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大疏
初中二:一總,二別。
初二:一总,二别。
總者,酬因酬請,顯理度生,一代教興,皆由是矣。若原佛本意,則唯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等。雖說三乘,所證之法及調伏事,是法皆為一佛乘故。
总的来说,佛陀应众生请求而说法,为阐明真理、普度众生,一切教法的兴起都源于此。若探究佛陀的本意,他之所以出现在世间,只是为了一个重大的因缘——要让众生开启佛的智慧见解,使他们获得清净解脱。虽然佛陀说了声闻、缘觉、菩萨三乘教法,但所证悟的真理和修行的方法,最终都是为了引导众生归向唯一的佛乘。
別者,有十所為,故說此經:
佛陀讲说此经,有十个方面的特别用意。
一、顯示因行有本故,謂文殊問本起因地,佛說一切如來,皆依圓照淨覺了無明空,因此發清淨心,方可修波羅蜜等;
一、说明修行有根本依据。文殊菩萨询问修行最初的根本和原因,佛陀说所有如来,都依靠彻底觉照清净本心、了达无明本空的智慧,由此生起清净心,才能修习波罗蜜等法门。
二、泯絕果相成圓故,謂泯絕菩提涅槃二轉依故,唯是清淨覺性,方為無始無終、不增不減究竟之果,故說涅槃昨夢、佛國空華等;
二、消除对果相的执着才能圆满成佛,意思是超越菩提和涅槃这两种转依境界,唯有清净觉悟的本性,才是无始无终、不增不减的终极果位,所以经中说涅槃如昨日梦境、佛国似空中幻花等。
三、決擇悟理應修故,謂普賢問意云,覺性本圓,一切如幻,幻空無體,誰曰修行,如其不修,何因證覺,佛說因起幻智,以除諸幻,幻盡智泯,覺心圓明。然今唯說空幻者,溺於無修,修習之徒,縛於有得,良由悟修之意,似反而符,故最難明,理須決擇;
四、窮盡甚深疑念故,謂菩薩難意云,眾生本佛,今既無明,十方如來,後應煩惱,佛答意云,即此分別,便是無明,故見圓覺,亦同流轉,如雲駛月運等,但一念不生,則前後際斷,如翳差華亡等,眾生即佛人,罕能知知,而寡信信,而鮮解解,亦難臻此境,今經決了,實謂窮源,苟能精通,群疑自釋;
五、斷除輪迴根本故,謂發業成種,無明為根,潤業受生,貪愛為本,若不識其相,賊即能為,若不達其空,永不可斷,故答文殊,彌勒究了,盡其根源;
六、搜索菩提隱障故,謂我、人、眾生、壽命等四相,雖名同諸教,而行相深密,從麤至細,展轉難除,其猶眼睫,非朗鏡而不照,我亦如是,非了教而不明,故淨業一章,重重搜索;
七、少文能攝多義故,如《論》中說(凡引論不出名題者,皆《起信》也):或有眾生,廣聞而取解,或少聞而多解,或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
能取解者,此之三類,初或文廣義略如《大般若》等,或文義俱廣如《華嚴》等;二文義俱略如《般若心》等;三文略義廣即彼論。此經謂一軸之文,二十八紙,義具終教、頓教(此二正是所宗之旨)、空宗(普眼文中修二空觀及顯塵識界一一清淨,如《大般若》)、相宗(五性差別修證地位),亦該小乘(分析四大界分別觀,及不淨觀),兼含圓別(歷根識塵大三界二科一一云三等不動周徧法界,無壞無雜,如一室千燈等,又三觀別修及依一法性顯戒定慧等)、通決悟、修義意(一一法門,皆入了悟,托法而修,故觀門之首一一云悟淨圓覺,以淨覺心,方云修如是如是等),具足頓漸禪門,龍藏徧探,無備於此;
八、一法巧被三根故,謂普眼觀門被上根也,三觀諸輪被中根也,三期道場被下根也(二皆漸也)。言一法者,一一文中無不標依圓覺,結入圓覺;
九、令修稱性深禪故,然諸家禪定之門,不出色四、空四,唯《起信》直修真如三昧,此經便入圓覺觀門,雖三根漸頓之殊,所入無非圓覺;
十、勸事離相明師故,然諸隨相之教,所說修行,有軌可則,有跡可依,故未必長隨善友師傅,此經說惑元無,復云除斷,說佛本是,復曰勤修。一切儀式,類皆如此,末世後學,難可依從,必須離相明師,觸向曉喻。故令親近,盡命亡軀,四儀之中,無執其相,勿恨彼去,勿慢彼來,如是承事歸依,方能悟入圓覺。是以善財童子,初遇文殊,既興開發覺心,便教親近善友,亦由法界宗旨,隱顯難明,故以事師,為後之軌。
外計天命者,莊云:天地萬物之父母,合則成體,散則成始;又曰:才之殊者,受之於天。列曰:精神者,所受於天,骸骨者所稟於地。《語》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等。
非之曰:若爾則天之賦命,奚為貧多富少,賤多貴少(愚賢醜美,禍福凶吉,惡善一一例之),苟多少之分在天,天何不平乎?夫無行貴,守行賤,有德貧,無德富,仁殀不仁壽,義凶不義吉,道喪不道興,既由乎天,天何興不道而喪道耶?此乃顛倒冠履,尊卑無序,天之命也。亦猶無恒之人,易所不占,何有福善益謙之賞,禍淫害盈之罰焉?況故生萬物以相殘害(爪牙噬之類),豈非無道之極乎?
