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宗道次第廣論
其他论师在论中所说的
寂静论师在《四百五十论释》中说:若仅修习天身特性,不能成佛,因道业未圆满故;若仅修诸法空性而不修天身,则需经历无数劫方能成佛,非速疾成就。因此二者兼修最为殊胜,因具足加持力故,能速证无上正等菩提。此说明若仅修天瑜伽,决定不能成佛;若不修天身而修空性及其他方便法门,需经多劫方能成佛;若能兼修天身与空性,则为速疾成佛之道。故该论师亦承认空性正见为大小二乘所共。若无天瑜伽,则如波罗蜜多乘道般进度迟缓。修习天瑜伽与空性见地,方是速疾之道。此即遵循前代论师所许。
无畏论师在《教授穗论》第十八穗中,观点与寂静论师一致,并引用《金刚幕经》第十四品云:为摧伏凡夫庸常慢心,正说修行法要。又云:为净化不净身故,当修佛身。无胜月论师在《第二观察初品释》中,亦引《金刚幕经》初品及十四品,证明不同之因不能感得不同之果。
持祥论师在《扎拏释俱生光明论》中说:不应认为仅凭布施等方便法门及愿力即可成就佛果。若未修习圆满报身与化身,心存疑惑,如何能令其生起定解?若谓佛果仅由愿力成就,则应不修无我而可现证法身,彼又何须精勤修习?若谓佛果由修习而得,则对于圆满报化二身之因,何故不须修持?故安住波罗蜜多乘者,必须承认具足三身之佛陀皆由修证而得,此理极为明显。此说明若法身所显之无我需要修习,则色身所显之天身亦须修习。若谓不修天身亦可,则应承许不修无我亦能证法身。二者理趣相同,无有差别。该论引证云:如经所言,修习成佛之因,即是修佛瑜伽,何不周遍观察果由相似之因而生?《一切秘密经》亦云:总之佛陀果位,皆从定慧出生,除佛瑜伽外,行者终不能得佛果。
三昧耶金刚论师在《扎拏释》中所述相同。胜授论师于《集密释》中亦如是说。调伏授论师言:此义乃师长亲宣,应双修色身与法身。呜呼!决定证菩提者,法身由佛禅定得,色身何故不修习?若仅依福资粮得色身,需经长时且所得下劣。不同果报必从不同因生,现见佛陀三身本同时成就。如《大幻化网曼陀罗仪轨》广说。虽尚有其他经论可为依据,因上述已足够显明,故暂略述。
接下来是续部教法中所讲述的内容。
《修我方便论》阐述了广大天瑜伽方便法门,指出波罗蜜多乘与密咒乘的区别,并引用《摄真实经》证明菩提道中生天教法的合理建立。该论明确指出此类瑜伽包含金刚界诸尊的修习仪轨。因此这不仅与无上瑜伽不同,也是瑜伽续两部在修行方法上的差异所在。其他论师关于无上瑜伽的论述前文已阐明。凡是主张将自身观想为本尊形相的续部教法皆属此类,因其核心修持原理相通。瑜伽续中多有相关教示,如《摄真实经》初品云:身语意皆金刚性,自身微尘若观为佛身,必得正觉。释论《憍萨罗庄严》阐释:观想自身微尘为金刚等调伏境界的瑜伽行者,应每日四次修持佛身观。由此修持能获何种成就?当证正觉,即获得具足相好的佛陀色身。《真实光明释》云:密咒行者应修念佛三昧,须知此修包含忆念如来色身与法性。又云:安住诸佛中央境界,摄持融入。因法身真理与色身形体本无差别,直至亲证现前,皆应精进修持。所言法身,即由证悟空性智慧修成。此理甚明,故不赘述。
在事行教法中阐释此理的,如佛密论师《大日经疏》所言:此处存在有相与无相两种次第,通过清净与非清净二身差别之门,显明两种天身的本质。清净者指法身无相三摩地之本质,即无相智慧体性;非清净者指普遍计度的色之本质,即诸正等觉圆满受用的变化身相。由于对众生显现的增上作用,安立为显色与形色之体性。这表明随顺二身行相修习两种瑜伽,事行两部在此方面相同。其中两种大乘见解并无高下之分,仅因广大的天瑜伽法门而有所区别。《三乘建立》中也明确说到:因此胜义谛除薄伽梵及龙猛等所安立者外,更无第二殊胜真胜义谛。有人问:仅凭世俗如何广大?回答是:这由于所缘清净、友伴及随行三者,故有智慧者称之为最上乘。这说明通过了知清净天性,受持诸三昧耶而获得诸佛加持,如佛菩萨为利益众生清净国土而修,由所缘、友伴、随行三种广大,超越波罗密多中观。因具备此三种差别的乘,作为事行等续部的特征,故总体可视为密部与显乘的区别。总之,通过证达诸法皆无自性的空性见,与修习自身为天的天瑜伽,二者结合成就二身果位,是金刚乘法一切合格行者共修之道。各续部中,除此二者外所说的多种其他道法,应知有些是证悟空性的殊胜方便,有些是修天瑜伽的组成部分。这应把握为关键要义。
