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甲種文化
此之甲種文化,可以宗教及人生哲學為代表。如佛、基、神——若日本之神道教等——、回回教與印度舊新婆羅門教、數論、瑜伽、勝論等派;又中國之儒家、道家與墨家一分——宗教的、及陰陽家等派;又西洋古代之畢太哥拉、齊諾、芬尼斯,與梭、柏、亞三氏,及斯多亞並希臘的宗教哲學、新柏拉圖主義等派——中代多分是基督教的,少分是柏拉圖的。屬於甲種,更不待言;近代之斯賓羅莎與康德下之一分——除尼采——,及最近英國的蘇格蘭、康德、浪漫三派之結晶,德國的浪漫派與倭鏗派,法國康德派之柏格森等,美國之馬希陳林等派與新唯心論派及人文主義派等,俄國之托爾斯泰、克魯泡特金等;皆應包括在甲種文化範圍以內。故茲甲種文化,橫亙東西,縱貫古今。唯有從其性質上偏重之點可區別之,分說如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