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观庄严论略释卷四
顶现观品第六之二
(壬三)見道頂加行之自性,分二:(癸一)正說、(癸二)斷德自在。今初。
(第三部分)见道顶加行的本质,分两段:(第一段)正式说明、(第二段)断除烦恼的功德境界。现在开始第一段。
施等一一中, 彼等互摄入, 一刹那忍摄, 是此中见道。
布施等每一法门中,它们彼此互相含摄,一刹那的智慧安忍便能统摄这一切,这就是现观道中的见道境界。
布施等一一度中,皆能互摄六度。以一刹那苦法智忍所摄之无间道,彼顶加行即此中之见道故。言「此中见道」者,表示顶加行品中,由一一度互摄六度而显见道,诸余品中则以余相而明见道也。
在布施等每一个波罗蜜多中,都能相互包含其他五种波罗蜜多。以刹那间的苦法智忍所包含的无间道而言,这里的顶加行就是指见道。所谓"此中见道",是指顶加行这一品中,通过每个波罗蜜多都相互包含其他五度的方式来说明见道,而在其他品中,则是通过不同的特征来阐明见道。
(癸二)斷德自在。
(第二)断除烦恼的自在境界。
次由入狮子, 奋迅三摩地, 观察诸缘起, 随顺及回逆。
接着进入狮子奋迅定,观察缘起法则的运行规律,既能顺着推演也能逆着追溯。
見道頂加行斷障相之後,又說見道頂加行,正習彼加行之瑜伽師根本定時安住獅子奮迅三摩地,於後得位,觀察緣起順逆也。十二緣起,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其中從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是雜染品隨順緣起。從老死由生起,乃至行由無明起,是雜染品廻逆緣起。從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滅,是清淨品隨順緣起。從由生滅故老死滅,乃至由無明滅故行滅,是清淨品廻逆緣起。如是修習雜染品隨順緣起者,便能通達集諦自性,以了知惑業之主即無明與行故。修彼迴逆緣起者,便能通達苦諦自性,以了知生與老死是惑業之果究竟成熟性故。修習清淨品隨順緣起者,便能通達道諦自性,以知無明對治,證無我慧能斷無明之根本故。修彼廻逆緣起者,便能通達滅諦自性,以知永斷染污無明之究竟果,即滅除生與老死故。是故修習順逆緣起,即是通達四諦之最勝方便也。(庚三)修道頂加行,分三:(辛一)修道頂加行、(辛二)所斷分別、(辛三)斷除所斷之勝利。今初。
在讲完见道顶加行断除障碍的情形之后,接着说明见道顶加行。正在修习这种加行的瑜伽师,在根本定中安住于狮子奋迅三昧,在后得位时,则观察缘起的顺逆次序。
十二缘起是指: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其中从无明缘行开始,一直到生缘老死,这是杂染品的顺向缘起。从老死由生而起,回溯到行由无明而起,这是杂染品的逆向缘起。从无明灭所以行灭,一直到生灭所以老死灭,这是清净品的顺向缘起。从由于生灭所以老死灭,回溯到由于无明灭所以行灭,这是清净品的逆向缘起。
这样修习杂染品顺向缘起,就能通达集谛的本质,因为明白了烦恼业力的主因就是无明与行。修习杂染品逆向缘起,就能通达苦谛的本质,因为认识到生与老死是烦恼业力最终成熟的结果。修习清净品顺向缘起,就能通达道谛的本质,因为知道对治无明、证得无我的智慧能够斩断无明的根本。修习清净品逆向缘起,就能通达灭谛的本质,因为认识到彻底断除染污无明的最终果报,就是灭除了生与老死。
所以说,修习顺逆缘起,就是通达四谛最殊胜的方便法门。(庚三)修道顶加行,分三部分:(辛一)修道顶加行、(辛二)所断分别、(辛三)断除所断的功德。现在讲第一部分。
灭尽等九定, 修往还二相, 后以欲界摄, 非定心为界,
