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註解
○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現成公案,不假施為,此無為福,勝他有為。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
王日休曰:西土有河,名曰恒河,佛多以此河沙為言者,蓋因眾人之所見,而取以為譬喻也。然佛尚以此問須菩提,寧為多不者,蓋使須菩提先省悟此沙,已不勝其多矣,然後為下文之說也。寧字,儒家訓豈如此,乃譯師用字,止如助字然,不須深考也。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李文會曰:如恒河中所有沙數者,一沙即篇一河,是諸河中各有其沙,河尚無數,何況其沙也。
川禪師曰:前三三,後三三。頌曰:一二三四數河沙,沙等恒河數更多。算盡目前無一法,方能靜處薩婆訶。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肇法師曰:良由施福是染、沉、溺三有(三有謂三界。三界不離於有,故謂之三有),持經福淨,超昇彼岸,是故勝也。疏:鈔云:佛重顯無為福勝有為福也。圓覺經云: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流一切真如、涅槃。如此之理,豈不是此經四句偈?何故?圓覺者,妙性也。因圓覺妙性流出一切真如之法、涅槃之理,不生滅之道從此而出,亦同第八分之妙義也。如是解者,受持無廢,自利利他,普與有情,咸達其道。而此福者,即無為福也。其福勝前恒河沙珍寶布施之福,所以題號無為福勝之分。
王日休曰:佛再呼須菩提言: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受其義理而持守之,乃至以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則已不為惡業所縛,而可以悟明真性。而人亦得聞此至理,而有悟明真性之漸。久而善根皆熟,可以脫離輪迴,永超生死,則萬劫無有盡期。故其福德,勝於彼恒河沙數世界七寶布施無量無數也。佛嘗言:財施有盡,法施無窮。財施不出欲界,法施能出三界。此法施之福,勝於彼無量無數,不足怪也。
陳雄曰:七寶雖多,不過人間有限之物,布施以此,但受人間有限之福,較之經中一偈,悟之者生天,豈不相去萬萬耶?三昧經云:若復有人,持以滿城金銀,而以布施,不如是人所受持是經一四句偈。今有善男女,非特受持,即自見性,又且解說,教人見性,則彼此生天,成無上道。迴視七寶之福,為不足道,故有勝前云。華嚴云:譬如暗中寶,無燈不可見,佛法無人說,雖慧不能了。是則解說之功,又孰有大於此者?
顏丙曰:將七寶滿世界布施,得福雖多,屬在有漏,未免窮盡。不如於此經中,受持自己四句,更能展轉教人,皆得入佛知見。此福德歷劫長存,故勝前著相福德。
李文會曰:甚多世尊者,謂七寶滿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福德甚多。受持四句偈者,川禪師解註甚是詳明,載在應化非真分中,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者,若能說此大乘經義,化導眾生,了悟住無所住心,得無所得法,當知受持此經無為功德,勝前以七寶滿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有為之福德也。
智者禪師頌曰:恒河數甚多,沙數更難量。舉沙齊七寶,能持布施槳。有相皆為幻,徒言智慧強。若論四句偈,此福未為長。
川禪師曰:真鍮不換金。頌曰:入海算沙徒費力,區區未免走埃塵。爭如運出家中寶,枯木生華別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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