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义疏卷下
隋天台智者大师说 弟子灌顶记
第二、从若有众生多于婬欲去,是明意机也。释此为二:初贴文,二、观解。
第二点,从经文里“如果有众生淫欲心很重”这部分开始,是讲明了众生有各种不同的心意和根基。解释这个部分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按照原文逐句解释;第二步,用观想的智慧来分析理解。
贴文为二:初正明意机,次结意机。
这里分成两部分:先说真正的心愿,再说总结心愿。
意机约三毒,为三章,章各有三:一、明有苦,二、默念,此两即是明机,三、明离,即是明其应三也。
心意就如同被机器操控一样,被贪、嗔、痴这三种根本烦恼紧紧缠住。这里分三点来说明:第一点,讲清楚有痛苦;第二点,要在心里默默观想,这前两点就是讲明白心意是如何被烦恼捆住的;第三点,讲怎么解脱,这就是说明佛法对应这三种烦恼的回应。
通称毒者,侵害行人喻之如毒。但名有单复,有人解云:「三毒多者,不知其是过,故不求观音;少者,念观音梵行之德,所以能感。」意谓此解乖文。文云:「若有众生多于婬欲,念即得离。」云何对面违经耶?今明三毒多者,能念观音,菩萨有力令多得离,何况少相?此则以多况少尔。《大论》云:「女人违戒垢,谤法余殃,不择禽兽、不避高墙广堑之难、不计名闻德行,破家亡国、灭族倾宗,祸延其身,如术婆伽祸延其国、如周败褒姒。」《净住》及《禅经》明:「多欲人有欲虫,男虫泪出而青白,女虫吐血而红赤。」又言:「有欲鬼娆动其心,令生倒惑。」如《大经》云:「若习近贪欲,是报熟时,此举多欲相也。若少欲人,虫鬼潜伏,无过狂醉,是少欲相。」瞋恚多者,今世人不喜见,如渴马护水、如射师子母,故《遗教》云:「劫功德贼无过瞋恚。」《华严》云:「一念瞋起,障百法明门。」菩萨以瞋乖慈,障道事重。《大集》云:「一念起瞋,一切魔鬼得便。」《涅槃》云:「习近瞋恚」,若例婬恚亦应有鬼。如《柰女经》:「瞋则有蝎虫,是名多瞋相,与上相违是瞋少相。」愚痴多者,邪画诸见,拨无因果、谤毁大乘。如《大经》例前亦应有虫鬼。三毒过患如此,欲离此故,至心存念观音即得离也。有人解云:「起伏相违,称之为离,非灭离也。」今谓经文说离,何意言非?若依《请观音》者:「净于三毒根,成佛道无疑。」今作十番明救三毒:三番是伏惑论离,七番是断惑论离也。
通称的“毒”,指的就是会害人的东西,就好像毒药一样害人。不过这个名称有单数和复数的区别。有人解释说:“三毒比较重的人,不知道这是自己的过错,所以不会去求观音;三毒轻的人,因为能念观音清净修行的功德,所以能够感通。”我认为这种解释和经文本身的意思不相符。经文明明说:“如果众生淫欲心很重,只要专心念佛,就能脱离。”怎么能当面违反经文呢?现在重新说明:三毒重的人,只要能念观音,菩萨就有力量让他们多脱离,何况是三毒轻的人?这就是用重的来比轻的。《大智度论》说:“女人违背戒律、毁谤佛法留下的罪过,不管对象是禽兽、也不管是否面临高墙深沟的危险、更不计较名声德行,最终会家破人亡、灭族毁宗,祸事还会延及自身,就像术婆伽祸害了整个国家,也像周朝灭亡是因为褒姒。”《净住经》和《禅经》说明:“欲望重的人体内有欲望虫,男人的欲望虫流泪时是青白色的,女人的欲望虫吐血时是红赤色的。”又说:“有欲鬼干扰他的心,让他产生颠倒和迷惑。”就像《大般涅槃经》说的:“如果习惯贪爱欲望,这是果报成熟时的表现,这就是贪欲重的表现。如果欲望轻的人,欲望虫和欲鬼都潜伏不出,没有过分的狂醉,这就是欲望轻的表现。”
瞋恚重的人,会让现世的人都不喜欢见到你,就像渴马护水、就像射杀狮子的母狮,所以《遗教经》说:“抢劫功德的贼没有比瞋恚更厉害的。”《华严经》说:“一刹那的瞋心起来,就会障碍百种法门的智慧光明。”菩萨因为瞋恚违背慈悲心,障碍修道的罪业很重。《大集经》说:“一刹那起瞋心,一切魔鬼都会趁机作祟。”《涅槃经》说:“习惯亲近瞋恚”,如果按照淫欲的比喻,瞋恚也应该有鬼。比如《柰女经》说:“瞋恚就有蝎虫,这叫多瞋相,和上面相反的叫瞋少相。”
愚痴重的人,会乱画许多邪见,否定因果、毁谤大乘佛法。就像《大般涅槃经》的教例一样,也应该有虫有鬼。三毒的过患如此严重,想要脱离它们,就要诚心一心念观音,就能脱离。有人解释说:“起伏变化的相违背,就叫脱离,不是彻底灭掉脱离。”我认为经文说“脱离”,怎么能硬说不是?如果依照《请观世音菩萨消伏毒害陀罗尼经》说的:“扫除三毒的根本,成佛的道路就毫无疑问。”现在分十方面来说明救度三毒:三方面是伏住烦恼来说是脱离,七方面是断除烦恼来说是脱离。
问:离烦恼须智慧,但念岂得离耶?
问:要断除烦恼需要有智慧,但单靠心里想想怎么能做到呢?
答:经称常念即是正念,体达烦恼性无所有,住贪欲际即是实际,绝四句无能无所,念性清净,如此正念非是智慧,更何处觅智慧?此慧不离烦恼,其谁能离耶?若如所难,必须别用。
答:佛经里说的“常念”其实就是“正念”,也就是说,要彻底明白:烦恼的本性其实根本是空、不实在的。当一个人停留在对贪欲的观察中时,他其实就处在最真实的道理“实际”里。这种境界超越了“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这四种思维框架,没有能念的人,也没有所念的对象。这种念头的本质是清净的。这样的正念,本身就是智慧,难道还要到别的地方找智慧吗?这个智慧并没有离开烦恼,又有谁能把它从烦恼里分离出去呢?如果像你刚才质疑的那样,烦恼是烦恼、智慧是智慧,那就必须要另外再用另一种方法去处理才行。
智慧破烦恼者,此则有惑可断、有智能断,非唯惑不可断,慧还成惑,岂得名断惑之慧耶?今此正念不以色念、不以非色念,如是四句;亦以色念、亦以非色念,如是四句;或次第论非念、或不次第论非念,或不次第论念、或次第论念,或次第论离、或不次第论离。
用智慧来破除烦恼,这里有个问题:如果认为真的有烦恼可以断、有智慧去断,那就错了。实际上,烦恼并不是能被断掉的东西,智慧如果执着于“断”,反而会变成烦恼,那怎么能叫做断烦恼的智慧呢?现在所说的正念,是不执着于“色”这个相,也不执着于“不是色”这个相。从这四个角度(色、不是色、既色也不是色、非色也非非色)来看,都是一样的道理。或者说,关于“不念”,有时是分层次、按顺序来理解的,有时是超越顺序直接理解的;关于“念”,有时是分层次按顺序的,有时也是超越顺序直接体会的。说到“离”(放下、远离),有时是分步骤、按次第来放下的,有时也是不按顺序、直接放下的。
次就观解者,七番例上可解,今但顺、逆两意约界外作也,不取分段三毒相。今取善欲之心名贪,《大经》云:「一切善法,欲为其本,二乘欲乐涅槃名贪、厌生死名瞋、不达此理名痴,开三毒即有八万四千宛然具足。」《净名》云:「结习未尽,华则着身」,二乘未断此三毒,即变易三毒相也。未断别惑菩萨亦同有此三毒,故云菩萨贪求佛法,于恒沙劫未曾暂舍,多学问无厌足即贪相。恶贱二乘,不喜闻其名,故言「宁起恶癞野干心,不起二乘心。」如大树折枝之譬,岂非瞋相?无明重数甚多,佛菩提智之所能断,佛性未了了者皆是痴相。欲除此三烦恼故,常念观音,随机应赴即得永离。永离有两种:若此菩萨于生身中全未除别惑,就变易论全未永离;若生身中已侵别惑,就变易中除残论永离。
