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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圓覺經大疏 · 初解題目"
description: "圆觉经大疏是唐代高僧宗密对《圆觉经》所作的权威注释，成书于中唐时期。宗密作为华严宗五祖，融合华严与禅宗思想，系统阐释圆觉经的深奥义理。全书从教理、修行、证果三个层面展开，详细论述众生本具的圆觉妙心，以及如何通过顿渐修行证得佛果。该疏在佛教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是研究中国佛教圆顿思想的关键文献，对后世禅宗与华严宗的发展影响深远，被历代学佛者奉为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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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

> 大方广圆满觉了义修多罗经

然諸經教，或佛說時，便自立名，如《法華》、《金剛》之類；或佛滅後，結集者立，如《阿彌陀》、《入楞伽》之類。今此經目，是佛自立五種名也。流通分中文云：「此經名大方廣圓覺陀羅尼，亦名修多羅了義，亦名祕密王三昧，亦名如來決定境界，亦名如來藏自性差別。」

> 然而各种佛经，有的是佛陀讲经时自己定名的，如《法华经》《金刚经》之类；有的是佛陀涅槃后，结集经典的僧众所定，如《阿弥陀经》《入楞伽经》之类。现在这部经的题目，是佛陀亲自确立的五个名称。在流通分的经文里说：此经名为大方广圆觉陀罗尼，也叫修多罗了义经，也叫秘密王三昧经，也叫如来决定境界经，也叫如来藏自性差别经。

二者諸經得名，有其多種，或以人為目，或以法為名。人有請說等殊，法有法喻等別。或體或用，或果或因，或能詮所詮，或真妄境智，乍單乍複，其類不同。今經五名，已含多種。

> 佛经的命名有多种方式，有的以人为名，有的以法为名。人有请说者与被说者的区别，法有实法喻法的不同。或从本体立名，或从作用立名，或依果德立名，或依因行立名，或据能诠教体，或就所诠义理，或取真妄境界，或用能观智慧。有时名称单一，有时复合多义，种类各不相同。本经五种名称，已涵盖诸多类型。

大者是體，方廣是用，圓覺是果，祕密王三昧是因。又王是喻，三昧是法，修多羅了義是歎能詮，餘皆所詮。如來是能證人，即當其智。決定境界是境，兼餘皆法。如來藏是在纏之名，即真妄和合，斯則人法，總彰法喻，皆舉具體具用，有果有因，詮旨雙題，真妄俱顯，方諸經目，莫備於斯，了義之名，照然義現。其每字別釋，得名如下所辨。

> 大代表本体，方广代表作用，圆觉代表果位，秘密王三昧代表因行。王是比喻，三昧是修行法门，修多罗了义是赞叹能诠释的经教，其余都是所诠释的内容。如来是能证悟的人，对应其智慧。决定境界是所证之境，其余都属于法义。如来藏是众生本具却被烦恼缠缚的名称，表示真如与妄念的和合，这里涵盖了人与法，总括了法义与譬喻，既展示了整体也说明了作用，既有果位也有因行，教义与宗旨同时彰显，真理与妄念共同显现，与其他经题相比，没有比这更完备的了，了义这个名称，使含义清晰呈现。每个字的具体解释，得名的缘由如下所述。

三明取捨者，文中雖五，首題唯二，良以宗本體用是法義之宏綱，詮旨功能是言象之皎鏡，事周理盡，須建五名，簡要標題，且存兩號。

> 三明取舍的要点，文中虽列有五项，但标题仅有两类。这是因为宗本体用是佛法要义的总纲，阐释宗旨的功能如同明镜般清晰映照言象。内容周全、义理透彻，故需设立五个名称；为求简明扼要，标题暂且保留两种称谓。

二配法義者，凡欲解了義經論，先須明識法義，依法解義，義即分明，以義照法，法即顯著，故《論》中欲顯大乘深隱，性相道理，先開此二。

> 要理解佛经和论典的意义，首先必须清楚地认识法与义。依据法来理解义，义就会明白；用义来观照法，法就会显现。因此，《论》中为了阐明大乘佛法深奥隐秘的性相道理，先提出了这两个方面。

《論云》：摩訶衍者，略有二種，一者法，二者義。

> \*\*《论》中说：\*\* 大乘佛法，大体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法”，二是“义”。

