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品第一
今依宗喀巴大师父子及无等恩师札迦大师之著述,略录少分诠释正义。释此分三:
现今根据宗喀巴大师父子及无与伦比的上师札迦大师的著作,简要摘录部分阐释正理的论述。解释此部分分为三点:
(甲一)論前義、(甲二)論正義、(甲三)論後義。初中又二:(乙一)釋論題、(乙二)解敬禮。今初。現觀莊嚴般若波羅蜜多教授論。
甲一 论前义、甲二 论正义、甲三 论后义。其中第一部分又分为两点:乙一 解释论题、乙二 说明敬礼。现在开始第一点。现观庄严般若波罗蜜多教授论。
此论题在梵语为阿毘三昧耶 阿朗迦罗 那摩 般若波罗蜜多 邬拔提沙奢萨哆啰。华语译阿毘三昧耶为现观,阿朗迦罗为庄严,那摩为名曰,般若波罗蜜多为慧到彼岸,邬拔提沙为教授,奢萨哆啰为论。
这部论题的梵语名称是阿毗三昧耶 阿朗迦罗 那摩 般若波罗蜜多 邬拔提沙奢萨哆啰。汉语将阿毗三昧耶译为现观,阿朗迦罗译为庄严,那摩译作名曰,般若波罗蜜多译为慧到彼岸,邬拔提沙译为教授,奢萨哆啰译为论。
谓般若波罗蜜多经广(初会)中(二会)略(四会)三部中难通达义。此论能令容易了解,故名教授。此具整治、救拔二种功德,故名为论。(依世亲释正理论意)此复现前亲证,故名现观。喻如世人容仪端严,复着众多妙庄严具,用镜照显,倍生欢喜。如是般若自体甚深微妙即自体庄严,复以七十义庄饰,照显于此论之中,能令智者倍生欢喜,故此论名曰庄严。(即明显庄严也)。
所谓般若波罗蜜多经的广本(初会)、中本(二会)、略本(四会)三部中难以通达的义理,此论能使人容易理解,因此称为教授。此论具备整治与救拔两种功德,所以称为论。(依据世亲解释正理论的含义)此论又能现前亲证,故称为现观。譬如世人容貌仪表端正庄严,又佩戴众多美妙饰物,用镜子映照显现,倍增欢喜。同样,般若自体极为深奥微妙即是自体庄严,再以七十种义理加以装饰,在此论中映照显现,能使智者倍增欢喜,因此此论名为庄严。(即明显庄严)。
(乙二)解敬禮。敬禮一切諸佛菩薩。
接下来解释敬礼部分。向一切佛菩萨致敬。
翻梵为藏诸译师等,为令息灭一切留难、为令翻译事业圆满,令知此论属经藏摄,及为证得无上菩提,故于翻译前敬礼一切诸佛菩萨也。
那些将梵文译为藏文的译师们,为了使一切障碍得以消除,为了使翻译事业圆满成功,为了让人们知道这部论属于经藏范畴,以及为了证得无上菩提,所以在翻译之前,恭敬礼拜一切诸佛菩萨。
(甲二)釋正論,分三:(乙一)正申敬禮兼明造者之志願、(乙二)為樂廣者分別廣說、(乙三)為樂略者更說略義。今初。
第二,解释正论,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正式表达敬意并说明作者的意愿;第二部分,为喜欢详细解说的人分别详细说明;第三部分,为喜欢简略的人再次简要说明。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求寂声闻由徧智, 引导令趣最寂灭, 诸乐饶益众生者, 道智令成世间利。
诸佛由具种相智, 宣此种种众相法, 具为声闻菩萨佛, 四圣众母我敬礼。
追求寂静的声闻依靠遍智, 被引导趋向最极寂灭, 乐于利益众生的行者, 道智使其成就世间福祉。
诸佛因具足种相智, 宣说种种妙相法门, 作为声闻、菩萨、佛陀, 四圣之母我虔敬礼赞。