超越入诸定, 超一二三四, 及五六七八, 至灭定不同。
以灭尽定为第九种定相, 修行往还两种禅定境界, 最后以欲界所摄之心, 作为非定心的界限。
通过超越进入诸禅定, 从初禅起超入二三四禅, 乃至超越五六七八禅, 直至灭尽定的超越各有不同。
是对治修所断种子之能治种类大乘随现观,即修道顶加行相。界唯在修道。此说修道菩萨,由加行与根本二门入超越等持,谓俱灭尽定等次第定。先修往上顺行与下还逆行二相之狮奋迅三摩地为加行,次乃进修超越等持之根本故。其修根本时,先从初静虑直往灭尽定,全无超越修一返;次于八定间杂灭尽定而修一返,谓从灭定起入初静虑,从初静虑起仍入灭定,次入二静虑次入灭定,如是渐上,乃至从灭尽定入非非想定,又入灭定,复入非非想定也。其次起欲界摄不定心为界入灭尽定,从灭定起不定心,次超(即置而不入也)灭尽一定而入非非想定,次起不定心,次超灭尽与非非想二定入无所有定,次起不定心。如是乃至超三四五六七八定而入初静虑,次从初静虑起不定心。此等何故名超越等持耶?谓从初静虑乃至灭尽定为所间杂,而杂不同类法欲界不定心而修定故。《般若经》中广说,论中初二句仅说加行,后六句仅说杂欲界心而修九定。其中直往一返及以八定杂修灭尽定一返,意为易解,故未宣说也。
这是对治修行过程中需要断除的种子烦恼的对应方法——大乘随顺现观,也就是修道顶加行的状态。这种境界只存在于修道阶段。这里说的是修道菩萨通过加行与根本两种途径进入超越等持,即同时修习灭尽定等依次第的禅定。首先修习向上顺行与向下逆行两种相的狮奋迅三昧作为加行,然后才进修超越等持的根本部分。
在修习根本部分时,先是从初禅直接修到灭尽定,完全不作超越地完整修习一遍;接着在八种禅定间杂着灭尽定再修一遍,即从灭尽定起来进入初禅,从初禅起来又进入灭尽定,接着进入二禅再入灭尽定,这样逐渐上升,直到从灭尽定进入非非想定,再入灭尽定,然后又入非非想定。之后生起欲界所摄的不定心作为中介进入灭尽定,从灭尽定起来生起不定心,接着跳过(即不经过)灭尽定直接进入非非想定,再起不定心,然后跳过灭尽定和非非想定两种定境进入无所有处定,再起不定心。这样逐步修习,直至跳过三、四、五、六、七、八种禅定而进入初禅,再从初禅生起不定心。
这些为什么称为超越等持呢?因为从初禅直到灭尽定作为间隔对象,而其间杂修不同类别的欲界不定心来修习禅定的缘故。《般若经》中对此有详细说明,论中前两句只说明了加行部分,后六句只说明了杂修欲界心而修习九种禅定的方法。其中直接往返修习一遍以及用八种禅定间杂灭尽定修习一遍的内容,为了易于理解,所以没有具体说明。
(辛二)所斷分別,分二:(壬一)所取分別、(壬二)能取分別。初又分二:(癸一)轉所取分別、(癸二)還所取分別。今初。
(辛二)需要断除的分别心,分为两类:(壬一)对所认知对象的执着、(壬二)对能认知主体的执着。第一类又分为两种:(癸一)向外攀缘的执着、(癸二)向内退转的执着。现在先说明第一种。
略标及广释, 佛所不摄受, 无三世功德, 及于三妙道, 所取初分别, 加行相行境。
简要标示与详细解释, 诸佛所不摄受的, 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功德, 以及三种殊胜修行道途, 最初对事物的执着分别, 修行过程中的境界与行相。