法指一心，義開三大，正同此也。心是如來藏，心即圓覺在纏之名；義謂體相用，即如次是大方廣。論文為欲發起眾生大乘信根，故就凡夫位中，目此圓覺為眾生心也。

> 法就是指这一颗心，含义展开为三大方面，正与此相同。心就是如来藏，心即是圆觉在烦恼缠缚中的名称；含义指的是体、相、用，依次对应就是大方广。论中文字是为了启发众生生起大乘的信心根基，所以从凡夫的立场上，将这圆觉称为众生心。

今經題目十一字中，圓覺兩字，正是其法；大方廣三字是圓覺體用之義，經之一字，正是能詮教法；修多羅了義五字，歎教法勝能之義。故正宗之初，佛自標本，唯立圓覺，中間處處，牒前起後，標結指陳，一一只言圓覺，不言大方廣也。

> 在这部经的标题十一个字中，“圆觉”两个字，正是所要阐明的根本法义；“大方广”三个字是说明圆觉本体的体性和作用，“经”这一个字，是指能够诠释教法的文字；而“修多罗了义”五个字，是赞叹这部教法殊胜功用的含义。所以在经文正宗分开始的地方，佛陀亲自标举根本，只确立“圆觉”这一核心；中间各处行文，呼应前文、引出后义，标示、总结、指示、陈述时，每一次都只提“圆觉”，而不说“大方广”。

或唯覺之一字是法，餘四皆義，故文中或但云覺，或淨覺、大覺、妙覺、覺性、覺心、覺相等，能詮法義，配此可知。是則上五字總屬所詮，下六字總屬能詮矣。

> 有时候只用“觉”这一个字代表佛法，其余四个字都是解释它的含义，所以文中有时只说“觉”，有时说“净觉”、“大觉”、“妙觉”、“觉性”、“觉心”、“觉相”等等。能够表达佛法义理的语言文字，都可以对应这个关系来理解。这样一来，上面五个字（圆觉妙心等）总体都属于被解释的佛法真义，下面六个字（大方广等）总体都属于用来解释的语言文字。

三具解釋者，於中分二：初釋所詮；後釋能詮。

> 三种解释方式，这里分为两部分：先解释所诠释的义理；再解释能诠释的经文。

且初，所詮五字，略為二釋：一以三字對兩字；二以四字對一字。

> 首先，解释“圆觉经”这五个字的含义，可以分成两种方式说明： 第一，将“圆觉”三字与“经”两字对应解释； 第二，将“圆觉经”四字与“经”一字对应解释。

前對中三字者，如次是圓覺體性、德相、業用三大，然各二義。

> 前面提到的中间三个字，依次代表圆觉的体性、德相和业用<note>即体大、相大、用大</note>，而每一方面又各具两种含义。

大者，當體得名，常徧為義。

> 广大，是从其本体而得名，恒常遍在是其含义。

當體者，不同法相宗揀小之大，大外有小可揀，猶是分限，豈為至大，今以圓覺體無邊涯，絕諸分量，強名大也慤云，大者敘心靈之絕量；

> 这个本体，与法相宗所说的那种需要排除小乘才能显出的“大”不同。那种“大”之外还有“小”可以排除，仍然是有界限的，怎么能算是究竟的“大”呢？现在所说的圆觉本体，它本身没有边际，超越了一切分别和度量，只是勉强用一个“大”字来形容它罢了。<note>裴休的注解说：“大”字是在描述心性灵觉的绝对无量。</note>

常徧者，常則竪通三世，徧則橫該十方。

> 常是指时间上贯通过去、现在、未来三世，遍是指空间上涵盖十方世界。

竪者過去無始，未來無終，無有一法先之，唯此先於諸法，故名大也。《涅槃經》云：「所言大者，名之為常。」

> 从时间维度看，过去没有起点，未来没有终点，没有任何一法比它更早出现，唯有这个觉悟之心先于一切事物而存在，所以称为“大”。《涅槃经》说：“所谓的大，指的就是永恒常在。”