《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
若生為大德,則死為大賊,今既不問賢愚罪孝,皆賊之以死,何用生之乎?又既禍亂反逆,皆由天命,則聖人設教,責人不責天,罪物不罪命,是不當也。然則詩刺亂政,書讚王道,禮稱安上,樂號移風,豈是奉上天之意,順造化之心乎?
外計自然曰:道法自然,謂烏玄、鶴白、松堅、棘尖、麟鳳本仁、虎豹性害,非為之所能也。
非之曰:若無因而自然生,無緣而自然化,則一切無因緣處,則應生化,謂石應生草,草應生人,人應生畜等。又應生無前後,起無早晚,神仙不藉丹藥,太平不藉賢良,仁義不藉教習,老、莊、周、孔何用立教為軌則乎?
外計元氣者,莊曰:「人之生,氣之聚,則為生,散則為死。」又曰:恍惚之間而有氣,氣變而有生。又曰:萬物一也,通天下一氣,聖人故貴一。又曰:天氣為魂,地氣為魄。
《易》曰:「精氣為物,遊魂為變。」
非之曰:若云「氣成人」等,則欻生之神,未曾習慮,豈得嬰孩,便能愛惡憍恣焉?
若云「欻有便能隨念」者,則一切所為,悉能隨念,不待因緣,學習而成也。
若云,初稟氣生,其性本靜,由感物而易者,且嬰兒一月,驚畏相生,一二三歲貪瞋嬌相,如次而生,此乃未有師習,豈因感物而易乎?
又鷹、犬性能搏噬,因其性調之,令其擊殺,若先無性,唯緣現習而能成者,何不調鳩、羊使搏噬乎?
又若稟氣而欻有,死後氣散而欻無,則誰為鬼神,而靈知不斷乎?
今有鑑達前生,追憶往事,則知生前相續,非稟氣欻有(鮑靜李家,曇諦弘覺,羊祜指環)。又驗鬼神,靈知不斷,則知死後相續,非氣散而欻無(蔣濟之子,託母求官;嬖妾之父,為兒結草;蘇韶卒後,來與姪節問答;孔子語子貢云,死後將自知之未晚)。故祭祀求禱,人皆為之,況死而甦者,說幽塗事(劉聰云云),或死後感動妻孥,求索飲食,或酬恩冤及邪病,呪禁而愈等耶(答王云云)。
問:若人死為鬼,則古來諸鬼,填塞巷路,有其見者,如何不爾?
答:人死六道,不必皆鬼,鬼死復為人等,豈古來積鬼常存耶?且天地之氣,本無知也,無知之氣,在人身中,安得欻起而有知乎?若稟得無知之氣,而能知者,則草木等,既同稟氣,皆應知也。
由是而觀,人畜萬物,雖附氣而生(氣變為陰陽,陽為風火,陰為水土,四大合散,以心為主),蓋是無始心神,世世傳習,續而為主也。既生死成壞,從心所傳,則賢愚善惡,資於熏習。故仁暴由堯、桀而不由天,善惡在舜、均而不在氣。
約此道理,方有教遵,修求之路,損益禍福之端,賞善罰惡之科,避凶就吉之驗矣。
二顯是者,然六道異生,皆是如來藏心,合於生滅名賴耶識。能取境界,相續起念,計我我所,名為意識。造種種別業、共業,乘業受生,稟氣成質。其造業者,皆因無明所發;其受生者,皆因貪愛所潤。
故遠公《報應論》云:夫因緣之所感,變化之所生,豈不由其道哉。無明為惑網之淵,貪愛為眾累之府,二理共生,冥為神用,吉凶悔悋,唯此之動。無明掩其照,故情想凝滯於外物。貪愛流其性,故四大結而成形。形結則彼我有封,情滯則善惡有主,有封於彼我,則私其身而身不忘;有主於善惡,則戀其生而生不絕。
文中二:一別釋;二總結。
初中三:初惡業苦報。
由於欲境,起諸違順,境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是故復生地獄、餓鬼。
解曰:起諸違順者,謂可意境、不可意境。
境背等者,由愛彼境,境不順心,便生熱惱憎嫉。憎嫉故起瞋,瞋故殺害、逼惱、打罵、凌辱,種種惡業,從此便興。
亦可境稱愛心,而生躭著,婬盜、飲噉、侵奪、綺妄,種種惡業,文無者略也。
言種種者,十不善等生鬼、獄者,三惡報也。
無畜生者,取其文潤成句,以二例知。
亦可,翻譯傳寫脫漏,義必合有故。
《華嚴》云:「十不善業道,上者地獄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餓鬼因。」
然三惡道,五門分別:一釋名;二出體;三種類;四身相;五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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