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修分位品第五
已說修對治,修分位云何?頌曰:
所說修對治, 分位有十八,
謂因、入、行、果、 作、無作、殊勝、
上、無上、解行、 入、出離、記、說、
灌頂及證得、 勝利、成所作。
論曰:如前所說修諸對治,差別分位有十八種。一因位,謂住種性補特伽羅。二入位,謂已發心。三加行位,謂發心已,未得果證。四果位,謂已得果。五有所作位,謂住有學。六無所作位,謂住無學。七殊勝位,謂已成就諸神通等殊勝功德。八有上位,謂超聲聞等已入菩薩地。九無上位,謂已成佛,從此以上無勝位故。十勝解行位,謂勝解行地一切菩薩。十一證入位,謂極喜地。十二出離位,謂次六地。十三受記位,謂第八地。十四辯說位,謂第九地。十五灌頂位,謂第十地。十六證得位,謂佛法身。十七勝利位,謂受用身。十八成所作位,謂變化身。此諸分位差別雖多,應知略說但有三種。其三者何?頌曰:
應知法界中, 略有三分位,
不淨、淨不淨、 清淨隨所應。
論曰:於真法界位略有三,隨其所應攝前諸位。一不淨位,謂從因位乃至加行;二淨不淨位,謂有學位;三清淨位,謂無學位。云何應知依前諸位差別建立補特伽羅?頌曰:
依前諸位中, 所有差別相,
隨所應建立, 諸補特伽羅。
論曰:應知依前諸位別相,如應建立補特伽羅,謂此住種性、此已發心等。
修分位總義者,謂堪能位即種性位,發趣位即入加行位,不淨位、淨不淨位、清淨位、有莊嚴位、遍滿位謂遍滿十地故無上位。
辯中邊論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