢四聖。
乃至佛果,皆名為有。
次下,別明外道。
六十二見,亦名為有。
計我是色,許我異色,我在色中,色在我中,乃至識亦如是。一陰計四四五二十過未斷常,成六十二。
△三、斥問妄分別。
大王,若著名相分別諸法六趣、四生、三乘行果,即是不見諸法實性。
若分別二乘四生為所度,菩薩佛果為能度,即不見實相真性也。
△二、觀照辨能觀玅慧二:初、能觀所觀。問:
波斯匿王白佛言:諸法實性,清淨平等,非有非無,智云何照?
問:意謂所觀之境即非有非無,能觀之智如何雙照耶?
△二、非空非有答二:初、略明。
佛言:大王!智照實性非有非無。
以中道之玅智,照實相之真性,不執常非有也,不著斷非無也。上正答,下徵釋。
所以者何?
以何義故非有無耶?
法性空故。
以諸法性即第一義空。
△二、廣釋。昔賢首以圓融三觀,通般若心經,而判屬實教。今推斯文,以一念妙慧之因,證諸地分滿之果,乃屬一乘同教。故準祖師觀門,以科經旨。文二:初、真空絕相觀,二、理事無礙觀。初中有四:初、會色歸空觀三:初、約境明空。
是即色、受、想、行、識、十二處、十八界、士夫六界。
地、水、火、風、空、識,是名六界。上明六凡,下明四聖。
十二因緣、二諦、四諦,一切皆空。
二諦即中道,菩薩分證,如來極證。上正明境空,下會生滅空。
是諸法等,即生即滅,即有即空。
當處出生即有也,隨處滅盡即空也。
剎那剎那,亦復如是。
每一剎那皆具空有生滅,故云亦復如是。上總明,下徵。釋云:
何以故?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經九百生滅。
從微至著,顯微細生滅,非凡夫妄心之所識,非小乘淺智之所知。下通結云:
諸有為法悉皆空故。
諸法若不空,則無道無果。
△二、約智觀空。
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照見諸法一切皆空。
謂以法空般若,照諸法自性皆空,即二空理,深慧所見也。上總明,下別列。
內空。外空。
內空即六根,外空即六境。
內外空。
內根外境共,生六識亦空。
空空。
了十八界空,此空亦空。
大空。勝義空。
大空即等空,不動智能證空也。勝義空即中道,無相理所證空也。等空即十方空。
有為空,無為空。
有為生死空,無為涅槃空,
無始空。畢竟空。散空。
過去無始空,未來畢竟空,現在無住,名為散空。
本性空,自相空。
本性真諦空,自相俗諦空,
一切法空。
始自六根,終乎二諦,由諸法相待,皆屬緣生,故結一切皆空也。
△三、因果俱空
般若波羅蜜多空,因空,佛果空。
能證般若既空,修因證果俱空。
空空故空。
所空諸法既空,能空之智亦空。
△二、明空即色觀。
諸有為法。
世、出世間有為法也。上總標,下別列。
法集故有,受集故有,名集故有。
三,假也。緣聚而成,故名為集。
因集故有,果集故有。
四諦也。世出世間,因果皆有。
六趣故有,十地故有,佛果故有,一切皆有。
六趣輪迴皆凡夫,十地佛果皆聖人,并前二乘四諦,則十法界一切皆有。
△三、空色無礙觀。
善男子!若菩薩住於法相,有我相、人相、有情知見,為住世間,即非菩薩。
謂此菩薩不了色相舉體是空,故住世間。
所以者何?一切諸法悉皆空故。
以色是幻色,不礙真空。故終南觀云:是故菩薩看色,無不見空也。
△四泯絕無寄觀。
若於諸法,而得不動,
以生心動念,即乖法體故。
不生不滅。
即空故不生,不即空故不滅。
無相,無無相。
即幻色故無相,不即幻色故無無相。
不應起見。
非解所見,是謂行境。
何以故?一切法皆如也,諸佛、法、僧亦如也。
法法皆如,即理法界,於茲顯矣。
△二、理事無礙觀。前文會色歸空,明空即色,皆揀情顯解。空色無礙,解終趣行,泯絕無寄,正成行體。雖有四門,方為真如之理。今此理事無礙觀,觀事當俗,觀理當真,令觀無礙,即顯真如之妙用。文二:初、明聖證十地。
聖智現前最初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多,名歡喜地。
據下經文明十四忍,初地菩薩行檀波羅蜜,今最初一念具足八萬四千者,謂菩薩妙行有其二種:一、行布,二、圓融。行布是教相施設,圓融是理性德用。行布不礙圓融,故最初一念具足八萬四千;圓融不礙行布,故初地聖人行檀波羅蜜。賢劫經中但辨行布,唯此經與華嚴具二無礙,故彼經初地云:一地之中具攝一切諸地功德。以此證之,則今經屬一乘同教,其言不誣矣。
障盡解脫。
上明初地,此辨餘九。謂地地之中,皆斷一障二愚,即證解脫果。
運載名乘。
謂運重載遠,即是大乘。梁攝論亦云:來大性故,名為大乘。
