ご支援淨心禪堂すべての経典
メインコンテンツにスキップ
  1. 摂大乗論釈論 (攝大乘論釋論)
  2. 第一 (第一)
  3. 1 應知依止勝相勝語
  4. 3 衆名章 (3 眾名章)
←と→
矢印キーでページをめくれます

摂大乗論釈論 (攝大乘論釋論)


眾名章第三
論曰:於中即此最初應知依止,說名阿梨耶識。世尊於何處說此阿梨耶識名阿梨耶識?世尊於《阿毘達磨經》偈中說:
「界體無始時, 諸法共依止,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勝得。」
釋曰:世尊於阿毘達磨阿含中說阿梨耶識名阿梨耶識者,即是此論初所說阿毘達磨修多羅。此中界者是因義。諸法共依止者,由是因故,一切法同共依止,謂依止此以為因體。有此一切法依止故,諸趣果報由此得生,於無量生中有力,於善說惡說法中能解其義,若復越次得於勝得。又為煩惱依止體,由此得有極重煩惱及牢固煩惱。此等四種果報中,勝者身有堪能,翻此者無堪能。應知一切者於生死中隨何趣,非唯諸趣,亦有涅槃勝得,以有煩惱即有涅槃故。此阿含顯應知依止是阿梨耶識。彼阿含復說。
論曰:即彼經復說偈:
「諸法所依住, 一切種子識,
故名梨耶識, 我為勝人說。」
釋曰:此偈第二句釋第一句。勝人者,謂諸菩薩故。
論曰:有此等阿含為證。然此識何因緣故說名阿梨耶?一切有生染法依住為果,此識亦依彼法為因故,名阿梨耶識。又眾生依住以為自我故,名阿梨耶識。
釋曰:此識名阿梨耶者,謂諸法依住故,依住者共轉故。有生者,謂有生起類,皆名有生故。染法者,謂異於淨法故。眾生依住為自我者,執取故。
論曰:此阿梨耶識復說名阿陀那識。於中有阿含,如世尊《解節經》中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轉如流,
嬰兒凡夫我不說, 不令分別謂為我。」
釋曰:復於解節阿含中,佛告廣慧:六趣生死中,彼彼眾生中,隨彼彼眾生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中,自身轉生。於出生時,彼時一切種子心最初成熟,便得和合、麁大、增長圓滿。有二種取,所謂有依色根取故、相名分別世俗戲論等熏習取故。於色界中有二種取,無色界中無二種取。廣慧!此識或說名阿陀那,於身普遍持故。或說名阿梨耶,於身隱藏普遍同衰利安否故。或說名心,以積聚增長色聲香味觸法故。廣慧!依阿陀那識為住處轉生六識身,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於中有識,眼根及色為緣生眼識,即彼眼識共行,同時共境界,有分別意識生。若一一眼識生,隨一一有分別意識與眼識共行,同時共境界生,隨一時一時若二若三若四若五識身轉生,即彼一時一時一分別意識與五識身共行,同時共境界生。如大川流,若有一起浪緣至則一浪生,若二若多起浪緣至則多浪生,彼川自流無斷無盡。復次如淨鏡面,若有一起像緣至則一像生,若二若多起像緣至則多像生,然此鏡面不轉成像亦無損減。應知如是。如是阿陀那識猶如大川,依此而住,若有隨一起眼識緣至則隨有一眼識生,若乃至隨有起五識身緣至則隨有五識身生。如是廣慧!菩薩住法住智,得心意識祕密善巧。如來一切種一切智,不說菩薩齊此名心意識祕密善巧。廣慧!若菩薩於內於外如實不見阿陀那阿陀那識、不見阿梨耶阿梨耶識,不見滋長、不見種種(此二謂心),不見眼色眼識、不見耳聲耳識、不見鼻香鼻識、不見舌味舌識、不見身觸身識。廣慧!若菩薩依法住智、住法住智,得心意識善巧。又復如此義者,偈中顯示,阿陀那識甚深細者,難知故。一切種子轉如流者,謂一切種子次第轉生,猶如水流,念念相續轉故。阿陀那者,顯別名故。不令分別謂為我者,一相轉故,分別謂為我。
論曰:何因緣故說此識名阿陀那?攝持一切有色諸根故,及一切自身取依處故,於彼色根攝持不失乃至命在故。又於相續受生時取生,令得自身故。是故名阿陀那。
