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七十论卷上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三苦所逼故 欲知灭此因
见无用不然 不定不极故
众生为三种苦所逼迫,因此想要了知断除苦因的方法。 然而,若见解不正确,则无法断除苦因,因为不确定和不彻底的见解无法达到究竟。
说此偈缘起。昔有仙人名迦毘罗。从空而生自然四德。一法二慧三离欲四自在总四为身。见此世间沉没盲暗起大悲心。咄哉生死在盲暗中。遍观世间。见一婆罗门姓阿修利。千年祠天隐身往彼说如是言。阿修利汝戏在家之法。说是言竟即便还去。满千年已而复更来重说上。言是婆罗门即答仙曰。世尊我实戏乐在家之法。是时仙人闻已复去。其后更来又说上言。婆罗门答之亦如是说。仙人问曰汝能清净住梵行不。婆罗门言如是能住。即舍家法修出家行为迦毘罗弟子。外曰此婆罗门欲知从何因生。答曰三苦所逼故。何者为三苦。一依内二依外三依天。依内者谓风热淡不平等故能生病苦。如医方说从齐以下是名风处。从心以下是名热处。从心以上并皆属淡。有时风大增长逼淡热则起风病。热淡亦尔是名身苦。心苦者可爱别离怨憎聚集所求不得。分别此三则生心苦。如是之苦名依内苦。依外苦者所谓世人禽兽毒蛇山崩岸坼等所生之苦名曰外苦。依天苦者谓寒热风雨雷霆等。通如是种种为天所恼而失心者名依天苦。三苦所逼故生。于欲知为灭苦因。外曰。是因苦能灭此三苦分明已显现。一者八分医方所说能灭身苦。二者可爱六尘能灭心苦。是因已显现。何假复欲知。答曰。此义不无但为二种过失。是故欲知不违道理。其二失者。一无定。二无极。外曰。若八分医方等有两过失故不足为灭苦因者。四皮陀中有别因。此因得果是定是极。故汝欲知则无所用。四皮陀中说言。我昔饮须摩味故成不死。得入光天识见诸天。是苦怨者于我复何所作。死者于我复何所能。答曰。汝见随闻尔有浊失优劣。翻此二因胜变性我知故。所见因者医方中所说有不定不极过失。随闻因者传闻所得。初从梵王乃至仙人。故说四皮陀名随闻。此皮陀者亦两过失。如是见医方复有三过失。一者不清净。如皮陀中说。兽汝父母及眷属悉皆随喜汝。汝今舍此身必得生天上。如马祠说言。尽杀六百兽。六百兽少三不具足则不得生天为戏等五事。若人说妄语诸天及仙人说此非是罪。如是等罪随如是等罪随闻因中有。是故不清净。二退失者。如皮陀中说。无故而帝释及阿修罗王。为时节所灭。时不可免故。是法若灭尽。施主从天退。故有退失义。三优劣者。譬如贫穷见富则忧恼。丑好及愚智忧恼亦复然。天中亦如是。下品见上胜次第生忧恼。是故有优劣。此三及前两由此五过失。皮陀不为因。外曰。若尔何因为胜。答曰。翻此二因胜。谓二因者一医方所说。二皮陀所说。翻此两因欲知所得因。此因有五德。一定。二极。三净。四不退。五平等。是故胜前两。外曰。此因何因得。答曰。变性我知故。变者。一大。二我慢。三五尘。四五根。五五知根。六心。七五大。是七名变自性所作故。自性者无异本因。我者知者。诸人知此二十五真实之境不增不减决定脱三苦。如解脱中说偈。若知二十五随处随道住。编发髻剃头得解脱无疑。外曰。云何分别本性变异及知者。答曰。本性无变异。大等亦本变。十六但变异。知者非本变。本性者能生一切不从他生。故称本性。本性能生于大等。是故得本名。不从他生故。是故非变异。大我慢五尘。此七亦本亦变异。大从本性生故变异。能生我慢故是本。我慢从大生故变异。能生五唯故称本。五唯种从慢生故变异。能生大及根故名本。声唯种者生空及耳根故为本。乃至香唯种生。地及鼻根。如是七亦本亦变异。十六但变异者。空等五大耳等五根舌等五作根及心。是十六法但从他生。不生他故但变异。知者非本异者。知者者此中名我知为体故。此我不能生不从他生。异前三故非本非变异。外曰。此三义何量为知。世中有量能知如称尺等。知长短轻重。答曰。证比及圣言。能通一切境。故立量有三。境成立从量。此论中立量有三。一者证量。证量者。是智从根尘生不可显现。非不定无二。是名证量。二者比量。比量者。以证为前。比量有三。一者有前。二者有余。三者平等。三者圣言。圣言者。若捉证量比量不通此义。由圣言故是乃得通。譬如天上北欝单越非证比所知。信圣语故乃可得知。圣言者。如偈说。阿含是圣言。圣者灭诸惑。无惑不妄语。因缘不生故。转通一切境者。若有余量及余所知不出此三义。平等六量以圣言摄故。境成立从量者。境谓二十五义摄一切故。成立者。明此二十五。云何得名境。智量所行故。故得成于境。由证比圣言故得略立三广则二十五。外曰。说量有三。量相云何。答曰。对尘解证量。比量三别知。相有相为先。圣教名圣言。对尘解证量者。耳于声生解。乃至鼻于香生解。唯解不能知。是名为证量。比量三别知者。一有前。二有余。三平等。此三种智因证量故。能别此三境及三世。是名比量。如人见黑云。当知必雨。如见江中满新浊水。当知上源必有雨。如见巴咤罗国庵罗树发华。当知憍萨罗国亦复如是。相有相为先者。相有相相应不相离。因证此相故。比量乃得成。圣教名圣言者。如梵天及摩㝹王所说四皮陀及正论。外曰。说比量有三。何量何境界。能所得通达。答曰。依平等比量。过根境得成。若所依比不显。随圣言则现。依平等量者。谓于比量中是曰平等量。自性及与我。此境过根故平等能别。大等诸末有三种德。一乐。二苦。三痴暗。此末德离本德。末德则不成。故由末德比本。是故自性由平等比成。我者应决定有。大等变异为他故。故我亦由平等成。若依证比量。有义不得成。为出智外故。依圣言得解。如上天帝释北欝单越等。外曰。自性及我无不可见故。如非自在二头三手。答曰。实有诸义八种不可见。何者为八。以偈示曰。
讲述这段偈颂的因缘。从前有位名叫迦毗罗的仙人,从虚空自然化生,具足四种功德:正法、智慧、离欲、自在,这四者构成他的身相。他看见世间众生沉溺在愚痴黑暗中,生起大悲心,感叹道:可叹啊,生死轮回中的众生处在盲目黑暗中。他遍观世间,见到一位姓阿修利的婆罗门,便隐去身形来到这位千年祭天的婆罗门面前说:阿修利,你在家修行只是儿戏。说完便离去。满一千年后,仙人再度前来重复这句话。婆罗门回答:世尊,我确实把在家修行当作儿戏。仙人听闻后又离开。后来仙人第三次到来仍说同样的话,婆罗门也如此回应。仙人问道:你能清净持守梵行吗?婆罗门答:我能。于是舍弃在家生活,跟随迦毗罗出家修行。
外人问:这位婆罗门为何想求知真理?答:因为被三种苦逼迫。哪三种?内苦、外苦、天苦。内苦指因风、热、痰不平衡导致的病痛。如医典所说:脐以下是风的作用范围,心以下是热的作用范围,心以上属痰。当风势增强压迫痰热,就会引发风病,热痰失调也是如此,这叫身苦。心苦指与所爱别离、怨憎相会、所求不得,由此三种分别产生心苦。外苦指来自世人、猛兽、毒蛇、山崩地陷等苦难。天苦指寒暑、风雨、雷霆等自然灾害。被这三种苦逼迫,故寻求灭苦之道。