大乘修所断转趣所取分别有九。谓为摄受爱乐略说众生,执略说法为实所取俱生所摄之分别。又为摄受乐广众生,执广说法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若不如说修行,则佛不摄受。执彼对治修般若波罗蜜多瑜伽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观待见道由其已灭故,加行道功德于胜义无、于名言有,执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由无四句因生故,见道功德于胜义无、于名言有,执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由未来无实物故,大乘修道功德于见道时无、于修道时有,执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由寂静常乐我净四倒等故,执能得湼槃之加行道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于新证空性之见道执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由修习已证之胜义无自性故,执大乘修道为实所取之俱生分别。如是九种分别,即所取中初一类转趣分别,是修道加行相时所之所行境也。
大乘修行中需要断除的、转向所取对象的分别有九种:
第一种:为了接引喜欢简略教法的众生,却把简略说法执着为真实所取对象的与生俱来的分别。
第二种:为了接引喜欢详细教法的众生,却把详细说法执着为真实所取对象的与生俱来的分别。
第三种:如果不如法修行,佛陀就不会摄受。把对治这种状况、修习智慧到彼岸的瑜伽执着为真实所取对象的与生俱来的分别。
第四种:相对于见道来说已经灭除的缘故,加行道的功德在胜义中不存在、在名言中存在,却把这执着为真实所取对象的与生俱来的分别。
第五种:由于没有四句因产生的缘故,见道的功德在胜义中不存在、在名言中存在,却把这执着为真实所取对象的与生俱来的分别。
第六种:因为未来没有实体的缘故,大乘修道的功德在见道时不存在、在修道时存在,却把这执着为真实所取对象的与生俱来的分别。
第七种:由于执着寂静、常、乐、我、净四种颠倒见解等缘故,把能够获得涅槃的加行道执着为真实所取对象的与生俱来的分别。
第八种:把初次证悟空性的见道执着为真实所取对象的与生俱来的分别。
第九种:由于修习已经证悟的胜义无自性缘故,把大乘修道执着为真实所取对象的与生俱来的分别。
这九种分别,就是在所取对象中最初一类的转向分别,是修行道加行阶段时所观修的对境。
(癸二)還所取分別。
(第十一)对“所取”的执着分别。
次许心心所, 转趣时有境, 不发菩提心, 不作意菩提, 作意小乘法,
不思大菩提, 有修与无修, 及与彼相反, 非如义分别, 当知属修道。
当知在修行过程中,若心识转向小乘境界,不发起菩提心,不忆念无上正等正觉,反而执着小乘教法,不思维大乘觉悟,无论表面有修行或无修行,只要与菩提道相违背,产生不符合真理的分别见解,这些都应当归属于需要修正的修道阶段。
修道所断第二所取分别,许为大乘修道心及心所无间道转时之有境能缘心法也。彼心就境界门差别有九。谓二乘资粮道位由离大乘善知识等故不发大菩提心,执彼大乘所遮之法为实所受用,由无为利他而求成佛之殊胜福故,名不作意菩提藏;由是声闻种性故作意彼乘法,由是独觉种性故现证彼乘法,由不修般若波罗蜜多故不思惟正等菩提,由有所得修般若影像,由不能缘真实义故不修真实义,由不缘真实义故亦无能修彼者,由无常等不能无得故亦非无修无常等,由颠倒执真实义故,于不如实义分别执着,于彼等违菩萨道法执为实所受用。当知此九分别属于大乘修道所断。
在菩萨修行的道路上,需要断除的第二类执着分别,是指那些在修行者心和心所活动不间断生起时,能够攀缘外境的分别心。这些分别心根据所执着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九种:
第一种,由于在积累资粮的阶段远离了大乘善知识,导致未能发起追求觉悟的广大心量,反而执着于大乘所反对的事物为真实;
第二种,因为缺乏为利益众生而求成佛的殊胜福德,所以对觉悟宝藏不加留意;
第三种,由于属于声闻种性,便一心执着声闻乘的教法;