慈尊于造论之前先礼赞三智者,为令所化于此般若佛母发生净信,由此因缘当得解脱及一切种智。现在正申敬礼兼明造论誓令究竟,如诸善士虽至命难亦不弃舍所发愿故。此释敬礼所为。皈敬颂文义分两段,为称赞与敬礼。赞又分二:正赞三智之功德、次赞为四圣之母。初赞一切智,谓能引导所化趣证寂灭。赞道相智,谓能成办三种所化所求义利。赞一切相智,谓能转法轮。如其次第,即颂前三句(汉文译成前六句)。最后一句(译成两句),即赞为声闻、独觉、菩萨、如来四圣之母。初句正标声闻亦兼取独觉,以彼为求自利而趣湼槃与声闻同,故未分说。我敬礼者,即明三业至诚敬礼彼四圣之母般若波罗蜜多也。此释敬礼略义。
慈尊在撰写论典前,首先礼赞三种智慧,为使所教化众生对般若佛母生起清净信心,由此因缘将获得解脱及一切种智。现今正申明敬礼并阐明造论誓愿令其究竟,如同诸位善士即使面临生命危险也不舍弃所发愿力。此段解释敬礼的目的。归敬颂文义分为两段,即称赞与敬礼。称赞又分两部分:正赞三种智慧的功德、其次称赞其为四圣之母。最初赞一切智,谓其能引导所教化众生证得寂灭。赞道相智,谓其能成办三种所教化众生所求的利益。赞一切相智,谓其能转动法轮。依此次序,即颂文前三句(汉文译作前六句)。最后一句(译作两句),即称赞其为声闻、独觉、菩萨、如来四圣之母。首句正式标明声闻也兼指独觉,因他们为求自利而趋向涅槃与声闻相同,故未分别说明。我敬礼者,即表明以三业至诚敬礼那四圣之母般若波罗蜜多。此段解释敬礼的概要意义。
慈尊造论之前先赞礼三智,以就所依补特伽罗声闻独觉诸求寂灭苦集二谛者,由能徧知蕴处界法皆是补特伽罗无我之一切智,能引导彼令趣有余依、无余依寂灭湼槃妙果,而礼彼智故。又就所依补特伽罗谓求饶益诸众生之菩萨,由通达三道无我之道相智,成办世间三类种性众生之利益,而礼彼智故。又谓诸佛由具一切相智通达一切相悉皆无我为说法之增上缘,宣说种种法藏诠一切相,而于彼智三业敬礼故。此释敬礼文义。
慈尊在造论之前首先礼敬三智。对于依赖补特伽罗的声闻、独觉等追求寂灭苦集二谛者,因其能遍知蕴处界法皆为补特伽罗无我的一切智,引导他们趣向有余依、无余依寂灭涅槃的妙果,故而礼敬此智。再者,对于依赖补特伽罗而求饶益众生的菩萨,因其通达三道无我的道相智,能成办世间三类种性众生的利益,故而礼敬此智。又因诸佛具足一切相智,通达一切相皆无我,作为说法的增上缘,宣说种种法藏诠释一切相,故以三业恭敬礼敬此智。此即解释敬礼文的含义。
(乙二)為樂廣者分別廣說,分三:(丙一)論所為義、(丙二)全論總義、(丙三)全論文義。今初。
为乐于广闻者详细解说,分为三部分:第一是论述所涉及的意义,第二是整个论典的总体意义,第三是整个论典的文字意义。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大师于此说, 一切相智道, 非余所能领, 于十法行性。
经义住正念, 具慧者能见, 为令易解故, 是造论所为。
大师在此宣说,一切相智之道,非他人所能领悟,乃十法行之本性。
经义安住正念,具慧者方能得见,为使众生易于理解,故而造此论典。