外人说:现有方法已能灭苦。八支医术可治身苦,六种感官享受可解心苦,何必再求其他?答:这两种方法都有缺陷:一是不确定,二不彻底。外人说:四吠陀中另有确定彻底的方法。如颂云:我饮苏摩酒而得永生,入光明天面见诸神,苦难能奈我何?死亡对我无能为力。
答:你所知见闻都有染污缺陷。超越这两类因,通过觉知自性转变才能究竟。医术方法有不定不彻之过,吠陀传承从梵天到仙人辗转相传,也有三过:一不净,如吠陀说杀牲祭祀可得升天;二退失,如帝释天也会被时间毁灭;三不平等,天界也有优劣差别而生忧恼。因此吠陀非究竟之道。
外人问:什么才是胜因?答:超越前述两类因的觉知。此因具五德:确定、彻底、清净、不退转、平等。如何证得?通过觉知二十五谛真实义。二十五谛中:自性为根本因,大(觉)、我慢、五唯量、五知根、五作根、心、五大这七者既是根本又是变异,十六谛(五大、五根、五作根及心)纯属变异,神我(知者)非根本非变异。
验证真理有三种量:现量(直接感知)、比量(推理)、圣言量(经典)。现量如耳闻声;比量分三种:见烟知火(有余)、见江水浊知上游雨(有前)、见此树开花知彼树亦然(平等);圣言量指吠陀等圣典。自性与神我虽超越感官,但通过平等比量可推知:万物为神我服务,故知神我存在;万物具三德(喜、忧、暗),故知自性存在。若现比二量不能证,则依圣言量可知,如北俱芦洲等事。
外人质疑:自性与神我不可见,岂非如自在天三头二臂般虚妄?答:有八种真实存在却不可见之事,偈云:(原文未完整)
最远及最近 根坏心不定
细微及覆障 伏逼相似聚
最远与最近 感官损坏心散乱 细微及被遮蔽 被压制与相似聚集
世间实有物远故不可见。譬如堕彼岸此则不能知。近故不可见。如尘在眼则不能取。根坏故不见。犹如聋盲人不能取声色。心不定故不见。譬如心异缘不能得此境。细微故不见。如烟热尘气散空细不知。覆障故不见。譬如壁外物隔覆不可知。伏逼故不见。譬如日光出星月不复显。相似故不见。如粒豆在豆聚同类难可知。如是实有物八种不可见。无物有四种亦复不可知。一生前不可见。如泥未作器。器则不可知。二坏无故不见。如瓶破坏已则不可复知。三互无故不见。如牛中不见马马中不见牛。四极无故不见。如非自在人二头及三手。如是十二种有无不可见。是故汝谓不可见故便言自性及我无。是义不然。外曰。若谓自性及我不可见者。于十二中是何不可见。答曰。一因缘故不可见。何者一因缘。以偈示曰。
世界上确实存在一些事物因为距离太远而看不见。比如彼岸的东西我们就无法知道。因为太近而看不见,就像沙子进了眼睛就无法看清。感官损坏所以看不见,就像聋子和盲人无法听到声音看到颜色。心思不专注就看不见,就像心念散乱就无法认识眼前事物。太过细微所以看不见,就像空中的烟雾热气和微尘难以察觉。被遮挡所以看不见,就像墙外的东西被阻隔就不知道。被压制所以看不见,就像太阳出来后星星月亮就不明显了。太过相似所以看不见,就像一粒豆子混在豆堆里难以分辨。像这样确实存在的事物有八种情况看不见。不存在的事物也有四种情况无法知晓:一是未形成前看不见,就像黏土还没做成陶器时不知道器皿的样子;二是毁坏后看不见,就像瓶子打碎后就不知道原来的样子;三是相互排斥所以看不见,就像牛身上看不到马、马身上看不到牛;四是绝对没有所以看不见,就像普通人不可能有两个头三只手。像这样共有十二种存在或不存在的不可见情形。因此你说因为看不见就说自性和我是不存在的,这个说法不对。
对方问:如果说自性和我是看不见的,在这十二种情况中属于哪一种看不见? 回答说:属于一种特定原因导致的不可见。是什么特定原因呢?用偈颂来说明:
性细故不见 非无缘可见
大等是其事 与性不似似
性微细故不可见 并非无缘得显现 大等诸法为其相 与性不异亦非一
性细故不见非无缘可见者。自性实有。微细故不见。譬如烟等于空中散细故不可见。自性亦如是。不如第二头第三手毕竟无故不可见也。外曰。若不可见。云何得知有。答曰。缘事见自因自性所造。事依平等比量知自性实有。外曰。何等是其事。答曰。大等是其事。从自性生大。从大生我慢。从我生五唯。从五唯生十六见。大等事有三德。故知自性有三德也。与性不似似者。是事有二种。一者与自性不相似。二者与自性相似。譬如一人生二子。一则似父。一则不似。是因为事有似本不似本。后当广说。此论等有如此事。若弟子可则。于自性等为有为无亦有亦无。云何如此圣执不同故。有诸圣人谓土聚等已有瓶等。卫世师等谓先无后有此义等。释迦所说土聚中瓶不有不无。由是三说。是故我执是中间。答曰。我先破释迦执。后破卫世师。释迦所说非有非无。是义不然。自相违故。若非有者即成无。若非无者即是有。是有无者一处相违。故不得立。譬如有说此人者亦死亦活。此言相违则不成就。释迦言亦如是。三藏曰。此计不然。何以故。释迦无此执故。若释迦说非有不执无。说非无不执有。离有无执故不成破也。今破卫世师执耶执。卫世师我义中有五因。能显因中定有果。何等有五因。
本性极为细微所以看不见,并非没有缘由可以显现。自性确实存在,因其细微所以不可见。就像烟在空中消散,由于细微而看不见,自性也是如此。它不像第二颗头或第三只手那样根本不存在,所以看不见。外人问:既然看不见,怎么知道它存在?回答:通过观察事物可以推知它们的本因。自性所创造的事物,依据普遍法则可以推知自性确实存在。外人问:具体指哪些事物?回答:五大元素等就是例证。从自性产生五大元素,从五大元素产生自我意识,从自我意识产生五种细微成分,从五种细微成分产生十六种认知。五大元素等事物具有三种属性,由此可知自性也具有三种属性。事物与本性既相似又不相似。事物分两种:一种与自性不相似,一种与自性相似。好比一个人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像父亲,一个不像。因此事物有类似本原和不类似本原之分,后面会详细说明。这部经典中存在这类问题。如果弟子能理解,对于自性等概念,无论认为它存在、不存在或既存在又不存在,为何会有不同见解?因为圣人们的观点各异。有些圣人认为土堆中本来就有陶罐等物品,胜论派等则认为原先没有后来才有,佛陀教导说土堆中的陶罐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由于这三种说法,所以我持中间立场。回答:我先反驳佛陀的观点,再批驳胜论派。佛陀所说的非存在非不存在,这个观点不正确,因为自相矛盾。如果说非存在就等于不存在,说非不存在就等于存在,存在与不可能同时成立。好比有人说这个人既死又活,这种矛盾的说法不能成立。佛陀的言论同样如此。三藏法师说:这种推论不对。为什么呢?因为佛陀并没有这种执着。如果佛陀说非存在并非执着于不存在,说非不存在并非执着于存在,超越了存在与不存在的执着,所以不能算作有效反驳。现在来批驳胜论派的错误观点。胜论派教义中有五种理由,可以证明原因中必定包含结果。哪五种理由?