辛三 平息争论
有人说,如果在波罗蜜多乘中没有类似色身的因,而密咒乘中有,并由此判定二者有胜劣之分,这是不合正理的。因为依靠类似果的因来成就各种果,并不能确定。如果要成就相好庄严之身,必须修习相好行相之道,那么成就转轮王相好之身的因,也应当修习相好行相之道。同样,善趣恶趣之身,在造作彼因时,一切也都应修习彼二趣行相之因,这是极大的过失。如果说彼果的因不必与自身行相随顺,而成佛之果却需要这样修习,就应当说明其中的道理,然而这道理是无法成立的。所以说,以色身行相之道成就色身,视为密咒乘的特殊法门,也不过是一种信仰罢了。
现在应当解释,正如各种波罗蜜多乘所说:色身的根本因是积累最殊胜的福德资粮;而相好等特殊因缘,则来自恭敬承事师长等善行。由于无量劫修行积累的力量,菩萨登地时便能获得与相好庄严相应的色身,此身逐渐转为殊妙,直至最后有学位时,证得有学位的究竟相好。当以此身证得法身时,那相好色身的等流果便转为受用身。并非认为修道时全无相好,而在证果时突然新生相好。同样,金刚乘主张在一生中修成佛果,若有学位时完全不具足随顺无学位身之相好,也不承认其究竟相好会突然显现。因此,若有学位全无相好,则必定不能成就色身,这是两大乘共同认可的道理。
对于初入密咒乘、希求一生成佛的行者,密咒并未要求其身体初生时就须具足相好庄严,事实上也不可能。所以不能将凡夫身的相好安立为佛色身相好之因,必须在此生中新修能感召相好等流果的因缘。这除了修习本尊瑜伽外别无他法。由此缘故,投生善趣或恶趣的众生在其因位时,无须修习与彼趣身形相应的因;但在成就佛果色身之前,则必须积累与彼身形态相顺的因缘,二者如何区分?我们并非主张投生色身的一切异熟因都需修习相似形态之道,而是强调成佛相好之前必须具足其随顺等流之因,因此不存在争议的余地。
既然如此,下三部密续所修习的天尊瑜伽,以及无上密续中未能即生成佛而需转世者所修的天尊身相,如何能成为色身等流之因?这些修法同样是通过现世如此修持,在未来转生获得色身时,成为彼时的等流之因,而非投生色身的异熟因。如此便能善断诸般疑惑。
其次,必须明确修习天尊瑜伽不可或缺。如《金刚空行》初品所言:
我即一切佛,亦是一切勇识,
由自修天尊,善习成自身。
现世当成就,一切佛与勇识,
一切金刚持,皆由此修证。
此乃诸空行,和合最胜乐,
金刚萨埵说,世尊所宣示。
又云:
依此印和合,能灭三界地,
余修若不具,如灯终熄灭。
释论中解释道:“‘由此’指前文所述空性之印。若能与手印、面印等世俗印平等和合,即作此说。彼瑜伽师所行何事?谓将灭尽三界。其义为遣除身相等庸常色相,进而阐明仅修空性禅定,终不能证得大菩提,故说‘余’等文句。‘余’指仅修空性;‘加行不具’谓不显天尊身;‘熄灭’指无自利而般涅槃。如何熄灭?如灯喻:灯因油续而能照亮虚空,油尽则灯灭,自身尚且不显,何能照他?唯修空性三摩地亦当如是观。”
此说明密咒道中若不修天尊瑜伽,无论怎样修习空性,果位终将堕入寂灭边。此乃密续最胜旨趣。若未对此获得定解而舍弃天尊瑜伽,仅修密咒部分道法,当知绝非获得道体。
庚二
说明修行方法虽有不同但所得果位并无高下之分,分为两部分:
辛一
解释正确的道理,
辛二
说明修行方法的差别。这是第一部分。
