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法殊胜中,法者,此教授基论谓《菩提道炬》。依怙所造,虽有多论,然如根本极圆满者,厥为《道炬》。具摄经咒所有枢要而开示故,所诠圆满。调心次第为最胜故,易于受持。又以善巧二大车轨,二师教授而庄严故,胜出余轨。
在阐述法的殊胜时,此处所说的法,是指作为教授基础的论典《菩提道炬论》。虽然依怙主(阿底峡尊者)造有许多论著,但像《道炬论》这样根本且极其圆满的却很少。因为它全面涵盖了经咒的所有关键要义并加以开示,所诠释的内容十分圆满。由于它最胜妙地安排了调伏内心的次第,因此易于修持。又因为巧妙地结合了两大车轨(深观与广行)和两位大师(文殊与龙树)的教授作为庄严,所以超越了其他修行体系。
此论教授殊胜分四:一、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二、一切圣言现为教授殊胜,三,易于获得胜者密意殊胜,四、极大罪行自趣损灭殊胜。今初
本论所阐释的殊胜法义分为四部分:一、通达所有佛教教义互不相违的殊胜,二、一切佛语皆能成为实际修持指导的殊胜,三、容易领悟佛陀真实意趣的殊胜,四、极大罪业自然消除的殊胜。首先说明第一部分。
圣教者,如《般若灯广释》中云:「言圣教者,谓无倒显示,诸欲证得甘露胜位,若人若天,所应徧知,所应断除,所应现证,所应修行。」即薄伽梵所说至言,谓尽胜者所有善说。
圣教,如《般若灯广释》中所说:所谓圣教,就是正确无误地指明,无论是人还是天,想要证得甘露殊胜果位,所应全面了知的、所应断除的、所应现前证悟的、所应修持的内容。也就是佛陀所说的至高教言,包含了所有胜者的善妙教导。
达彼一切悉无违者。谓于此中解了是一补特伽罗成佛之道,此复随其所应,有是道之正体,有是道之支分。
能够通达一切而无违碍。即在此中明了这是一位补特伽罗成佛之道,这其中又随其相应,有的是道的正体,有的是道的支分。
此中诸菩萨所欲求事者,谓是成办世间义利,亦须徧摄三种种性所化之机,故须学习彼等诸道。如《释菩提心论》云:「如自定欲令,他发决定故,诸智者恒应,善趣无谬误。」《释量》亦云:「彼方便生因,不现彼难宣。」自若未能如实决定,不能宣说开示他故。了知三乘道者,即是成办菩萨求事所有方便。阿逸多云:「诸欲饶益众生,由道种智成办世间利。」《胜者母》中亦云:「以诸菩萨应当发起一切道,应当了知一切道。谓所有声闻道,所有独觉道,所有佛陀道。如是诸道亦应圆满,亦应成办诸道所作。」故有说云:是大乘人故,不应学习劣乘法藏者,是相违因。
在这些菩萨所追求的事业中,成办世间利益是首要目标,同时也要普遍摄受三种根器的所化众生,因此必须学习相应的各种修行之道。正如《释菩提心论》所说:若想让他人生起坚定信心,智者应当始终安住于正确的道路。《释量论》也指出:若缺乏实证体验,便难以向他人开示真理。若自己未能真实证悟,就无法为他人宣说正法。
通达三乘教法,正是成就菩萨事业的根本方法。阿逸多尊者开示:想要利益众生,必须通过道种智来实现世间福祉。《胜者母经》中也强调:菩萨应当发起一切修行道,了知一切修行道。包括声闻道、独觉道、佛陀道。这些道法都应当圆满修持,完成各道所应修证的事业。因此,那些认为大乘行者不必学习小乘教法的观点,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趣入大乘道者,有共、不共二种道。共者即是劣乘藏中所说诸道,此等何因而成应舍?故除少分希求独自寂静乐等不共者外,所余一切,虽大乘人亦应修持。故诸菩萨方广藏中广说三乘,其因相者亦即此也。