无不可作故 必须取因故
一切不生故 能作所作故
随因有果故 故说因有果
没有什么是不能造作的,所以必须依因待缘。
一切法本无生起,能作与所作亦然。
随顺因缘则有果报,因此说因中已有果。
一无不可作故者。世中若物无造作不得成。如从沙出油。若物有可作如压麻出油。若物此中无。从此不得出。今见大等从性生。故知自性有大等。二必须取因故者。若人欲求物。必须取物因。譬如有人计明日婆罗门应来我家食故我今取乳。若乳中无苏酪何故不取水。求物取因故。故知自性中有大。三一切不生故者。若因中无果者。则一切能生一切物。草沙石等能生金银等物。此事无故。故知因中有果。四能作所作故者。譬如陶师具足作具从土聚作瓶瓫等。不从草木等以作瓶瓫。故知自性能作大等。故自性有大等。五随因有果故者。谓随因种类。果种亦如是。譬如麦芽者必随于麦种。若因中无果者。果必不似因。是则从麦种豆等芽应成。以无如此故。故知因有果。卫世师等执因中无果。是义不然。故知因中定有果。中间问已竟。还续说前义。与性不似者。不似有九种。
由于无一物不能造作的缘故。世间之物若无可造作则不能成就。譬如从沙中无法榨出油。若物可造作则如压榨芝麻可得油。若某物在此中不存在,则无法从中产生。今见大等(现象)从自性而生,故知自性中本具大等。
第二,必须取用其因的缘故。若人欲求某物,必须取其因。譬如有人预计明日婆罗门将来家中用食,故而今日取乳。若乳中无酥酪,为何不取水?(正因)求物必取其因,故知自性中本具大(根本质料)。
第三,一切不能无因而生的缘故。若因中无果,则一切皆能生一切物。草、沙、石等亦能生金银等物。此事不成立,故知因中必有果。
第四,能作与所作相应的缘故。譬如陶师具足工具,从土堆制作瓶瓮等器,而不从草木等物制作瓶瓮。故知自性能造作大等,因而自性中本具大等。
第五,果随因而有的缘故。即因的类别决定果的类别。譬如麦芽必随麦种而生。若因中无果,则果必不似因。如此则麦种应生豆芽等。因无此事,故知因中必有果。卫世师(胜论派)等主张因中无果,此义不成立。故知因中定有果。
中间问答已毕,续说前义。与自性不相似者,不相似有九种。
有因无常多 不遍有事没
有分依属他 变异异自性
有因无常多,不遍有事没。有分依属他,变异异自性。
一有因者。大等乃至五大皆有因。自性为大因。我慢大为因。五唯慢为因。根等十六物。五唯为其因。自性不如是。无有因生故。故谓不相似。二无常者。大等从性生。生故是无常。无常有二种。一暂住无常。二念念无常。暂住无常者。相违缘未来。是时则暂住。譬如山树等。未有火灾时。是则暂停住。火灾若来至。是时五大等。则没五唯中。五唯没我慢。我慢没于大。大没自性中。故大等是无常。自性不如是。常无有没故。三多者。谓大等则为多人。人不同故。慢等亦如是。自性唯是一。多人所共故。四不遍者。自性及我遍一切处。谓地空天。大等诸物则不如是。不遍一切故。是故与性异。五有事者。大等诸物欲起生死时。依此十三具。能使细微身轮转于生死申缩往还故。自性不如是。无有申缩故。六没者。大等诸物转末还本则不可见。是名为没。如五大等转没五唯中不复见大等。乃至大没自性中。大亦不可见。自性不如是。无有转没故。七有分者。大等皆有。分分分不同故。自性不如是。常无分分故。八依他者。谓大依自性。我慢依于大。五唯依我慢。五大等十六。并依于五唯。自性不如是。不由他生故。九属他者。大等从本生。末不自在故。譬如父存时。儿不得自在。自性不如是。无本为他故。由此九种因。本末皆不同。故谓不相似。已说不相似。相似今当说。与性似者。以偈示曰。
所谓的“有因”,是指大(觉)乃至五大(地、水、火、风、空)都有其产生的原因。自性是大(觉)的原因,我慢是大(觉)的原因,五唯(色、声、香、味、触)是我慢的原因,十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等)等事物又以五唯为原因。而自性不是这样,因为它没有产生的原因,所以说不相似。
所谓的“无常”,是指大(觉)等是从自性产生的,因为是产生的,所以是无常的。无常有两种:一种是暂时存在的无常,一种是刹那变化的无常。暂时存在的无常,是指在相反的因缘未到来时暂时存在,就像山和树等,在火灾未发生时暂时存在;一旦火灾来临,五大等就消融于五唯中,五唯消融于我慢中,我慢消融于大(觉)中,大(觉)消融于自性中。因此大(觉)等是无常的,而自性不是这样,因为它是常住的,不会消融。
所谓的“多”,是指大(觉)等是多样的,因为构成它们的事物不同;我慢等也是如此。而自性只有一个,是众多事物共同的基础。
所谓的“不遍”,是指自性和神我遍及一切处,如地、空、天等,而大(觉)等事物则不是这样,因为它们不遍及一切处,所以与自性不同。
所谓的“有事”,是指大(觉)等事物在生死轮回时,依靠这十三种工具(五知根、五作根、心、我慢、觉),能使微细的身体在生死中轮回、伸缩、往来。而自性不是这样,因为它没有伸缩变化。
所谓的“没”,是指大(觉)等事物从末梢回归本源时就不可见了,这称为“没”。比如五大消融于五唯中,就不再显现为五大;乃至大(觉)消融于自性中,大(觉)也不可见。而自性不是这样,因为它不会消融。
所谓的“有分”,是指大(觉)等都有部分,各部分不同。而自性不是这样,因为它没有部分,是恒常的。
所谓的“依他”,是指大(觉)依赖于自性,我慢依赖于大(觉),五唯依赖于我慢,五大等十六种事物依赖于五唯。而自性不是这样,因为它不依赖其他事物而生。
所谓的“属他”,是指大(觉)等从本源产生,末梢部分不能自主。就像父亲在世时,儿子不能完全自主一样。而自性不是这样,因为它没有本源作为依赖。
由于这九种原因,本源和末梢都不同,所以说不相似。不相似的部分已经说完,接下来说明相似的部分。与自性相似的部分,用偈颂表示如下:
三德不相离 尘平等无知
能生本末似 我翻似不似
三德相互依存不分离,尘世万物平等而无分别心。 能生根本与枝末相似,我所译似与不似皆如实。
相似有六种。初三德者。变异有三德。变异者。所谓大我慢乃至五大等。此二十三皆有三德。一乐。二苦。三痴暗。末有三德。故知本有三德。末不离本故。譬如黑衣从黑缕出。末与本相似。故知变异有三德。变异由本故。自性有三德。谓本末相似。二不相离者。变异与三德不可分离故。譬如牛与马。其体不为一。三德与变异。其义不如是。自性有三德。斯义亦复然。同不相离故。本末则相似。三尘者。是大等变异。我所受用故。故说名为尘。自性亦如是。我所受用故。四平等者。是大等变异。一切我共用。如一婢使有众多主。同共驱役故。自性亦如是。一切我同用。是故说相似。五无知者。是大等变异。不能识分别。乐苦及暗痴。知我独得故。离我诸法无有知。自性亦如是。本末同无知。其义则相似。亦能生本末。似者大能生我慢。我慢生五唯。乃至五大等。自性能生大。故本末皆相似。我翻似不似者。变异与自性。有六种相似。我无此相似。是故翻于似。又翻不似者。变异与自性。九种不相似。我翻于八种。故名翻不似。我有多义故。与自性不相似。外曰。变异与自性。已说有三德。是三德者。何等为相。以偈答曰。