有人这样说:如果两种大乘道有优劣之分,那么所证得的佛果也应当有优劣之别。因为若因有差别而果无差别,就会形成矛盾。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因的差别就完全失去了意义。应当知道,第十一普光明地是次于金刚持位的。《结合》初章第四品说:"总之,佛陀的果位,需要经历无数劫才能证得,由最胜安乐现世就能证得,或者证得金刚持。"这说明通过无数劫修行所得的佛果与金刚持是两种不同的果位。前面的经文还说:"即在此生证得佛果或证得金刚萨埵,若未能证得不思议境界,称为善逝即名为佛。其所指的实际是菩萨。"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经文并非说通过无上道在一生中,或证得波罗蜜多乘所说的普光明地,或证得密咒所说的金刚持。通过无数劫修行所证的佛果与第十一普光明地,波罗蜜多乘的修行者也不认为有差别。将经历无数劫所得的果位分为两类:佛,如《现观庄严论》所说:"超越第九地,智慧名为住佛地,应当知道这就是菩萨第十地。"在第十地称为佛。金刚持则是第十一地。密咒中虽然还说有第十二、十三、十四地等,但根据印度论师的解释,这些与波罗蜜多乘所说的诸地只是开合的不同。关于最终果位的讨论留待后述。由此可知,第十一普光明地与金刚持地的含义相同,经中说此地需要经历三大阿僧祇劫才能证得,而续部则说可以即身成就。不应因为名为金刚持,就认为这不是波罗蜜多乘的果位。应当如静命论师所说,金刚持地是两种修行道共同证得的果位。《成就真实论》说:"吉祥大乐金刚萨埵,若通过其他道需要经历无数劫才能证得,而具足金刚乘方便法门的修行者,在现世就能轻易证得。"《结合续》的注释《教授穗论》说:"佛是指十地自在,种相觉者是指胜进道,金刚持是指十一地自在。"《三理炬论》说:"义理相同但无愚痴。"你自己也承认这个观点,即密咒与波罗蜜多乘所证得的果位意义相同。另外,证得波罗蜜多乘的普光明地,也说是完全断除二障一切习气,证得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等一切诸佛功德。如果还有比这更殊胜的佛果,那么你就应当承认虽然已经断尽二障习气,但过失尚未完全消除;虽然已经证得十力等一百四十四种无漏功德,但功德仍未圆满。关于这样的果位,不依靠密咒之道,仅凭波罗蜜多乘道能否证得,印度智者多有讨论,理应深入观察。如果承认仅凭波罗蜜多乘道就能证得普光明地,却又说在这之上还有更高的证境,那就不合理了。两种修行道在证果上,有不需经历无数大劫能否成佛的优劣之分,但并不意味着果位本身有粗妙之别。然而也不能认为因的差别完全没有意义,因为虽然果位没有粗妙之分,但证得果位的快慢却有差别。
辛二
解释道的差别分为两部分:壬一 自宗所说的差别,壬二 其他师所说的差别。现在讲第一部分。
下部三续部与波罗密多乘在修证速度上的差异,在于前者依靠诸天瑜伽念诵之力,能迅速获得各种共通成就,并蒙受诸佛菩萨的摄受加持等众多善巧方便,从而快速圆满大菩提行。至于无上部的速疾特性,其生起次第具有许多下部三部所不具备的深奥之处,圆满次第更有诸多殊胜深密境界,这些将在后文详述。无需经历无数大劫便能快速成佛,这是无上部独有的特质。即便是下部三部的根器者想要证得此果,也必须进入无上部的两种次第修持,仅靠本门修法难以达成。因此密咒速疾特性的判别标准,不应仅以浊世一生成佛或不经无数大劫成佛为据。
壬二 其他论师所提出的差异分为两部分:癸一 律生释中所说,癸二 三理炬中所说。现在先说第一部分。
