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述羯磨大宗
┌法 能辨之教。即羯磨法也。 △羯磨 大宗有四。┼事 法所被者。如受戒懺悔等也。 ├人 秉法之僧也。 └處 作法之地。如大界小界等也。
例如受戒、事也。傳戒之儀式、法也。和尚阿闍梨、人也。受戒之地、處也。
┌──┐ ┌─────────┐ │三法│ │八 品 │ ┌┴──┴─┬─┴─────────┴─┐ │ │.…㊀但心念法…………本位│ │㈠心念法…┼……㊁對首心念法…. │ │ │: :…旁通│ │ │:…㊂眾法心念法…. │ ├─────┼─────────────┤ │ │.…㊀但對首法…………本位│ 法 義張三法。│㈡對首法…┼: │ 分為八品。│ │.…㊁眾法對首法………旁通│ ├─────┼─────────────┤ │ │.…㊀單白法……. │ │㈢眾 法…┼:…㊁白二法 :…皆本位│ │ │.…㊂白四法……. │ └─────┴─────────────┘
據律、唯眾法稱為羯磨。今以義判、心念對首皆稱羯磨。以人雖非眾、成業不殊、理無異號也。
┌㈠情 如受戒等。 事 事境雖多、│ 以三攝盡。┼㈡非情 如衣鉢等。 │ └㈢情非情合 如造房等。 ┌㈠一人僧……………………………………………………心念法成就 人 分為三位。┼㈡眾多人僧 二三人也……………………………………對首法成就 └㈢四人已上僧 四人僧 五人僧 十人僧 二十人僧…眾法成就
僧伽、此譯為眾。眾乃別人所聚、別即成眾之緣。故雖一二三人、亦得名僧也。
┌㈠大界 ┌㈠作法界┼㈡戒場 │ └㈢小界 處 大分為二。┤ ┌不可分別聚落 │ ┌㈠聚落┤ └㈡自然界┤ └可分別聚落 │ ┌無難蘭若 ├㈡蘭若┤ │ └有難蘭若 ├㈢道行界 └㈣水界
聚落
即村也。名通大小、下至一家、亦名聚落。凡有牆籬等周圍者、皆曰聚落。
────────────────────────────── ┌序 分 初一篇 羯磨一部略開三分┼正宗分 中八篇 └流通分 末一篇
若據經宗、三分判文、序及流通結集所敘、中間正宗是佛所說。
今此十篇無非佛語。但取作法眾緣為序、加法被事為正宗、修奉弘持為流通。故與經宗名通義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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