如是赞礼为先而造正论。此论所释为广中略三部《般若》,其释经之仪式如世亲云:「演说经义者,当先说所为,略义及文义,结合与答难。」为令易解故,以五支方便而解释也。此中「大师于此说至是造论所为」二颂,是明造论之所为义(即造论之用或果也)。「般若波罗蜜至四相正宣说」凡有十五颂,是明全论之略义。「发心为利他」至第八品最后之「许法身事业」有二十七种止,是明全论七十义之文义。又论中「次一切智性」及「次由入狮子」等之次字,即是明结合义,结合前后文义令相贯澈。又论中「法界无差别」,及「若谁于何义」,及「不可说义中」等文,皆是显示答难。由此五支释经,能令听者恭敬、易了、断疑、生信。如世亲云:「由闻经胜利,若听闻受持,闻者起恭敬,故先说所为。成此由略义,略义由文知,次第前后理,由余二无违。」谓诸欲求经义者,由见现前究竟胜利,乃于文义恭敬受持,为令于经发起希求,故先说所为。若以正量成立彼所为义者,必须粗知略义方可。若欲详知所说略义,则须依论广学文义。欲使论文前后贯属,则赖结合之文。欲释前后所许无违,则须解释妨难也。
为了赞颂礼敬而撰写这部正论。此论阐释广、中、略三种《般若经》,其解释经典的仪轨正如世亲菩萨所言:讲经者应先说明目的、概要、经文含义、前后关联及答疑。为便于理解,采用五部分进行解说。
开篇两颂"大师于此说"至"是造论所为",阐明著论目的(即论著的功用与成果)。从"般若波罗蜜"到"四相正宣说"共十五颂,概述全论要义。自"发心为利他"至第八品末句"许法身事业"的二十七处止观,详解七十种法义。文中"次一切智性""次由入狮子"等连接词,体现前后文义贯通。诸如"法界无差别""若谁于何义""不可说义中"等段落,皆为解答疑难。通过这五部分阐释,能使听者生敬、易解、除疑、起信。
正如世亲菩萨所说:知晓经典殊胜,听闻持诵时自然生敬,故先阐明宗旨。理解宗旨需知概要,知概要需明经文,前后次第则由关联与答疑确保无违。求法者因现见究竟利益,方能恭敬受持。为引发对经典的希求,故先说宗旨。要确证此宗旨,需先掌握概要;欲详知概要,则须研习经文;欲使论典前后连贯,需借助衔接文字;欲消解前后矛盾,则需解释疑难。
初释所为义中,「大师于此说,一切相智道」二句,明所诠法。「非余所能领」者,明此法之差别。其次三句,明究竟所为果。最后二句,正明造论之意。即为令末法有情,容易了解如来所说般若之甚深义也。系属之义,文中暗述。
在最初解释造论目的的部分,"大师于此说,一切相智道"这两句,阐明所诠释的教法。"非余所能领"这句,说明此法的殊胜性。接下来三句,阐明最终所求的佛果。最后两句,直接说明造论的本意。正是为了让末法时代的众生能够容易理解如来所说的般若深义。至于前后关联的深意,在文中已隐含表述。
总谓此论所诠,即佛在此广中略三部《般若经》中,分为八种现观,所说一切相智之道、发心等十法也。此所诠之八种现观,非外道小乘等所能领受,以彼等未于方广大乘经典勤闻思故。此论亦有究竟所为之果,以于发心等十法行为体性之经义,安住闻思正念,其聪慧菩萨即能现见证得故。今造此论与经无重复之过,以依此论易解经义,即造论之所为义故。
总之,这部论典所阐释的内容,就是佛陀在广、中、略三部《般若经》中,划分为八种现观境界,所开示的关于一切相智之道、发菩提心等十种修行法要。这八种现观境界,绝非外道或小乘修行者所能领悟,因为他们未曾精勤闻思方广大乘经典。本论也有其最终指向的修证果位——通过以发心等十法为实践核心的经教要义,安住于闻思正念的聪慧菩萨,即能现量证得此境。如今造作此论并无重复经典的过失,因为依靠此论能令经义易于理解,这正是造论的根本目的所在。
(丙二)全論總義,分二:(丁一)略標論體、(丁二)隨標廣釋。初又分二:(戊一)標能所釋、(戊二)標能釋數。今初。
