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禪波羅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釋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正釋外方便,是中明調伏欲界麁心中淺近方便,尋者想不便,疑一向涉事淺近,說易行難,豈得即論理諸深方便也?至下釋第七大段修證中有十二卷,乃當隨禪事理深淺,約證位之前,節節明行行、慧行二種善巧用心之相。此文並未流傳,故記以知之。)
行人若能通达如前所辩五种,明诸禅相,则内信开发。若欲安心习学,必须善知方便。今明修禅方便,大开为二:一者、外方便,即是定外用心之法;二者、内方便,即是定内用心之法。此二通言方便者,善巧修学之异名。行者于初缘中善巧修习,故名方便。若细论,外方便亦有通定内用,内方便亦有得定外用。今一往从多为论,应如上分别。
修行的人如果能透彻理解前面所讲的五种分辨禅定境界的方法,内心自然会产生清净的信心。如果想要安心修习禅定,就必须善巧掌握修行的具体方法。现在说明修禅的方便法门,大体分为两类:第一是外方便,就是在进入禅定之前的用心方法;第二是内方便,就是在禅定之中的用心方法。这两种都称为方便,其实就是善巧修学的另一种说法。修行人在初学阶段能够善巧地修习,所以叫作方便。如果详细分析,外方便的方法有时也会在定中运用,内方便的方法有时也会在定外使用。现在姑且根据主要特点来区分,应该按照上面所说的来理解。
就明外方便,自有五种:第一、具五缘;第二、诃五欲;第三、弃五盖;第四、调五法;第五、行五法。此五五凡有二十五法,并是未得禅时初修心方便之相。
关于禅修前的基础准备,可以分为五个方面:第一、具备五种条件;第二、远离五种欲望;第三、舍弃五种障碍;第四、调整五种身心状态;第五、实践五种方法。这五类共二十五项法门,都是尚未证入禅定之前,初学者调整心念的入门方法。
第一、具五缘者:一、持戒清净;二、衣食具足;三、闲居静处;四、息诸缘务;五、得善知识。此是修禅五缘也。
**第一、具备五项基本条件:** 一、持守戒律清净无染; 二、衣物饮食充足无缺; 三、安住于僻静安宁之处; 四、放下世间杂务与牵挂; 五、亲近并依止善知识的指导。 这便是修习禅定所必需的五种基础条件。
第一、持戒清净者,开为三意:一、明有戒、无戒;二、明持犯;三、明忏悔。
**持戒清净** 分为三个要点说明: 一、说明是否具足戒律 二、说明持戒与犯戒 三、说明忏悔的方法
第一、明有戒、无戒者。出家受得禁戒,故名有戒,即为三意:
第一、说明有戒与无戒的区别。出家受持禁戒,就称为有戒,这包含三方面含义:
一、明发戒机缘不同,凡有十种。何等为十?
一、阐明受戒机缘的差异,共有十种。是哪十种呢?
一、自然得戒,即佛是其人,无师自发。
一、自然获得戒律,即佛本人就是这样的人,无需老师教导而自发证得。
二、自誓得戒,即迦叶,是本辟支根性,值佛出世,堕声闻数中。其答佛言:「佛是我师,我是佛弟子。」作是言已,即便发戒。
第二种是自发立誓获得戒律,就像迦叶尊者,他原本具备辟支佛的根性,因值遇佛陀出世,便归入声闻众中。他回答佛陀说:“佛是我的老师,我是佛的门徒。”说完这番话,便当即生起了戒体。
三、见谛得戒,即拘隣五人,佛为转四谛法轮,即悟初果,因而发戒。
三、见真谛而得戒律,就像最早的五位比丘,世尊为他们宣说四圣谛法门,他们当下证悟初果圣位,并由此生起清净戒体。
四者、三归得戒,于时未有羯磨,闻佛三说,即发戒品,以其根利故。
四种情况是:通过三归依获得戒律,当时还没有羯磨仪式,听闻佛陀三次宣说,即刻生起戒体,因为他们的根器非常敏锐的缘故。
五、八敬得戒,即佛姨母。佛意不欲度女人出家,姨母苦求,佛令遥授八敬,即发具戒。
第五种情况,是通过接受八敬法而获得戒体,这指的是佛陀的姨母。佛陀原本不打算让女性出家,但姨母再三恳求,佛陀便让她在远处领受八敬法,由此生起具足戒。
