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會解了義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一合理相原無二, 冤親平等道方圓。
是邪是正體分別, 蕩蕩無拘樂自然。
破一合則破分別,不言而喻。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佛說三千大千世界,以喻一一眾生性上微塵之數。如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微塵,一切眾生聞經悟道,覺慧常照,趣向菩提,念念不住,常在清淨。如是清淨微塵,是名微塵。眾聚塵為界,破界為塵,原無實體。如有實體,便可實說。
應現十方故非一,同依一體故非異,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如來法身,無來無去,猶合三千大千以成一界。如來法身現而為應身,有來有去,猶碎三千大千以為微塵也。如來設此一問,雖問微塵之多,而意顯界塵之無實性。如來說一合相,正以第一義言。一真法界,平等圓融,非色相可以摶聚,非心思可以湊泊。法身之與應身,無後無先,非因非果。有時拈一塵而全界宛然,有時現千界而一塵不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誰為能合,誰為所合,而成一合相耶?止為凡夫在事相上取著見。謂一切萬法,由分而合,由多而一。執見五蘊,取其和合,是貪著事。五蘊和合無實體。總之,界歸於塵,無界可取;塵歸於識,無塵可取;四蘊離念,無心可取。眾生取著,皆由虗妄分別見。五蘊不了法空是法執,取和合不達諸法即我執。二執不忘,故名貪著其事。
無著云:為破色身故,說塵界等。於中細末方便及無所見方便塵甚多者,是細末方便。佛意以界喻真身,塵喻化身。如來寧說碎為微塵,不說合為世界。纔說一,早落二三;纔說個合,便成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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