丙二 全论总义分为两部分:丁一略标论体、丁二随标广释。第一部分又分为两部分:戊一标能所释、戊二标能释数。现在是第一部分。
般若波罗蜜, 以八事正说。
般若波罗蜜,通过八种方式正确解说。
《现观庄严论》以能诠八品及所诠八事,正释广中略三部《般若经》之义故,亦可释为教、道、果三种般若,即文字、方便、究竟般若也。
《现观庄严论》通过能诠释的八品和所诠释的八事,正确阐释了广、中、略三种《般若经》的义理。因此,这部论也可解释为教、道、果三种般若,即文字般若、方便般若和究竟般若。
(戊二)標能釋數。
(第二点)说明解释的条目数量。
徧相智道智, 次一切智性。 一切相现观, 至顶及渐次, 刹那证菩提, 及法身为八。
普遍相智与道智, 次第通达一切智性。 一切相现观, 乃至至顶及渐次, 刹那证菩提, 及法身共为八。
此论所诠之义。谓一切相智、道相智、一切智,圆满证一切相加行、至顶加行、渐次加行,一刹那现证菩提加行,及法身果。
本论阐释的义理包括:一切相智、道相智、一切智,圆满证得一切相的修行、登顶的修行、循序渐进的修行,于一刹那现证菩提的修行,以及法身果位。
(丁二)隨標廣釋,分三:(戊一)廣釋三智體、(戊二)廣釋四加行體、(戊三)廣釋法身體。初明一切相智。
丁二 按照标题详细解释,分为三部分:戊一 详细解释三智的本质、戊二 详细解释四加行的本质、戊三 详细解释法身的本质。首先说明一切相智。
发心与教授, 四种决择分, 正行之所依, 谓法界自性。
诸所缘所为, 甲铠趣入事, 资粮及出生, 是佛徧相智。
发心与教授, 四种抉择分, 正行之所依, 谓法界自性。
诸所缘所为, 甲铠趣入事, 资粮及出生, 是佛遍相智。
表示一切相智之体者,有十法。誓愿意乐谓发心,成办誓愿之方便谓教授,最初通达空性之修得正行谓四顺决择分。大乘修行所依之根本,谓法界自性住种性。大乘修行断除增益之所依,谓所缘。大乘正行之究竟所修,谓所为。此行须发广大心,谓无擐甲正行。加行须广大进趣,谓趣入正行。又须二种广大资粮,谓资粮正行;决定出生一切相智,谓出生正行。是为表示一切相智之十法。
体现一切相智本质的要素共有十项。发起誓愿求取佛果称作发心;实现誓愿的方法称作教授;初次证悟空性的修行称为四顺决择分正行。大乘修行的根本依据是法界本具的种性。大乘修行中破除错误认知的基础是所缘境。大乘修行的终极目标是所证果位。这种修行需要发起广大心量,称为无披甲正行。修持过程需勇猛精进,称为趣入正行。还需积累两种广大资粮,称为资粮正行;必定成就一切相智的修行,称为出生正行。以上即是体现一切相智的十项要素。
次明道相智。
接下来解释“道相智”是什么。
令其隐暗等, 弟子麟喻道, 此及他功德, 大胜利见道。 作用及胜解, 赞事并称扬,
廻向与随喜, 无上作意等, 引发最清净, 是名为修道。 诸聪智菩萨,如是说道智。
让智慧被遮蔽等,声闻与缘觉的道路,这些以及其他功德,在见道位获得巨大胜利。 作用与坚定信解,赞叹事业并称扬功德, 回向善根与随喜功德,无上作意等修行, 引发最极清净的境界,这些都称为修道。 诸位具足智慧的菩萨,便是如此阐释道种智的修证。