宝铠论师在讲解圆满次第时,提出修行远离一切戏论与二乘境界相同的观点。《父子相见会》中记载,获得一切法遍乐三摩地的菩萨,面对任何所缘境都只生起乐受而不生苦受或舍受,即使身体被切割至迦喀跋那量(极微尘量),或被大象践踏,也仅生起乐想,并阐述了修习此乐的方便法门,说明这种安乐并非与密咒乘不相应。波罗蜜多乘指出,世间与出世间一切圆满的正因是菩提心,密咒乘中也有相同教义。又引用"现境成金刚"等经文为依据,论证大乐境界也是共通的修法。《现观庄严论》说:"善巧方便地享受诸欲。"在迦叶品中以农夫为喻,说明烦恼如同肥料是生长佛法所必需的,因此受用欲尘也是共通法门,其果位成就等方面也都相同。所以说生起次第是密咒乘特有的修法。《律生》第十三品解释说:"若不修习生起次第,则密咒法中再无特殊之处。"意思是说,凡是修习本尊瑜伽,都可统摄为生起次第。脉、息、明点等是产生安乐的瑜伽修法,而安乐本身并无差别。
在三种理炬的论述中所讲
智慧同样没有愚痴,方法众多没有困难,凭借利根增上,密咒教法超胜殊特。这说明了获得一切种智的果位时,密咒与波罗蜜多本质无别。但由于存在四种差别,所以说四部密咒胜过波罗蜜多。
无愚差别,指的是修行波罗蜜多者在修持布施等时,虽明白三轮体空并非愚昧,但若舍弃头脑而只行外在布施等,则根器不利,需经长久时间才能证得菩提。持咒行者则无此愚昧。波罗蜜多能顿时满足一切众生所求利益,舍弃头脑等行为不能利益无边众生。认识到那只是三摩地的结果,因此摒弃寻常方法,寻求殊胜方法。这需要通过普遍无偏、相续不间断地修习方便与智慧无二的微妙三摩地,才能满足无边众生的利益,圆满布施波罗蜜多。此时其他波罗蜜多也随之圆满,布施身体等行为不具备这样的意义,因此不立为波罗蜜多。
方便法门的差异体现在:显乘(波罗蜜多乘)所传授的严苛戒律等修行方式,是为了获得天界果位和解脱之因。由于这些修行方法过于寂静,难以普度一切众生。密乘则为了利益一切众生,宣说了四部密续。修行者首先应当清楚自己哪种烦恼最为深重,随即通过转化贪欲等烦恼,成就阿弥陀佛等本尊;持诵咒语形成心曼陀罗,修习种子字形成语曼陀罗,观想宫殿等形成身曼陀罗。这些便是不同法门的区别所在。
修行难易并无绝对分别,难与不难皆取决于自心而非事物本身。同一件事,有人觉得困难,他人却觉容易。因此若能随顺个人意愿善加引导,便能以安乐之法获得安乐果。密乘教法从不强调苦修。
对于最上根器者——他们贪嗔等烦恼轻微,分别心淡薄,具足大悲心,精进修持无二真理——则传授法无我智与大悲双运的法门,亦称方便智慧大手印。
次等根器者虽能厌离世俗境界,但未断除贪欲等分别念,无法契入胜义智慧海洋,故为其开设智印修法。此法通过观修五方佛及佛眼佛母等本尊,使修行者认知天身唯心所现、本无外境,从而不执能修、所修与修法三轮差别。如此安住离绝外境与能所分别的境界,再依师长教导观修离一异之理,最终彻悟诸法无自性。智称论师指出,此类无量天众修法皆含此深意。
再次根器者虽向往无二智慧,但因贪欲未断,接近贪境即散乱失定。对此类行者允许运用三昧耶印(需严格具足明妃德相),若贪执深重却缺乏证悟智慧者,则特许业印修法(须如法运用)。《三理炬论》未明确何种根器适用何印,智称论师认为对下根者可灵活采用三昧耶印或业印,关键在是否如法具足明妃条件。
总之密乘上根行者分两类:对明妃无贪者修大手印;有贪者又分对外在明妃有无贪欲——无贪者修智印,有贪者允许采用三昧耶印或业印。若将论师观点执为宗规,断言"无上密法正根必对外在明妃生大贪执",实属误解。
利根差别,指修四谛的瑜伽师因不明真实义理而属钝根;修波罗蜜多的瑜伽师因方法错乱而属中根;持咒行者毫无愚昧故属上根。即使其他人修习可能堕入恶趣,但凭借善巧方便之法反而能得清净。此为止毗达加摩罗论师所言。
智称论师又云:若对智印等法不喜修习,因智慧力薄弱,不堪修大印,佛陀为利益此类众生,假借大印之名,将金刚萨埵等色身庄严称为大印。此说明因智慧力弱无法修习大印,又不愿修习其余三印,便以天身形象安立大印之名进行宣说。此乃瑜伽部修行方法,事部与行部亦可类比推知。