接下來從修行觀想的角度來解釋:前面講的七個層次,按照上面的道理就能明白。現在只從順著和逆著這兩個方向,在超出輪迴的境界來說明,不討論分段生死中的貪嗔癡三種煩惱。現在把追求善法的念頭稱為貪。《大般涅槃經》說:「一切善法,都以願望為根本。」二乘人喜歡追求涅槃境界,這就是貪;厭惡生死輪迴,這就是嗔;不明白這個道理,這就是癡。把這三種煩惱展開,實際上就有八萬四千種煩惱,一樣也不少。《維摩詰所說經》說:「如果煩惱習氣沒有徹底斷除,天花就會黏在身上。」二乘人沒有斷除這三種煩惱,這就是變易生死中的三種煩惱相。沒有斷除別教所說煩惱的菩薩,同樣也有這三種煩惱。所以說菩薩貪求佛法,在無量長的時間裡從未暫時放棄。學問多多,永不滿足,這就是貪的表現。討厭看輕二乘人,不喜歡聽到他們的名字,所以說「寧願生起邪惡野狐的心,也不起二乘人的心」,就像大樹折斷枝條的比喻一樣,這難道不是嗔的表現嗎?無明迷霧的層次非常多,只有佛的菩提智慧才能斷除。沒有徹底明白佛性的人,都屬於癡的表現。為了斷除這三種煩惱,所以常常念誦觀世音菩薩。觀世音菩薩會根據眾生的需要來回應,使他們永遠脫離這些煩惱。永遠脫離有兩種情況:如果這位菩薩在現在這個身體裡,完全沒有斷除別教的煩惱,那麼就變易生死來說,完全還沒有永遠脫離;如果已經消除了一部分別教的煩惱,那麼就變易生死來說,就可以說是消除了殘留的煩惱,得到了永遠脫離。
次明逆说三毒观者,一切众生名为少欲瞋痴。何以故?止瞋三途之苦,贪人天之乐。二乘只瞋生死,欲得涅槃乐,皆名为少。菩萨不尔,乐求佛法,非但求一佛法,遍求一切不可说佛法,如海吞众流犹自不满,非但不受生死,亦不受涅槃,故《大品》五不受,此即大瞋。无明力大,佛智能断,菩萨于无明大力之惑尚在。又,痴如虚空不可尽,乃至老死如虚空不可尽。如此三毒即为三法门:一、取,二、舍,三、不取不舍。大慈大悲,四摄、十力、无畏、三昧、解脱、无上菩提、净佛国土、化度众生,名为取门,即大贪也。一切法空无所有,不住不着。般若如大火炎,四边不可取。大涅槃空、迦毘罗城空,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以四句得菩提,无得无证即是舍门,名为大瞋也。中道非取、非舍,不憎、不爱,不断、不常,无去、无来,无生、无灭,如镜中像不可见而见、见而不可见,非可见、非不可见,遮二边故,不可言说,净名杜口,名为中道,此即大痴。故文殊云:「我是贪欲尸利、瞋恚尸利、邪见尸利。」此即其明证。欲满此三法门,常念观音即得满愿一切,圣人自行、化他,无不从此三门而入,离此更无有道。故《无行经》云:「贪欲即是道,恚、痴亦如是,如是三法中,具足一切佛法。」一切佛法不出万行波罗蜜、不受三昧广大之用、中道实相,此三法门不可宣示,愍众生故,或作顺说、或作逆说,互有去取,此即四悉檀意赴缘利益。如《华严》四十二明:「险难国宝庄严城婆须密多女说离欲际法门:『一切众生随类见我,我皆为其女像,见我者得欢喜三昧、共我语得无碍妙音三昧、执我手得诣诸佛刹三昧、共我宿者得解脱光明三昧、目视我者得寂静法门、见我嚬伸得坏散外道法门、阿𪏭宜我者得摄一切众生三昧、阿众鞞我者得诸功德密藏,住是离欲法门广为利益。』」此岂非逆顺欲法门导利群品耶?又,四十一:「满幢城满足王于正殿行王法,其犯法者斩截、烧煮、劈裂、屠脍、嗔目、诃责,苦楚治罪。善财生疑。王断事已,执善财手入其宫,见不可思议境界不可譬喻,语善财云:『我知幻化法门,化作众生而苦治之,以调一切,其见闻者发菩提心。』」此岂非瞋法门?方便命婆罗门五热炙身即是痴法门,如前说。次此应明、别圆两观观三毒慈悲机,感例可知,不具记。
接下来讲反向宣说“贪、嗔、痴”这三种毒害的观法:所有众生只能算有少量的贪欲、嗔怒和愚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众生只把远离地狱、饿鬼、畜生这三恶道的痛苦当作“少欲”,只贪求人天福报的快乐。声闻、缘觉这二乘人只厌恶生死轮回,想要获得涅槃的快乐,这些都只能算是“少欲”。菩萨却不是这样,他们乐于追求佛法智慧,不仅追求一种佛法,而是广泛追求一切难以言说的佛法,就像大海容纳所有河流却仍然不满足。菩萨不但不接受生死轮回,也不执着于涅槃境界,所以《大品般若经》说的“五种不取著”,这其实就是大的“贪欲心”的作用。无明的力量极大,只有佛的智慧才能断除它,菩萨连这无明强大的迷惑尚且存在。而且,愚痴像虚空一样没有穷尽,乃至“老死”等痛苦也像虚空一样没有尽头。这样的“三种毒害”正好就是三种修行法门:第一种是“拿取”,第二种是“舍弃”,第三种是“既不拿也不舍弃”。大慈大悲、四摄法、十种自在力、四无所畏、禅定、解脱、无上觉悟、庄严佛土、教化众生——这些属于“拿取”的法门,也就是大的“贪求心”。一切事物本质上都是空,没有固定不变的样子。般若智慧如同熊熊大火,四边都不能接近。大涅槃其实是空,迦毗罗城也是空,真理无法用言语描述,思想也到达不了。不能用“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这四种说法来获得觉悟,没有什么可得到的,也没有什么可证明的——这就是“舍弃”的法门,叫做大的“嗔恨心”。中道既不是“拿取”也不是“舍弃”,不分憎恨和喜爱,不会断绝也不永恒不变,没有来去,没有生灭,就像镜中的影像:看不见却又看得见,看见了却又不能真正抓住,既不是能看见,也不是不能看见。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要否定两个极端,所以没法用言语说明。就像维摩诘居士闭口不言,这就叫做“中道”,也就是大的“愚痴心”。所以文殊菩萨说:“我就是贪欲尸利、嗔恚尸利、邪见尸利。”这就是明确的证明。想要圆满这三种法门,只要常念观世音菩萨的名号,就能实现所有愿望。一切圣人在自己修行和教导他人时,没有不是从这三种法门进入的,离开它们就没有其他道路了。所以《无行经》说:“贪欲本身就是道,嗔怒、愚痴也是这样。在这三种现象中,圆满具备一切佛法。”一切佛法不会超出万行波罗蜜、不受三昧广大的妙用以及中道实相这三种法门。这三种法门无法完全说清,佛祖慈悲众生,有时正面宣说,有时反面宣说,互有取舍,这就是运用“四悉檀”的方便,随顺众生因缘利益他们。比如《华严经》第四十二品说:在险难国宝庄严城,有位叫“婆须密多”的女子宣讲“离欲际”的法门:“所有众生随着各自缘分见到我,我都会现出女子的形象。见到我的人能得到欢喜禅定;和我说话的人能得到无碍妙音禅定;和我握手的人能到达诸佛世界的禅定;和我共宿的人能得到解脱光明禅定;用眼看我的人能得到寂静法门;见我伸懒腰的人能得到破除外道法门;爱我的人能得到摄受一切众生禅定;常想念我的人能得到诸功德密藏。住在这样的离欲法门中广泛利益众生。”这不就是用反面和正面的方式开示“贪欲”法门来引导利益众生吗?还有,第四十一品说:满幢城里满足王在正殿执行王法,对犯法的人施以斩首、截断、烧煮、劈裂、宰割、怒目斥责等残酷刑罚。善财童子因此产生了疑惑。满足王审理完案件后,拉着善财童子的手进入宫殿,让他见到了无法想象的不可思议境界。满足王告诉善财童子:“我懂得幻化法门,能变化出种种众生,用严厉的惩罚来调伏他们,所有见到或听到这件事的人都会发起菩提心。”这不就是“嗔怒”的法门吗?又比如婆罗门教导的五热炙身等苦行,就是“愚痴”的法门,前面已经说过。接下来应该说明“别教”和“圆教”这两种观法。用这两种观法来观照贪嗔痴三毒,就能产生大慈悲心,并能感应道交,这些道理可以类推得到,就不再详细记载了。
