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提三昧行法
定行人及日期時數第三
修真言者。既得外護。委以經紀。擇同行者十人已還。同心齊志。如乘一船。又復別請一阿闍黎。以為教授。(即方等三昧明內外律師)示明觀道。開除妨障。往時僧俗同一處修。今如有俗眾同修。當設一界相以隔之。雖同一道場。而不共壇席。以在家者縱沾戒品。未具道儀。進止失諧。反成擾動故也勿以勢位強從。亦勿人情輙順。僧輩尚當汰別。俗眾其容混諸。比見風俗漫亂。多不如法。如欲聖應昭彰。亦宜謹始於此也△日期者。經明七日。二七日。乃至七七日。而公圓通集。定百二十日。今約法審機。定三七日。為一期精進修法。一七二七。增至七七。皆隨人力。然是初修之程限耳。畢生修者。未必全從。
修行真言的人,在获得外护支持后,应将事务委托他人管理。选择十名以内的同行者,大家齐心一致,如同共乘一艘船。另外再专门邀请一位阿阇黎,担任教授师。
教授师需指导观想之道,排除修行障碍。以往僧俗同在一处修行,如今若有俗众一同修行,应设置界限加以区隔。虽在同一道场,但不共用坛席。因为在家众即使受戒,尚未具备修行威仪,行为举止容易失当,反会扰乱修行。不可因权势地位勉强接纳,也不可因人情随意顺从。对僧众尚且需要严格筛选,对俗众更不应混杂。近来常见风气散漫混乱,多不如法。若想获得圣众感应,也应在此谨慎行事。
关于修行期限,经典中提及七日、二七日,乃至七七日。而《圆通集》定为一百二十日。现今依据教法和修行者根器,定为三七日为一期精进修行。一七、二七,乃至增至七七,皆随个人能力而定。但这只是初修者的期限,终身修行者不必完全遵循。
又正修前。須作方便。若不嚴淨身心。諳練儀制。卒入道場。則道心不發。無所感降。是故于一七日。先自斷除一切緣務。損眠節食。調伏其心。而又誦習悔文。引繹觀道。仍求三寶加護。進道無魔。庶能定慧現前。悉地成滿△時數者。經云。或三時。或四時。或六時。依法誦持。求世間出世間悉地。是則晝三夜三。為進修者之通軌矣。
在正式开始修行之前,需要做好准备。如果不端正净化身心,熟悉修行仪轨,匆忙进入道场,就无法生起求道之心,也无法获得感应。因此要在七天前,先断绝一切外缘事务,减少睡眠节制饮食,调伏自心。并且要诵读忏悔文,深入体会观想之法。同时祈求三宝加持护佑,使修行之路不受魔障干扰。这样才能让定慧现前,成就圆满。关于修行时间,佛经中说:或分三时,或分四时,或分六时,依照教法诵持,求得世间与出世间的成就。因此昼夜各分三时修行,是精进修行者的通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