以善巧大悲心,与通达法无我真实智慧的觉悟之道为修行根本,此乃诸波罗蜜多共同认可的要义。波罗蜜多乘教法指出,若仅以舍弃头颅等身外之物满足众生愿求便称为布施波罗蜜多,则布施波罗蜜多永无圆满之时。驳斥此见后阐明:对一切财物断除自身悭吝及我执染污,使舍心增长至究竟圆满,方名布施波罗蜜多。《入行论》云:若众生本无贫乏,施度之名即不立;既见贫众真实存,昔佛何以成施度?尽舍财物及果报,普施众生无遗余,如是施度唯心造,差别难解由此生。利钝根器之差异亦难通解。若言此非愚痴方便,则与前文重复;若言以贪欲为道,密咒乘上等根器者未见此事,因其最胜根器本无此执。再者,入密咒者上根利智,于初次第圆满时即导入二次第,当圆满次第坚固成就时,多能即生成佛。故言为中根者开许智印、为下根开许三昧耶印等说,亦难成立。是故诸智者于此等深义,应当善加观察。
西藏的各位导师,解释佛法时有很多善巧方法,主要是关于消灾解难等事务。他们解释佛法没有障碍,认为可以通过欲望和尘世作为修行之道。然而,在这位论师和智称论师的论著中,都没有明确的依据支持这种观点。
丙二 具体说明进入金刚乘的差别分为三部分:丁一 阐明进入密咒的不同途径,丁二 阐明安立不同途径的差别,丁三 阐明具备这些差别的各种修行道路。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金刚幕》第十三品说:对于根基较浅者讲事续,中等根基讲行续,上等根基讲瑜伽续,最上根基讲无上瑜伽续。这里下指金刚乘下根器者,中等指中根器者,上指上根器者,最上指最极根器者。针对这四种根器说四续部,所以四续部就是四种入门途径。《入无上续义论》也说:密咒果金刚乘,总共有四种入门途径,就是事续、行续、瑜伽续和无上瑜伽续,这是世间公认的说法。
丁二 说明安立不同名称的差别分为两部分:戊一 提问,戊二 回答。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如果因为修行者的根器有优劣之分,就说续部的次第有所不同,那么这种进入金刚乘的途径,并不是根据修行目的的高低来区分的。因为所有进入金刚乘的人,都是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追求证得无上菩提,发大乘心并无差别。也不是根据能够获得法身和色身的正因道体不同来区分,因为通过证悟无自性的智慧引发法身是相同的,通过修习本尊瑜伽引发色身的总体原则也是相同的。因此一切都称为金刚乘,唯有一乘。如果因为本尊瑜伽等多种修行方法的差别,就将其划分为不同的乘或续部次第不同的途径,那么在无上瑜伽的每一个续中,也应该安立众多不同的乘。比如在《集密》这一部续中,也应该有多种不同的入门方式。因为《集智金刚续》中提到了莲花、旃檀等五种优劣不同的修行者。因此应当说明,在修行者根器优劣的角度上,区分续部四种不同途径,究竟依据什么道理来安立。
戊二 回答分两部分:己一 说明其他错误的说法,己二 提出正确的回答。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西藏的一些大师认为,为了摄受四种外道而宣说四续部:贪欲重者随顺大自在天行,嗔恚重者随顺遍入天行,愚痴重者随顺梵天行,心性不定者遇到这三种中的任意一种就会执持其宗派。因为有这四种情况,所以依次宣说了无上瑜伽续、行续、事续和瑜伽续。并且说明这种分法是符合《摄真实会》的教义,也是庆喜藏和善现护等论师所认可的。