第三、从若有女人去,明身业为机亦为三:一、贴文,二、引事证,三、观解。贴文为二:一、求愿满,二、结叹求。
第三部分,从"若有女人"开始,讲的是用身体行为来做发问,又分成三小点。第一小点叫配合经文,第二小点叫引用例子证明,第三小点叫从佛法角度解说。 第一小点配合经文又分成两块:一是发愿就能实现,二是总结赞叹求愿。
又为二:一、求男,二、求女。文云:「女人求男,若是无子则绝嗣,有子则父母俱欣。」云何独标女人求男耶?解者或云:「女厌女身,非求子也。」又解:「女性多爱,欣子偏重。」故标女人。今解女人以无子为苦,夫之所弃、并妇所轻、旁人所笑。又,妇有七失,六犹可忍,无子最剧:容恶、性妬、不能事公、姑、贪食、无子、拙。无子既苦,故以标女人求男也。
这还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讲求生男孩的方法,第二讲求生女孩的方法。
经文里有一句:“女人求男。”如果女人没有孩子,家族就会断后;有了孩子,父母双方都会欢喜。为什么经文偏偏只提“女人求男”呢?有人解释说:“因为有的女人厌烦自己是女儿身,希望转生为男子,并不是单纯为了求子。”又有人解释说:“女人天性感情丰富,对孩子的喜爱和期盼特别强烈。”所以才会特别提到女人求男。
现在我的解释是:女人最怕的就是没有孩子。没有儿子,会被丈夫抛弃,被其他妻妾轻视,被外人耻笑。另外,做妻子的有七种严重的过失,其中六种还可以勉强忍受,唯独没有孩子这一条最不能让丈夫忍受。这七种过失是:容貌丑陋、性情善妒、不能照顾好公婆、贪吃懒惰、没有子女、做事笨拙。因为“没有孩子”给女人带来的痛苦最大,所以经文才特别强调女人向观音求男孩的事。
求男,文为三:一、立愿,二、修行,三、德业。愿与行如文。德业者,明士有百行,智居其首,若但智而无福则位卑而财贫,触途壈坎;智与福合,弥相扶显,福则财位高升,慧则名闻博远,故言便生福德智慧之男也。
求儿子,经文里讲了三件事情:第一,要发愿;第二,要修行;第三,是有品德和成就。发愿和修行的内容,经文里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说到品德和成就呢,是说一个人要有各种好品行,其中智慧是最重要的。但如果只有智慧却没有福气,那就会地位低下、钱财贫穷,做什么事都不顺利。智慧和福气结合在一起,就会互相帮助、更加明显。有福气,财富和地位就会提升;有智慧,名声就会传播得又广又远。所以经文上说,就能生下有福气又有智慧的男孩。
求女文中但明愿与德业不明修行者,行同礼拜,故不重论。愿德既殊,故须各辩。女人端正,七德之初,但端正无相者,或早孤少寡,相禄不佳;今明貌与相相扶,弥显其德,端正则招宠爱,相则招于禄敬,故文云:「众人爱敬。」若爱带慢,何谓为德?爱而敬之,故是相也。有人解:「宿植德本是释疑。」众人咸谓:「观音但能交会父母,智慧端正,儿之宿植,若是观音与其智慧端正则堕无因之过。」私难此语,若言福慧是儿业,观音唯能会其受生,儿无生缘,观音会生,儿无福慧,观音亦能使有,观音遂不能令无福种福,何能使无生而生?论福畏堕无因,论生何不畏堕无因?若尔,圣人全不能与福慧,只能作媒人。此不可解也。难观音不能令儿有福慧者,上一人称名,多人皆脱罗刹之难,此无因而不与彼,无机那忽脱耶?今明圣力甚大,无所不与,能使先世有福慧者托生也,纵令先世不植善缘,亦能令其于中阴中修福,此义出《中阴经》也,今不取此句为释疑之意。
关于求女的经文,只说希望子女有品德和福报,没有明确说修行的事情,这跟礼佛的修行是一样的,所以不用再重复讨论。既然品德和福报有区别,就需要分别说明。女人容貌端正,是七种品德中的第一项,但如果只是容貌端正却没有好的面相,可能会早年失去亲人或年轻守寡,福禄不佳;这里说的是容貌和面相互相配合,更能彰显品德。容貌端正能招来宠爱,面相能招来福禄和尊敬,所以经文说:"大家都喜爱敬重。"如果喜爱中带有傲慢,怎么能算品德呢?既要喜爱又要尊敬,这才是真正的面相。有人解释说:"过去世种下的品德根本是用来消除疑惑的。"大家都认为:"观音菩萨只能让父母结合,给智慧、给端正的容貌,但这些其实是孩子过去世就有的,如果说观音菩萨给他智慧、让他端正,那就成了没有因果关系的错误。"我私下质疑这种说法:如果说福报和智慧是孩子自己的业力,观音菩萨只能让他投胎,孩子没有投胎的缘分,观音菩萨能让他投胎,孩子没有福报和智慧,观音菩萨也能让他拥有,那观音菩萨既然能让没有福报的人种下福报,为什么不能让没有投胎因缘的人投胎呢?如果怕落到"没有因果"的误解,那为什么谈到投胎就不怕落到"没有因果"呢?照这样说,圣人完全不能给予福报智慧,只能当媒人,这是说不通的。如果说观音菩萨不能让孩子拥有福报智慧,那前面经文说一个人称念观音名号,好多人一起脱离罗刹鬼的灾难,这难道不是没有因缘却得到救助吗?如果没有机缘,怎么会突然得救呢?其实圣人的力量非常巨大,没有什么不能给予的,能让过去世有福报智慧的人投胎。即使过去世没有种下善缘,也能让他在中阴身时修福,这个说法出自《中阴经》。但现在我们不用这句来作为解释疑惑的意思。
若有礼拜,福不唐捐,此结成身业之机,亦是释疑之义。结义可解。释疑者,若言礼拜愿满,自有礼拜不蒙愿满者,何得云不唐捐?唐者言徒,捐者言弃,由心不志即愿未满,礼拜之功冥资不失,此得是释疑也。
翻译:
如果有人诚心礼拜,这份福报绝不会白白浪费。这里解释的是用身体行动来修行,也是解答疑惑的意思。“结义”可以理解为这样。要解答疑问:如果说礼拜就能实现愿望,那为什么有人礼拜了愿望却没实现呢?怎么能说不是白费功夫呢?“唐”的意思是白白地,“捐”的意思是放弃。这是因为心不专一、愿望不够坚定,导致愿望没达成,但礼拜的功德暗地里已种下善根,不会消失。这就是对疑惑的解释。
问:礼拜是身业机,亦应脱水、火等难不?
问:顶礼和礼拜是属于身体上的行为表现。那么,是不是通过这些行为,也能让人解脱水灾、火灾这些灾难呢?