橫者十方，窮之無有涯畔。《涅槃》又云：「所言大者，其性廣博。」猶如虗空。

> 横向遍及十方，追寻其边界也找不到尽头。《涅槃经》又说：“所谓‘大’，是指它的本性广阔无边。”就像虚空一样。

方者，就法得名方是法也，軌持為義，軌生物解，在持自性。持自性者，一切眾生皆有本覺，雖流浪六道，受種種身，而此覺性，不曾失滅。生解者，眾生悟入知見，雖因善友開示，然其智解，從覺性生，如水土之潤，生糓等芽，芽從種生，不從水土，故文云：「圓覺流出菩提涅槃及波羅蜜，教授菩薩。」

> 方这个名称，是根据法而确立的<note>方就是指法</note>，它的含义是轨范和持守。轨范能令众生产生理解，持守则是保持自身的本性。所谓持守自性，是指一切众生本来都具有觉悟的本性，虽然流转于六道之中，承受各种不同的生命形态，但这个觉悟的本性，却从未丧失或消灭。所谓产生理解，是指众生能够悟入佛的知见，虽然需要依靠善知识的开导与指示，但他们真正的智慧与理解，其实是从自身本有的觉悟本性中产生的。就像依靠水和土的滋润，能生长出稻谷等的嫩芽，但嫩芽是从种子本身生发出来的，并不是从水或土中产生的。所以经文上说：“圆满的觉悟本性中，流现出菩提、涅槃以及各种波罗蜜法门，用以教导菩萨。”

廣者，從用得名，廣多、廣博為義。

> “广”这个字，是从它的作用来命名的，以“众多”“博大”作为它的含义。

廣多者，此圓覺性，本有過塵沙之妙用，潛興密應，無有休息，無有窮盡。

> 这个圆觉本性，本来就具备超过恒河沙数那么多的奇妙作用，在暗中生起、秘密应和，没有停息，也没有穷尽。

廣博者，此無盡之用，一一同於覺性，無有邊際，無有分限，故文云：「覺性徧滿圓無際故，當知六根徧滿法界，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徧滿法界。」

> 广博的意思，是指这无穷无尽的功用，每一处都与觉悟的本性相同，没有边际，没有分隔限制。所以经文中说：“觉悟的本性周遍充满，圆满没有边际，因此应当知道，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也周遍充满整个法界。像这样，乃至八万四千种总持法门，也都周遍充满法界。”

問：《華嚴經》題亦云「大方廣」，與此同異？

> 问：《华严经》的经题也称作“大方广”，和这里的“大方广”是相同还是不同？

答：配屬三大則同，釋義隨宗則異。

> 对应三大分类相同，具体释义则随各宗派而不同。

《華嚴疏》釋「大」云：「一切相用，皆同真性而常徧故。」

> 《华严疏》解释“大”字说：“一切现象和作用，都如同真理本性那样永恒普遍地存在。”

持則雙持性相，具十玄門，軌則一切，諸法一一，皆能生解，如觀一切，見百門義等，廣則能包能徧，相即相入，重重無盡。一一對此，同異可知。

> 执着就会同时执着本性与表象，具备十种玄妙法门，规范一切事物，每一种现象都能产生理解，如同观察一切事物时能见到百种法门义理等等。从广义来说能够包容一切、遍及一切，现象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融摄，层层无尽。每一种现象对照这些原理，相同与差异之处便可明了。

圓覺者，直指法體，若不尅體標指，則不知向來說何法大、說何法廣。

> 圆觉，是直接指明法的本质，如果不从根本上明确指出，就不知道之前所说的法究竟广大在哪里。

圓者，滿足周備，此外更無一法；

> 圆，指的是圆满具足，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法门。

覺者，虗明靈照，無諸分別念想。故《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等。

> 觉悟的境界，是空明灵澈、了了分明的状态，没有任何分别、念头和思虑。所以《大乘起信论》说：“所谓觉悟的含义，是指心体远离妄念；远离妄念的状态，就如同虚空法界一般”等等。

此是釋如來藏心生滅門中，本覺之文，故知此覺，非離凡局聖，非離境局心，心境凡聖本空，唯是靈覺，故言圓也。故下文說，涅槃昨夢，世界空華，眾生本成佛道；又云，一切覺故；又云，幻滅覺圓滿。

> 这是解释如来藏心生灭门中，本觉的经文，由此可知这个觉性，并非脱离凡夫而局限于圣人，也并非脱离外境而局限于内心，心境、凡圣原本就是空寂的，唯有灵明觉性存在，所以称为圆觉。因此后文说，涅槃如同昨夜的梦，世界如同空中幻花，众生本来已经成就佛道；又说，因为一切皆是觉性；还说，幻相灭尽觉性便圆满。

