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無垢稱經贊卷第二(本)
经中所有修行者皆证得最胜波罗蜜多。
赞叹说:此显明能到达彼岸的功德,即是十种波罗蜜多。第一种,显明这十种度法都能完全修持,纯粹是无漏的。然而这十种度法在登地之前的位次,在一行中只能修一行,只是有漏的;七地以前,在一行中能修一切行,兼通有漏无漏;八地以上,在一切行中修一切行,纯粹是无漏的,因为超越前位所以都称为第一。十种度法是:一、布施。二、净戒,称为调伏寂静。尸罗就是净戒。广律毗奈耶称为调伏,调伏控制身语等业,制伏灭除一切烦恼故。寂静是使身语意寂止,止息六根中诸恶戒故。尸罗是清凉的意思,因为能得涅槃清凉之义的缘故,或说戒的体性本身能消除烦恼恶业的热恼。尸罗是本体,调伏寂静是戒的功能。三、安忍。四、正勤,正勤就是精进。五、静虑,即禅定。六、般若。七、方便善巧。八、妙愿。九、力。十、智波罗蜜多。古经缺少愿度,仍将第十与第六合说,并非不具足,因意义已包含。应当举最初一种具足为例类推其余,如果这样何必再另外列出来呢。
关于六度的解释分为五个方面:一、解释名称;二、阐明本质;三、说明表现;四、辨别结果;五、各部分的共通与区别。
第一,解释名称。梵语称为“始迦波罗蜜多”。“始迦”是十的意思,“波罗”是彼岸的意思,“蜜多”是脱离、到达的意思。合起来称为“十种脱离并到达彼岸”。“十”是数目。彼岸有五种:一是所认知的对象,二是教法,三是真理,四是修行,五是果报。通过这十种修行,能够彻底了悟一切空与有的境界,能够完全理解一切五明教法,能够通达一切真实与世俗的真理,能够圆满修习一切福德与智慧的修行,能够证得一切觉悟的果报,这就叫做“到达彼岸”。觉悟本身、以及觉悟所断除的烦恼都称为“觉悟”;觉悟与涅槃也都称为“觉悟”。在这五种境界中,如果有一丝一毫未能彻底圆满,就不能称为“到达彼岸”。“离”是远离的意思,通过这十种修行,能够远离生死、五蕴等一切束缚,能够到达所认知的五种彼岸,所以称为“十波罗蜜多”。《大般若经》中就是这样解释的,这是从数目角度进行的阐释。
解释各个具体名称的话:能够破除吝啬贪心,就叫做布施。……乃至能够决断一切事物的现象与真理,就叫做智慧。布施本身就是波罗蜜多,……乃至智慧本身就是波罗蜜多,这都是从事物与其功能作用的关系角度来阐释的。
二、说明本质:布施分为三种,即财物布施、佛法布施、无畏布施。对贫苦的良善之人施予珍贵物品,对身处生死轮回者施予正法,对恐惧不安的众生施予无畏的保障,这三种都以不贪求的心以及由此生起的身、口、意三业为本质。这本质包含两方面:一是不贪求的心,二是意志(思),因为身、口、意三业就是意志的体现。
戒律有三种,即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通过别解脱戒能远离种种恶行,称为律仪戒。一切为了自利而修行的种种善法,称为摄善法戒。为了利益、安乐众生的一切身、口、意行为,称为饶益有情戒。这三种都以接受菩萨戒时的身、口、意三业为本质,其根本只是意志。
忍辱有三种,即忍受怨敌伤害的忍辱、安然承受痛苦的忍辱、深入观察法理的忍辱。他人来恼乱时,能够承受而不生嗔恨;修行遇到逼迫时,能够安住不退转;听闻佛法、审察真理时,能够印证而不怀疑。第一种的本质是不嗔恨,第二种忍辱的本质是精进,第三种忍辱的本质是审察的智慧,三者又总以由此生起的身、口、意三业为表现。其本质涉及四种法:一是不嗔恨,二是精进,三是智慧,四是意志。
精进有三种,即披甲精进、摄善精进、利益精进。正如佛经所说:“安住于有势力、有勤勉,有勇猛健壮、坚固勇悍,对于一切善法,常不舍弃善法的轭(约束引导)。”经文将精进分为五种名称,即披甲、加行、无下、无退、无足,依次对应经中所说的五种精进。披甲精进就是最初说的“有势”,其余四种精进都属于摄善精进。虽然这五种涵盖了摄善精进的全部,但都是为了自利。在救济利益他人时,不生起懈怠疲倦,称为利乐精进。这三种精进以勤奋以及由此生起的身、口、意三业为本质。其本质只是两种法:一是精进本身,二是意志。