答:此举男女为言端尔。
这段对话是拿男女关系来举个例子。
次引事证者,《应验传》「有人姓鬲,四月八日生月氏国,痴人。」
再讲一个故事来证明这一点。《应验传》里说:有个人姓鬲,出生在月氏国,时间正好是四月八日。这个人是个傻子。
次观解者,果报求男女者,如《阿含》中,地狱界已上乃至欲天皆有无子之苦,礼拜求愿亦能满心。
接下来用道理来说明:有人为了得到孩子而做善事、求保佑。就像《阿含经》里说的,从地狱界开始,一直到欲界的天上,都有因为没有子女而受苦的情况。只要诚心礼拜、许愿祈求,佛菩萨也能帮助达成心愿。
次明修因论男女者,先辩法门,次明与愿。法门者,无明为父、贪爱为母,六根男、六尘女,识为媒嫁,生出无量烦恼之子孙,此男女不劳愿求,任运成眷属也。若外书以天阳、地阴,沈动为男女,何况佛法而无此耶?若就佛为国王、经教为夫人,出生一切菩萨佛子。又,善权方便父,智度菩萨母,一切诸导师,无不由是生。又,慈悲为女、善心为男,或禅定静细为女、观慧分别为男。二乘定多慧少、菩萨定少慧多,《大经》云:「若闻大涅槃佛性之法,当知是人有丈夫相。」正观刚决为男、无缘慈悲含覆一切为女。今借世间男女以表法门尔。
首先要说的是修行和**男女**的关系。先搞清楚法门的道理,再讲愿望。法门的意思是:无明是父亲、贪爱是母亲;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是父亲、六尘(色、声、香、味、触、法)是母亲;意识是媒人,生出了无数烦恼的子孙。这种男女不需要特意去求愿,自然就成了眷属。如果世间的书籍说天是阳、地是阴,或动或静就是男女,那佛法难道没有这种说法吗?如果以佛做国王、经教做夫人,就能生出所有菩萨和佛子。还有,善巧方便是父亲、智慧是母亲,所有伟大的导师,都是从那里出生的。又比如,慈悲是女子、善心是男子;或者禅定安静细致是女子、观想智慧分别判断是男子。小乘的人禅定多而智慧少,菩萨禅定少而智慧多。《大涅槃经》说:“如果听见大涅槃佛性的道理,就该知道这个人有丈夫相。”真正的正观坚定果断是男子、无缘慈悲包容一切是女子。现在只是借用世间的男女来比喻这些法门的道理。
问:那得以男女表法门,无男女故,即无法门。如《大经》:「永离十相,名大涅槃。」《大论》云:「无男女相,故名无相。」《净名》云:「一切诸法非男、非女,如佛所说亦非男、非女。」《安乐行》云:「亦不分别是男、是女。」《入不二法门》云:「无声闻心即无于定,无菩萨心即无于慧。」小乘三藏缘谛理,吾闻解脱之中无有言说,《成论》入空平等亦无男女。男女既无,所表安在?故知无定慧法门也。
问:既然能用男性和女性来象征法门,但佛法里根本没有男女性别这回事,既然没有男女,那又怎么能用它们来象征法门呢?比如《大涅槃经》里说:彻底离开色、声、香、味、触、法这十种相,才叫真正的圆寂。《大智度论》也说:没有男相、女相,所以叫“无相”。《维摩诘经》说:一切佛法都没有男人、女人的分别,就像佛说的那样,也不是男也不是女。《法华经·安乐行品》说:也不去分辨是男还是女。《入不二法门品》说:没有声闻乘那种一心求定的心,就没有那种死板的定;没有菩萨的念头,也就没有所谓的慧。小乘佛教的三藏经典讲的是要领悟苦、集、灭、道这些真理,我听说真正的解脱境界里没什么可说的大道理。《成实论》讲的是要进入空性、平等境界,那里也没有男女的区分。既然男女都不存在,那用来象征的东西又在哪里呢?所以可以明白,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定”和“慧”的法门。
答:大乘实相不当有男女及无男女,善巧方便,以四悉檀说于有无。天女云:「无离文字说解脱义,文字性离即是解脱。」皆以文字有去、来、今,非谓菩提实相亦尔,非有、非无,非二而二,明此二法未曾相离。譬如一身有左、右手,定、慧亦尔,定静慧照,虽复二分,不离法性,言定即有慧、言慧即有定。譬如女人而有左手,亦如男子而有右手,定、慧亦尔。无缘之慈具正观慧而以定当名,中道种智具大慈定。以智标目,何但理然?今文亦尔。文云:「便生福德智慧之男。」此语自具二法门,何劳有疑而称男子也?文云:「便生端正有相之女。」端正无邪丑,表中道正观,离二边之丑,即慧义也。相即三十二相,慈心所种,即表定义也。虽具二而名女,故知此文若作男、女二解,即表定、慧不二而二;若作不二解,即表定、慧二而不二。理实非二、非不二,赴缘为二、为不二,即是表二法门文义斯在。
回答:大乘佛法讲的真实真相,本来就没有什么男女相,也没有什么没有男女相。佛菩萨为了让不同根器的人都能明白,用善巧方便的方法,根据四种不同的众生情况,来解说这些有和无的道理。天女说过:“不能离开文字来讲解解脱的意义,因为文字的本质其实本来就是空的,空中本来包含解脱的道理。”所有的文字,都有过去、现在、未来的分别,但不能说觉悟的真实境界也是这样。它既不是“有”,也不是“无”,虽然讲成两个,但实际从不分离。就像一个身体,有左手和右手,禅定和智慧也是这样:禅定是安静,智慧是观照,虽然分成两个,但都没有脱离真正的法性。说禅定,里面就包含着智慧;说智慧,里面就包含着禅定。好比女人有左手,也如同男人有右手,禅定和智慧也是这样:无缘大慈里面包含着正观智慧,但仍以“定”为名字;中道种智里面包含大慈悲定,仍用“智”来称呼。这个道理,不只是理论上的,现在的经文也是这样的。经文中说:“便生福德智慧之男。”这句话本身就包含了两个法门,何必怀疑只要一说男子,就只代表智慧呢?经文中又说:“便生端正有相之女。”端正就是没有歪邪和丑陋,代表中道正观,远离了执着两边(有、无)的丑陋,这就体现了智慧的含义。有相就是指三十二相,这些相是慈悲心所种下的,代表禅定的含义。虽然包含了这两个含义,但名字叫“女”。所以要知道,这段经文如果作男、女两个理解,就是表现禅定和智慧分而不分;如果作不分别的理解,就是表现禅定和智慧既分别是两个,又不分别是一个。真理其实既不是两个,也不是不两个,只是顺着众生的情况,才分成两个、或者不分成两个。这就是通过两个法门来开示真理,经文的意思是就在这里。
次明应机满愿者,果报满愿如前说。修因者,若就修五戒事论,不杀是仁、不盗是廉,属女,表定法;不妄语是质直、不婬是贞良、不饮酒是离邪昏,此属男,表慧法。若不得此五戒男女则失人天道,孤独堕在三途;归命求救,五戒完全即男女愿满,十善例可知。修禅时,方便、修慧、精进等三方便为男,念一心为女。若就支林,觉观喜为男,乐一心为女,乃至非想禅禅中细作可解。次明声闻男女者,五停心观,治瞋用慈、治散用数,此二为女;治贪用不净、治痴用因缘、治障道用念佛,此三属男。又,直缘谛理,正智决断名为男;出观用法,缘慈为女。若不得此两法,即当堕落凡夫,为火宅烧害,贫穷孤露;若蒙垂应,五停心男女生即得入真,出观男女生得入假,二义既满则不复畏二十五有也。次支佛者,缘方便道起,慈观名女,慧观为男;若发真缘理名男,出观缘慈名女。支佛譬鹿,犹有回顾之慈也,若不得如此定、慧,何由速出?殷勤求法,若得愿满,坦然快乐。
接下来讲菩萨如何通过感应来满足众生愿望。果报方面的圆满愿望,前面已经说过了。现在我们讲修行因地的部分。如果按修持五戒的道理来说:- 不杀生是仁慈的表现,不偷盗是廉洁的表现,这两个属于阴柔的一面,代表“定法”。- 不妄语是正直,不邪淫是贞洁善良,不饮酒是远离邪见和昏昧,这三个属于阳刚的一面,代表“慧法”。如果修不到五戒的这两种功德,就失去了做人或升天的根基,只能孤苦伶作,堕落到三恶道里去。这时候,如果你诚心求救,把五戒修圆满,那么你想要获得男身或女身的愿望就能实现。这个道理,修十善业也是一样,可以类推知道。接下来讲修禅定的时候:- 七种方便法中,修慧、精进这三种方便法属于“男”(阳刚、智慧的一面),而念、一心这两种属于“女”(阴柔、禅定的一面)。- 如果按禅定的各个阶段来说:觉、观、喜这三个阶段属于“男”,乐、一心这两个阶段属于“女”。至于更深入的境界,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定,其中的细微差别可以自己仔细体会。接下来讲声闻乘的“男女”概念:- 五停心观里:用慈悲观对治嗔恨、用数息观对治散乱,这两种属于“女”;用不净观对治贪欲、用因缘观对治愚痴、用念佛观对治业障,这三种属于“男”。- 另外,直接观照真理,用正确的智慧果断抉择,这叫“男”;出定后用慈悲心利益众生,这叫“女”。- 如果修不到这两种功德,就会沦落为普通凡夫,被三界火宅所烧害,落得贫穷孤独、无依无靠。- 如果能得到佛菩萨的感应,把五停心观的“男女”功德修圆满,就能真正证入真理;把出定后利益众生的“男女”功德修圆满,就能进入假观(以智慧度化众生)。这两个条件满足了,就再也不用害怕二十五有了。接下来讲缘觉乘:- 随顺方便道而修行,修慈悲观属于“女”,修智慧观属于“男”。- 用真智慧观照真理,这叫“男”;出定后用慈悲心观照众生,这叫“女”。- 缘觉乘好比鹿,虽然已经能解脱,但还是会有回头照顾众生的慈悲心。- 如果修不到这样的禅定和智慧,怎能快速解脱呢?所以应当恳切地求法,如果愿望得到了满足,就能坦坦荡荡、清清净净,感到快乐自在了。
