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本論翻譯始於民國六十七年(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動筆,至同年十二月間因病停止。又於民國六十八年(一九七九年)十月十四日續譯,至民國六十九年(一九八〇年)二月十九日方譯畢。前後共經八月有餘。法尊附記
附註本論翻譯始於民國六十七年(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動筆,至同年十二月間因病停止。又於民國六十八年(一九七九年)十月十四日續譯,至民國六十九年(一九八〇年)二月十九日方譯畢。前後共經八月有餘。法尊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