表示道相智之体者,谓由如来自性光明,令诸天光隐暗不现等,是道相智之支分。了知声闻弟子道之道相智、了知麟喻独觉道之道相智、了知菩萨道之道相智中,有见道、修道二种。初者谓具足现法后法广大胜利之大乘见道;第二谓修道之作用,或由修习修道之力所得之胜利,及信解般若为三利,随一本源之胜解修道。胜解修道之胜利,谓赞美承事称扬之修道,能转自他所有善根为大菩提支分之廻向修道,于自他善根深修欢喜之随喜作意无上修道。此胜解、廻向、随喜三种修道,是有漏修道(即后得有分别智)。能得究竟智德之因,谓引发修道(或译正行修道)。能得究竟断德之因,谓最清净,即清净修道。诸聪智菩萨之现观道相智,以如是十一法表示而说。
阐明道相智本质的内容是:由于如来本具的光明,使得诸天神的光芒黯然失色等,这些都属于道相智的组成部分。在认知声闻弟子道之道相智、认知麟喻独觉道之道相智、认知菩萨道之道相智中,包含见道与修道两种。第一种是指具备现世与来世广大利益的大乘见道;第二种是指修道的作用,或是通过修习修道所获得的利益,以及信奉般若为三种利益,依循同一根本的殊胜见解而进行的修道。殊胜见解修道的利益包括:通过赞美、侍奉、称颂的修道,能够将自己与他人所有善根转化为大菩提组成部分的回向修道,对自他善根深切随喜的无上修道。这种殊胜见解、回向、随喜三种修道,属于有漏修道(即后得分别智)。获得究竟智慧德行的因,称为引发修道(或称正行修道)。获得究竟断除烦恼德行的因,称为最清净,即清净修道。这些聪慧菩萨现观道相智,以这十一种法门来阐述说明。
三明一切智。
完全了知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无上智慧。
智不住诸有, 悲不滞湼槃。 非方便则远, 方便即非遥。
所治能治品, 加行平等性, 声闻等见道, 一切智如是。
智慧不滞留于轮回诸有,慈悲不执著于涅槃寂静。若无方便则道远,具足方便即非遥。
所对治与能对治诸法,加行与平等性,声闻等圣者所见真谛,一切智慧皆如此显现。
表示一切智之体者,谓观待世俗事,是能破有边现观种类之大乘圣现观。即由智不住诸有之道相智;又观待世俗事,是能破静边现观种类之大乘圣道,即由悲不滞寂灭之道相智。远离殊胜方便智慧者,即非方便遥远之一切智。殊胜方便智慧所摄持者,即方便非遥远之一切智。此二如其次第,亦即是所治品之一切智与能治品之一切智。此正修对治实执之中正所说者,谓菩萨加行。破除实执智慧所摄持之加行,即加行平等性。大乘之谛现观,即见道。就建立所依,谓声闻独觉等圣者身中所立之一切智,即以九法如是解释也。
体现一切智本质的,是指对待世俗现象时能够破除执着实有边见的现观种类,即大乘圣者的现观境界。这是通过智慧不执着于轮回境界的道相智;同时对待世俗现象时能够破除执着寂静边见的现观种类,即大乘圣者的修道境界,这是通过慈悲不滞留在涅槃境界的道相智。
缺乏殊胜方便与智慧结合的,就是不具备方便、远离究竟的一切智。具备殊胜方便与智慧结合的,就是具足方便、不远离究竟的一切智。这两者依次对应着需要对治的一切智与能够对治的一切智。
这里所修持的对治实执的正确方法,就是菩萨的修行实践。被破除实执智慧所摄持的修行,就是修行平等性。大乘的真理现观境界,即是见道位。
就安立的基础而言,在声闻、独觉等圣者身上建立的一切智概念,可以通过这九种法门来阐释。
(戊二)廣釋四加行體,分四:初釋圓滿眾相加行體。
戊二 详细解释四种加行的体性,分为四部分:第一,解释圆满众相加行的体性。
行相诸加行, 德失及性相, 顺解脱决择, 有学不退众。
有寂静平等, 无上清净刹, 满证一切相, 此具善方便。
修行种种加行法门, 功德过失与本性义理, 随顺解脱的抉择之道, 有学圣者永不退转众。