次明六度菩萨,菩萨有慈悲,不断惑在生死利物名女,行六度方便智慧名男。女人法应生子,慈悲法应受生死化物,化于前人善心开发即是生子义,前人生五度者是生女、前人生智慧是生男。若定、慧义不成,则菩萨行不立,故求观音而获愿满。次通菩萨既断烦恼,则有智断缘谛理之慧为男,慈悲扶余习入三界名女。何以故?如男法不生表智慧决断,断于烦恼不生三界,而今还生者,乃是慈扶余习,故得更生,称之为女,求愿观音蒙此愿满。次明别教十信菩萨,修福德庄严五波罗蜜为女,从一地、二地智慧庄严为男,三十心名男女交处圣胎。初地中道正智开发名为男生,无缘慈心发名为女生,此两要在初地方得开发,亦名男女双生,若不如此即堕二乘生死两边之过。生此男女者生大欢喜,故称欢喜地。慈悲被物,物荷恩故,称为大慈大悲。大慈大悲能成佛道,生出般若,是诸佛之祖母,故称为大女。十力、无畏等众生不知,故不名为大也。次圆教以无缘慈悲种三十二相业亦名为女,此女端正有相;以中道智慧为男,此男质直福德;十信六根清净名为处胎,初住慈智,男女双生。若得此男,不畏爱见,大悲顺道法爱,亦不畏无慧方便缚、无方便慧缚。方便与慧俱解者,即男女具足。
接下来讲六度菩萨的境界。菩萨有慈悲愿力,因为不断除烦恼、在生死中度化众生,这称为"女相";修习六度、运用智慧和善巧方便,则称为"男相"。女人自然要生儿育女,慈悲本就要在生死苦海中度化众生。度化对方时使其善心被开发,这就像母亲生子;若被度化者只修前五种波罗蜜,这就像生女儿;若能开发智慧,就像生儿子。如果禅定与智慧不能圆满成就,菩萨行也就无法建立,所以需要向观音菩萨祈求,才能心愿圆满。接下来再说通教菩萨的境界。他们已经断除烦恼,拥有以智慧断烦恼、观照真谛的慧力,这是"男相";而以慈悲扶持残余习气,重新进入三界度众生,这是"女相"。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男性的特性是不再生育,象征着智慧能决断分别,断除烦恼后就不再生于三界。但菩萨之所以还要再入轮回,是因为慈悲扶持残余习气,所以他才会再次转世,这就是"女相"的功能。向观音菩萨祈求这个愿望,便能得偿所愿。再说别教十信位菩萨的境界。他们修福德庄严为"女相",从一地、二地开始修智慧庄严为"男相"。三十心阶段如同男女交合处于母胎中。初地时,中道正智开发叫做"男生",无缘大慈心生起叫做"女生"。这两种相要到初地才能真正实现,也称为"男女双生"。如果不是这样,就会落入声闻缘觉或生死两边的过失。能够生出这样的"男女",就会生起极大欢喜,所以这一地叫"欢喜地"。以慈悲利益众生,令众生蒙受恩惠,所以称为"大慈大悲"。大慈大悲能成就佛道、生出般若智慧,所以是诸佛的"祖母",称为"大女"。那些十力、四无畏等功德,众生不了解,所以不称为"大"。最后说圆教的境界。以无缘大慈悲心修习三十二相福德,称为"女相"——此女端正而有相好;以中道智慧为"男相"——此男正直而有福德。十信位时六根清净,叫做"处胎";初住位时慈悲智慧同时开发,就是"男女双生"。如果得到这样的"男相",就不害怕被情见所束缚;大悲心顺应道法而生爱念,也不必害怕没有智慧而被方便法束缚、没有方便法而被智慧束缚。方便与智慧都能得解脱,就是"男女具足"的圆满境界。
二、求愿满也,变易两番可解。
第二点,说的是心愿能否圆满。因为这个道理有变化,所以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和说明。
复次,从五戒十善齐第六天已来皆无禅定,番番悉是散心慧法,狂男子也。但慧无定,四禅有支林,一心名为男女,福慧备也。从三界定慧男女,男无破惑之功,女无生出无漏之力,此无用之男女。从二乘、通教等,慧有断惑之用,则是干事之男,女有发生无漏绍继之德也。从二乘通教,所有定、慧不能破无明、见佛性,虽男而女;定则不能怀于中道之子,犹如石女,虽女而男。故《大经》云:「二乘之人定多慧少,不见佛性;通教菩萨之人慧多定少,亦不见佛性。」自此之前,我等皆名邪见人也。唯有别教登地,真明慧发,无缘慈成,此乃名为真正男女。圆教初住见中道时,定慧具足,男女相满,方称经文:「男则福德,女则端正。」故知借事表法,何得作媒嫁解观音耶?
再者,從嚴格遵守五戒十善、往生到第六層天的人來說,他們都沒有真正進入禪定狀態。他們的修行其實只是心念散亂的智慧方法,就像個粗心狂放的男人。只是有智慧卻沒有禪定。真正的四禪境界有層次分明的禪定支分,這時一顆專注的心才能稱為「男女雙全」——既有福德又有智慧。
在從三界眾生的定慧來看,所謂的「男」沒有破除煩惱的能力,所謂的「女」沒有生出解脫輪迴的功效,這些都是沒用的男女。
從聲聞、緣覺以及通教菩薩的修行來看,智慧有破除煩惱的功效,這就像是能幹事的男人;禪定則有機會產生解脫功德、延續佛法的功能,這就像是女人。
但二乘和通教的定慧,仍然無法破除無明煩惱、見到佛性。他們雖然號稱是「男」,但本質上還是「女」;而他們的禪定也無法孕育出中道真理的「孩子」,如同不能生育的石女——雖然稱作「女」,實際上更接近「男」。
所以《大涅槃經》說:「二乘人禪定多、智慧少,見不到佛性;通教菩薩智慧多、禪定少,也見不到佛性。」在達到這些境界之前,我們都還算是見解不正之人。
唯有別教登地菩薩,真正的智慧光明生起,無緣大悲心圓滿成就,這才能稱得上是真正的男或女。
到了圓教初住位菩薩,見到中道實相時,禪定和智慧完全具足,男女的相狀都圓滿完備,這才符合經文說的:「男就代表福德,女就代表端正。」
所以我們要知道,經文是用男女關係來比喻修行境界,你怎麼能用世俗的嫁娶說法來解釋觀音菩薩的意義呢?
第三、从是故众生去,是劝受持也,即为三:一、劝持,二、格量,三、结劝。
第三,从这里开始讲众生离开,这是劝大家接受和持守佛法,分三层:第一,劝大家持守;第二,比较功德的多少;第三,总结劝告。
持者,上说观音得名因缘,其力广大,既不辩形质相对,正述名论德,若欲归崇,宜奉持名号,故举持名为劝也。
这段经文讲的是:上面已经说明了观音菩萨称号的由来,以及他的力量有多广大。既然大家还不能理解菩萨的真实相貌,那么就应该直接讲他的名号和功德。如果有人想归依和供养观音菩萨,就应该诚心念诵他的名号。所以,经文这里用"持名"来劝导大家。
二、格量为四:一、格量本,二、问,三、答,四、正格量。格量本者,举三多:六十二亿举福田多、尽形寿举时节多、四事具足举种子多。旧但三意,今持名号多,凡举四多,为格量本也。
二、比较衡量,分四部分:一、比较衡量的根本,二、提问,三、回答,四、正式比较衡量。比较衡量的根本,是举出三种“多”:六十二亿,是举出福田多;尽形寿,是举出时间多;四事具足,是举出种子多。旧说只有三层意思,现在加上持名号多,总共举出四种“多”,作为比较衡量的根本。
次问答,如文。
接下来的一问一答,就像经文里写的那样。
次正格量者,还举四少以格四多也。功德正等,持名少、田少、时少、种子少。
接下来正式比较功德多少,还是用四种“少”来对比四种“多”。功德正好相等:持名号少、福田少、时间少、种子少。
问:何意以少敌多?
问:为什么用少的能比得上多的?
答:佛眼称量,不增、不减,四多重倍功德正齐如此,格量秋毫无谬。问何意等?
回答:佛眼来衡量,不会多也不会少。四种少的功德,和四种多的功德完全相等。这样比较衡量,一点差错都没有。问:为什么说相等呢?
