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伽梵歌
第二十一節
vedāvināśinaṁ nityaṁ ya enam ajam avyayam kathaṁ sa puruṣaḥ pārtha kaṁ ghātayati hanti kam
veda——在知識中;avināśinam——不能被毀滅的;nityam——永遠;yaḥ——人;enam——這(靈魂);ajam——不是出生來的;avyayam——不變的;katham——怎樣;saḥ——他;puruṣaḥ——人;pārtha——啊,巴達(阿尊拿);kam——誰;ghātayati——傷害;hanit——殺;kam——誰。
譯文
啊,巴達,一個知道靈魂是不能被毀滅的,不是生出來的,永恆的和不變的人,又怎會殺死任何人和引起任何人去殺戮呢?
要旨
每一件事物都有它正當功用,而一個處於完整知識中的人知道如何去正當地運用它。同樣地,暴力也有它的功用——如何地運用暴力便有賴於有知識的人了。雖然法官對一個犯謀殺罪的人判以死刑,法官不能被譴責,因為他是根據法律而施暴力於另外一個人。在曼奴三滅達經 Manu-saṁhitā 人類的法律書中,支持一個殺人兇手應該被判死刑,以使他的下一世不再苦受他犯下的罪過。所以,一個國王將一個殺人兇手問吊,其實是有好處的。同樣地,當基士拿下令作戰時,結論便是為至高的公正而採用暴力。因此,阿尊拿應該服從指示,因為他知道為基士拿作戰的暴力並不是暴力。究竟人或更正確一點——靈魂——是不會被殺的。所以為了正義的執行,所謂「暴力」是被准許的。一項外科手術並不是為了要殺死病人,而是要醫治他。所以在基士拿的指揮下由阿尊拿去執行的作戰有着完整的知識,因此並沒有罪惡反應的可能。
CBETA 编码:B0198
© AI 帮你读佛经 - 如是我闻
本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请勿用于商业用途
访问 rushiwowen.co 获取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