禅定有三种,即安住静虑、引发静虑、辨事静虑。能带来现世安乐住处的定,称为安住静虑;能引发神通的定,称为引发静虑;能转变大地为金银、反转大海为酥酪等,施予一切贫乏众生,称为辨事静虑。这三种只以禅定为本质,其根本就是定。
智慧有三种,即了悟“人我”空性的无分别智慧、了悟“万法”空性的无分别智慧、了悟“人法二俱”空性的无分别智慧。
方便善巧有两种,即回向方便善巧、拔济方便善巧。
愿有两种,即追求觉悟的愿、利益安乐他人的善巧愿。
力有两种,即思择力、修习力。
智有两种,即受用法乐智、成熟有情智。
这五种(方便善巧、愿、力、智)都以智慧为其本质。或者,第八种“愿”,以希求(欲)、坚定信解(胜解)以及信心(信)为本质,同时也以智慧为本质。
如此,十种波罗蜜(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方便、愿、力、智)合起来以九种法为本质:一是不贪求,二是意志,三是不嗔恨,四是精进,五是智慧,六是禅定,七是希求,八是坚定信解,九是信心。其中,遍行心所(普遍活动的心所)有一种,即意志。别境心所(于特定对象生起的心所)有四种:希求、坚定信解、禅定、智慧。善心所有四种:信心、精进、不贪求、不嗔恨。或者,若将身体和语言的行为(身业、语业)及其无形的潜在影响(无表色)也考虑进来,那么合起来就以十种法为体性。
三、解释波罗蜜多的特征:必须具备七种最胜条件,才能成就十种波罗蜜多的真实内涵。 第一是安住最胜,指修行者要安住于菩萨的根性;若不具备菩萨种性,即便修行也不能称为波罗蜜多。 第二是依止最胜,指必须依止广大的觉悟之心;若无求觉悟的心愿,虽然修行也不成波罗蜜多。 第三是意乐最胜,指要对一切众生怀有悲悯;若不悲悯众生,虽然修行也不成波罗蜜多。 第四是事业最胜,指要全面实践一切善行,比如布施时要心怀信心、诚意,适时亲手如法地施行布施。具体可具备六重含义: 一、无所依的布施,即彻底放下执着;回向涅槃,不被任何事物束缚。 二、广大的布施,指慷慨施予、殷重而广泛地布施。 三、欢喜的布施,乐于舍弃;布施前、布施时、布施后都心意愉悦,没有后悔。 四、频繁的布施,指持续不断地布施;始终如法行事,不以凶暴手段积聚财物,布施时反复普遍地舍施物品。 五、福田之施,指布施圆满,即在殊胜的福田前奉献供养。 六、摄受眷属的布施,指在布施中乐于平等分配,对父母、妻儿等眷属时时平等给予。 不合道理求得的财物不拿来布施,因为物品不洁净;罗网机阱不拿来布施,因为会伤害众生;刀杖毒药不拿来布施,因为会危害众生;音乐女色不拿来布施,因为会破坏清净心。总而言之,一切不如法的物品都不应布施。以上这些称为事业最胜。 第五是巧便最胜,指要以不执着于表象的智慧来统摄修行,如同不见布施者、布施物、受施者,这三者本质皆空,三轮清净。正如《般若经》所说:“以不执着于表象的心相应而行布施。”若执着于表象修行,虽然修行也不成波罗蜜多。 第六是回向最胜,指必须回向无上正等正觉;若不追求此目标,虽然修行也不成波罗蜜多。 第七是清净最胜,指不被烦恼与所知二障夹杂干扰,过去、现在、未来三时都不后悔,方能成就波罗蜜多;若被烦恼间断,虽然修行也不成波罗蜜多。
解释四果,分两种:有烦恼的四种果:第一是异熟果,第二是等流果,第三是士用果,第四是增上果。因为没有达到无为的境界,所以没有离系果。没有烦恼的四种果,加上离系果,去掉异熟果。异熟果指的是有烦恼的善和恶行为带来的果报。如果是在修行十地等过程中,两种相互促进,能得到五种果。这五种果的具体情况,后面会说明。
五、从多个方面来区分,这里再通过五个方面来说明:一是顺序,二是去除障碍,三是掌握取舍,四是修行表现,五是纯粹与混杂。正如《成唯识论》第九卷所解释的那样。
经文说:修行圆满后,心中不执着于获得什么,自然就能生起对万法不执着的深刻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