现在应当这样问他们:如果认为那些补特伽罗是通过各自相应的续部得以调伏的,那么就不能据此来说明由四续部趣入的差别。因为每一种续部都能调伏那四种补特伽罗。如果说那些续部真正所教化的对象就是那些人,这是极不合理的。咒乘真正所教化的对象,是以已经进入佛教的根器为殊胜,这种根器不需要先产生邪见。再者,先前没有进入邪宗而直接进入正宗的,应当有不是那些续部真正所教化对象的过失。这也不是庆喜藏论师所认可的,他在所造的《集密》初品解释中说:"由于薄伽梵安住于彼处,所以称为薄伽,此处说明处所。"彼处指的是佛眼、摩摩格、白衣、度母四位天女,也就是这里的明妃。正如这部经第十七品所说。为什么安住于那些密处呢?是为了让那些乐于遍入等续部、不捨弃境界的人,在此通过贪欲断除贪欲而生起爱乐。意思是他们主张依靠母邑及大香小香等能够成就遍入等果位,寻求其中所说的成就。那些人就会趣向明妃的秘密。如说:"薄伽善于遍入,安住母邑密处,令众人爱乐,所以称为那罗延。"这里广泛宣说,对于乐于遍入续部的人,宣说无上部的各种贪行。《摄真实会》完全没有建立无上瑜伽是为哪些所化众生宣说的道理,其中所说的四段是为有贪嗔等四种烦恼的人宣说的,必定是据此类比推测,实际上没有确凿依据。
西藏的一些上师又提出,为了随顺佛教四宗派,根据四种不同的本尊修持法门,将密续分为四部。他们声称这种分法符合《集智金刚》以及龙猛父子与智足师徒的主张。这些上师是修持《集密》的行者,《集密释续·集智金刚说》中提到,在事部修法中,修行者不需要观想自身为本尊,也不涉及与智慧空行母的双运乐。他们必然是以此为例进行类推。然而,将四续部说成是随顺四宗派,则完全没有依据。虽然有人认为独觉乘适合配属瑜伽部的本尊修持仪轨,但独觉道本身并不属于四宗派之一。此外,主张事部没有自起修法,这也不符合《集智金刚》的教义,关于这一点后面会详细讨论,因此这种说法并不合理。
此外,阿朗迦迦拉峽曾开示:对婆罗门与刹帝利种姓者,宣说事部与瑜伽部教法。吠舍种姓分两类:对贪嗔轻微而愚痴炽盛、特别敬信遍入天者,宣说行部教法;对愚痴轻微而贪嗔炽盛者,则讲授《集密》等殊胜瑜伽部法门。至于那些贪嗔极重、愚痴极浅的旃陀罗种姓者,便传授《胜乐略续》等母部教法。若认为四部教法的对应根器恰如四种姓划分,实则未能辨别四部教法的修行差异。若主张四部教化对象必须对应四种特定人群,既难以确证,也未见有主导与非主导的实质区别,故不合理。虽说金刚界诸尊犹如国王统领臣属,但据此推论其教化对象专属刹帝利种姓,并不成立。总体而言,大乘教法的真正教化对象需具足深厚慈悲心,尤其无上瑜伽部的合格修行者,必由大悲心激发其意志,迫切利他而速求佛果。若声称此类修行者必须具有极重嗔恚,实属荒谬之论。
己二
来自正式回答
续部安立四种能入异门,并非乘有差异,也非因天瑜伽等道之不同。实因进入金刚乘的主要四种根机差别极大,故设立四门。所化根机不同可从两方面略说:一谓以欲贪为道的理路有四种差异;二谓能如此修持者,是由于相续中所生真空见及天瑜伽功能优劣形成的四种差别。如《结合》第六章第三品所言:笑、视、执手、两相抱为四,如虫安住四续。《观察》与此同义。《教授穗论》称此为道续,未说是教续。然第七章初品穗中也说此为教续。勇金刚论师在《结合释》中亦说为四续部。《金刚藏庄严续》第十一品先阐明方便续中贪续的多种差别,继而说道:此明互相抱,续部诸差别,如是由执手,笑视亦应知。此说能诠教续,故是显示四续部差别。当时续部名称亦作笑续、视续、执手或抱持续、二相合续,共为四部。
如前所述,天瑜伽作为色身不共之因,是主要方便。若仅凭诸方便增进通达空性之慧,则为大小二乘所共。如《入行论》云:此一切支分,佛为慧故说。以天瑜伽增进慧道,是以殊胜方便智慧,显现为欲天父母等行相的天瑜伽。无上部中道差别虽多,然称二合续即由此得名,诸续中亦多述二合之相。由此门以贪为道,依止二菩提心开合要诀,增进通达空性之慧。下三部中无此以贪为道的殊胜方便,故亦未说彼七支中和合之支。然有以笑、顾视、执手或抱所生喜乐为道,故总体上仍有以欲尘贪为道之义。如《第二十五穗》云:事行瑜伽及上瑜伽四续部者,以笑、视、抱持、二合、执手表示。如是事续等中,有以诸尊顾视显示智慧方便随贪,有以欢笑,有以执手,有以抱持,有以二合。《后分别》第三品亦言:由诸笑及视,抱与两两合,续亦有四种。寂静论师释云:言四者,谓由事行瑜伽上瑜伽续,表示笑、视、抱持、二合。如是事续等中,有明方便智慧诸尊随贪现笑,有现顾视,有现抱持,有现二合。