旧解有五:一、云其福实殊,引物论等,此解乃是虚谈,观音遂无实德可贵也。二、云田有高下薄瘠所致,如供养百初果,不如一二果,乃至无学,此亦非叹德之意,乃是以下比高,法应优劣尔。三、心有浓淡故令福不等,四、时得解、不得解,此二释皆是前人心力致福,何关观音德高也?五、有缘、无缘者,如供毁路人罪福浅、供毁父母罪福深也。今明一、多性不可得,无有二相,一则非一、多则非多,同入如实际,实际正等无异,一中解无量,故说六十二亿;无量中解一,故说观音展转。生非实者,则是一无一实,一从无量生故;多无多实,多从一生故。其理正均,故言不异智者。无所畏者,照其事理既明,不生疑畏,故言正等也。《法华论》云:「毕竟决定知法故,法即法性、真如、法身。」是故六十二亿佛名与观音名功德无差别也。
以前有五种解释。第一种说,供养观音的福报其实差别很大,只是为了引导众生才说相等。这种解释是空谈,等于说观音没有真实可贵的功德。第二种说,福田有高下之分,就像土地有肥沃贫瘠的区别。比如供养一百个初果圣人,不如供养一个二果圣人,一直到不如供养无学果圣人。这也不是赞叹功德的意思,而是拿低的比高的,说法应该有优劣罢了。第三种说,因为心里虔诚程度有浓有淡,所以福报不相等。第四种说,因为时候不同,有的能得解脱,有的不能得解脱。这两种解释都是说前面的人用心力才得到福报,跟观音功德高有什么关系呢?第五种说,有缘分和没缘分的区别。比如供养或毁谤路人,罪福就浅;供养或毁谤父母,罪福就深。现在说明:一和多,本性都不可得,没有两种相状。一就不是固定的一,多就不是固定的多,同样进入真如实际,实际是正等没有差异的。从一中理解无量,所以说六十二亿;从无量中理解一,所以说观音。展转生出来的都不是真实的,那么一没有一的实体,一是从无量生出来的;多没有多的实体,多是从一生出来的。这个道理正好平等,所以说没有差异。有智慧的人无所畏惧,是因为他看清了事和理,心里明白,不产生疑惑和畏惧,所以说正等。《法华论》说,因为毕竟决定知道法的缘故。法就是法性、真如、法身。所以六十二亿佛的名号和观音的名号,功德没有差别。
又,约观解者,二观发中道,二观实不等而言等者,以中道等故,故言为等。如乞人等彼难胜如来,故言等也。三、结成一时称名,福不可尽。《大品》云:「一华散空乃至毕苦,其福不尽。」如文第二问答,从无尽意白佛言云何游娑婆下前。
再从现在修行观想的角度来说,两种观想虽然各自不同,但说到它们平等,是因为都归于中道,所以才说平等。就像乞丐和难胜如来相比,本质上也是平等的。第三,总结成一点:一时称念观音名号,福报无穷无尽。《大品般若经》说,一朵花散在空中,直到苦难结束,这福报也不会尽。就像经文里说的那样。第二段问答,从无尽意菩萨对佛说“怎样游化娑婆世界”以下开始。
问:何缘得名佛?
问:为什么能得到佛这个名号?
答:众生三业显机为境,法身灵智冥应境智因缘,名观世音,此义已竟。
回答众生三业显现的机缘作为对境,法身的灵明智慧暗中相应,对境与智慧因缘和合,就叫作观世音。这个道理已经讲完了。
今问:「云何游此娑婆世界?」佛答:「以普门示现。」三业显应,应众生冥机等十义。一问二答,问即为三:一云何游是问身业、云何说是问口业、方便是问意业,此是圣人三业无谋而遍应一切,亦名三不失,三轮不思议化也,亦名三不护。三不护者,明观音住不思议圆普法门,实不作意计校筹量,次第经营方施此应;既无分别,亦无前后,任运成就,譬如明镜随对即现,一时等应,故言三业不护也。三无失者,众生根机不同,深浅有异,观音虽不作念逗机,逗机无失,契当前人,冥会事理,故言不失。三轮不思议化者,若示为佛身,亦示佛心、佛口,乃至示执金刚神身,亦示金刚心、口。虽普现色身,屈曲利物,于法身智慧无所损减。《净名》云:「善能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不动而动,此乃不思义化故也。
现在问:为什么游化在这娑婆世界?佛回答说:用普门示现,以三业明显应化,应众生的冥机等十种意义。一问二答,问就是三:一、为什么游化,这是问身业;为什么说法,这是问口业;方便,这是问意业。这是圣人三业不作谋划而普遍应应一切,也叫三不失、三轮不思议化。也叫三不护。三不护,是说明观音安住在不思议圆普的法门,实际上不作意念、计较、筹量、次第经营,然后才施设这种应化。既然没有分别,也没有前后,任运成就,譬如明镜,随着对面就显现,一时平等应现,所以说三业不护。三无失,是说众生根机不同,深浅有差异,观音虽然不作念去逗机,逗机却没有失误,契合当前的人,冥会事理,所以说无失。三轮不思议化,如果示现为佛身,也示现佛心佛口,乃至示现执金刚神身,也示现金刚心口。虽然普遍现色身,曲折利益众生,对法身智慧没有损减。《净名经》说:善能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不动而动,这就是不思议化。
问:意业云何可示?
答:圣意无能测者,若欲示之,乃至昆虫亦能得知也。
回答是:圣人的心意没人能猜测,但如果他想显示出来,就连昆虫也能知道。
佛答为三:一、别答,二、总答,三、劝供养。
佛的回答分三部分:第一是分别回答,第二是总体回答,第三是劝人供养。
初别答还答三问,应以之言是答其方便之力,意业问也。何以故?意地观机见其所宜,宜示何身、宜说何法,随而化之,故知应以是答意也。现身是答身业、说法是答口业,故知具答三问也。又但作二答兼得于三,论其现身不止色阴而已,必具五阴,即兼答意也;口亦依身,即兼答口。若说法者,不止如树木无心,欲知智在说巧,运四悉檀方便,即兼口以答意也。
最初这段分别作答,还是回答那三个问题。“应当以”这句话,是回答他“方便之力”这个意业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心里观察众生的根机,看他们适合什么,应该示现什么身,应该说什么法,随着他们的根机来度化,所以知道“应当以”是回答意业的。示现身相是回答身业,讲说佛法是回答口业,所以知道这是完整回答三个问题。另外,只作两个回答,也能兼带回答三个。说到示现身相,不只是色阴而已,一定具备五阴,这就兼带回答了意业。口也依靠身体,这就兼带回答了口业。如果说讲说佛法,不只是像树木一样没有心,想要知道智慧在于说法,善巧运用四悉檀的方便,这就兼带用口业来回答意业。
二、释俱明答三问也,从别答中凡现三十三身十九说法,束为十界身,而文阙二界者,或指上品云菩萨身、或翻脱落、或依古本《正法华》文、或言观音即是菩萨身,何须更现?若三解皆有难,今所不用。今依古本,为明菩萨义故。然菩萨一界,或权、或实,种种应化义不可阙,故释菩萨界也。又,无地狱界身者,或指上品、或言苦重不可度、或言其形破坏,人见惊畏故不现。今明别释,虽无总答,中有文云以种种形游诸国土,何得言无耶?又,《请观音》云:「或游戏地狱,大悲代受苦。」或言止代受苦,不论说法,若依方等,婆薮教化即有说法。《释论》云:「菩萨化地狱多作佛身,狱卒见不敢遮。」以此而推,应有地狱界身说法也。若尔,十法界身则为具足。
两种解释都说明这是回答三个问题。从个别回答中,一共出现三十三种身、十九种说法,归纳为十界的身体。但经文里缺了两界,有人指出上文提到的菩萨身,有人说是翻译时脱落了,有人依据古本《正法华经》的文字,有人说观音本身就是菩萨身,何必再现菩萨身。这三种解释都有难处,现在不采用。现在依据古本,为了说明菩萨的意义,菩萨这一界或是方便示现或是真实,有种种应化的意义,不能缺少,所以要解释菩萨界。另外没有地狱界身,有人指出上文,有人说地狱苦太重无法度化,有人说地狱众生的形貌破坏,人见了会惊恐害怕,所以不现。现在说明个别解释中虽然没有,但总体回答中有文字说以种种形游历各国土,怎么能说没有呢?另外《请观音经》说,或游戏地狱,以大悲代众生受苦,或者说只是代受苦,不谈说法。如果依据方等经中婆薮的教化,就有说法。《释论》说,菩萨化度地狱,多现佛身,狱卒见了不敢阻拦。由此推断,应该有地狱界身说法。如果是这样,十法界的身体就齐全了。