第四种,由于属于独觉种性,便实证独觉乘的教法;
第五种,因为不修习智慧到彼岸,所以不去思惟无上正等正觉;
第六种,带着有所得的心态修习智慧的表象;
第七种,因为不能契入真实义理,所以不修习真实义;
第八种,既然不缘真实义,也就没有能修习真实义的人;
第九种,由于对无常等法不能做到无所得,所以也不是在修习无常等法;
这些分别心都是因为颠倒执着真实义理,对不真实的法产生分别执着,把这些违背菩萨道的法当作真实来受用。应当知道这九种分别都属于大乘修道所需要断除的执着。
(壬二)能取分別,分二:(癸一)實執分別、(癸二)假執分別。今初。
能取方面的分别心,分为两种:一种是执着实有的分别,另一种是执着假象的分别。现在先讲第一种。
施设有情境, 施设法不空, 贪着简择性, 为寂事三乘,
受供不清净, 破坏诸正行, 经说是第一, 能取应当知。
众生本无实有, 万法假名不空, 因贪执分别心, 为求寂静而修三乘。
若受供养心不净, 便是毁坏正修行, 此经所言最殊胜, 执着之过当明了。
(此处指出:若误以为众生实有、法体不空,并因贪执而起分别,虽为求涅槃而修三乘,却因受供养时心不清净,反而破坏正道。经中强调此种执着即为根本过失,修行者应当警觉。)
大乘修道加行位,就境差别第一实执有九分别。谓自在补特伽罗非实有生,是依五蕴施设为有情,执为实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别。又缘诸法唯由心现故,于五蕴等施设为法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等,准上应知。又缘观一切法由名言有故非空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又缘未断一切执着,故于诸法起实贪着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又缘能简择诸实性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又缘不求三所为事而求苦寂灭事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又缘由色等不可得故三乘出离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又缘由未正知法性故施主等供养未能清净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又缘由于布施等执实而修破坏波罗蜜多正行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别。此九分别般若经说当知即是修所断第一能取分别也。
在大乘修道的加行阶段,针对境界差别而产生的第一种实执可归纳为九种分别:
第一,认为具有自主性的众生是真实存在的——这其实是把五蕴假合而成的存在执著为真实能感受的"我"的先天分别。
第二,由于认为诸法只是心识所显现,就把依托五蕴等假名为"法"的众生执为实有(这类分别可参照前例理解)。
第三,因为看到一切法依靠名言而存在,就认为"不空"的众生是真实存在的。
第四,由于未能断除所有执著,就对诸法产生真实贪著,并把这样的众生执为实有。
第五,把能够辨别诸法真实本性的人执为实有。
第六,把不追求三乘目标而只求自我痛苦寂灭的人执为实有。
第七,因为认识到色法等不可得,就把追求三乘解脱的众生执为实有。
第八,由于未能正确认知法性,导致施主等供养行为不清净,却把这样的众生执为实有。
第九,在布施等修行中执著实有,从而破坏波罗蜜多正行,却把这样的众生执为真实能受用者的先天分别。
这九种分别,在般若经中指出,应当了知就是修行过程中需要断除的第一类能取分别。