涅槃寂静平等性智, 无上清净佛国净土, 圆满证得一切诸法相, 此中具足善巧方便力。
圆满一切相加行之体者,谓所修之行相及能修之诸加行。加行功德、加行过失、加行之性相,大乘顺解脱分、大乘顺决择分,有学不退转僧众之不退相,安立法身之三有寂灭平等加行、安立受用身之严净无上佛土加行、安立化身之善巧方便加行,此即表示圆满一切相加行之十一法也。
圆满一切相加行的本体,是指所修持的行相以及能修持的各种加行。加行的功德、加行的过失、加行的性相,大乘顺解脱分、大乘顺决择分,有学不退转僧众的不退转相,安立法身的三有寂灭平等加行、安立受用身的严净无上佛土加行、安立化身的善巧方便加行,这就是圆满一切相加行的十一种法。
二释顶加行体。
顶加行的体性
此相及增长, 坚稳心徧住, 见道修道中, 各有四分别。
四种能对治, 无间三摩地, 并诸邪执着, 是为顶现观。
这种相状及其增长, 坚固稳定的心遍住于一切处, 在见道与修道的过程中, 各自有四种分别。
四种能对治的法门, 无间断的三摩地, 以及各种邪见执著, 这就是顶现观。
顶加行之体者,谓得顶加行十二相中随得一相之初顺决择分,较供三千大千世界有情数佛所得功德尤为增上之十六种增长第二顺决择分,通达三智随顺之慧及于利他不可破坏获得坚稳之第三顺决择分,引发见道之功能成熟心能徧住无边三摩地之第四顺决择分。见道顶加行与修道顶加行,谓彼二道中各有四种分别之四种真能对治。次谓无间三摩地之顶加行,及所应遣除之邪行。以此八法而表示顶加行也。
顶加行的本质,是指在获得顶加行十二相中任一相时的最初顺决择分,其功德远超供养三千大千世界所有众生数量佛陀所得的十六种增长的第二顺决择分;了悟三智并随顺其智慧,以及在利他方面不可动摇、获得坚固稳定的第三顺决择分;引发见道功能成熟,心能安住于无边三摩地的第四顺决择分。见道顶加行与修道顶加行,是指在这两种道中各有四种分别的四种真实对治方法。接着是指无间三摩地的顶加行,以及应当去除的错误行为。通过这八种方法来诠释顶加行。
三释渐次加行体。
三种解释逐步增上的修行体性。
渐次现观中, 有十三种法。
在逐步修证的过程中,共有十三种修行方法。
渐次加行之体有十三种,谓六波罗蜜多之六种渐次加行,随念三宝之三种渐次加行,随念天、舍、戒之三种渐次加行,及无性自性之渐次加行,是为表示渐次加行之十三法也。
渐次修行的内容有十三种:六波罗蜜多的六种渐次修行,忆念三宝的三种渐次修行,忆念天、布施、持戒的三种渐次修行,以及无性自性的渐次修行。这些就是代表渐次修行的十三种方法。
四释刹那加行体。
四大刹那修持之体。
刹那证菩提, 由相分四种。
刹那间悟得菩提, 因相分为四种。
刹那加行体唯有一,就相不同而分为四,谓异熟刹那加行、非异熟刹那加行、无二刹那加行、无相之刹那加行。
刹那修行的本质只有一个,根据表现不同而分为四种:异熟刹那修行、非异熟刹那修行、无二刹那修行、无相刹那修行。
(戊三)廣釋法身體。
戊三 详细解释法身的本质。
自性圆满报, 如是余化身, 法身并事业, 四相正宣说。
自性圆满的报身, 其余种种化身, 法身以及事业, 四相如实宣说。
正说法身有四种法,谓自性身、圆满受用身,如是所余之化身,并智慧法身及所作事业。
正说法身有四种:自性身、圆满受用身、其余化现之身,以及智慧法身及其所行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