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 善友等品
一
「諸比丘!我不見另有一法能生未生之善法,或能捨已生之不善法者,諸比丘!此即善友者是。
諸比丘!善友者能生未生之善法,又能捨已生之不善法。
二
諸比丘!我不見另有一法能生未生之不善法,或能捨已生之善法者,諸比丘!此即修不善法而不修善法者。
諸比丘!由於修不善法而不修善法,正可生未生之不善法,又可捨已生之善法。
三
諸比丘!我不見另有一法能生未生之善法,或能捨已生之不善法者,諸比丘!此即修善法而不修不善法者。
諸比丘!由於修善法而不修不善法,正可生未生之善法,又可捨已生之不善法。
四
諸比丘!我不見另有一法能令未生之覺支不生,或令已生之覺支修而不圓滿者。諸比丘!此即非理作意者。
諸比丘!由於非理作意,正可令未生之覺支不生,又可令已生之覺支修而不圓滿。
五
諸比丘!我不見另有一法能生未生之覺支,或令已生之覺支修而圓滿者,諸比丘!此即如理作意。
諸比丘!由於如理作意,正可令未生之覺支生,又可令已生之覺支修而圓滿。
六
諸比丘!此失者,是少量,是所謂失親屬。諸比丘!此是失中之最劇者,是所謂失慧。
七
諸比丘!此得者,是少量,是所謂親屬之得。諸比丘!此是得中之最上者,是所謂慧之得。是故,諸比丘!汝等應如是學,我等應以慧之得而榮。諸比丘!汝等應如是學。
八
諸比丘!此失者,是少量,是所謂財產之失。諸比丘!此是失中之最劇者,是所謂慧之失。
九
諸比丘!此得者,是少量,是所謂財產之得。諸比丘!此是得中之最上者,是所謂慧之得。是故,諸比丘!汝等應如是學,我等應以慧之得而榮。諸比丘!汝等應如是學。
一〇
諸比丘!此失者,是少量,是所謂稱譽之失。諸比丘!此是失中之最劇者,是所謂慧之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