(癸二)假執分別,分二:(子一)略標、(子二)廣釋。今初。
(第二段)关于假立概念的执着与分别,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简要说明、(第二部分)详细解释。以下是第一部分。
设有情及因, 由此所摧害, 故是修道系, 其余九违品。
众生及其烦恼根源, 正因此智慧而破除。 所以这是修行道上的束缚, 其余九种障碍也是如此。
于五蕴等假设有情,及于彼安立之因,唯现诸法假立士夫,执彼为实能受用者之心。由此修道顶加行之所摧害,故彼与修道是能治所治相系之违品。除前实执,此是其余九种假执分别也。
在五蕴等现象中假立存在的众生,以及建立这种假立的依据,只是显现为缘起假名的法相。若将这些假名执著为真实存在的感受者,便产生了实执心。这种实执心会被修道顶加行的智慧所破除,因此实执与修道形成能治与所治的对治关系。除了前面所说的实执,这里指的是其余九种对假立法的执著分别。
(子二)廣釋。
详细解说
如自所缘性, 三智障有三, 静道真如等, 相应不相应,
不等及苦等, 诸烦恼自性, 及无二愚蒙, 为最后分别。
如同各自所观照的境界特性, 三种智慧各有三种障碍: 寂静道、真如本体等, 既有相契合的方面,也有不相契合的方面。
不均衡的状态与苦谛等烦恼, 以及烦恼的本质属性, 还有对空性不二的愚昧蒙昧, 这些都是最终需要辨明的分别。
修道顶加行心心所转无间道时,所应断之有境分别心有九。谓如自所缘境之体性而知者,即三智。此三智有三种障,由不了知一切相皆空,障一切相智。缘于断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执为实受用者之俱生分别,由不了知一切道,障道相智。缘于断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执为实受用者,由不了知一切事,障一切智。缘于断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执为实受用者,由不了知般若波罗蜜多,于寂静一切障道愚蒙之假立士夫,缘彼执为实受用者。由不了知色等所知与真如,故于真如等与色相应为一性、不相应为异性而愚蒙之假立士夫,缘彼执为实受用者。由不了知魔性本空,于大小乘道不等愚蒙假立士夫,缘彼执为实受用者。由于宣说无常等之经义,如言执为究竟真理故,于苦等四谛法性愚蒙假立士夫,缘彼执为实受用者。由不了知贪等客性与真如性故,于烦恼性愚蒙假立士夫,缘彼执为实受用者。由不了知二取相空,于无二取愚蒙之假立士夫,缘彼执为实受用者之俱生分别。此九分别是修所断最后之能取分别也。
在修习道之顶峰加行、心与心所运转于无间道时,应当断除的九种有境分别心如下:
第一,因未能通达一切表象皆是空性,障碍一切相智的生起,将对治此愚蒙所假立的士夫执着为真实受用者的俱生分别。
第二,因未能通达一切道相,障碍道相智的生起,将对治此愚蒙所假立的士夫执着为真实受用者的分别。
第三,因未能通达一切事相,障碍一切智的生起,将对治此愚蒙所假立的士夫执着为真实受用者的分别。
第四,因未能通达般若波罗蜜多本质,对寂静一切障碍道的愚蒙所假立士夫,将其执着为真实受用者的分别。
第五,因未能通达色法等所知与真如的关系,对于真如与色法「同一性」或「差异性」产生愚蒙的假立士夫,将其执着为真实受用者的分别。
第六,因未能通达魔性本空,对于大乘小修道差异产生愚蒙的假立士夫,将其执着为真实受用者的分别。
第七,因将宣说无常等经教执为究竟真理,对于苦集灭道四圣谛法性产生愚蒙的假立士夫,将其执着为真实受用者的分别。
第八,因未能通达贪欲等客尘性与真如性的关系,对于烦恼本性产生愚蒙的假立士夫,将其执着为真实受用者的分别。