然此圓覺，於諸經中，隨宗名別。

> 然而这种圆满觉悟的境界，在各类经典中，随着各宗派宗旨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名称。

《涅槃經》但約凡夫身中本有此性，悟之決定成佛，故名佛性。

> 《涅槃经》中只说到，凡夫身心中本就具备这种本性，一旦觉悟就必定能成佛，所以称为佛性。

《法華》約稱讚唯此一法，運載眾生，至於寶所，餘乘不能，餘法皆劣，故名一乘妙法。

> 《法华经》中赞叹说，只有这一法门能够运载众生，抵达珍宝所在的究竟归宿，其他教法都做不到，其他法门都显得浅薄，所以称为一乘妙法。

《淨名》但約住此性者，神變難量，非口可議，非心可思，故名不可思議解脫。

> 《维摩诘经》中，只是说明安住在这种本性中的人，其神通变化难以衡量，不是言语能够谈论，不是心思能够揣测，所以称作不可思议的解脱。

《金剛》但約此性顯發，能破煩惱，故名般若。

> 《金刚经》正是依据这觉悟本性显现发挥，能够破除烦恼，所以称为智慧。

餘類可知，皆是圓覺門中差別之義。良由未決定的顯無明本無，眾生本佛，故雖神用繁廣，勝德無邊，不得標題直名圓覺，禪門離念無念，亦是此中拂迹遮過之意。然以心傳心，密意指授，非今簡牘所論，且約形言，對此辨矣。

> 其他类别可以此类推，都是圆觉法门中不同角度的阐释。根本原因在于未能明确揭示无明本来不存在、众生本是佛的真理，所以虽然神通妙用繁多广大，殊胜功德无边无际，却不能直接以“圆觉”作为名称。禅宗主张远离妄念、无念为宗，也是这里消除执着、遮止过患的用意。但以心传心、密意传授的方式，并非现在文字所能讨论的，暂且依据可见的言教形迹，与此对照辨析。

後四字對一字釋者，唯覺之一字指法，餘四盡是釋義。

> 后面四个字对应一个字的解释，只有“觉”这个字指代法体本身，其余四个字都是在解释它的含义。

意言此覺，有廣大義，有方圓義。

> 这种觉悟，既有广大的含义，又有圆满的含义。

以廣對大，以方對圓，謂體大而用廣，理方而義圓，方是正直，不徧揀小不邪揀外，圓是滿足，無虧無缺揀諸菩薩。

> 以宽广对应宏大，以方正对应圆满，说的是本体宏大而作用宽广，理体方正而义理圆满。方正是正直的意思，<note>区别于狭隘</note>不偏邪<note>区别于外道</note>；圆满是满足的意思，没有亏损、没有欠缺<note>区别于其他菩萨境界</note>。

亦可，大方是體大方無隅，廣圓是用慤云，廣越塵沙，圓無間缺，謂體大而方正不偏，用廣而圓滿無缺，故復以方連大，以圓連廣。

> 也可以说，“大方”是本体<note>方正无边</note>，“广圆”是妙用<note>慤法师说：广阔超越尘沙，圆满没有间隙</note>，意思是本体广大方正而不偏斜，妙用广阔圆满而没有缺漏，所以又把“方”和“大”相连，把“圆”和“广”相连。

又四字中，上三字是別，圓字是總。意明此覺，具足三大之德，故名圓也。

> 这三个字是具体的描述，“圆”字是总括。意思是说明这个觉悟，完全具备三种伟大的品质，所以称为“圆”。

是則總、別之德具彰，法、義之門雙指，故名「大方廣圓覺」。

> 这便是总体与个别的功德都已彰显，佛法与义理的门径同时指明，所以称为“大方广圆觉”。

後能詮六字者，於中：先配，後釋。

> 接下来解释这六个字，分为两步：先对应关系，再具体说明。

配者，「修多羅」三字，總指諸經；「了義」兩字，歎此一卷，此一卷是諸經決了之義也。故下文云：「是十二部經清淨眼目。」「經」之一字，正是此圓覺能詮之體。

> 所谓“配”这个字，是指“修多罗”这三个字，泛指一切佛经；而“了义”这两个字，则是赞叹这一卷经，因为这一卷经是所有佛经中究竟、透彻的义理。所以下文说：“是十二部经清净眼目。”至于“经”这个字，正是指这部《圆觉经》用来表达义理的文字载体。

