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解義
○正信希有分第六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須菩提問:此法甚深,難信難解,末世凡夫智慧微劣,云何信入?佛答在次下。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
於我滅後,後五百歲。若復有人能持大乘無相戒,不妄取諸相,不造生死業,一切時中心常空寂,不被諸相所縛,即是無所住心,於如來深法心能信入,此人所謂言說,真實可信。何以故?此人不於一劫、二劫、三、四、五劫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億劫種諸善根。是故如來說我滅後後五百歲,有能離相修行者,當知是人不於一、二、三、四、五佛種諸善根。何名種諸善根?略述次下,所謂於諸佛所,一心供養,隨順教法,於諸菩薩、善知識、師僧、父母、耆年宿德尊長之處,常行恭敬供養,承順教命,不違其意,是名種諸善根。於一切貧苦眾生起慈愍心,不生輕厭,有所須求,隨力惠施,是名種諸善根。於一切惡類自行和柔忍辱,歡喜逢迎,不逆其意,令彼發歡喜心,息剛戾心,是名種諸善根。於六道眾生不加殺害,不欺不賤,不毀不辱,不騎不箠,不食其肉,常行饒益,是名種諸善根。信心者,信般若波羅蜜能除一切煩惱,信般若波羅蜜能成就一切,出此功德,信般若波羅蜜能出生一切諸佛。信自身中佛性本來清淨,無有染污,與諸佛性平等無二。信六道眾生本來無相,信一切眾生盡能成佛,是名清淨信心也。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若有人於如來滅後,發般若波羅蜜心,行般若波羅蜜行,修習悟解,得佛深意者,諸佛無不知之。若有人聞上乘法,一心受持,即能行般若波羅蜜無相無著之行,了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無我者,無色、受、想、行識也。無人者,了四大不實,終歸地、水、火、風也。無眾生者,無生滅心也。無壽者,我身本無,寧有壽者。四相既亡,即法眼明徹,不著有無,遠離二邊。自心如來自悟自覺,永離塵勞妄念,自然得福無邊。無法相者,離名絕相,不拘文字也。亦無非法相者,不得言無般若波羅蜜法;若言無般若波羅蜜法者,即是謗法。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取此三相,並著邪見,盡是迷人不悟經意。故修行人不得愛著如來三十二相,不得言我解般若波羅蜜法,亦不得言不行般若波羅蜜行而得成佛。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法者,是般若波羅蜜法;非法者,生天等法。般若波羅蜜法,能令一切眾生過生死大海。既得過已,尚不應住,何況生天等法而得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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