釋曰:攝持一切有色諸根故者,謂此諸色根為彼識攝持故。乃至命在者,即以此句為釋。何以故?以眼等諸色根阿梨耶識攝持故,不如死身住青瘀等相。若至死時,彼識捨離故,即有此諸青瘀等相。是故定知由彼攝持,乃至壽限不壞故。一切身取依處故者,即以相續受生時取生,令得自身故等解釋,以相續受生識於彼相續生處攝取故。何以故?能攝持自身具足故。由阿梨耶識中具足自身熏習住故,即彼生時名為轉生,即彼生時取名為轉生取,由此取故取得自身。以是義故,阿梨耶識說名阿陀那識。
論曰:亦說名心,如世尊說心、意、識。於中意有二種:一、次第緣與作依處者,由識次第滅,意識依此生故。第二、染污意,與四煩惱常相應,謂身見、我慢、我愛、無明,此意即是餘識染污依止。餘識由第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由了境義故、次第義故、念義故,意有二種。
釋曰:復說名心者,阿黎耶識即名為心。意及識二種有別義可見,當知此心亦有別義。為顯示此故,於中次第緣與作依處故者,謂識若次第滅已,得為意識因,此是第一意。復有第二染污意,四種煩惱故。於中身見者即是我執,由此執故則有我慢,以取我自高。由此等於實無我中起我渴,名我愛。此等三種皆以無明為因,無明者無智故。餘識由第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者,若識次第滅已名為意,與當生識處所,為彼生依止故。第二染污意,為染污依止。何以故?由善心中亦有我故。由了境義故、次第義故、念義故,意有二種者,於中取境義故名為識,與處所義故名第一意,我相等染污義故名第二意。
論曰:復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此若不有,獨行無明亦不有,此為過失。五識相似亦不有,此為過失。如五識身有同時依止故,得眼等名;不有,此為過失。無想定、滅盡定無有差別,此為過失。無想定,染污意得名,滅盡定不爾,故有差別。又即此無想一生無有煩惱,此為過失。若彼天中無有我及慢等者,又一切時我執得行,謂善惡無記心;若不如是,唯不善心中得相應,我執是煩惱故,不應與善無記心共行。是故若俱有而共行則無此過,若相應現行則有此過故。此中有偈:
若獨行無明, 及相似五法,
二種定差別, 得名無是過。
無想天中生, 無我則有過,
我執隨順轉, 一切處不有。
離染意不有, 二三即相違,
無此即亦無, 一切處我執。
心行實義時, 常與為障礙,
一切時共行, 名獨行無明。
釋曰:此第二染污意以何道理得成立?此意若不有,則獨行無明不成。何者是獨行無明?未起對治時障真如智癡,此與五識不相應,於此處不為障礙故。若起對治處,則於彼為障,亦不在染污意識。若即是染污意識,則有過失。非染污意識者,以與餘煩惱共行,獨行名則不成。又若欲令即是煩惱染污意識者,則有常染污過失,云何施等心得成善?以常與彼相應故。若言有意與善相應生,即建立此為引生對治,能治染污意識,此不成。若言有善心與染污意共生,此善心能引生對治,治滅餘識,此滅則無過。復次與五識相似故,如眼識等五識,則有眼等五根同時為依止,此意識亦應有同時依止。二定無差別者,若言有染污意,彼無想定中則有,滅心定中則無,可得差別。此二定中意識不行,無差別故。得名者,由念自身故名為意,若無體,此名何所依?若六識次第過已,此識名意,不應道理,以其滅故。又無想天中生,一期應無我故。若言彼處無染污意者,於彼生中則應無我,諸聖人不應厭惡。既厭惡故,是故應知彼中生者應定有我。我執隨順轉者,以施等諸善皆與我相應故,此我執若離無明則不成,無明不離依止,此依止離染污意不可得故。
論曰:此意染污故,是障礙無記,恒與四煩惱相應,如色無色界煩惱是障礙無記,為色無色界奢摩他所藏。此意一切時染著,故心體第三離阿梨耶識不可得,是故成就阿梨耶識為心。由此為種子故,意及意識等轉生。何緣故說名為心?種種諸法熏習種子聚集故。