彼虽仅言诸尊顾视,其欢笑等亦指诸尊。顾视等作何用?为显智慧方便随贪。即表示诸尊互生爱念。毗卢遮那与佛眼等诸尊绝无贪爱,此实指持彼诸尊我慢的行者。因诸续部所化根机,将视等贪执为道是正义故。事行部等宣说诸尊有顾视等,若不对应所化根机,则顾视等门不能明了所化差别。
不仅无上瑜伽部提及笑视等修法,下三部密续同样记载相关教义。如《不空羂索仪轨》所述:薄伽梵佛面现忿怒相。又载:右侧度母天女含笑俯身,以胜妙手印凝眸而视;左侧莲华部天女含笑随顺密咒真谛,目光注于不空羂索。《大日经》有云:右侧大佛眼天女,颜带微笑,身放一寻光明,具无上清净身,为释迦牟尼佛明妃。又言:应绘勇猛观自在,端坐白莲月轮中,顶礼无量光如来,面容含笑。其右度母天女,具大威名,善能除众怖。《金刚顶经》载:金刚笑天女拥抱自眷属,侧首含笑遍顾,执持世尊之手。《胜吉祥经》初品云:旁侧大金刚尊,挥弄箭矢,作环抱势,执摩羯鱼宝幢。此仅略举,总指行者观想本尊时,当以彼此相视等法所生喜乐为修道资粮。
下部续典未宣示依外印修持之法,上部续典亦未直言此类修习,故当缘于所修佛眼等天女而观。劣根所化众生不堪以上品贪欲为道,故以密意开示下品贪欲渐次导入,此义后当详述。须待天瑜伽修持稳固,证得空性妙定,方可缘自部大佛眼等天女修习。如《勇金刚结合释》所言:笑视执手等相,谓藉笑声、观色、握手、微妙触受,引生无分别大乐。所谓如虫者,乃无漏大乐空性真言,譬如虫自树生而复食其树。如是依乐所生妙定当修空性。第二十三穗续云:笑相续持,如化乐天。此以诸天为喻,非谓彼等是续部主要根器。信解金刚乘且略修道者虽非绝对,然初入金刚乘之上等根器,须具欲界身。必当信解:以明妃欲尘之贪为道,求菩提者,在无上续中当缘真实明妃及自修明妃,以笑视等贪欲为正道。下三续中,仅缘所修智妃欲尘喜乐为道。瑜伽续既不许双身修法,故除此外,依握手拥抱等触受喜乐为道,属瑜伽续所摄。离触尘外,依笑视所生喜乐为道,属事行续所摄。此等教释旨在阐明无上续中安立四续部名义,由此可知其对应根器及修道差别。
接下来应当解释四续部的名称,依据各部续典共同认可的定义,来说明修行者根器的差别。能够以欲望尘境作为修道方便者,需具足空性正见及本尊瑜伽。若要证得这两种境界:若必须依赖众多外在仪轨,则属于事部的根器;若需兼顾外在仪轨与内在禅定而不偏重过多外事,则属于行部的根器;若在外事与内修中以禅定为主、仅需少量外事辅助,则属于瑜伽部的根器;若完全不依赖外事便能生起无上瑜伽,则属于无上瑜伽部的根器。这是从名义解释角度而言:因偏重外事故称事续,外事与内修并重故称行续,侧重内在瑜伽故称瑜伽续,超越此瑜伽更无胜上故称无上瑜伽续。此说乃根据所摄受的主要根器入道之偏重而分,并非绝对定论。《真实光明论》指出《摄真实续》后分是为畏惧甚深修法者所说。总体而言,所化众生对外事仪轨与内在瑜伽的信解虽有普遍侧重,然亦有信解与自身根器不相应者,仅凭其信解难以明辨其所属主要根器。须知有观点主张以是否依赖上品外事作为判别标准极为合理,如《三理炬论》所言:"若因往昔修习串习力故,独处林野时若无众生共修、无沐浴绘坛供养火供苦行持诵等外事,则心不能得定,故说为事续。若有人心念爱乐真实义,又因信心力通过佛陀所说诸事获得妙智,则仍需依赖外事。佛陀为此类行者所说的根本续中少有繁复事相支分。"此根本续与公认的行续定义相同——虽有内在禅定但偏重外事仍立为事续。如《大日经》注疏云:"诸事续中虽重外行非无内修";《欢喜金刚略义》释论称:"若修真实践行能力下劣、外行偏胜者,即判为事续。"若平等开示内在正定与外在事相,则立为行续。如《大日经》注疏所言:"此续虽属方便智慧为主的瑜伽续,然为摄受信解外事之众生故,开示随顺外事的修行,故共称为事续或二俱续。"《金刚藏庄严续》亦云:"事、二俱、瑜伽",同样称行续为二俱续。《三理炬》指出:"另有行者专信修习无二真实义,对繁杂事相生散乱心,为利益彼等故宣说行续——以瑜伽为主兼说少量事相支分。"此处行续即指瑜伽续。