後釋者，「修多羅」之義，已如前釋。

> 后来解释的，“修多罗”的含义，前面已经说过了。

「了義」者，決擇究竟顯了之說，非覆相密意含隱之談。

> “了义”指的是抉择分明、究竟透彻的解说，不是那种掩盖真相、隐含密意、含糊不清的说法。

然諸經中，何者了義？何者不了義？

> 然而，在各种佛经中，哪些是彻底圆满的教义？哪些是尚未圆满的教义呢？

清涼《答順宗皇帝所問諸經了義》云：佛一代教，若約本為一事，則八萬度門，莫非了義；若圓器受法，無法不圓，得之由人，亦皆了義。

> 清凉国师在《答顺宗皇帝所问诸经了义》中说：佛陀一生所说的教法，如果从根本上归结为一件事，那么八万四千修行法门，没有不是究竟圆满的真理；如果以圆融的根器领受教法，就没有任何教法不是圆融的。能否领悟，在于个人，这些教法也都是究竟圆满的真理。

此二不足揀別，今約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則有了、不了。故《淨名》、《涅槃》、《寶積》等經皆云，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 这两种说法还不足以明确区分，现在从开启方便法门、揭示真实本质的角度来看，就有了“了义”和“不了义”的分别。所以《维摩诘经》《涅槃经》《宝积经》等经典都说：应当依据了义经典，不依据不了义经典。

不了義經者，謂小乘教。了義經者，謂大乘教。

> 不理解究竟道理的经典，是指小乘的教法。阐明究竟道理的经典，是指大乘的教法。

大乘教復有了、不了：

> 大乘教法又有彻底明了与未能彻底明了两种：

謂有大乘，雖六度、悲智兼修，而定說三乘不一，亦非了義。

> 有一种大乘教法，虽然同时修行六度、慈悲与智慧，却坚持认定声闻、缘觉、菩萨三乘各不相同，这也不是究竟圆满的教义。

若有會歸一極，以玄鑪陶於群像，智海總乎萬流，無二無三，無不成佛，中道理觀，不共二乘，方為了義。

> 如果能够回归究竟的真理，就像用玄妙的熔炉陶冶一切现象，智慧的海洋容纳所有支流，没有二法、三法的分别，一切众生都能成就佛果。这种契合中道的真实智慧观照，不与声闻、缘觉二乘共有，才是彻底圆满的教义。

又《大寶積經》云，舍利弗問佛，何等經中，名為了義，何等經中，名不了義？

> 此外，《大宝积经》记载，舍利弗曾问佛陀：哪些经典属于究竟明了的教法，哪些经典属于权宜未尽的教法？

佛告舍利弗，若諸經中，宣說世俗，名不了義小乘一藏，唯說俗諦，雖云四真諦，望於真如，還成世俗，法相一宗經論亦多說世俗，少說勝義；宣說勝義，名為了義的指勝義，方是唯真不俗即圓覺也，下文云，圓覺出一切清淨真如涅槃，故所流出者，亦是安立真如，對此還成世俗。

> 佛告诉舍利弗，如果在各种经典中，主要宣说的是世俗层面的道理，这样的经典就称为不了义经<note>小乘的全部经典，只讲世俗的道理，虽然也说到苦、集、灭、道四圣谛，但与真如本体相比，这些仍然属于世俗范畴；法相宗一系的经论也大多讲述世俗道理，很少涉及最究竟的真理</note>；如果宣说的是最究竟、最胜妙的真理，这样的经典就称为了义经<note>明确指向最究竟的真理，才是纯粹真实、不落世俗的，这就是圆觉妙心。下文说到，圆觉流出一切清净真如、涅槃境界，所以，由此流出的教法，也是为了安立真如之理，但与此圆觉本体相比，这些教法还属于世俗施设</note>。

若諸經中，宣說作業煩惱，名不了義業煩惱等，相教廣明，說真性處，百分無一，從多而說，屬不了義；宣說煩惱業盡，名為了義下文云，永斷無明；又云此無明者，非實有體；又云，知是空華，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