今通约十身,四句料简:自有一界身度一界、自有十界身度十界、自有一界身度十界、自有十界身度一界也。若妙觉法身应实报土,为舍那佛受化之人,纯诸菩萨皆求佛道,更无异身,此一界度一界也。若方便有余土,五人同生皆求大乘,上文云:「而于彼土求佛智慧,于此土为佛。」亦是一界度一界也。若同居土,寂灭道场初成佛,先开顿说,禀教之徒皆有见思烦恼之人,而是圆机同感佛身,亦得是一界身度一界也。若寂灭道场,禀教之徒诸界不同,或人、或天、龙、神、鬼等,又根性圆别两异,虽诸界不同,同见一佛身而为说法者,即是一界度多界也。若有一界之机,但见一界身现则不得度,则示种种之身眷属围绕,共逗一缘,是名多界身度一界也。若佛身、菩萨身遍作十法界身,遍入诸道,各令得见,同其形像而为说法,此是多界度多界。用此四句,历五味五时现身皆如此。
现在总体用十种身和四种情况来简单分析一下。有自己一个世界的身,来度化一个世界;有十种世界的身,来度化十个世界;有自己一个世界的身,来度化十个世界;有十种世界的身,来度化一个世界。
如果是妙觉法身,对应的是实报土,做舍那佛,接受教化的人纯粹都是菩萨,全都追求成佛之道,没有别的身。这是一个世界的身度化一个世界。
如果是方便有余土,五种人共同往生在那里,全都追求大乘。前面经文说,在那个国土求佛的智慧,在这个国土做佛,也是一个世界的身度化一个世界。
如果是同居土,在寂灭道场刚刚成佛,先开示顿教法门,接受教化的徒众都是有见惑和思惑烦恼的人,但他们是圆教的根机,共同感得佛身,也可以说是一个世界的身度化一个世界。
如果在寂灭道场,接受教化的徒众来自各个不同的世界,或者有人、有天、有龙、有神、有鬼等等,而且根性有圆教和别教的两种不同。虽然各个世界不同,但共同见到一个佛身,佛为他们说法,这就是一个世界的身度化多个世界。
如果有一个世界的根机,只见到一个世界的身出现,就不能得度,那就示现各种各样的身,带着眷属围绕,共同契合一个机缘,这叫多个世界的身度化一个世界。
如果佛身、菩萨身普遍化作十法界的身,普遍进入各道,让各道众生都见到,变成和他们一样的形象,为他们说法,这就是多个世界度化多个世界。
用这四种情况贯穿五味五时,现身都是这样的道理。
复次,约说法多少者,如善财从百一十知识闻诸法门,则多法为一人说。如《净名》云:「为声闻说四谛,为缘觉说十二因缘,乃至为梵王说胜慧,为帝释说无常。」一人用一法为一人说;若如通教说般若,三乘人同禀,此则一法为多人说也;若是一切无碍人一道出生死,开佛知见,此则多法为多人说。复次,因果相对明多少者,五戒、十善,因少果亦少;声闻五停心、煖顶等入二涅槃,此因多果少;支佛见花飞叶落即得道,此因少果多;诸菩萨万行成就万德果圆,因多果亦多。观音明了众生根之所趣,或示现身多少、或说法多少、或修因多少、或证果多少,逗彼机宜,必无有差。有人云:「现因身说果法、现果身说因法,现一身说多法、现多身说一法、或现身而无说。」此比十法界机狭。
旧释三十三身为三:初三乘人,二、四众,三、八部,各有枝末,以人、天为圣末,以其是受道器故;童男、童女为四众未,可成四众故;执金刚为八部末,同有大力故。若尔,执金刚力大,何意为末?答:此最在后,为掩迹故也。今明三十三身文为八番:一、圣身,二、天身,三、人身,四、四众身,五、妇女身,六、童男、女身,七、八部身,八、金刚身,明其次第出自人意尔。
一、明圣人,先明佛者,为是应佛、为是化佛?但圣人逗物具有二义,若一时欻有,为化应同,始终名应,若寻此文,明于应义也。
问:何不以真佛为众生说法而以应耶?
答:佛身多种,若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人。真佛者,据妙觉法身,究竟极地毘卢遮那乃名真佛。真佛渊远,不可说示,云何能解?如妙音所作,文殊不知,况下地凡夫为示真身耶?如为牛羊弹琴,不如作蚊虻之声。
若从妙觉,应为实报,圆满相好,光明无量,同四十一地实报土众生,为说一实谛正真之法而教化之,如此之应非余界所堪也。何以故?此等诸地已分入地位,不可以余界身应,亦不得以余佛身应,如此应者唯应彼土,非余土所堪也。
复次,变易土明应佛者,小乘经云:「三界外无生,大乘五种意生身方生方便土。」此即三界外受生生变易土也。《释论》云:「法性身菩萨生三界外。」既有生,宁无应佛?《法华》云:「我于余国作佛,更有异名。」即是此义也。此应佛即有两相:一、示胜应身,圆满相海,如前实报之应,二、示劣应,令见者劣于前。但为二佛更,不示为种种诸身。何故尔?五种意生利钝之别,赴此根性,故示二身,但说次第、不次第两种大乘,故不须余身、余法化也。若圆人无明未破及已分破、别人于回向中及分破无明者,此人生于彼土则利,别人未修未破,及通教断惑者、三藏中断惑者,生彼皆钝也。
凡圣同居土明应佛者,土有二种:一、净,二、秽。如富楼那土、西方等土,其中众生具三毒见思,无三恶名,果报严净,此名净土;如此娑婆,三恶四趣,荆棘丘墟,是名秽土。若净、若秽,皆是凡圣同居土也。二土众生各有二种:根利浊重、根钝浊重、根利浊轻、根钝浊轻。浊重者,若娑婆众生,身形丑恶,矬短卑小,命止八十、或复中夭,烦恼炽盛,诸见心彊,时节麁险,是为五浊重也。净土不尔,是为五浊轻也。何故尔?不多修福德生重浊土,多修福德生于轻土。若秽土中生,有戒乘俱缓、有乘急戒缓、有乘缓戒急、有戒乘俱急。戒急受人、天身,乘急有感圣之机。机有二种:一、大,二、小。小机则示三藏佛身说法,大机应以舍那佛身说法。是故降神母胎即示两相,顿机所感即见舍那菩萨与百千围绕处胎说法,十方众圣皆在胎中,出胎光明遍满寂灭道场,成卢舍那佛,转一实谛无量四谛等法轮。譬如日出,高山前照,即闻顿教见佛性得度也,故《涅槃》云:「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此之谓也。若小机之人感佛,正念入母胎,出生王宫,六年苦行,树下坐草,成老比丘。佛于鹿野苑转生灭四谛法轮,拘隣五人初得甘露,悟小乘道,既非醍醐,未名得度,故云:「但离虚妄,名为解脱,其实未得一切解脱。」未堪大教,如聋如哑,于其无益,于大教中止有冥勋之力,取譬如乳;闻方便说三界断见思时,尔时转乳名酪;次闻方等四种四谛,用大弹小,耻权慕实,起殷重心,名为生酥;次闻般若三种四谛,转教其心稍纯,名为熟酥;次闻法华,舍三方便,但说一实佛之知见,声闻疑除,受记作佛,菩萨迷去,增道损生,尔时名为醍醐。
菩萨之人处处得去,钝者亦同二乘,二乘之人始自于此得见佛性,故云:「始见我身,闻我所说。」即皆信受入如来慧,证前大机人初得醍醐也。除先修习学小乘者,我今亦令得闻此经,入如来慧,即证小机,始于《法华》得入醍醐也。若复有钝根,于《法华》不悟,更于《般若》调熟,至于《涅槃》说胜三修,即明常住,得见佛性,乃是醍醐。是为同居秽国,示现佛身,说圆渐法;或示种种身,说圆渐法。
四句此开五味义,秽国既尔,净国亦然。既有利、钝两机,宁不顿、渐二说以明应身及说法也?此中应明别圆本观所起慈悲,今遍法界起,应例前思之云云。
问:经但言游于娑婆,不言实报方便等国。
答:总答中云游诸国土,诸是不一,岂止独娑婆耶?又如大本文云:「若能深观,见我在耆阇崛山共声闻菩萨僧。」此即娑婆而是方便也。又云即见我纯诸菩萨,无声闻、缘觉者,即此是实报也。故约二土,明义无咎。
问:二土同称为法性,云何异?
答:真谛、中道,此则大异。
次明应以菩萨得度者,或上地、下地,三藏通别圆等,辅佛不同。若佛于实报作佛,观音即为实报菩萨形;或作方便土菩萨形、或作同居土菩萨形,赴利、钝两缘。赴利缘者,即如《华严》中法慧、金刚藏等;赴钝缘者,或如弥勒等。若佛转五味法门,法门兴废,辅佛菩萨亦节节兴废,若权、若实,广利众生,此中亦应明别圆本观机应。
次明应以支佛者,如文殊二万亿劫作支佛,化众生现身说法。
次明应以声闻身者,或作三藏、或作通教声闻、或作随五味转,声闻内秘,外现庄严,四枯四荣,引导众生。次引《华严》中诸菩萨比丘入法界所见住不思议法门者,成此义也。次引《大经》四种观十二因缘观,别圆本地慈悲,不取、不舍,今作四种圣人普应一切。
问:佛云何度佛?