相似有六种。最初三德是:变异具备三德。所谓变异,即大我慢乃至五大等。这二十三者皆具三德:一乐、二苦、三痴暗。末有三德,可知本亦有三德,因末不离本故。如同黑衣出自黑线,末与本相似,故知变异有三德。变异源于本,故自性有三德,此谓本末相似。
其次不相离者:变异与三德不可分离。譬如牛与马,其体非为一;三德与变异,其理非如此。自性有三德,此理亦同然,因同不相离故,本末则相似。
第三尘者:大等变异为我所受用,故名为尘。自性亦如是,为我所受用故。
第四平等者:大等变异为一切我所共用。如一婢女有众多主人共同驱使。自性亦如是,为一切我所同用,故说相似。
第五无知者:大等变异不能识别分别乐、苦及暗痴,唯有我能知。离我诸法皆无知,自性亦如是,本末同无知,其理则相似。
第六能生相似者:大能生我慢,我慢生五唯,乃至五大等。自性能生大,故本末皆相似。
我翻似与不似者:变异与自性有六种相似,我无此相似,故称为翻似。又变异与自性与我有九种不相似,我翻其中八种,故称翻不似。因我具多义,与自性不相似。
外问:变异与自性已说有三德,此三德之相为何?以偈答曰:
喜忧暗为体 照造缚为事
更互伏依生 双起三德法
欢喜忧愁黑暗为体,照耀造作束缚为业。 更迭降伏依止而生,双起三德之法。
喜忧暗为体者。是三德者一。萨埵。二罗阇。三多磨。喜为萨埵体。罗阇忧为体。暗痴多磨体。是现三体相。照造缚为事者。是三德何所作。初能作光照。次则作生起。后能作系缚。是三德家事。更互伏依生双起三德法者。何等三德法。其法有五种。一更互相伏者。若喜乐增多。能伏忧痴暗譬如盛日光。能伏月星等。若忧恼增多。能伏喜乐痴。亦如明日光。能伏星与月。若暗痴增多。能伏忧喜乐。亦如日盛光。星月明不现。二更互相依者是三德相似。能作一切事。如三杖互能相依能持澡灌等。三更互相生者。有时喜生忧痴。有时忧恼能生喜痴。有时痴能生忧喜。譬如三人更互相怙同造一事。如是三德在大等。中更互相怙共造死生。四更互相双者。是喜有时与忧双。有时与暗双。是忧有时与喜双。有时与暗双。痴亦如是。有时与喜双。有时与忧双。如婆娑仙人说偈。
快乐、忧愁和愚暗是三种基本性质。这三德分别是:一、萨埵;二、罗阇;三、多磨。快乐是萨埵的本质,忧愁是罗阇的本质,愚暗是多磨的本质。这三者显现出不同的特性。
它们的作用分别是照耀、创造和束缚。那么,这三德具体做什么呢?首先是萨埵带来光明,其次是罗阇推动生成,最后是多磨造成束缚。这就是三德各自的功能。
三德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有五种: 一、互相压制。如果快乐增强,就能压制忧愁和愚暗,就像强烈的阳光遮蔽月亮和星星。如果忧愁增强,就能压制快乐和愚暗,就像明亮的日光遮蔽星星和月亮。如果愚暗增强,就能压制快乐和忧愁,就像日光过强时,星星和月亮的光明无法显现。
二、互相依存。这三德彼此相似,共同完成一切事物,就像三根木棍互相支撑才能挂住水罐。
三、互相生成。有时快乐会生出忧愁和愚暗,有时忧愁会生出快乐和愚暗,有时愚暗会生出快乐和忧愁。就像三个人互相依靠,共同完成一件事。同样,三德在大自然中相互依存,共同创造生死轮回。
四、互相配对。快乐有时与忧愁配对,有时与愚暗配对;忧愁有时与快乐配对,有时与愚暗配对;愚暗也是如此,有时与快乐配对,有时与忧愁配对。正如婆娑仙人所颂的偈语。
喜乐为忧双 忧恼与喜双
有时喜忧恼 与暗痴为双
快乐与忧愁相伴,烦恼与喜悦相随。有时欢喜与忧恼交织,如同黑暗与愚痴成双。
五更互起者。是三德更互作他事。譬如王家女相貌甚可爱。是名为喜德。是喜转成色。为夫及生属。而作于喜乐。是名作自事。能令同类女。一切生忧恼。是名作他事。亦能生他痴。犹如婢使等。恒忧其驱役。无计得解脱。其心转痴暗。是名生他事是名为喜德。能作自他事。忧生自他事者。譬如劫贼缚王家女。时有王种乘马执杖来相救拔忧转作王种。王是可畏境。生女欢喜。我当得解脱。是名生他事。杀害劫贼故。能生贼忧恼。是名生自事。余贼见王故。如杌不能动。是名生他痴。是名忧生自他事。暗生自他事者。如大厚黑云能起电等。暗痴转作云。一切农夫有种食者。皆生欢喜。是名生他事。又能生暗痴。譬如贞女与夫相离见此云电。忧夫不得还。能生女痴故。是名生自事。亦能生忧恼。譬如估客在于道中。寒湿不能载。其心则忧恼。是名生他事。如此五种者。是三德家法。复有三德相。
五更互相作用是指三德相互影响产生其他作用。
比如国王的女儿容貌非常可爱,这叫做喜德。这种喜转为美色,对丈夫和亲属带来欢喜快乐,这叫做做自己的事。同时能让其他女子都心生忧愁烦恼,这叫做做他人的事。也能让他人愚痴,就像婢女仆人总是担忧被驱使,无法解脱,内心变得愚昧昏暗,这叫做生起他人的事。这就是喜德,既能做自己的事,也能做他人的事。
忧生自他事的情况,比如盗贼绑架了国王的女儿,这时有王族子弟骑马持杖来解救,忧转为王族。国王是令人畏惧的对象,使女子心生欢喜,想着“我能解脱了”,这叫做生起他人的事。因为杀害盗贼,能让盗贼忧愁烦恼,这叫做生起自己的事。其他盗贼见到国王,像木头一样不敢动,这叫做让他人愚痴。这就是忧生自他的事。
暗生自他事的情况,比如厚重的黑云能引发闪电等。暗痴转为云,所有有种子和粮食的农夫都心生欢喜,这叫做生起他人的事。同时也能生起暗痴,比如贞洁的女子与丈夫分离,看到这乌云闪电,担心丈夫不能回来,内心变得愚痴,这叫做生起自己的事。还能生起忧愁烦恼,比如商人在路上,因寒冷潮湿无法前行,心生忧愁,这叫做生起他人的事。
这五种情况,是三德的作用法则。此外还有三德的表现。
喜者轻光相 忧者持动相
暗者重复相 相违合如灯
欢喜时显现轻安光明之相 忧愁时呈现沉重扰动之相 昏沉时现出厚重覆盖之相 诸相违逆和合犹如灯焰
喜为轻光相者。轻微光照名之为喜。若喜增长一切诸根轻无羸弱能执诸尘。是时应知喜乐增长。忧为持动相者。持者心高不计他。如醉象欲鬪。敌象来相拄。若忧增长者。是人恒欲鬪。其心恒躁动。不能安一处。是时应知忧德增长。暗为重复相者暗德若增长。一切身并重。诸根被覆故。不能执诸尘。是时应知暗德增长。外曰。若三德互相违。犹如怨家者。云何共作事。答曰。实如此三德互相违。为属一我不自在故。得共一事。譬如相违合为灯。三物合为灯。是火违油炷。油亦违火炷。如是相违法。能为人作事。三德亦如是。其性虽相违。能为我作事。外曰。上说亦相似我。已得一种。余五我未得。已成就三德。余五亦应然。以偈答曰。
喜是轻微光明的表现。轻微的光照称为喜。如果喜增长,所有感官都会变得轻盈有力,能够感知外界事物。这时应该知道喜乐在增长。
忧是躁动不安的表现。忧表现为心高气傲、不顾他人,如同醉象想要争斗。当敌象前来阻挡时,如果忧增长,这个人就会一直想要争斗,内心躁动不安,无法安定一处。这时应该知道忧的特性在增长。
暗是沉重遮蔽的表现。如果暗增长,整个身体会变得沉重,感官被遮蔽,无法感知外界事物。这时应该知道暗的特性在增长。
外人问:如果三德相互对立,如同仇敌,它们又怎么能共同发挥作用呢?回答说:确实如此,三德互相违背,但因为属于同一个“我”,无法自主,所以能共同完成一件事。就像灯由相互矛盾的三物组成——火与油、灯芯相违,油也与火、灯芯相违。这样相互矛盾的事物,却能为人们发挥作用。三德也是如此,虽然性质相违,却能为我所用。