△二、辨等妙二覺。
動相滅時,名金剛定。
動相即無明也。下經云:觀勝義諦,斷無明相,是為等覺。亦以金剛喻定耳。
體相平等,名一切智智。
以根本智照體,後得智觀相,體相境不二,根後智不殊,即寂而照,其唯妙覺歟。
△三、文字釋詮上之教三:初、諸佛同宣。
大王!此般若波羅蜜多文字章句。
句詮差別章者,解句。
百佛千佛,百千萬億,一切諸佛,而共同說。
諸佛道同,所說不異。下菩薩行品。大眾亦見恒沙諸佛說十四忍,如我世尊所說無異。
△二、校量顯勝。
若有人於恒河沙,三千大千世界,
俱舍偈云: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陪,說名一中千,此千陪大千,皆同一成壞。
滿中七寶。
金、銀、琉璃、珊瑚、碼碯、赤真珠、頗黎。
以用布施,大千世界一切有情皆得阿羅漢果。
上校量,下顯勝。
不如有人於此經中,乃至起於一念淨信。
金剛云:信心清淨,則生實相,故超羅漢,自利偏真也。
何況有能受持讀誦解一句者。
信力故受,念力故持。對文曰讀,離文曰誦。解一句者,非非句也。
△二、徵釋所以二:初、徵。
所以有何?
一念淨信所以勝者何耶?
△二、釋二:初、忘詮得旨勝。
文字性離,無文字相。
淨名云:文字性離,無有文字,是則解脫。
非法非非法。
天親論云:非法者,一切法無體相故。非非法者,彼真如無,我實相有故。
△二、約法顯人勝。
般若空故,菩薩亦空。
上句法,下句人。次徵釋云:
何以故?於十地中,地地皆有始生、住生及以終生,此三十生悉皆是空。
以歡喜地最初見道,名為始生。於初地中具修勝行,名為住生。初地將滿,進求後地,名為終生。餘九例此,即成三十。亦是地地中入、住、出三心也。上明因空,下例果空。
一切智智亦復皆空。
一切智、根本智、下智字、後得智。
△二、攝末歸本以反結三:先、結文字詮上之教二:初、總標二種妄見。
大王!若菩薩見境、見智、見說、見受,即非聖見,是愚夫見。
見實相之境,觀照之智,文字說受,非聖智真見,乃凡愚妄見也。
△二、別明詮上之教二:初、三有果空三:初、總標。
有情果報,三界虗妄。
六趣輪迴,即有情世間正報也。三界虗妄,即器世間依報也。然虗妄之言,總該四惡趣及四洲等。故楞嚴云:此等亦皆自虗妄業之所招引。
△二、別列。
欲界分別所造諸業。
欲界六天,諸識分別所造諸業,即修上品十善及施戒等。分別,謂心跡也。楞嚴又謂:如是六天,形雖出動,心跡尚交。
色四靜慮,定所作業,
色界四禪天,定慧雙修,為所作業。靜定也,慮慧也,定慧均平,方稱靜慮。楞嚴亦云:不假禪那,無有智慧。
無色四空定所起業。
無色界四空天,定果色起,業果色滅。楞嚴又謂:是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
△三、顯空。
三有業果,一切皆空。
四趣惡業果,人天善業果,上界禪定果。
△二、三界因空
三界根本無明亦空。
三界有情皆以無明而為根本,故俱舍頌云:無明諸有本,前業果既空,今惑因亦空。
△二、結觀照能觀妙慧三:初、明十地空。
聖位諸地,無漏生滅。
地上菩薩分得無漏之智,證無生滅之理。上通辨十地,下別明七八。
於三界中,餘無明習。
七、遠行地,斷餘無明習氣。故下偈云:順道法愛無明習,遠行菩薩獨能斷。
變易果報,亦復皆空。
八、不動地受變易果,報行純熟。如下偈云:不動菩薩二禪王,得變易身常自在。
△二、辨等覺空。
等覺菩薩得金剛定,二死因果空,一切智亦空。
分段變易二種生死為果,由其煩惱所知二障為因所斷,因果既空,則能斷一切智亦空也。
△三、示妙覺空。
佛無上覺,種智圓滿,擇非擇滅,
以慧揀擇斷無明惑,佛果無斷,故非擇滅。起信云: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上顯涅槃斷果,次明菩提智果。
真淨法界,性相平等,應用亦空,
性相不二,本唯一真,依真起應,用化羣生,羣生本如,應用皆空也。
△三、結實相所觀真性。
善男子!若有脩習般若波羅蜜多。
躡前觀照
說者聽者,譬如幻士。
即真而俗,有說有聽。
無說無聽,法同法性,猶如虗空,
即俗而真,無說無聞。
一切法皆如也。
真俗不二,唯一實相,世出世法皆如也。
△五、略示因人護果。
大王!菩薩摩訶薩護佛果為若此。
由其內護佛果,則能外護國土,內外更資,皆由般若,其德如是。
△六、問答何相觀佛。夫能對揚妙訓,隱顯其迹,皆法身大士。今經與夫淨名總相問答,文勢全同,故以匿王例維摩詰。唯別答中大同小異,抑又彼廣此略耳。文三:初、覺帝埀問。
爾時,世尊告波斯匿王言:汝以何相而觀如來?