第九,因未能通达能取所取二相皆空,对于无二取境界产生愚蒙的假立士夫,将其执着为真实受用者的俱生分别。
这九种分别,正是修行过程中最后需要断除的能取分别。
(辛三)斷除所斷之勝利。
断除执着带来的益处。
如诸病痊愈, 常时获安隐, 恒修众生乐, 一切胜功德,
任运而依附, 胜果所庄严, 上品位菩萨, 如众流归海。
如同疾病痊愈的人, 永远获得安稳康泰。 恒常修习利乐众生的一切殊胜功德, 自然汇聚于身, 以殊胜果报作为庄严。 那些居于上等阶位的菩萨, 就像万千溪流终归大海。
十地菩萨安住大乘上上品修道,由经多无数刧修修道故,能取所取四类分别所知障犹如重病悉尽断尽,具足顺缘永离违缘,譬如病者诸病痊愈长得安乐。又一切种为大悲所转善巧成办众生利乐,如是一切胜妙功德自然依附彼三乘断智德果庄严之菩萨,犹如四河同归大海也。
十地菩萨安住于大乘最上品的修道境界,经过无数劫修行实践,已将能取与所取等四类分别所知障彻底断除,如同重病痊愈。他们具足一切顺缘、永远远离违缘,好比久病之人恢复健康,恒常安住于自在安乐。
这些菩萨被大悲心所推动,以善巧智慧圆满成就众生的利益安乐。所有殊胜微妙的功德自然汇聚于他们身上——这些功德以三乘断除烦恼的智慧为庄严,犹如四大江河共同归入大海。
(庚四)無間道頂加行,分二:(辛一)正說、(辛二)除邪執。初又分二:(壬一)多福喻顯、(壬二)釋所緣行相。今初。
(第四部分)无间道顶加行,分为两段:(第一)正式说明、(第二)破除错误见解。第一段又分两部分:(其一)用福德比喻来说明、(其二)解释所观察的对象和方式。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安立三千生, 声闻麟喻德, 及离生菩萨, 众善为譬喻。
经以无量福, 明佛无间道, 无间三摩地, 证一切相智。
用三千大千世界众生的善行, 以及声闻、独觉的功德, 还有初地菩萨的离垢善法, 这所有善业作为比喻。
经典以无量福德之力, 说明佛陀的无间道修行, 通过无间三摩地禅定, 证得一切相智的圆满智慧。
正生一切相智之菩萨究竟瑜伽,即无间道顶加行相。此与最后心智义同。无间顶加行,经中以自果多福为喻而宣说。谓若有人将三千大千世界有情,皆安立于声闻地、独觉地、菩萨正性离生地所获众多福德为喻,说无间道顶加行所亲生之佛果胜出彼福。以此佛果福聚而显此无间道顶加行,谓由亲果福聚多故表彼亲因亦甚多福也。最后心无间道之三摩地亦名无间三摩地,以得一切相智为自性之佛果,更无余道间隔,此即是究竟之亲因故。
即将证得洞悉一切真相的智慧之菩萨,其所修习的究竟瑜伽,便是无间道顶加行的境界。这与修行最终阶段的智慧含义相同。
关于无间道顶加行,经中运用其果报所具广大福德的譬喻来阐释:假设有人将三千大千世界所有众生,全都安立于声闻境界、独觉境界乃至菩萨正性离生境界,如此所获福德已经不可思议,但无间道顶加行直接生发的佛果功德,更远超这般福德。正是通过佛果所具的浩瀚福德,彰显出此无间道顶加行的殊胜——正因为所生果报的福德如此广大,便可知其直接成因的福德也极为深厚。
这最终心念的无间道三昧,亦称作无间三摩地。由于它是以证得洞悉一切真相的智慧为本质的佛果,再没有任何其他修行道路能间隔其间,故而被视为成就佛果的究竟直接因。
(壬三)釋所緣行相。
(第三部分)解释所观察的对象及其特征。
无性为所缘, 正念为增上, 寂静为行相, 爱说者常难。
没有实质作为观察的对象, 正念作为修行的根本, 内心安宁是自然的状态, 喜爱争辩之人常感困惑。
无间道顶加行之所缘缘,谓无实性一切如幻诸法,以此是断除一切增益之处故。此之增上缘,谓最后心加行道所摄之正念,即大乘发心,以此于生彼道为自在之缘故。此无间道顶加行之行相,谓寂静一切戏论之智,以此寂静即彼状貌故。颇有不善巧方便爱说二谛相违者,对此无间道顶加行之所缘行相常发攻难,以此所缘行相甚深难测故。