外人又问:前面说“我”已经得到一种(特性),其余五种还未获得;既然三德已经成就,其余五种是否也应如此?以偈回答:
不相离等成 由德翻无故
末德随本德 非变异成得
不离不弃等成就,因德转化无有故。末德随从本德起,非是变异成所得。
不相离等成者。不相离等五。义如前说。变异中已成。由是未成故。自性中得成。由德翻无故者。是不相离等五义变异中成故。故知自性中必有。云何如此。由三德故。若三德不独住。知更互不相离。若不相离者。当知即为尘。既名为尘者。当知即平等。若平等所受者。是故知无知。若尘若平等。若无知。是故知能生。若知。变异中有此六义者。则知自性中亦有此六义。云何知如此。若翻则无故。若除本自性。末则无六义。譬如除去缕。则无有别衣。即衣即有缕。缕衣不相离。末必由于本。本末不相离。末德随本德。非变异得成者。是世间中一切末德必随本德。犹如赤缕所作衣。衣必随缕赤。变异等亦如是。由三德故五义得成。由末六义故非变异中知有六义。外曰。世间中若物不可现。是物则为无譬如第二头。如是自性不可现。云何知其有。答曰。雪山称两者。其量不可知。不可言无量。自性亦如是。何因得知有。
不相离等五义成立的道理。不相离等五种含义,前面已经解释过了。在变异中已经成立,因为尚未完成,所以在自性中能够成立。由于德的相反就是无,这表明不相离等五义在变异中成立。因此可知自性中必然存在。为何如此?因为三德的缘故。如果三德不单独存在,可知它们彼此不相分离。若不相分离,就应当知道这就是尘。既然称为尘,就应当知道这就是平等。若是平等所承受的,因此可知无知。无论是尘、平等还是无知,由此可知能生。若能知道变异中存在这六种含义,就能知道自性中也存在这六种含义。为何知道这样?因为相反则无。如果除去本来自性,末就无六义。譬如除去线,就不会有别样的衣服。衣服就是有线,线与衣不相离。末必然依赖于本,本末不相离。末德随从本德,并非变异才能成立。世间中一切末德必然随从本德,就像红线织成的衣服,衣服必然随线而红。变异等也是如此。由于三德,五义得以成立。由于末六义的缘故,在非变异中能知道有六义。外人问:世间中若某物不可见,此物就是无,譬如第二个头。既然自性不可见,如何知道其存在?回答说:雪山被称为两者,其数量不可知,但不可说是无量。自性也是如此。凭借什么知道其存在?
别类有量故 同性能生故
因果差别故 遍相无别故
各类事物皆有局限,同类性质能够相生。
因果彼此不同,普遍特性并无差别。
自性实有。云何得知。别类有量故。是世间中若物有作者。此物有量数。譬如陶师从有量土聚作器有数量。此器若无本。器应无数量。亦应无器生。见器有数量。是故知有本。缕成衣等譬。其义亦如是。此法中大等变异亦有数量。何者为数量。大有一我慢。一五唯五根。十一大有五。是变异者。我见有有量。因平等似量。决知有自性。若自性无者。此变异无数量亦复应是无。同性故者。譬如破檀木。其片虽复多。檀性终是一。变异亦如是。大等虽不同。三德性是一。以此一性故。知其皆有本。故知有自性。能生故者。若是处有能是处则可生。譬如陶师有瓦器能能生瓦器不能生衣等。是器生者依能故得成。此能必有依。谓依于陶师。变异亦如是。变异者。有生是生因能成。是能有依处。自性是其依。因此能生故。则知有自性。因果差别故者。世间因果差别亦可见。譬如土聚为因瓶等为果。是器能盛水油等。土聚则不能。是因果差别。缕衣亦如是。如是大等变异定是果。见此果知有别因不相似。是故有自性。遍相无别故者。复有别因为知自性是实有。遍相者。三种世间。谓地空天。实时一切世间无差别。五大十一根没五唯中无差别。乃至大没自性中亦无差别。是变异是自性不可说。实时变异无故。自性亦应无。自性若无。生死亦无。是义不然。是自性实。后更能生三种世间故。故知自性有。为五因故立有自性。外曰。若自性有者。不能生变异。以无伴故。譬如一人不能生子一缕不生衣。自性亦如是。以偈答曰。
本性真实存在。如何知道呢?因为不同类别的事物都有数量限制。在这世间,任何被造作的事物都有其数量。比如陶工用一定量的泥土制作陶器,陶器的数量是有限的。如果这些陶器没有根源,陶器应该没有数量限制,甚至不会有陶器产生。但看到陶器有数量,所以知道它们有根源。用线织成衣服等比喻,道理也是一样。
在这个法则中,大等变异也有数量。什么是数量呢?大有一种我慢,一种五唯,五根,十一种大,五种变异。这些变异者,我见到有一定的数量。因为相似的数量平等,可以确定有本性存在。如果本性不存在,这些变异也就没有数量,甚至不应该存在。因为性质相同,就像劈开的檀香木,碎片虽然很多,檀木的性质始终如一。变异也是如此。大等虽然不同,但三德的性质是统一的。通过这种统一性,可以知道它们都有根源,因此知道本性存在。
能生的原因在于:如果有能力的地方,就能产生事物。比如陶工有制作陶器的能力,能生产陶器,但不能生产衣服等。陶器的生成依赖于陶工的能力,这种能力必然有所依靠,即依靠陶工。变异也是如此。变异者有生成的能力,这种能力需要依靠本性。因为能生的缘故,所以知道本性存在。
因果差别的原因在于:世间的因果差别也可以看见。比如泥土是因,瓶等是果。这些器物能盛水油等,泥土却不能。这就是因果差别。线织成衣服也是同样的道理。同样,大等变异必定是果,看到这些果,就知道有不同于它们的因存在。因此,本性是存在的。
普遍相无差别的原因在于:还有别的理由可以知道本性真实存在。普遍相是指三种世间:地、空、天。在真实时刻,一切世间没有差别。五大、十一根融入五唯中没有差别,甚至大融入本性中也没有差别。这种变异就是本性,无法言说。如果在真实时刻没有变异,本性也不应存在。本性若不存在,生死也不存在。这种说法不合理。本性是真实的,之后还能生出三种世间。因此,知道本性存在。
由于以上五种原因,可以确定本性存在。
外人问:如果本性存在,却不能生出变异,因为没有同伴的帮助。比如一个人不能生孩子,一根线不能织成衣服。本性也是如此。
用偈回答说:
性变异生因 三德合生变
转故犹如水 各各德异故
众生性变异的原因 是由三德和合而生变化
如同水转变形态 因各自德性不同
性变异生因者。此义中自性有三德故能生变异。自性无此德。汝言则为实。若有三德不相应故不能生异。是事不然。三德合生变故。譬如有多缕。和合能生衣。三德亦如是。更互相依故。所以能生异。外曰。世间生有两。一者转变生。如乳等生酪等。二非转变生。如父母生子。自性生变异。为属何因生。答曰。转故如乳酪自性转变作变异。故是变异即是自性。是故别类生。此中不论受。外曰。若一因不能生多种果。此义中自性若是一。云何得生三种世间。生天则欢乐。生人则忧苦。生兽等则暗痴。若从一因生。云何得三品。答曰。犹如水。各各得异故。
本性之所以能生成变异,是因为它具备三种性质。如果本性不具备这三种性质,你所说的就成了实相。如果说因为三种性质不相应就不能产生变异,这是不对的。三种性质结合才能产生变异。就像许多线交织才能制成布匹,三种性质也是如此,相互依存才能产生变异。
外人问:世间生成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转变生成,比如牛奶变成奶酪;另一种是非转变生成,比如父母生育子女。本性生成变异属于哪种方式?
