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施品第十四
財施者,人道中有百千萬財施果報。能得法施,唯大悲者能得法施財施果報,後身得無量樂。悲者法施現證涅槃,樂施歡喜甘露滿足。菩薩悲一味,以是因緣無一剎那欲趣解脫。種種法施竟,請諸聽法者:「我得法施果時必受我請。」菩薩時施名為欲施,非根本施;成佛時施名根本法施。
佛智處虛空, 大悲為密雲,
法施如甘雨, 充滿陰界池。
四攝為方便, 安樂解脫因,
修治八正道, 能得涅槃果。
財施除眾生身苦,法施除眾生心苦。無量劫財施為得法施果,法施能與眾生無畏施,極厭患生死。智者求涅槃,悲救眾生者求於法施。菩薩受錢財為修施故,修行施時為得法施。見眾生有二種:貪愛、愚癡。貪愛多者施財寶,愚癡多者施與其法。施財者為其作無盡錢財,施法者為得無盡智故;財施者為得身樂,法施者為得心樂。隨所化眾生,所欲得義稱意,滿足稱之無疲惓意。得大功德法施歡喜增益,端正如秋滿月,常為眾生心眼不離。財施者為眾生所愛,法施者常為世間之所敬重;財施者愚人所愛,法施者為智者所愛;財施壞財貧窮,法施壞功德貧窮者。此二種施,誰不敬重?財施者能與現樂,法施者能與天道、涅槃之樂。樂愛悲者能愛一切眾生,愛一切眾生即是愛己。阿羅漢捨於眾生入涅槃去,尚不為智者所愛,況苦眾生者誰當愛樂?常行惠施、遠離十惡、恭敬父母,若如是者是報我恩。若欲續佛種者,當以悲心為首饒益於他,常能思念成就眾生事。
大丈夫論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