无间道顶加行的所缘境,是指一切如幻的诸法都没有真实自性,因为这是断除所有错误认知的对象。它的增上缘,是指最后心加行道所包含的正念,也就是大乘的菩提心,因为这是生起这种修持力量的根本条件。
无间道顶加行的体性特征,是指能平息一切概念分别的智慧,因为这种寂静状态就是它的本质面貌。有些不懂得善巧方便的人,喜欢强调世俗与胜义二谛的矛盾,他们常常对无间道顶加行的所缘境和体性特征提出质疑,因为这些境界的深奥程度实在难以测度。
(辛二)除邪執。
排除错误见解
于所缘证成, 及明所缘性, 一切相智智, 胜义世俗谛, 加行与三宝, 巧便佛现观,
颠倒及道性, 能治所治品, 性相并修习, 说者邪分别。 依一切相智, 说为十六种。
在认识对象上获得证悟, 以及明了认识对象的本质, 涵盖一切现象的智慧认知, 胜义谛与世俗谛的真理, 修行实践与三宝功德, 善巧方便的佛陀境界, 错误认知与正道本性, 对治方法与所对治的烦恼, 本质特征与实修过程, 以及解说者的错误理解。 这些基于对一切现象的智慧认知, 被系统阐述为十六个方面。
此说若执二谛不能同一性摄,或种子或现行随类所摄,即此处说所除邪执之相。界限从未入道乃至七地。此邪执就所缘分十六种。谓由有为无为界皆离实体故,无间道顶加行及一切相智之所缘不应道理,此于所缘证成起邪分别。由一切法毕竟无自性故,所明离戏论之所缘自性不应道理,此于行相起邪分别。由有性无性皆于胜义无所得故,一切相智之智不应道理,此于果上起邪分别。实空为真如性故,胜义、世俗二谛不应道理,此于二谛起邪分别。布施等波罗蜜多胜义无所得故,止观双运加行不应道理,此于加行自性起邪分别。圆满慧所证一切所知皆于胜义无所得故,佛宝不应道理;一切诸法唯假名故,法宝不应道理;所依色等皆于胜义无所得故,僧宝不应道理。此于正行所依之归依及归境三宝起邪分别。布施等胜义无所得故,善巧方便不应道理,此于差别行起邪分别。所证有性及无性之自性皆于胜义无可证故,如来现观不应道理,此于佛现观起邪分别。无常不净等戏论建立皆于胜义无所得故,缘蕴常等四倒不应道理,此于所治颠倒起邪分别。修道之果于胜义中无菩提可证故,其道自性不应道理,此于道自性起邪分别。胜义中无所舍所取故,所治品与能治品之差别不应道理,此于能治所治之差别起邪分别。所相诸法胜义无故,诸法之相不应道理,此于性相起邪分别。所修自共相皆于胜义无所得故,修自共相不应道理,此于修习起邪分别。其中二谛三宝开为五种,即说二谛互相违者,依一切相智及无间道顶加行之所缘行相,所起之十六种邪分别也。其以中观师所许胜义为因而破世俗之难,当依所许世俗而答谓犯不定过。其以中观师所许世俗为因而破胜义之难,当依所许胜义而答谓犯不定过。总之凡说二谛相违之攻难,皆须以二谛不违而答也。
这里所说的错误见解,是指认为胜义谛和世俗谛不能统摄于同一实相之中,或者错误地将它们归类为种子或现行等不同范畴。这种邪见的具体表现如下:它的影响范围从尚未入道的凡夫一直延续到第七地菩萨。这种邪见根据所执着的对象可分为十六种:
一、因为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都远离实体存在,所以认为无间道、顶加行和一切相智所观照的对象不合理——这是对认知对象产生的错误分别。
二、因为一切法终究没有独立自性,所以认为远离概念戏论的所缘境本身不合理——这是对认知方式产生的错误分别。
三、因为存在与不存在在胜义中皆不可得,所以认为一切相智的智慧不合理——这是对修行结果产生的错误分别。
四、因为真实空性即是真如本性,所以认为胜义谛与世俗谛的划分不合理——这是对二谛关系产生的错误分别。
五、因为布施等波罗蜜多在胜义中无可得,所以认为止观双运的加行不合理——这是对加行本质产生的错误分别。
