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會解了義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如法受持不用尋, 三皈三學在中心。
超然獨步須彌頂, 大地山河一塊金。
此章是如來特示經名,正是一部經點眼處。這般,若是上半部經的眼,下半部經的根源。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須菩提已透脫四句妙旨,遂求直揭經名,得奉持之法。世尊但告之曰: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意謂此法即此心耳。奉持者,即以此心奉持此法。
親證菩提,必須以無為法。要得無為法,須具離相離名的智慧眼。如是堅固,如是猛利,全是般若的力用,喚作金剛劍,亦喚作金剛眼。此眼一開,則纖塵不留,四相俱掃,在四果非四果,在菩薩非菩薩,在佛非佛,在法非法,還著得一毫修證麼?還分得一毫漸次麼?所以佛將般若二字,與此經安名,而又加以金剛二字,以見至堅至利,不與萬法為侶,乃一切俱空,一切具足,到彼岸之般若也。
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佛既教人離相,却立出一個經名,殊不知般若即非般若,本來無相,則名亦非名也。般若即是人人清淨心體上一點靈光,故又轉一語曰:是名般若波羅蜜,離一切相,即一切法。盡大地無有一法是般若存住處,亦無有一法不是般若放光處。無著云:對治恐隨言執故。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須菩提知如來說法,心無所得,故言無所說,此方是真能奉持的人。無著云:第一義不可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大雲云。諸地塵非貪等煩惱塵,是無記地塵。三千界非煩惱染因界,是界為塵,因塵不生煩惱。施為福,因福生煩惱。
上文說般若即非般若,直到一法不立處,因甚忽然舉個至多的微塵來發問,向這裏得個活路,方纔不向無所說處坐定?空生於大而世界,細而微塵,尚未有這般廣大心胸,差別眼目,去包羅得他,辨別得他,所以呼其名而告之曰:這至多的微塵,眾生終日在裏許流轉,二乘一生向這裏脫離,若自如來看來,却是當體全空的。
世界即非世界,畢竟喚作甚麼?遂曰:是名世界。不曾作念展拓他,亦不曾作念把住他,依舊無所說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因推廣世間難說之理,以證佛說般若之法,微塵該盡宇內人物,世界該盡天地終始。
盡十方世界,是自己光明。如來說到這裏,將如來非身的大身,一時邈出。然欲執之以見法身,何異執微塵以當世界。空生當下答個不可。以相見如來,真是他自己見處。
三十二相,謂眼耳鼻舌身五根中修六波羅蜜,是三十意根中修無住無為,共三十二。觀相元妄無可指陳,不妨相即無相,故曰即非身相。觀相元真塵塵妙覺,不妨無相即相,故曰是名三十二相。
○即非掃跡也。是名本具也。須菩提問:云何奉持故標名,不使其於受持處生執著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世間最寶惜者身命,如尸毗王之救鴿捨身,薩埵之飼虎捨命,非施七寶之比。然而猶見有身可捨,是未知身相之即非身相也。猶見布施身命有恒河沙之多,是未能布施不住於相也。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復舉持經功德之大,前說七寶,今說身命,布施更切矣。捨身命以救世,亦人所至難,畢竟無益於性分。世尊每說到法無其法,說無可說處,亟以持經功德示之,惟恐人玩易之也。已前領悟,以下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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