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舍差别第三
略由二缘,舍诸菩萨净戒律仪:一者弃舍无上正等菩提大愿,二者现行上品缠犯他胜处法。
大致有两种情况,会让菩萨舍弃清净的戒律:第一,放弃追求无上正等正觉的大愿;第二,严重地、持续地违犯最根本的戒法。
若诸菩萨,虽复转身遍十方界,在在生处不舍菩萨净戒律仪。由是菩萨不舍无上菩提大愿,亦不现行上品缠犯他胜处法。
如果这些菩萨,即使转生到十方世界各处,在任何地方投生,都不放弃菩萨清净的戒律。这是因为菩萨不放弃追求无上觉悟的伟大誓愿,也不会做出严重的、会彻底损害戒律的过错行为。
若诸菩萨转受余生,忘失本念,值遇善友,为欲觉悟菩萨戒念,虽数重受,而非新受亦不新得。
如果菩萨转世投胎,忘记了前世修行的誓愿,后来遇到善知识,为了重新唤醒菩萨戒的觉悟,虽然多次重新受戒,但这不算从头开始受戒,也不是新获得的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