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倒品
就文為二。先釋題。次文為下正釋。初又二。先總釋。次但倒下別釋。初云況顯或義者。引哀歎品中迴過還諸比丘。釋成今品顯於倒惑之相。故云況顯。又上舉境以明智。此明惑以顯解。次別釋。文自為六。於中為二。先標列。次一者下釋。於中又二。先示相。次先佛出下明起倒由。初中云羅籠者。無明自縛不得自在。故云也。
見想取著者。謂凡夫外道橫計身邊等。
見取著者。謂邪求涅槃。以非想為究竟。
狂狷者(俱面俱盻二反。疾跛也。急也。正體合作獧字。與上字同之)。
言眾多者。舉心違理無非是例。故曰眾多。
而說倒諦者。從惑因緣而成倒。從解因緣說而諦。
次明起由中又二。先明由。次佛初出下明設治之方。初云執字亡旨者。外人執常樂我淨。但得其某名不得常等之理。二乘執無常等。名不知無常即樂我淨及即非常等理。故云亡旨設。
次治中云通亘前後者。前佛後佛皆先用無常治等。
離倒無諦者。達生死道之法。即涅槃等。又達無常等。
使相成者。由解倒故成諦。由迷故成倒。如經文自釋。
可見近論四品相成者。意云。雙用三品方成善業因。故云正善。具成就能作善業因。則是三品為能成。性品為所成。能所合論。故云四品。
如偏識人入者。應須雙識人入。如具知諦倒。若只識人則成識。正不識邪。若但識入則如識。邪不識正。
杭人者。杭譬常譬諦。人譬邪譬倒。應了杭為人解。人金杭是。如了倒即諦方名具知。
次正釋中經云若有說言不修空寂得長壽者。寶問云。前文言不煞絕食等為長壽因。今說修空為長壽因者何也。答曰佛長壽因必須福慧雙修。前文據福。此文據慧。各據一門不相違也。
涅槃疏私記卷第三
承保四年夏五月一日書寫已了
僧定深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