回答:是转变生成,就像牛奶变成奶酪那样,本性通过转变产生变异。所以变异就是本性本身,属于不同类别的生成。这里不讨论感受方面的问题。
外人又问:如果一个原因不能产生多种结果,那么本性如果是一体的,怎么能生成三种不同的世间?生在天道则快乐,生在人间则忧苦,生在畜生道则愚痴。如果都来自同一个原因,怎么会产生三种品质?
回答:就像水一样,各自获得不同的特性。
天水初一味 至地则变异
转为种种味 各各器异故
天水本是一味 流到地上就变化 化作种种味 只因容器各不同
若在金器其味最甜。若至地上随地气味种种不同。三种世间亦如是。从一自性生三德不同故。天上萨埵多。是故诸天恒受欢乐。人中罗阇多。故人多受苦。兽道多摩多故兽等恒痴暗。是等诸道中三德。恒相应。以有偏多故。故如此差别。如是一自性能生三世间。三德不同故。是故有胜劣。自性已究竟。今当次说我。我者微细如自性。云何知有我。为显我有故。而说如是偈。
如果放在金器中,味道最甜。如果落到地上,就随着地的气味而各不相同。三种世间也是如此。从同一个自性生出三种不同的德性。天上萨埵多,所以天神常享快乐。人中罗闍多,所以人多受苦。兽道多摩多,所以兽类常处愚痴黑暗。这些道中三种德性始终共存,因为某一种偏多,所以有这些差别。这样一个自性能生出三种世间,由于三德不同,所以有优劣之分。自性已经讲完,现在接着说我。我细微如同自性。怎么知道有我?为了显示我的存在,所以说了这样的偈颂。
聚集为他故 异三德依故
食者独离故 五因立我有
聚集为他故,异三德依故, 食者独离故,五因立我有。
一聚集为他故者。如自性变异知者故得解脱。初偈说如此。又说五因成立自性及变异竟。我人最微细。应当次成立。人我是实有。聚集为他故。我见世间一切聚集并是为他。譬如床席等。聚集非为自用。必皆为人设。有他能受用。为此故聚集。屋等亦如是。大等亦如是。五大聚名身。是身非自为。决定知为他。他者即是我。故知我实有。二异三德故者。自性及变异。六种相似义。上来已说偈。三德不相离。尘平等无知。能生本末似。我翻似不似。因此六异故。是故说我有。三依故者。若人依此身。身则有作用。若无人依者身。则不能作。如六十科论中说。自性者人所依故能生变异。是故知有我。四食者。如世间中见六味饮食。知有别能食。如是见大等。所食必知应有别能食者。是故知有我。五独离故者。若唯有身。圣人所说解脱方便即无所用。如昔有仙人往婆罗门众所说。如是言。
聚集为他人而存在。如同自性变化被认知者,因此获得解脱。最初偈颂如是说。又阐述了五种因由成立自性与变化之理。我与补特伽罗最为微细,应当依次成立。人我是真实存在的,因为聚集是为他者而设。我观察世间一切聚集现象皆为利他而生。譬如床榻席褥等物,聚集非为自用,必定是为他人置办。因为有他能受用,为此缘故而聚集。房屋等物亦复如是,五大元素亦复如是。五大聚集称为身体,此身非为自身而存,必然是为他者存在。他者即是我,故知我真实存在。
第二点:因三德差异之故。自性与变化,六种相似含义,前文已通过偈颂说明。三德永不分离,物质平等无觉知,能生本源与末梢相似。我转化似与不似,因此六种差异之故,所以说我存在。
第三点:依止之故。若有人依止此身,身体才有作用;若无人依止此身,则不能起作用。如《六十科论》所言:自性是人依止故能产生变异,因此知道有我。
第四点:受食者之故。如世间见六味饮食,便知另有能食者;同理见五大元素等所食之物,必应另有能食者存在,因此知道有我。
第五点:独离之故。若仅存在身体,圣人所说的解脱方法就毫无意义。如古时有仙人前往婆罗门众中宣说:
一切富皮陀 一切饮须摩
一切见儿面 愿后成比丘
[一切富皮陀 一切飲須摩 一切見兒面 願後成比丘] (这是祈愿咒语,大意是:愿所有吠陀学者、所有苏摩饮者、所有见到孩子面容的父母,将来都能成为比丘。修持此咒可以积累殊胜功德,祈愿众生都能走上出家修行的解脱之道)
若唯有身。何用是义。故知离身别自有我。若无别我唯有身者。则父母师尊死后遗身。若烧没等。如是供养则应得罪。应无福德。以是义故知有别我。复有圣言。
如果仅仅有身体,这种说法有什么意义呢?因此要知道离开身体之外另有自我。如果没有别的自我只有身体的话,那么父母师长死后留下的身体,经过焚烧掩埋等处理,这样的供养就会导致罪过,应当没有福德。由于这个道理,可以知道另有自我。还有圣人的教导说。
筋骨为绳柱 血肉为泥涂
不净无常苦 富我离此合
汝舍法非法 虚实亦应舍
舍有亦应舍 清净独自存
筋骨是绳索般的支柱 血肉如涂抹的泥浆 污秽无常充满痛苦 富足之我远离此身 舍弃法与非法之法 虚假真实皆应放下 连舍弃之心亦需舍弃 清净独存于世间
若无我者。独存义不存。因此圣言故。故知定有我。依此五种因。有我义成立。外曰。我者何相多身共一我。身身各一我。若言云何如此疑诸师执相遍故。有说一我者。遍满一切身。如贯珠绳。珠多绳一。亦如毘细天一万六千妃一时同欲乐。一我亦如是。能遍一切身。复有余师说。身身各有我。是故我生疑。答曰。我多随身各有我。云何知如是。以偈释曰。
如果没有我,独立存在的意义就不存在。因为圣者是这样说的,所以可以确定有我。根据这五种原因,我的存在得以成立。外人问:我是什么样子?多个身体共用一个我,还是每个身体各自有一个我?如果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各位老师的观点不同。有人说有一个我,遍及所有身体,就像串珠的绳子,珠子很多但绳子只有一条。又好比毗湿奴神同时与一万六千名妃子享乐,一个我也是这样,能够遍及所有身体。另外还有其他老师说,每个身体各有各的我。因此我产生了疑问。回答说:我有多个,随身体各自有我。怎么知道是这样?用偈颂解释:
生死根别故 作事不共故
三德别异故 各我义成立
生死根源各异 所作事业不同 三德性质有别 各自我义成立
生死根别故者。若我是一。一人生时则一切皆生。处处女人悉俱有胎。亦应有正生。亦应有童男。亦应有童女。如是各各异。不俱共一时。是故知我多。复次我一者。若一人死时。一切人皆死。以无是义故。故知我不一。复次诸根异故。若人一者。一人聋时一切悉应聋。盲及喑哑诸疾病等并皆一时。无如是义故。是故知我多。复次三德别异故。若人一者。三德应无异。如一婆罗门生于三子。一聪明欢乐。二可畏困苦。三暗黑愚痴。若人一者。一人喜乐一切同喜乐。苦痴亦如是。汝说贯珠及毘细譬。故我一者。是义不然。是故因五义则知我有多。外曰。我此中有疑。是我者。为作者非作者。若言云何有此疑。世流布语故。世间说人去人来人作。僧佉说人非作者。卫世师说人是作者。是故我疑。答曰。人非作者云何得知。以偈释曰。