进入大乘道的修行者有两种途径:共通与非共通。共通道即小乘经论中所阐述的各种修行方法。为何这些方法应当舍弃?因此除少数追求个人解脱寂静之乐等不共通的修法外,其余一切修持,大乘行者同样应当实践。正因如此,菩萨方广经藏中详尽阐述三乘教法,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复次,正徧觉者,非尽少过圆少分德,是徧断尽一切种过,周徧圆满一切种德,能成办此所有大乘亦灭众过、备起众德,故大乘道徧摄一切余乘所有一切断证德类,是故一切至言悉皆摄入成佛大乘道支分中。以能仁言,无其弗能尽一过失,或令发生一功德故。又彼一切,大乘亦无不成办故。
再者,所谓正等正觉者,并非仅消除少许过失、成就部分功德,而是彻底断除一切种类的过失,全面圆满一切种类的功德。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大乘之道,既能灭除所有过失,又能具足一切功德。因此,大乘之道统摄了其他乘门所有断除烦恼与证悟功德的类别。所以说,一切至理名言皆可归入成就佛果的大乘道分支之中。因为佛陀的教言,没有不能彻底消除任何一种过失,或不能引发任何一种功德的。这一切,大乘之道也无不圆满成就。
设作是云,若入波罗密多大乘,虽须劣乘法藏所说诸道,然于趣入金刚乘者度彼岸乘,所有诸道非为共同,道不顺故。此极非理,以度彼岸道之体性悉皆摄入,意乐谓于菩提发心,行谓修学六到彼岸,是则一切定应习近,如《胜金刚顶》云:「纵为活命故,不应舍觉心。」又云:「六度彼岸行,毕竟不应舍。」又余咒教,宣说非一。
假设有人这样说:如果要进入波罗蜜多大乘,虽然需要劣乘法藏中所说的各种修行方法,但对于进入金刚乘的人来说,度彼岸乘的所有修行方法并不通用,因为道路不顺。这种观点极不合理,因为度彼岸道的本质全部被包含在内。所谓意乐,就是对菩提发心;所谓行,就是修学六度彼岸。因此,一切修行方法都必须修习,正如《胜金刚顶》中所说:“即使为了活命,也不应舍弃觉心。”又说:“六度彼岸行,终究不应舍弃。”此外,其他密教经典也有多处类似的说法。
众多趣入无上瑜伽曼陀罗时,亦多说须受共不共二种律仪。共者,即是菩萨律仪。受律仪者,即是受学三聚戒等菩萨学处。除发心已,如其誓受学所学处而修学外,虽于波罗密多乘中,亦无余道故。又《金刚空行》及《三补止》、《金刚顶》中,受阿弥陀三昧耶时,悉作是云:「无余受外密,三乘正妙法。」受咒律仪须誓受故,由见此等少有开遮不同之分,即执一切犹如寒热徧相违者,是显自智极粗浅耳。
当许多人进入无上瑜伽曼陀罗时,也常提到需要遵守共通与不共两种戒律。共通戒律即菩萨戒。受持戒律的人就是受持学习三聚戒等菩萨学处。除了发心之后,按照誓言受持所学内容进行修学之外,即使在波罗蜜多乘中,也没有其他修行道路。此外,《金刚空行》、《三补止》和《金刚顶》中,在授予阿弥陀三昧耶时,都有这样的说法:“不另外接受外密,三乘的正妙法。”因为受持咒律仪需要发誓持守,看到这些少许开遮不同的地方,就认为一切戒律如同寒热完全相违背,这正显示出自己的智慧极其粗浅。
如是唯除少分别缘开遮之外,诸正至言极随顺故。若趣上上三乘五道,必须完具下下乘道功德种类。波罗密多道者,如《佛母》中云:「所有去来现在佛,共道是此度非余。」是趣佛陀道之栋梁,故不应舍,金刚乘中亦多说此,故是经续二所共道。若于其上更加密咒诸不共道,灌顶三昧耶律仪二种次第及其眷属,故能速疾趣至佛陀。若弃共道,是大错谬。若未获得如是知解,于一种法获得一分相似决定,便谤诸余,特于上乘若得发起一似胜解,如其次第遂谤弃舍下乘法藏诸度彼岸,即于咒中亦当谤舍下三部等,则当集成极相系属,甚易生起尤重异熟毁谤正法深厚业障。其中根据至下当说。
除少许涉及开遮的分别缘起外,一切正教皆与此完全相应。若欲攀登三乘五道之巅,必须圆满具足下乘诸道所有功德品类。波罗蜜多道者,《佛母经》中明示:过去未来现在诸佛,皆以此度非余道证觉。此道实为成佛之核心支柱,故不可弃置。金刚乘中亦屡屡强调此理,是故显密二教共遵此道。若于此共道基础上,更修密咒不共之法——灌顶、三昧耶律仪及生圆二次第等辅助修法,则能速证佛果。倘若舍弃共道,实为大谬。若未能获得如是正见,仅对某一法门得一知半解,便妄加非议其他法要;尤其对上乘教法稍生似是而非之信解,便依次第诋毁舍弃下乘法藏及诸波罗蜜多,进而于密法中亦将谤舍事行瑜伽等下三部,则必将招致极重业障,极易感得诽谤正法之深重异熟果报。其中缘由,将于下文详述。
