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此經分為七節,乃照依古本(賢首亦如此分),每節標四字以揭其旨(釋於上方),使讀者易於尋繹,與金剛經三十二分同例。
此經註解雖多,可宗者只有數種。唐國師賢首有略疏。明天界寺僧宗泐(名如玘)有註解。金華宋濂有文句。紫栢老人(名真可,字達觀)有論說。毛子晉刻略疏小鈔(係明季人所纂),乃採集各家,以為賢首略疏之註(訓詁極備,於理事精蘊尚少發明)。大圓居士張有譽有義句詮(纂集各說,最為詳備,提綱揭旨,於理事精蘊極有發明)。近今龍興寺僧(雯瓗)有正解。其餘所見,不足流傳,亦不列其名目。
各經註解,或詳或略,不出訓詁之體。闡發理蘊者罕見,惟義句詮超出諸本。是編採各帙之精言,全以發明理蘊為主。而提綱揭旨,逐節詳疏,尤使觀者易於得力。
此編所集各註,俱各冠以書名姓氏。其低頭之總註,所以不列姓氏者,乃義句詮所集,散見於各說之中,或摘數行,或摘數句,以鄙意錯綜顛倒而貫串之。說不一說,書非一書,故難冠以書名姓氏,非掠美也。
上方所釋,乃為各節標其要旨,析微抉奧,精義攸存,兼補註中之所不逮。
註中所集各說,凡有論說冗長者,俱係節錄,觀者幸弗以割截為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