如果“我”是唯一的,那么一个人出生时,一切众生都应同时出生,所有女性都应同时怀孕,也应有正在分娩的、有童男、有童女。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众生各有差异,并非同时经历这些。因此可知“我”是多数的。
再者,如果“我”是唯一的,那么一个人死亡时,一切众生都应同时死亡。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我”不是唯一的。
另外,众生的感官各不相同。如果“我”是唯一的,那么一个人聋时,一切众生都应同时耳聋;一个人瞎、哑或患病时,一切众生也应同时如此。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我”是多数的。
此外,三德(萨埵、罗阇、答摩)的差别也证明“我”是多数的。如果“我”是唯一的,三德应无差别。比如同一个婆罗门生下三个儿子,一个聪明快乐,一个暴躁痛苦,一个愚昧痴暗。如果“我”是唯一的,一个人快乐时一切众生都应快乐,痛苦和愚痴时也应如此。
你以串珠和线的比喻主张“我”是唯一的,但这并不合理。因此,通过这五种理由可知“我”是多数的。
外人问:我对此有疑问——“我”是作者还是非作者?为何有此疑问?因为世俗语言中常说“人去”“人来”“人作”。僧佉派主张“人”非作者,卫世师派主张“人”是作者,所以我产生疑惑。
答:如何知道“人”非作者?用偈颂解释如下:
翻性变异故 我证义成立
独存及中直 见者非作者
因转变自性故,我所证之义得以成立。 独立存在与中道真实,见者并非造作者。
翻性变异故者。前两偈中说我者异自性亦殊于变异。翻异二相故。与两不同故。三德是能作。异此三德故是故非作者。外曰。若非作者用此何为。答曰。为立证义故。我证义成立。我是知者故。余法不如是。独存者。若异性及变异清净故独存。中直者。与三德异故。三德申缩不同故。是故为中直。譬如一道人独住于一所。不随他去来。唯见他来去。如是三德者。能申缩生死。唯有一我人。能见如是事。是故为中直。异性变异故。是故我有知故名为见者。以是事故。故说见者非作者。故三德能作是义成立。人我是实有是多非作者。此义亦成立。外曰。若人非作者。决意是谁作。我今当修法。离恶成就愿。此决意是谁作。若三德作此决意。是智有知。前说三德无知故。若人作决意。人则成作者。前已说人非作者故。故有双过失。以偈答曰。
将本性变化的原因反过来看。前面两个偈颂中提到的“我”与自性不同,也与变化有别。因为否定了两种相状,所以与两者都不同。三德是能动的因素,而“我”不同于这三德,因此不是能动者。
外人问:如果不是能动者,这“我”有什么用?
回答说:为了确立见证的意义。“我”作为见证者得以成立,因为“我”是能知的,其他事物则不具备这一特性。
独存者:因为不同于自性和变化,所以清净独存。
中立者:因为与三德不同,三德有伸缩变化而“我”不变,所以称为中立。好比一个修行者独自住在一处,不跟随他人往来,只观察他人的来去。同样,三德能伸缩生死,唯有这个“我”能观察这些现象,因此称为中立。
由于不同于自性和变化,“我”有觉知,所以称为见者。因此,说见者非能动者,三德才是能动的,这一意义成立。
“我”是真实存在的,多数情况下不是能动者,这一意义也成立。
外人问:如果“我”不是能动者,那么“我决定修行,远离恶行,成就愿望”这样的决意是谁作出的?如果是三德作出的决意,那么三德就具备觉知,但前面说三德无知;如果是“我”作出的决意,那么“我”就成了能动者,但前面已说“我”不是能动者。因此存在双重过失。
用偈颂回答:
三德合人故 无知如知者
三德能作故 中直如作者
三德聚合于人,看似无知实则知。 三德运作其中,看似无为实有为。
三德合人故者。是三德无知能作我有知非作。是二相应故三德如有知。譬如烧器与火相应热与水相应冷。如是三德与知者相应如有知能作决意。故说无知如知者。汝说随世流布语故人能作者。此义我今答。三德能作故。中直如作者。因此和合故非作说能作。如一婆罗门误入贼群中。贼若杀执时其亦同杀执。与贼相随故是故得贼名。人我亦如是。与作者相随。以世流布语。说我为作者。外曰。自性与人何因得和合。以偈答曰。
三德与人和合的缘故在于,三德本身无知却能促成我(灵魂)的有知,但并非创造者。二者相应,因此三德看似有知。比如烧热的器皿与火相应而发热,与水相应而变冷。同样,三德与知者相应时便显现出有知的特性,能产生决断。所以说无知的三德如同有知的知者。你提到世人普遍认为人是作者,对此我回应:实际是三德在作为,但看似作者在作为。由于这种和合关系,非作者被说成能作者。就像一位婆罗门误入盗贼群中,当盗贼行凶或被捕时,他也被视为同伙。因与盗贼同行,故被称为盗贼。同样,人我与作者相伴,依世俗说法,便称我为作者。外人问:自性与人有何因缘能和合?以偈颂作答:
我求见三德 自性为独存
如跛盲人合 由义生世间
我寻求理解三德,自性本是独存。 如同跛者与盲人合作,由此道理生出世间万物。
我求见三德者。我有如此意。我今当见三德自性。故我与自性合。自性为独存者是因苦人唯有能知见。今当为彼令得独存。以是义故自性与我和合。譬如国王与人和合。我应使是人。是人亦与王和合。王应施我生活故。是王人和合由义故。得成我自性和合义亦如是。我为见故自性为他独存故。如跛盲人合者。此中有譬昔有商侣往优禅尼。为劫所破各分散走。有一生盲及一生跛众人弃择。盲人漫走跛者坐看。跛者问言。汝是何人。盲者答言。我是生盲不识道故所以漫走。汝复何人。跛者答言。我生跛人唯能见道不能走行。故汝今当安我肩上。我能导路。汝负我行。如是二人以共和合遂至所在。此之和合由义得成就。至所在各各相离。如是我者见自性时即得解脱。是自性者亦令我独存各相舍离。由义生世间者由人为见他自性为独存故。因此二义故得和合。是和合者能生世间。譬如男女由两和合故得生子。如是我与自性合。能生于大等。外曰。已说和合能生世间。是生次第何如。以偈答曰。
我寻求见到三德。我有这样的想法。我现在应当见到三德的自性。所以我与自性结合。自性是独存的,只有受苦的人才能认识和见到。现在为了让那人获得独存,因此自性与我和合。就像国王与人结合,国王应当驱使那人,那人也与国王结合,因为国王应当赐予我生活。国王与人的结合因意义而成立,我与自性的结合也是如此。我是为了见,自性是为了让他独存。就像跛子和盲人结合的例子。这里有一个比喻:从前有一群商人前往优禅尼,遭遇抢劫后各自逃散。其中有一个天生的盲人和一个天生的跛子被众人抛弃。盲人胡乱行走,跛子坐在一旁看着。跛子问道:“你是谁?”盲人回答:“我是天生的盲人,因为不认识路,所以胡乱行走。你又是谁?”跛子回答:“我是天生的跛子,只能看见路,但不能行走。所以你现在应当把我放在肩上,我能指路,你背着我走。”就这样,两人通过互相合作,最终到达了目的地。这种结合因意义而成立。到达目的地后,彼此分开。同样,当我见到自性时,便获得解脱。自性也让我独存,彼此分离。由于意义,世间产生;因为人为了见他,自性为了独存。因此,这两种意义使得两者结合。这种结合能生出世间。就像男女结合能生出孩子一样,我与自性结合,能生出大等。外人问:已经说了结合能生出世间,那么生的次序是怎样的?用偈颂回答:
自性次第生 大我慢十六
十六内有五 从此生五大
自性依次产生,大我慢与十六种成分。 十六之中有五类,由此生出五大元素。
自性次第生者。自性者。或名胜因。或名为梵。或名众持。若次第生者。自性本有故则无所从生。自性先生大。大者或名觉。或名为想。或名遍满。或名为智。或名为慧。是大即于智故大得智名。大次生我慢。我慢者或名五大初。或名转异。或名焰炽。慢次生十六。十六者。一五唯。五唯者。一声二触三色四味五香。是香物唯体唯能。次五知根。五知根者。一耳二皮三眼四舌五鼻。次五作根。五作根者。一舌二手三足四男女五大遗。次心根。是十六从我慢生。故说大我慢十六。复次十六内有五。从此生五大。十六有五。唯五唯生五大。声唯生空大。触唯生风大。色唯生火大。味唯生水大。香唯生地大。见自性变异我三法得解脱。我今已说竟。外曰。已说从自性生大。大者何为相。以偈答曰。
关于自性逐步演化的过程。自性,有时被称为根本因,或梵,或众生的基础。至于逐步演化,自性原本就存在,所以没有来源。自性首先产生大。大有时被称为觉知,或思想,或普遍存在,或智慧,或洞察力。因为大与智慧相关,所以大也被称为智。大接着产生我慢。我慢有时被称为五大的最初形态,或变化,或炽热。我慢再产生十六种元素。这十六种元素包括: 一、五唯。五唯是指:声音、触感、形态、味道、气味。这些是纯粹的存在和功能。 二、五知根。五知根是指:耳、皮肤、眼、舌、鼻。 三、五作根。五作根是指:语言、手、足、生殖器官、排泄器官。 四、心根。这十六种元素从我慢产生,所以说大、我慢和十六是一体的。 接下来,在这十六种元素中,有五唯产生五大。五唯分别对应五大:声音产生虚空,触感产生风,形态产生火,味道产生水,气味产生地。 通过观察自性、变异和我这三种本质,可以获得解脱。以上已解释完毕。 对方问:已经解释了从自性产生大,但大的特征是什么?以偈颂回答:
决智名为大 法智慧离欲
自在萨埵相 翻此是多摩
决断智慧称为大 佛法智慧离欲望 自在菩萨之相 译为多摩
决智名为大者。何名为决智。谓是物名阂是物名人。如此知觉是名决智。决智即名大。是大有八分。四分名为喜。四分名暗痴。喜分者。谓法与智慧离欲及自在。法者何为相。夜摩尼夜摩。夜摩者有五。一者无瞋恚。二恭敬师尊。三内外清净。四减损饮食。五者不放逸。尼夜摩亦五。一不杀。二不盗。三实语。四梵行。五无谄曲。十种所成就。是故名为法。何者名为智。智有二种。一外智。二内智。外智者。六皮陀分。一式叉论。二毘伽罗论。三劫波论。四树底张履及论。五阐陀论。六尼禄多论。此六处智名为外。内智者。谓三德及我。是二中间智由外智得。世间由内智得。解脱。何者为离欲。离欲有二种。一外二内。外者于诸财物。已见三时苦恼。谓觅时守时失时。又见相着杀害二种过失。因此见故离欲出家。如是离欲未得解脱。此离欲因外智得成。内离欲者。已识人与三德异故求出家。先得内智次得离欲。因此离欲故得解脱。因外离欲犹住生死。因内离欲能得解脱。自在者。自在有八种。一者微细极隣虚。二者轻妙极心神。三者遍满极虚空。四者至得如所意得。五者三世间之本主。一切处胜他故。六者随欲尘一时能用。七者不系属他。能令三世间众生随我运役。八者随意住。谓随时随处随心得住。此等四法是萨埵相。若萨埵增长。能伏罗阇及多摩。是时我多喜乐故得法等四德。是名萨埵相。翻此是多摩者。翻法等四相。一非法。二非智。三爱欲。四不自在。此四法是多摩相。如是四喜四痴分若与大相应。大则有八分。变时是前生。
决断智慧称为大。何为决断智慧?即知晓此物名为障碍,此物名为解脱,如此觉知便称为决断智慧。决断智慧即名为大。此大分为八部分:四分称为喜,四分称为暗痴。
喜的部分包括:法、智慧、离欲及自在。何谓法?法表现为夜摩与尼夜摩。夜摩有五:一不嗔恚,二恭敬师长,三内外清净,四节制饮食,五不放逸。尼夜摩亦五: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诚实语,四清净行,五不谄曲。具足此十种功德,故称为法。
何为智慧?智慧有二:外智与内智。外智指六种学问:一式叉论,二毗伽罗论,三劫波论,四树底张履论,五阐陀论,六尼禄多论。此六类学问称为外智。内智指了知三德与真我。介于二者之间的智慧由外智获得世间知识,由内智获得解脱。
何为离欲?离欲分二种:外离欲与内离欲。外离欲者,因见财物带来三种苦恼——寻求时、守护时、失去时的痛苦,又见贪着财物引发的杀盗等过患,因而离欲出家。此离欲未得解脱,由外智成就。内离欲者,因了知真我与三德的区别而求出家,先得内智,后得离欲,由此离欲获得解脱。外离欲仍处生死,内离欲能得解脱。
自在有八种表现:一能将自身化为极细微邻虚尘,二能令心神极度轻安,三能遍满虚空,四能随心所欲获得所求,五为三世间主宰而超胜一切,六能同时享用一切欲尘,七不受他者束缚且能差遣三界众生,八能随意安住任何时空。此四种功德是萨埵性增盛时的表现。当萨埵性增长压制罗阇与多摩时,真我便显现法、智、离欲、自在四德,称为萨埵相。反之若多摩性增盛,则呈现非法、非智、贪欲、不自在四种相。
此四喜分与四痴分若与大相应,大即具八分。变化时即为前生。
金七十论卷上
按开元录亦名僧伽论。或为二卷云。右一论外道迦毘罗仙人造。明二十五谛。所谓数论。经中云。迦毘罗论是也。又长房内典二录。真谛译中有金七十论二卷。复有僧伽论三卷。二目俱存者误也。此论及胜宗十句义论者。非是佛法。而诸外道宗。以此数胜二论为上。欲令博学而破邪现正之者。先须委悉异道之。宗故译出。之恐其失而不。传故编入藏中耳。
根据《开元录》,这部论也称为《僧伽论》,有人说有两卷。这部论是由外道迦毗罗仙人所造,阐述了二十五谛,也就是所谓的数论。佛经中提到迦毗罗论,就是指这部论。另外,《长房内典》二录中记载,真谛翻译的经典里有《金七十论》两卷,还有《僧伽论》三卷,两书目同时存在是误记。这部论和《胜宗十句义论》并非佛法,但外道各派将数论和胜论视为最高理论。为了让博学之人能够破除邪见、彰显正理,必须先详细了解外道的宗旨,因此将其翻译出来。担心它们失传,所以编入藏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