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如是解
○正信希有分第六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上言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恐人謂得見如來為希有之法,狐疑轉生,故問生實信否。不知此實信一念,可以立千百年而不渝,可以統千萬佛而同根,不獨我能見如來,而如來亦悉知悉見我之一念,必如是而後為能生實信。法輪預記云:初五百歲,解脫居多;二五百歲,禪定居多;三五百歲,或務多聞;四五百歲,或營塔寺;五五百歲,多聞鬪諍。葢天道五百年一大變,君子之澤,久而愈斬,屬望後人,自爾如是。
持戒者,不著諸相,即是持戒,持戒即是修福。善根者,萬善從生,為眾善之根本也。生淨信上,有乃至二字,當從生信心,以此為實來。上二句,是全體之信,而乃至以下,則頓悟之信也。一念者,心空境寂,萬慮消亡,不作有為見,不作無為解,出四相,越三空,是名一念淨信,便與如來心心相印。故曰:悉知悉見淨信心,便是如是心,如是心便是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十方無盡之虗空,皆在如是福德中矣。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實信之心,至於清淨,豈復有四相可見哉?既無四相,又豈有法相可見哉?又豈有非法相可見哉?無四相,是人空也;無法相.無非法相,是法空也。如是所生淨信,豈曰容易?故將若心取相,次第深言而歸之於法空,曰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皆以明法空也。至於不取非法,不但證法空,亦脫法空之障矣。
以四相為相者,乃心取相也。知四相之非相而離之,即是法相。知離相之亦非而復離之,即是非法相。甚矣,取之病根深矣。
如筏喻者,筏所以渡河也,既渡則不須用筏矣,何必言筏非筏?法所以破相也,既破則不須用法矣,何必言法非法?此法不住此岸,不住彼岸,不住中流,以不應取故。
楞嚴經云:不取無非幻,非幻尚不生,幻法云何立?即此分文意。
維摩詰問文殊師利:如何是不二法門?殊云:於一切法,無說無言,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文殊復問維摩:仁者如何說?維摩默然。若再加一語,是落第二義。
老子曰:善行無轍迹,善言無瑕謫,是以聖人善救人,無棄人,善救物,無棄物。如來說法,為救人救物而設,其轍迹瑕謫,如何可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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