六、因为圆满智慧所证的一切所知在胜义中无可得,所以认为佛宝不合理;因为一切法只是假名安立,所以认为法宝不合理;因为所依的身心现象在胜义中无可得,所以认为僧宝不合理——这是对修行所依的皈依处及三宝产生的错误分别。
七、因为布施等在胜义中无可得,所以认为善巧方便不合理——这是对具体修行差别产生的错误分别。
八、因为所证悟的存在与不存在之自性在胜义中皆无可证,所以认为如来的现观不合理——这是对佛的证悟境界产生的错误分别。
九、因为无常、不净等概念戏论在胜义中无可得,所以认为执着五蕴为常乐我净四种颠倒不合理——这是对所对治的颠倒见产生的错误分别。
十、因为修道的果位在胜义中并无菩提可证,所以认为道的本质不合理——这是对道体自性产生的错误分别。
十一、因为胜义中无所舍弃的烦恼也无所取得的功德,所以认为所治品与能治品的区别不合理——这是对能对治与所对治的差别产生的错误分别。
十二、因为所描述诸法在胜义中不存在,所以认为诸法的特征不合理——这是对事物特性产生的错误分别。
十三、因为所修的自相与共相在胜义中皆无可得,所以修习自共相不合理——这是对修习内容产生的错误分别。
(其中第二谛和三宝各开为五种,即认为二谛相互矛盾的观点,是依一切相智及无间道顶加行的所缘与行相所产生的十六种错误分别。)
若有人以中观师所承认的胜义谛为理由来否定世俗谛,应当依据所承认的世俗谛来回应,指出这种质疑犯了“不定过”的逻辑错误。若有人以中观师所承认的世俗谛为理由来否定胜义谛,应当依据所承认的胜义谛来回应,同样指出其犯了“不定过”。总之,凡是提出二谛相互矛盾的诘难,都必须以二谛互不相违的道理来答复。
漸次現觀品第七(攝《般若》第二會六五卷〈漸次品〉)
(戊二)堅固因果,分二:(己一)為得堅固修漸次加行、(己二)已得堅固剎那加行。今初。
坚固因果,分两部分:首先是为获得坚固而修行的渐次加行,其次是已得坚固时的刹那加行。现在说第一部分。
布施至般若, 随念于佛等, 法无性自性, 许为渐次行。
通过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这六度的修行, 再持续忆念佛的功德等修持, 最终通达诸法没有固定不变的实质, 这就是我们应当遵循的循序渐进之道。
为得三智行相坚固,渐次修三智行相慧所摄持之菩萨瑜伽,即渐次加行之相。界从大乘资粮道乃至最后心之前一刹那。
为了获得三种智慧的境界而坚定修行,由循序渐进修持三种智慧境界的慧力所摄持的菩萨修行,就是渐进加行的体相。其范围涵盖从大乘资粮道开始,直到成佛前最后一念之间的所有阶段。
从布施乃至般若者,谓布施等六度之六渐次加行。随念佛等者,谓六念之六种渐次加行。通达一切法于胜义中为无性,自性之渐次加行。许此十三种为渐次加行,以是布施等十三法所摄持之三智一切行相,次第决定而修之菩萨瑜伽故。此十三法通彼诸位及三智行相之加行,以无性自性为所缘相,六念为意乐圆满,六度为加行圆满故。无性与六度通一切位易了。六念者,在加行道时名念住等,在见道位名菩提分,在修道位名正道支。由此十三法摄持渐修三智一百七十三种行相,即渐次加行之义。
从布施到智慧,是指布施等六种波罗蜜的六个循序渐进修行。随念佛等,是指六种念想的六种循序渐进修行。通达一切法在究竟真理中都是无自性,这是认识自性的循序渐进修行。
这十三种被确认为循序渐进修行,因为它们是依靠布施等十三种法门所统摄的三种智慧的所有特征,按确定次序修习的菩萨禅观实践。
这十三种法门贯通各个修行阶位和三智特征的精进修行,以无自性作为所观想的对象,六念作为内心意愿的圆满,六度作为实修行为的圆满。
无自性与六度贯通所有修行阶段容易理解。六念在加行道阶段称为念住等,在见道阶段称为菩提分,在修道阶段称为正道支。
通过这十三种法门统摄逐步修习三种智慧的一百七十三种特征,就是循序渐进修行的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