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唐刻 靜琬涅槃經堂題刻高三三、寬七八公分原石已殘作兩半,刻造年月已缺損。據唐元和四年(西元八〇九年)劉濟《涿鹿山石經本說明在引用石經文字時,凡經石漫漶,不可辨識的缺字,用「□」表示,其中據它處引文或據文義可以校讀出的字,在「□」後加「〔〕」號注出。不能確知缺漏字數的,用「………」號。堂記》:「貞觀五年涅槃經成」記載,似應為貞觀五年(西元六三一年)題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