丁三 说明具备那些差别的各道分为两部分:戊一 两种大乘共通的修道次第,戊二 金刚乘不共通的修道次第。现在先说第一部分。
《金刚手灌顶续》中说:这个大菩萨陀罗尼咒大曼陀罗,极其广大,最为殊胜深奥,难以测度,是一切秘密中最秘密的,对恶业众生不可开示。金刚手,你所说的这个法门极为稀有。从前未曾听闻此法者,应对什么样的众生才能宣说?金刚手说:文殊师利,只有那些修习菩提心的人,若已成就大菩提心,行菩萨道,修持密咒法门,方可令其进入大智灌顶陀罗尼咒大曼陀罗。若菩提心尚未圆满,则不可让其进入。也不让其见到曼陀罗,更不可为其开示手印及各种密咒。这说明在受灌顶之前,必须先圆满修持大菩提心,因此应当先修习愿心和行心,然后再进入密法。
修行的步骤,应当首先依止一位具足德相的大乘善知识,以正确的动机和行为如理追随。善知识会教导我们认识到暇满人身难得,从而修习佛法。若对暇满人身生起强烈的珍惜之心,最殊胜的珍惜便是进入大乘。进入大乘之门在于发起菩提心。若自身真正生起菩提心,便成为真实的大乘修行者。若此心仅是空谈,那么大乘也只是虚名。因此,有智慧的人应逐步消除内心的障碍,培养圆满德相的心念。
其次,若未能先舍弃对现世的贪着,则会障碍大乘与小乘的修行。因此,应常念死亡,明白此生不会久住,并思维死后堕入恶趣的道理。接着,应深入思维生死轮回的一切过患,断除对来世圆满的贪着,令心趋向解脱。之后,为了消除只求独自寂静的心念,应长期修习慈悲及以慈悲为基础的菩提心,从而引发真实的大菩提心。
接下来,应了知菩萨的种种行为,发起求学的愿望。若能够承担菩萨行的重担,就应进一步受持菩萨戒,学习相关戒律。若更有能力承担金刚乘三昧耶戒的重任,则应听闻《事师五十颂》,清净修习依止上师的法门而进入密咒修行。《事师五十颂》中说:“具清净信心的弟子,应先皈依三宝,依师教导学习,随后授予咒语,使其成为合格的法器。”清净信心,是指已发菩提心且具不共皈依者,方可听闻《事师五十颂》。依此修习,便能成为合格的法器。
《明显双运论》云:“修行的步骤,应选择吉日良时,弟子恭敬合掌,忏悔一切罪业,先受三皈依,善发菩提心,再受居士戒及菩萨戒,随后受持长净戒。此乃如理亲近金刚阿阇黎的次第,因教文繁多,此处不广说。如此如法修习后,方可请求上师赐予灌顶。”这说明在灌顶之前,应先受别解脱戒、发菩提心及受持菩萨戒,之后方可请求灌顶。此处所说的居士戒及长净戒,是针对在家修行者而言。若出家修习密咒,则须清净受持沙弥戒等。
《摄行论·第一品》指出,修行应循序渐进,不可急于求成。随后说:“修行的次第,应先学习佛乘的意乐。若已善学佛乘意乐,方可修习新乘的一念妙三摩地。”即先修习佛乘,再学习新乘(密咒)。佛乘意乐,即愿菩提心与行菩提心。发起愿行菩提心后,必须圆满六度修行,不可仅摘取部分波罗蜜多修习,密咒中亦多次强调须修习此道。因此,这是金刚乘的共通修法。关于共通乘的修行次第,已在其他经论中广说,此处不再赘述。
若不能以清净之理辨明自他宗派的善恶之说,
又不善辨别大小乘教法,
显密共通与不共的差别,
纵然宣说如来圣教,
尤其大乘及金刚乘,
作为具善根者的最胜法门,
如此也只是徒增自信。
因此具足智慧、心怀善愿者,
当以纯净真理修治慧眼,
内心于圣教寻求殊胜理解,
不为敌对者所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