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伽梵歌

第十五節

    yaṁ hi na vyathayanty ete
      puruṣaṁ puruṣarṣabha
    sama-duḥkha-sukhaṁ dhīraṁ
      so 'mṛtatvāya kalpate
yam——一個是;hi——的確地;na——永不;vyathayanti——在煩惱中;ete——所有這些;puruṣam——對一個人;puruṣarṣabha——人中的表表者;sama——沒有被改變的;duḥkha——煩惱;sukham——快樂;dhīram——耐心的;saḥ——他;amṛtatvāya——對於解脫;kalpate——被認為有資格。
譯文
啊,人中的表表者(阿尊拿),不為快樂和煩惱所打擾和穩定地處於兩者間的人肯定地有資格得到解脫。
要旨
任何一個有堅定决心於高度靈魂自覺和能夠同樣地容忍煩惱和快樂侵襲的人,肯定地有資格得到解脫。在華納斯喇瑪制度中生命的第四個階段——即出家的階段(托砵僧 sannyāsa),是一個很痛苦的境況。但一個真誠地想使到他生命得到完整的人必定會在各種困難中接受托砵僧的階段。困難通常是由於要切斷家庭的關係,放棄了妻子和兒女,但如果有人能夠忍受這些困難,他到達靈魂自覺的道路必定是完整的。同樣地,在阿尊拿執行剎怛利耶 kṣatriya 職務中,雖然和家庭成員或所愛的人交戰是很困難的,他被勸要堅持到底。主采坦耶在二十四歲時出家,而祂的親屬——年輕的妻子和老母,都沒有別的人照顧,但為了更高的原因他出了家和堅定地執行更高的任務。那便是達到超脫於物質束縛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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