釋曰:以見意及轉識以阿梨耶識為因生故,心體餘處不可得。佛說識者,即是次第滅意所攝,由彼識滅已說為意故。復次由種種法熏習種子聚集故,得名心。於中種種者,諸法各各相故。熏習種子者,謂有功能為彼差別因故。聚集者,密合積聚一摶相故。
論曰:復次何故聲聞乘中不說此心名阿梨耶識、阿陀那識?微細爾焰所攝故,諸聲聞人不為知一切爾焰故。於彼雖離此說,然得成就彼智令得解脫,是故不說。諸菩薩等為欲知一切爾焰,是故為說,由離此智不可得一切智智故。
釋曰:微細爾焰所攝故者,此亦微細,亦爾焰故,名微細爾焰。又入在微細爾焰中,以難得知故。又諸聲聞不為知一切爾焰故,修行唯作自利故,彼等麁煩惱障唯以苦等智得滅故;菩薩為除自他煩惱障智障故修行,是故為說。
論曰:然於聲聞乘中亦以別道理說阿梨耶識。如《增一阿含》中說:眾生憙阿梨耶、樂阿梨耶、集阿梨耶、求阿梨耶。為滅阿梨耶,說正法時,為聽聞故應攝耳,為欲知故應作意,願滅阿梨耶故受法順法。如來出世故,此希有難得法世間顯現。如來出生四種可讚經中,以如是別名阿梨耶識,聲聞乘中已顯現。
釋曰:眾生樂阿梨耶者,此句為本,後以現在過去未來三時為釋。餘三句如文次第。復有別義:憙阿梨耶者謂現在世,樂阿梨耶者謂過去世。由前世樂阿梨耶,是故復集阿梨耶。由憙阿梨耶集阿梨耶故,復希求未來世阿梨耶。順法者,如說行故。
論曰:摩訶僧祇阿含中亦以別道理說此識,名為根本識,譬如樹依根。
釋曰:根本識如樹依根者,彼根本識為一切識因體故。譬如樹根為枝莖等眾物因,若無根,枝莖等不可得故。若有阿梨耶識,為諸識根本亦爾。
論曰:彌沙塞中亦以別道理說此識,名為窮生死聚,有處有時見色心斷絕,阿梨耶識中種子無有斷絕。
釋曰:亦以別道理說為窮生死聚者,此識是窮生死聚體。何以故?有因緣故。有處者界也,謂無色界中色斷故。有時者有住定時,如無想定等。阿梨耶識中種子不斷者,色心熏習為因,後時色心還從此生。
論曰:由此應知依止阿陀那識、心、阿梨耶識、根本識、窮生死聚等名,此阿梨耶識已成大王之路。
釋曰:成大王路者,寬大故。
論曰:復有餘師執:心意識義一名異。是義不然,由見意及識義故,彼心義亦須有異。復有餘師執:世尊所說眾生憙阿梨耶等諸句者,此中五取聚是阿梨耶。復有餘師執:與欲俱諸受是阿梨耶。復有餘師執:身見是阿梨耶。此等諸師迷阿含及修得故,於阿梨耶識起如是等執。此聲聞乘中成立道理,彼等所成立道理不相應。若人不迷阿梨耶體相,以彼所成立名阿梨耶識,即為最勝。云何最勝?若言五取聚是阿梨耶,於惡趣一向苦受處生,即起厭惡;彼眾生一向不愛,言是著處,不當道理,以其常求捨離故。若言諸樂受與欲俱是阿梨耶者,第四禪已上無有此受,已得厭惡故;是諸眾生以彼為著處,不當道理。若言身見是阿梨耶者,佛法內人信解無我,於彼即生厭惡;以彼為著處,不當道理。然阿梨耶識中內我猶在故,若於一向苦受處生,唯求離苦聚;阿梨耶識中我愛所縛故,未曾求離。又四禪已上生者,雖厭惡欲俱樂受;於阿梨耶識中我愛繫縛猶在。又佛法內人雖信解無我厭惡我見,然阿梨耶識中我愛繫縛亦在。是故以彼所成立阿梨耶,成就阿梨耶識體,則為最勝。是為安立阿梨耶識別道理。
釋曰:於中不迷者,謂諸菩薩。惡趣者,謂餓鬼、畜生、地獄等惡趣。一向苦者,彼趣報體一向非愛故。彼處若有樂受生,即是津液果,彼處生者其報唯苦。諸樂受與欲俱是阿梨耶者,第四禪已上無有此受,已得厭惡故。彼處眾生者,謂四禪已上及即第四禪中故。彼處者,謂於彼得生故。內我猶在者,決定取此識以為內我故。求離苦聚者,願捨苦受故。阿梨耶識中我愛繫縛者,以阿梨耶識為自我,由此渴愛故成繫縛。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一

2 十義次第章
4 相章

CBETA コード: T1596

© AI 帮你读佛经 - 如是我闻

この文書は個人学習専用です。商業目的での使用は禁止されています。

訪問 rushiwowen.co

著作権:原文は CBETA
AI 翻訳は参考文献のみで、権威あ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