是故应当依善依怙,於其一切正言皆是一数取趣成佛支缘,所有道理令起定解。诸现能修者,即当修习;诸现未能实进止者,亦不应以自未能趣而为因相,即便弃舍。应作是思:愿于何时于如是等,由趣遮门现修学耶?遂于其因,集积资粮,净治罪障,广发正愿。以是不久,渐渐增长智慧能力,于彼一切悉能修学。善知识敦巴仁波卿亦云:「能知以四方道,摄持一切圣教者,谓我师长。」此语即是极大可观察处。由是因缘,以此教授能摄经咒一切扼要,于一补特伽罗成佛道中而正引导,故此具足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
因此应当依靠善知识,对于所有教导都是成就佛道的助缘这一道理,要生起坚定理解。现在能够修习的,就应当立即修习;目前还无法真正实践的内容,也不要以自己暂时做不到为借口而放弃。应当这样想:何时才能通过修行遮止与趣入的法门来修习这些呢?于是要为修习这些法门积累资粮、净除罪障、广发正愿。这样不久之后,智慧能力渐渐增长,对于所有教法都能修学。善知识仲敦巴仁波切也曾说:"能懂得用四方道统摄一切圣教的,只有我的上师。"这句话非常值得深思。由于这个缘故,本教授能总摄显密一切要义,正确引导修行者成就佛道,所以具有通达一切圣教互不相违的殊胜特质。
一切圣言现为教授者。总之,能办诸欲解脱,现时、久远,一切利乐之方便者,是即唯有胜者至言。以能开示一切取舍要义,尽离谬误者,独唯佛故。如是亦如《相续本母》云:「此世间中更无善巧于胜者,徧智正知无余胜性定非余,是故大仙自立契经皆勿乱坏牟尼轨故,彼亦损于正法。」故诸契经及续部宝胜者圣言,是胜教授。虽其如是,然因末代诸所化机,若不具足定量释论及善教授,于佛至言自力趣者,密意莫获,故诸大车造诸释论及诸教授。是故若是清净教授,于诸广大经论,须能授与决定信解。若于教授虽多练习,然于广大佛语释论所有义理,不能授与决定信解,或反显示彼不顺道,唯应弃舍。
一切佛经当下都是修行指导。总的来说,能实现所有追求解脱者现世与究竟一切利益安乐的方法,唯有佛陀的至高教言。因为能完整开示一切取舍关要、彻底远离错谬的,唯独只有佛陀。正如《相续本母》所说:世间再没有比佛陀更善巧的导师,圆满遍知的正确认知再无更胜者,因此大仙亲自制定的经典不可混乱毁坏,否则会损害正法。所以一切佛经与续部珍宝般的佛陀圣言,就是最殊胜的修行指导。
虽然如此,但由于末法时代的修行者,如果不具备标准注释和正确指导,仅靠自己研读佛陀教言,难以领悟其中深意,所以历代大师们撰写了各种注释和修行指南。因此,真正的清净指导必须能够使人对广大经论生起坚定信解。如果某种指导虽经反复修习,却无法使人对佛陀教言及注释的真实义理生起决定信解,甚至显示其与正道相违,就应当舍弃。
若起是解:诸大经论是讲说法,其中无有可修要旨,别有开示修行心要正义教授,遂于正法执有别别讲修二法,应知是于无垢经续、无垢释论起大敬重而作障碍。说彼等中不显内义,唯是开辟广大外解,执为可应轻毁之处,是集诽谤正法业障。是故应须作如是思而寻教授:诸大经论对于诸欲求解脱者,实是无欺最胜教授,然由自慧微劣等因,唯依是诸教典,不能定知是胜教授,故应依止善士教授,于是等中寻求定解。莫作是念起如是执,谓诸经论唯是开辟广博外解,故无心要。诸教授者,开示内义故是第一。
