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三自歸事
三自歸事品第十四
釋。三者。言佛法僧也。自者。言對他住相三寶也。歸者。投也。依也。言歸投依彼。能息無邊生死苦輪。大怖畏故。如是三寶。皆自歸乎一體。非他住相也。薩婆多毗婆沙問曰。三歸以何為性。有論者言。三歸是教無教性。受三歸時。胡跪合掌。口說三歸。是名身口教。若淳重心。有身口無教。是謂教無教也。有云三歸是三業性。身口意業。有云三歸。是善五陰。以眾生善五陰為三歸。以三寶為所歸。所歸以救護為義。如人有罪投王。求救護等。歸依佛者。何所歸依。名歸依佛。答。歸依語。迴轉一切智無學功德。問為歸依色身。歸依法身耶。答。歸依法身。不歸依色身。不以色身為佛故。問。若色身非佛者。何以出佛身血。而得逆罪。答。以色身是法身器故。法身所依故。若害色身。則得逆罪。不以色身是佛。故得逆罪。歸依法者。何所歸依。名歸依法。答。歸依語。迴轉斷欲。無欲盡諦涅槃。問。為歸依自身盡處。他身盡處。答。歸依自身盡處他身盡處。是歸依法。歸依僧者。何所歸依。名歸依僧。答。歸依語。迴轉良祐福田。聲聞學無學功德。是名歸依僧。問。為歸依俗諦僧。為歸依第一義僧。若歸依第一義諦僧者。佛與提謂波利。授三自歸。不應言未來有僧。汝應歸依。第一義諦僧常在世間故。答。以俗諦僧。是第一義諦僧所依。故言未來有僧。汝應歸依。欲尊重俗諦僧。故如是說。
問。三自歸趣得人受。復有不應受者。答。除五逆罪。得。
釋。謂律明受戒。以三歸為戒體。若住信人。受於三寶。皆自歸乎一體。有所趣向。是得與一切人受。復有不應受者耶。答言。唯除五逆之罪。此不應受。餘一切人盡得受也。
問。三自歸斯行何事。答。身口意不行邪事。及不隨邪見師。
釋。謂律明受三歸者。是為修明心跡之師範也。若受三歸之後。斯行何事。不乖所受耶。答言。謂身口意之用。不見有所行二邊邪事。及外不隨謬執己見。乖於諦理邪見之師者。如是即契三歸之正道故。
問。云何犯自歸。答。好邪見隨外道師。
釋。若住信之人。云何所為。即犯所受三自歸邪。答。此三歸者。由迴彼有無之邪心。轉從一心之正道故。若好分別之邪見。隨外道師者。即犯三自歸也。
問。若犯三自歸。云何悔。答。向本師悔。若無本師。向餘比丘亦得。
釋。謂三歸是入道之正緣。心師之妙迹。若人好邪見隨邪師。犯自歸云何懺悔。答。若犯之後。但向本受三歸之師懺悔。即得清淨。若無本師。向餘比丘亦得。文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好邪見等。犯三歸。今向大德發露懺悔。三說。彼云慎莫更作。答云。頂戴奉持。
問。若不能持得還否。答。得。
釋。謂三歸既修道之正務。當永奉持。若人邪見之習厚者。而不能受持。可得還於師否。答。得者。以不使邪見雜於正道故。不令淨信生不善心故。雖云得還。已植當來道種故。
問。若還。還云何。答。向本師。若一比丘言。我從今日已後。不復能歸佛歸去歸比丘僧。如是三說。若不滿三。故成就三歸。
釋。謂律明比丘捨道還俗。須還戒法。不令在家犯於過故。若三歸難持。亦得還者。其還之法為云何也。答言。但向本受三歸之師前。若餘一比丘言。我某從今日已後。不復能歸三寶。如是三說。若不滿三。故成就三歸。以受時三說。還時亦滿於三。方不成就三歸。問受善難持。當宜獎勸。云何佛許還也。答。以初受時。植其善因。況後還語豈不熏心至于多生。必蒙利益。例不輕緣。等一理爾。
問。或人受三自歸。乃悔宿命惡逆。為是理非。答。無此理。
釋。律明受戒。須露罪緣。三業無尤。方納戒法。若或有人受三自歸時。乃悔宿命中。十惡五逆。為是其理。非耶。答言。無此理者。以現生罪相。輕重不差。宿命惡逆。有無難定。心境乖違。故無此理。
問。三歸正得從一人受。復得從三人。各得受一歸否。答。不得。
釋。謂三自歸者。是一體三寶。名雖有差。其體元同。以心體本無分別。約智而言。名為佛寶。本自清淨。絕欲而言。名為法寶。本來圓融。稱理而言。名為僧寶。是名一體三寶。若三自歸正得從一人受。復得從三人前。各得受一歸否。答言。不得者。以受一歸時。二義具足。由體同故。
問。受三歸法要終身。復可得一年半年。十日五日否。答。隨意多少。
釋。經言。受八戒法。隨意不定。若人受三歸之法。要當終盡身形。復可得一年半年十日五日否。答言。隨其受法人意。多則終盡身形。少則年月日皆可。
問。若從師受。一年半年。自歸日滿後。故是師非。答。一從受法終身是師。
釋。若人從師受三自歸。一年半年。自歸日滿。為如菩薩永劫之師。為是歸日滿後。故是其師。非耶。答言。以受法後。無論滿與不滿。但一從受法終身是師。
問。三自歸得但受一二歸否。答。不得。
釋。若受三歸時。既云隨意多少。亦得但受一二歸否。答不得者。以體雖同。德用差別故。非法非律非佛所教故。是以不得受一二歸。
問。受三自歸現前無師。得逢從文受否。答。不得。
釋。謂佛以法為師得成大果。若人受三自歸。或現前無師。亦得逢於經文。即從文中受否。答。不得。以無所授之師故。不類法先佛後而相例故。
問。先受三歸犯不悔。得更受否。答。不得。要當悔。若欲當受。捨先所受。若不捨更受者不得。
釋。謂律制更受須如法。悔已得受。若人先受三歸犯於邪見。隨外道師不懺悔者。可得更受三歸否。答言不得者。以未悔邪見及師。有覆藏心未得清淨故。要當悔已得受。若欲當更受者。捨先所受歸法。可爾更受。若不捨者。更受不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