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註解
金剛經註解卷之二
○無得無說分第七
當體空寂,無物可得,凡有言說,皆為剩語。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僧若訥曰:空生領解佛旨,乃云:第一義中,無有定實之法可得,亦無有定實之法可說。
陳雄曰:楞伽經論七種空有曰:一切法離言說空,第一義聖智大空。如來了真空之妙,固無法可得,亦無法可說,是以設為之問。無上菩提乃第一義,深妙難名,或持戒忍辱而得之,或精進禪定而得之,或聚沙為塔,或稱南無,皆已得之,豈可拘以定法而名之哉?如來憫眾生之未悟,安得默然而離說?或為志求勝法者說,或為求無上慧者說,或為求聲聞者說(傳心法要曰:自聲教而悟者曰聲聞),或為求辟支佛者說(法華經曰:樂獨善寂,是名辟支佛乘)。應機而酬,隨叩而答,寧有定法耶?佛盡變通之義,無執無著,須菩提兩言無有定法,非能解佛所說義乎?
李文會曰:如來有所說法耶者,佛所問意,恐謂如來有所說也。無有定法者,根器有利鈍,學性有淺深,隨機設教,對病用藥。法華經云:諸根利鈍,精進懈怠,隨其所堪,而為說法。是故法無定相,迷悟懸殊。若未悟時,似無所得;若悟了時,似有所得。得與不得,皆是妄見,但不可執著,自契中道,豈有定法可說耶?
川禪師頌曰:雲起南山雨北山,驢名馬字幾多般。請看浩渺無窮水,幾處方兮幾處圓。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謝靈運曰:非法則不有,非非法則不無。有無竝無,理之極也。
王日休曰:此皆為眾生而設,非有真實之法,故云非法。然亦假此以開悟眾生,又不可全謂之非法,故云非是非法也。
陳雄曰:如來所說者,無上菩提法也。可以性修,而不可以色相取,徒取則何以深造於性理之妙?可以心傳,而不可以口舌說,徒說則何以超出於言意之表?須菩提所以辯論,兩言其不可也。是法也,微妙元通,深不可識,一以言有耶?雖有而未當有,一以言無耶?雖無而未嘗無,此非法非非法之意,真空不空,其若是乎?
李文會曰:不可取者空生,深恐學人不悟如來無相之理。不可說者,深恐學人執者如來所說章句也。非者,無也。非非者,不無也。
黃蘗禪師曰:法本不有,莫作無見。法本不無,莫作有見。謂無即成斷滅,謂有即成邪見。
傅大士頌曰:菩提離言說,從來無得人。須依二空理,當證法王身。(子榮曰:先悟人法二空,然後證涅槃妙果。)有心俱是妄,無執乃名真。若悟非非法,逍遙出六塵。
川禪師曰:是什麼?恁麼也不得,不恁麼也不得。廓落太虗空,鳥飛無影迹。(咄!)撥轉機輪却倒迴,南北東西任往來。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疏:鈔云:未了人空、法空,皆名執著;了此二法,即曰無為。菩薩能齊證二空,聲聞方離人空。未達法空,故云離一。非以證前之義,故云而有差別。
六祖曰:三乘根性,所解不同,見有淺深,故言差別。佛說無為,說者即是無住,無住即無相,無相即無起,無起即無滅,蕩然空寂,照用齊施,鑒覺無礙,乃真是解脫佛性。佛即是覺,覺即是觀照,觀照即是智慧,智慧即是般若波羅蜜多也。
王日休曰:其言賢聖以無為法而有差別者,何哉?葢謂於無為法得之淺者則為賢人,若須陀洹之類是也;得之深者則為聖人,若佛與菩薩是也。此所以為差別歟?
顏丙曰:佛問須菩提: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答云:如我解佛所說義理,皆無一定之法可名可說。何故?如來所說法,如人飲水,冷煖自知,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法屬有、非法屬無,執有著相、執無落空,所以道不是法、不是非法。又以者,用也。無為者,自然覺性,無假人為,故一切賢聖皆用此無為之法。然法本無為,悟有淺深,遂生差別,見到頭則一也。
傅大士頌曰:人法俱名執,了即二無為,菩薩能齊證,聲聞離一非。所知煩惱盡,空中無所依,常能作此觀,得聖定無疑。
海覺元禪師曰:一金成萬器,皆由匠者智。何必毗耶城,人人說不二。
川禪師頌曰:正人說邪法,邪法悉歸正。邪人說正法,正法悉皆邪。江北成枳江南橘,春來都放一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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