如果有人产生这样的见解:认为各大经论只是讲解说法的文字,其中没有实际修行的核心要义,而另外存在开示修行心要的真正教授,于是将正法割裂为讲说与实修两种不同法门,要知道这是在为无垢的经续和无垢的释论生起极大敬重设置障碍。声称这些经论不能显明内在深义,只是开拓广泛外在理解,并将其视为可以轻视毁谤的对象,这是在累积诽谤正法的业障。因此应当这样思维并寻求教授:各大经论对于追求解脱的人来说,其实是真实无伪的最胜教授,但由于自身智慧浅薄等原因,仅仅依靠这些教典,无法确定它们是殊胜教授,所以应当依止善知识的教授,在这些经论中获得确定见解。不要产生这样的念头和执著,认为经论只是开拓广博外在理解的工具,所以没有心要。而那些教授因为开示内在深义,所以才是第一。
大瑜伽师菩提宝云:「言悟入教授者,非说仅于量如掌许一小函卷而得定解,是说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又如大依怙之弟子修宝喇嘛云:「阿底峡之教授,于一座上,身语意三,碎为微尘。今乃了解一切经论皆是教授。」须如是知,如敦巴仁波卿云:「若曾学得众多法已,更须别求修法轨者,是为错谬。」虽经长时学众多法,然于修轨全未能知,若欲修法,诸更须从余求者,亦是未解如前说义而成过失。
大瑜伽师菩提宝说:所谓悟入教授,并非指仅仅对一小卷经文获得确定理解,而是说认识到一切佛语都是教授。又如大依怙的弟子修宝喇嘛说:阿底峡的教授,在一座修法中,将身语意三者粉碎为微尘。如今才明白一切经论都是教授。应当这样理解。如敦巴仁波切说:若已学过众多法门,还要另外寻求修法仪轨,这是错误的。虽然长时间学习众多法门,却对实修方法全然不知,若想修行,还需向他人求取,这也是未能理解前述含义而造成的过失。
此中圣教,如《俱舍》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证为体。」除其教、证二圣教外,别无圣教。教正法者,谓是决择受持道理修行正轨;证正法者,谓是如其前决择时,所决择已而起修行。故彼二种,成为因果。如跑马时,先示其马所应跑地,既示定已,应向彼跑。若所示地是此跑处而向余跑者,定成笑事。岂可闻思决择此事,若修行时修行所余。如是亦如《修次第后编》云:「复次,闻及思慧之所通达,即是修慧之所应修,非应修余。如示跑地,而应随跑。」如是由此教授能摄一切经论道之枢要,于从亲近善知识法乃至止观,此一切中,诸应舍修者,即作舍修,诸应举修者,即以择慧而正思择,编为行持次第引导,故一切圣言皆现为教授。
在这部圣教中,如《俱舍论》所说:佛陀的正法有两种,以教法和证法为体。除了教、证两种圣教之外,并无其他圣教。所谓教正法,是指抉择、受持道理和修行的正确规范;证正法,是指按照先前抉择时所抉择的内容,进而实际修行。因此,这两种正法构成因果关系。就像跑马时,先指明马应该跑的地方,确定之后,就应向那里跑。如果指示的是这个地方,却跑向别处,必定成为笑谈。难道听闻思惟抉择了此事,修行时却修别的吗?正如《修次第后编》所说:再者,听闻和思惟智慧所通达的,正是修行智慧所应修的,不应修其他。就像指明了跑的地方,就应跟着跑。因此,通过这种教授,能够统摄一切经论修道的要点,从亲近善知识的方法到止观,在这整个过程中,应当舍弃的修行就舍弃,应当采用的修行就以抉择智慧正确思惟抉择,并编为实修的次第引导,所以一切圣言都表现为修行指导。
若不尔者,于非圆满道体一分,离观察慧虽尽寿修,诸大经论非但不现为真教授,且于彼等,见唯开辟博大外解,而谤舍之。现见诸大经论之中所诠诸义,多分皆须以观察慧而正观择。此复修时若弃舍者,则于彼等何能发生定解,见为最胜教授?此等若非最胜教授,谁能获得较造此等尤为殊胜教授论师?如是若能将其深广契经及释现为教授,则其甚深续部及论诸大教典亦无少劳现为教授,则能发起执持彼等为胜教授所有定解,能尽遮遣妄执彼等非实教授,背弃正法诸邪分别罄无所余。