> 如果各种佛经中，主要讲造业和烦恼的，就属于不了义<note>因为关于业、烦恼等事相的道理，这些经里讲得很详细，而讲到真实本性之处，一百句里不到一句。从它讲得多的内容来看，就属于不了义</note>；主要讲烦恼和业力断尽的，就属于了义<note>就像经文下文说的：永远断除无明；又说，这个无明，并没有真实的体性；又说，知道这些都是虚幻的空花，就不会有轮转，也没有身心去承受生死</note>。

若諸經中，宣說厭離生死，趣求涅槃，名不了義；宣說生死、涅槃二無別，名為了義涅槃及種種幻化既出於覺心即二法同源，正是無二也。又云，生死涅槃如夢，及不厭愛等。

> 如果某些佛经中，宣扬厌离生死轮回、追求涅槃境界，这属于不了义的教法；如果宣扬生死与涅槃二者并无分别，这才属于了义的教法<note>涅槃以及种种幻化现象既然都出自觉悟之心，那么这两种法其实同出一源，正是没有分别的。又如说，生死与涅槃如同梦境，以及不厌离、不贪爱等道理</note>。

若諸經中，宣說種種文句差別，名不了義法相宗漏定漏，為無為，一切定別；宣說甚深難見難覺差別即無差別，名為了義下云，有思惟心，測度圓覺，如取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

> 如果佛经中，用各种不同的语句来解释，这叫作不了义<note>法相宗所说的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都是明确区分的概念</note>；如果阐述的是极其深奥、难以理解和觉察的道理<note>看似有差别，实则无差别</note>，这叫作究竟了义<note>下文说，用分别思虑的心去测度圆觉境界，就像拿着萤火去烧须弥山，终究点不燃</note>。

釋曰：據上說了義行相，皆與圓覺相當，佛自料揀，固應無惑。雖諸經中，亦有了義之說，然非句句始終，故各隨別義標題，唯此圓覺，首末顯了，直破差別之相，五性斷證，總屬輪迴，全成了義宗旨，故特標了義，如《法華》一部，獨受妙名。

> 解释说：根据上文阐述的究竟教理与修行法门，都与圆满觉悟的境界相应，佛陀亲自辨析抉择，本应没有疑惑。虽然各部经典中也有究竟教理的说法，但并非每句话从头到尾都彻底显了，因此各自依据特定教义确立名称。唯有这部《圆觉经》，从开始到结束都明显透彻，直接破除一切差别对待之相——所谓五种根性的修行阶位与断惑证果，若执着分别则仍属轮回范畴，完全成就了究竟教理的宗旨，所以特别标举为“了义”。正如《法华经》整部经典独得“妙法”的称号。

經者契經，亦如上釋，逐便從簡，又略契字。

> 经就是契经，也像前面解释过的那样，为了方便和简洁，又省略了“契”字。

問：修多羅與經，但唐、梵文異，今雙置題目，豈非繁重？

> 问：修多罗和经，只是梵文与汉文用字不同，现在两者都放在题目里，岂不是显得重复多余？

答：上則總指諸部，此則唯目當經，對總歎別，故非重也。亦如《大方等修多羅王經》，豈不亦「修多羅王」四字是總指諸部，以歎其經耶。又如《法華》歎云「諸經之王」，若存梵語兼稱歎之文，標題目者，應云「妙法蓮華諸修多羅王經」即與此無異。彼不兼之，此乃兼者，各是譯人之意耳。

> 答：前面是总体指称所有佛经，这里则专门指明本经，这是通过对比总体来赞叹本经的特殊，所以不算重复。就像《大方等修多罗王经》，“修多罗王”这四个字不也是总体指称所有佛经，来赞叹这部经吗？又比如《法华经》被赞叹为“诸经之王”，如果保留梵语并加上赞叹的文句作为标题，就应该叫作“妙法莲华诸修多罗王经”，那就和这里的标题没有差别了。那部经没有兼用赞叹语，这部经却兼用了，这只是翻译者各自的用意不同罢了。

上來總釋首題中二名竟。餘「祕密王」等三號，住流通分中，至文當解。

> 上面已经完整解释了标题中的两个名称。其余“秘密王”等三个称号，在流通分部分会具体说明，到时再作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