答:等觉菩萨作佛身度初地佛,何意不得?如人亦能度人云云。
二、明梵身者,梵即色天主,名为尸弃,此云顶髻。《璎珞》明四禅皆有王,此言梵者,应是初禅顶,犹有觉观语法,得为千界之主也。观音修白色三昧,不取、不舍。不取故,不随禅生;不舍故,应为梵王说出欲论四句,现身,以权引实。
应以帝释身者,此地居天主也,具云释迦提桓因陀罗,释迦言能,桓只是提婆,提婆即是天,因陀罗名主,能作天主。菩萨修难伏三昧,不取、不舍,说种种胜论,四句现身,以权引实。
自在天是欲界顶,具云婆舍跋提,此云他化自在,假他所作以成己乐,即是魔主也。《净名》云:「多是不思议解脱。」菩萨住赤色三昧,不取、不舍,应为魔王,令诸魔界即是佛界,四句现身,以权引实。
大自在即色界顶魔醯首罗也,《楼炭》称为阿迦尼咤,《华严》称为色究竟,或有人以为第六天,而诸经论多称大自在是色界顶,《释论》云:「过净居天有十住菩萨号大自在,大千界主。」《十住经》云:「大自在天光明胜一切众生,涅槃献供大自在天最胜故,非第六天。」《释论》云:「魔醯首罗,此称大自在,骑白牛,八臂三眼,是诸天将。」未知此是同名,为即指王为将。
天大将军者,如《金光明》即以散脂为大将,《大经》云:「八健提,天中力士。」《释论》称魔醯首罗如前,又称鸠摩伽,此云童子,骑孔雀、擎鸡、持铎、捉赤旛。韦纽此称遍闻,四臂,捉贝持轮,骑金翅乌,皆是诸天大将,未知此大将军定是何等四句相对?
小王身者,或云天王为大、人王为小。就人王中四种转轮王自有大小,如非四轮王者,名粟散王,自有小大,中国名大,附庸名小,传传相望。今言小者,小尚为之,何况其大耶?此亦有四句,何独为福业受报?入同居土,具足化他,共修功德,慈心利物,是为王也。
长者身者,应释十长人之德,内合法门。
居士者,多积贿货,居业丰盈,以此为名也。
宰官者,宰主义官是功能义,谓三台以功能,能辅政于主,故云宰官。郡县亦称为宰官,宰政民下也。
婆罗门者,称为净行,劫初种族、山野、自闲人以称之也,一一身皆有四句本观。
次列四众,释如旧。
次妇女者,不明小王妇女者,王家禁固,不得游散,化物为难,故不作。若如妙音,即云于王后宫变为女像也。
童男、女者,取妙庄严二子释之,华严童子算砂嬉戏也。
七、明八部者,上列大威德天,今更举二十八天等,或可星宿掌人间者也。
龙有四种:一、守天宫殿,持令不落人间,屋上作龙像之尔;二、兴云致雨,益人间者;三、地龙,决江开渎;四、伏藏,守转轮王大福人藏也,肇师但出三,不出天龙。
夜叉,此云捷疾,此有三处,海岛、空中、天上,传传相持,不得食人,佛初成道及说法传唱至天。乾闼婆,此云香阴,帝释乐神,在须弥南金刚窟住,天欲作乐,其心动。什师云:「在宝山中住,身有异相。」即上奏乐也。
阿修罗,千头二千手、万头二万手、或三头六手,此云无酒,一持不饮酒戒,男丑女端,在众相山中住,或言居海底,风轮持水如云居其下。上文云:「居在大海边,有大力,口诃日月,日月为之失光;掌搏须弥,须弥为之跛𨁟,入海齐腰,见天饮甘露,而四天下采华,置四海中酿,海中众生业力持,进失甘露,退不成酒,即断酒。」故云无酒。神不饮酒,故得大力也。
迦楼罗者,此云金翅,翅头金色,因以名之。此鸟与龙约:「汝绕须弥令断,我搏海见泥。我不如,输子为汝给使;汝不如,输子与我噉。」天力持须弥不可断,故龙输子,卵生食卵龙,不能食三生,湿生食二、胎生食三、化生食四。
紧那罗者,天帝丝竹乐神,小不如乾闼婆,形似人而头有角,亦呼为疑神,亦为人非人,今不取人非人,释紧那罗,此乃是结八部数尔。
摩睺者,什师云:「是地龙。」肇师云:「是大蟒腹行也。」八部皆能变本形,在座听法也。
金刚,非八部数,手执此宝护持佛法。或言:「在欲色天中教化诸天,即大权神也。」经云:「是吾之兄。」
问:上界身可化下,下界身云何化上?
答:菩萨所为,应以得度乃应之尔,如王闻蚁鬪。
第二、从成就如是功德者,是总答也,此则结别开总,成就如是功德,是结别也。以种种形游诸国土,是总答也。诸名不一,横则遍周十方,竖则冠通三土,随机变现,何止三十三身?托化逐缘,岂局在娑婆世界?以种种形,总明示现身广。游诸国土,总明所化处广。度脱众生,总明得益广。言虽略上,义极广前,故称为总答也。善财入法界文虽广,义未必该十法界。地人见文广判为圆宗,见《法华》文略判为不真宗。若寻此意,无不真之义也。
三、从是故汝等去,是劝供养也。佛答前问,先总、后别;末劝受持,而众生仰荷冥益,但可持名秉字而已。故前开三段,始终开合,于义相称。佛答后问,前别、后总,末劝供养。众生既荷显益,见色闻声,故劝供养。此则开合始终相称,而总别前后者互举尔。有人以总答为叹德,此分文伤义。
问:后劝供养,受旨奉璎珞;前劝持名,何得无耶?
答:默然持名,故不彰文;供养事显,须脱璎珞也。又,欲成冥显义,前是显机,更持名默念即成冥机;后是冥机,复更供养即成显机,合二义具足。
问:亦应更成二应耶?
答:二机既具,必知有应,故不更说。
初劝供养,二、奉旨。初又二:先称美功德如文,二、出供养之意。意者正由能施众生无畏,从德受名,众生于畏得脱,为作此名,德既无量,名亦应多,不可说不可说也。
奉旨供养中为六:一、奉命,二、不受,三、重奉,四、佛劝,五、受,六、结其德。经文不定,或众宝璎珞、或珠、或众宝珠,此翻译减长尔。众宝者,众宝间珠共为严饰也。若依《璎珞经》,从初住铜宝璎珞,乃至等觉摩尼璎珞。今无尽意位高,那忽止直百千两金?答:此略言百姓万氏尔,实不啻堪此也。若就观解者,将事表理,何得一向事解耶?颈者,表中道一实之理,以众多无着法门庄严实相,如璎珞在颈。解者,表菩萨为常舍行故,一切愿行功德,乃至佛智菩提涅槃,亦不住、不着,无依、无倚,故言解也。《大集》云:「戒、定、慧、陀罗尼以为璎珞,庄严法身也。」百千是十万,此表一地有万功德,即十万也。法施者,旧云:「如法施、重法施、求法施、学法施,皆名法施。」无尽意重法故施也。今明如法施也,正以财通于法名,财即是法财,即因缘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三谛一心,一切具足,于法平等,于财亦等,如此施者即是法施。
不肯受者,事解无尽意奉命供养,我未奉命,那忽辄受?亦是事须逊让。观解者,不受三昧广大之用,故无所受。重白愍我者,或可请上愍下、或可地位相齐故相愍,或可我为四众故施、仁愍四众故受,以无所受而受诸受。
佛劝愍者,即是愍一切众生及四众也,正以菩萨为物故施、为物故受。二分者,表事理二。因奉二佛者,将二因趣二果也,理圆即法佛、事圆即报佛,二佛表二果也。
第三、从持地说去,叹闻品功德也。文云闻是观世音者,是闻上冥益一段问答也。普门品者,是闻显益一段问答也。此中明自在业者,若是凡夫之业,为爱所润,有漏因缘不得自在。观音为调伏十法界,示此三业慈悲力润,随感受生,不为烦恼所累,故言自在业,为中道第一义谛所摄,于二谛中得自在。无等等者,二乘虽出三界,犹有上法,非是无等。佛是极地,故言无等。发求佛心,故言无等等,等于佛也。又约心,心中具足八万四千法门,若发实相心即是等八万四千法门也,亦是八万四千波罗蜜,亦是八万四千尘劳门,为如来种故。经云:「发心毕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前心难。」今发初心等于后心。初心难发,故言是无等;等于后心,名无等等。此即四悉檀意,明发心也。发心有三:一、名字发,即五品弟子,二、相似发,是六根清净,三、分真发,即初住已上,此发心是真发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