如果不这样做,对于不完整的教法体系中的某一部分,即使终生修习却缺乏观察智慧,不仅无法将诸多大经大论视为真正的修行指导,反而会将其看作只是广博的外在解释而加以诽谤和舍弃。实际上,这些大经大论中所阐述的教义,大多需要通过观察智慧来正确思辨。如果在实修时舍弃这种观察,又怎能对它们生起坚定信心,并视为最殊胜的教导呢?如果这些都不是最殊胜的教导,还有谁能找到比造这些经论的大师们更殊胜的教法呢?因此,若能将这些深广的佛经及其注释视为修行指导,那么甚深的密续和论典等诸多重要教法,也能毫不费力地成为实修指南。这样就能生起确信这些教法是最殊胜指导的坚定见解,彻底消除认为它们不是真实教法的错误执著,扫除一切背离正法的邪见分别。
易于获得胜者密意者。至言及论诸大教典虽是第一最胜教授,然初发业未曾惯修补特伽罗,若不依止善士教授直趣彼等,难获密意;设能获得,亦必观待长久时期,极大勤劳。若能依止尊长教授,则易通达,以此教授能速授与决定解了经论扼要,其中道理于各时中兹当广说。
容易领会佛陀密意的人。佛陀圣言及论典这些伟大教法虽是最殊胜的教授,但初学者若未依止善知识指导而直接研习,则难以领悟其中深意;即便能领悟,也必定需要漫长时日和极大努力。若能依止上师教授,则容易通达,因为这种教授能迅速使人掌握经论要义,其中道理将在下文详细阐述。
极大恶行自行消灭者。如《白莲华》及《谛者品》宣说:一切佛语,或实或权,皆是开示成佛方便。有未解是义者,妄执一类为成佛方便及执他类为成佛障碍,遂判好恶、应理非理,及大小乘,谓其菩萨须于是学。此不须学,执为应舍,遂成谤法。《徧摄一切研磨经》云:「曼殊室利,毁谤正法,业障细微。曼殊室利,若于如来所说圣语,於其一类起善妙想,於其一类起恶劣想,是为谤法。若谤法者,由谤法故,是谤如来,是谤僧伽。若作是云:此则应理,此非应理,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是为诸菩萨宣说,此是为诸声闻宣说,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是为诸独觉宣说,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诸菩萨所学,是为谤法。」若毁谤法,其罪极重。《三摩地王》云:「若毁此赡部洲中一切塔,若毁谤契经,此罪极尤重;若弑尽殑伽沙数阿罗汉,若毁谤契经,此罪极尤重。」虽起谤法总有多门,前说此门极为重大,故应励力而断除之。此亦若能获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故其恶行自趣息灭。此定解者,应由多阅《谛者品》及《妙法白莲华经》而寻求之。诸余谤法之门,如《摄研经》中,应当了知。
极大恶行自行消灭的情形。如《白莲花经》及《谛者品》所说:一切佛的教言,或实或权,都是开示成佛的方便。有人不理解这个道理,错误地认为某一类教法是成佛的方便,另一类是成佛的障碍,于是区分好坏、合理不合理,以及大乘小乘,说菩萨应当修学这些,那些不必学,应当舍弃,这就成了谤法。《遍摄一切研磨经》说:文殊师利,毁谤正法,业障极为细微。文殊师利,如果对如来所说的圣教,对其中一类生起殊胜想,对另一类生起下劣想,就是谤法。如果谤法,由于谤法的缘故,就是谤如来,就是谤僧伽。如果说:这个合理,那个不合理,就是谤法。如果说:这是为菩萨宣说的,这是为声闻宣说的,就是谤法。如果说:这是为独觉宣说的,就是谤法。如果说:这个不是菩萨所学,就是谤法。如果毁谤正法,罪业极重。《三摩地王经》说:即使毁坏南瞻部洲一切佛塔,比起毁谤佛经,后者的罪业更重;即使杀害恒河沙数阿罗汉,比起毁谤佛经,后者的罪业更重。谤法的途径虽多,前面所说的这一种最为严重,所以应当努力断除。如果能获得如前所说的定解,就能遮止谤法,恶行自然息灭。这种定解,应当通过多读《谛者品》及《妙法白莲花经》来寻求。其他谤法的途径,如《摄研经》所说,应当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