全同彼經。問:維摩詰云:汝欲見如來,為以何等觀如來乎?羅什釋曰:若自有慧眼,則能玄照,不能觀形;若無慧眼,則對形而隔。故問其所以何等觀如來。
△二、仁王申答三:初、總答。
波斯匿王言: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即同維摩詰言: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肇公釋云:佛者何也?蓋窮理盡性,大覺之稱也。其道虗玄,固以玅絕常境。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像測。同萬物之為,而居不為之域;處言數之內,而止無言之鄉。故經曰:見實相法為見佛也。
△二、別答。然淨名經別答中,羅什三藏,生、肇二師,各申義解。今依本宗,正解深文,而獨取肇師,兼明奧旨。若夫以教收經,如下文謂不住三際、不離三際等,皆終教收。非施非慳等,皆頓教攝。亦準演義鈔文科判耳。
無前際,無後際,無中際。
謂所觀實相,不從前際來,非向後際去,不於現在住,是則三際泯絕,一念斯忘矣。
不住三際,不離三際。
三際求心心不有,不住也;三世悉在無有餘,不離也。是則時無別體故不住,念劫圓融故不離。
不住五蘊,不離五蘊。
實色非真空故不住,真空即幻色故不離。
不住四大,不離四大。
地水火風,緣生而有,不住也。清淨本然,周徧法界,不離也。
不住六處,不離六處。
見聞如幻瞖,三界若空華,不住六處也。於諸如來常,了了分明見,不離六處也。
不住三界,不離三界。
實相淨而娑婆穢,不住三界也。而穢國與實相融通,故不離三界也。
不住方,不離方。
法身無在而無不在,無在故不住方,無不在故不離方。
明無明等。
實相無相,體順三明,雖有三明,而不異無明也。
非一非異。
無像不像故非一,像而無像故非異。
非此非彼,非淨非穢。
處生死而非此岸,非穢國;居涅槃而非彼岸,非淨邦。
非有為,非無為。
欲言有為,無相無名。欲言無為,備應萬形。
無自相,無他相。
冥穢潛應無自相,攝應會真無他相。
無名無相。
不可以名名,不可以相相。
無強無弱,無示無說。
理絕上智,無強無說也。事泯下愚,無弱無示也。
非施非慳,非戒非犯,非忍非恚,非進非怠,非定非亂,非智非愚。
真性具德,非六度之所修;玅慧圓通,非六蔽之能障。
非來非去,非入非出。
物感而顯,非王宮出來;感畢而隱,非雙樹入去。
非福田,非不福田。
無心應物,非福田也。有求皆益,非不福田。
非相非無相,非取非捨。
非相故,不可以有心取;非無相故,不可以無念捨。
非大非小,非見非聞,非覺非知。
非小故,展之徧法界,非凡夫眼見耳聞也。非大故,卷之入一塵,非二乘身覺智知也。
△三、結答。
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同真際,等法性。
心行處滅,不可以心思也。言語道斷,即等法性,不可以口議也。
我以此相而觀如來。
我以實相而觀法身如來。故前文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三、印例斥邪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說,諸佛如來力、無畏等恒沙功德,諸不共法悉皆如是。
如汝所說,觀佛實相離於諸非,而諸佛力、無畏等離非亦然,故云悉皆如是。言恒沙功德諸不共法,即如來一百四十不共功德。上印例,下斥邪。
修般若波羅蜜多者應如是觀:
以觀照玅慧,冥實相真性。
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除實相外,餘皆魔事,故名邪觀。
△七、總結時眾獲益。
說是法時,無量大眾得法眼淨。
覆推此文,近結第六、遠結前五,原始要終通結一品。得法眼淨者,亦同楞嚴聞說圓通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即初地見道位也。然肇法師釋淨名經得法眼淨即須陀洹道者,彼約佛現國土嚴淨,諸天及人知有為法悉是無常得小乘益,方今大教其猶螢光與杲日爭輝耳。
注仁王護國般若經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