六者、论议得戒,即须陀耶沙弥与佛论义。佛问其无常等义,事事能答。后佛问:「汝家在何处?」答佛言:「三界皆空,世尊云何乃问我家处?」佛语阿难:「将还僧中,为受具戒。」于时年始七岁。
第六种是论议得戒,指须陀耶沙弥与佛陀辩论义理。佛陀问他无常等法义,他都能一一回答。后来佛陀问:“你家在何处?”他回答佛陀:“三界都是空幻的,世尊为何还要问我的家在哪里?”佛陀对阿难说:“带他回僧团中,为他授具足戒。”那时他才七岁。
七者、善来得戒。道机时熟,佛呼:「善来!」即便得戒。
第七种是善来得戒。当修行者的机缘成熟时,佛呼唤:“善来!”当下便获得戒体。
八者、遣使得戒,即半迦尸女,有好善容,评堪半迦尸国,为人欲抄断故,令遣使僧中代受戒,后还尼寺为其受戒。
八、通过使者代为受戒。就像半迦尸国的女子,容貌端正美好,被誉为半迦尸国中最出众的。因为担心被人强夺掳掠,所以让她派遣使者到僧团中代为受戒,之后回到尼寺中再为她完成受戒仪式。
九、边地如法人少,听五人受得戒。
在偏远地区,如果懂得佛法的人很少,允许五人以上就可以传授戒律。
十者、中国人多,十人受具戒。此为十种得戒相。今时多用十人羯磨得戒。此辩有戒相。
十、中国地区僧众众多,十位僧人共同为受戒者举行具足戒仪式。这就是十种获得戒律表现的方式。现今多采用十位僧人通过羯磨仪式授予戒律。这是在说明具备戒律的具体表现。
第二、正明戒之体相者,有二种教门不同:若小乘教,辩戒是无作善法,受戒因缘具足,若发得无作戒,尔后睡眠入定,此善任运自生,不须身口意造作,以无作正为戒体。若萨婆多人,解无作戒,是无表色,不可见无对。若昙无德人,明无作戒,是第三聚,非色非心法。诸部既异,虽不可偏执,约小乘教门,终是无作为戒体,其义不差。若大乘教门中,说戒从心起,即以善心为戒体。此义如《缨络经》说。有师言:摩诃僧祇部人云:「无作戒是心法。」
第二、正式说明戒律的本质与特征,有两种不同的教法体系:
在小乘教法中,认为戒律是一种“无作”的善法。只要受戒的因缘条件具足,一旦引发获得这种“无作戒”,此后无论是睡眠还是入定,这种善的力量都会自然持续生起,不需要身体、语言、意识刻意去造作。正是以这种“无作”为戒律的根本体性。
萨婆多部的人,将“无作戒”解释为一种无表色(无法显现、不可见、无质碍的色法)。而昙无德部的人,则阐明“无作戒”属于“非色非心法”(既非物质也非精神,是五蕴之外的第三类法聚)。各部派的见解虽有差异,不可偏执一端,但就小乘教法的体系而言,终究是以“无作”为戒体,这个根本要义并无差错。
若在大乘教法中,则说戒是从心而生,因此即以善心作为戒律的根本体性。这个道理在《璎珞经》中有说明。也有法师指出:摩诃僧祇部的人认为“无作戒是心法”。
第三、明有戒相不同,即有二意:
第三、说明持戒表现的不同,可分为两个层面:
一者、若约小乘,七众发心,受戒作法不同,故得戒亦有优劣,如优婆塞、优婆夷,在家有五戒相。若本未入佛法男子、女人,不杀父害母,不作逆罪,遇好良师,教归依三宝,为受五戒。作法成就,即五戒无作起,名得五戒,从此名清信士、女。复次,明沙弥有十戒相。若和尚、阿阇梨二师如法受人清净归依三宝,随佛出家,若二师作法成就,即发无作,名得沙弥戒。次明大僧有戒相。若作沙弥时不犯重过,清净十师和尚、阿阇梨作羯磨,如法成就,是名得大比丘具足戒。若沙弥尼、式叉摩尼、大戒尼有戒相亦尔。七人本虽犯重,若遇良缘,谓作大乘方等忏悔,得相成就,后受戒亦得无作善发。异于上说,名不得戒,亦名无戒。
一、如果从小乘来说,七众弟子发心、受戒的仪轨做法不同,所以得戒也有优劣差别。比如优婆塞、优婆夷这些在家人,有五种戒相。如果本来未入佛法的男子、女子,不曾杀父害母,不作逆罪,遇到好的善知识,教导他们归依三宝,为他们授五戒。仪轨完成,五戒的无作戒体就生起,称为得五戒,从此称为清信士、清信女。
其次,说明沙弥有十种戒相。如果和尚、阿阇梨二师如法传授,使人清净归依三宝,随佛出家,二师作法完成,就发起无作戒体,称为得沙弥戒。
再说明比丘有大戒的戒相。如果在作沙弥时不犯重罪,清净的十师和尚、阿阇梨作羯磨法,如法完成,这就称为得大比丘具足戒。沙弥尼、式叉摩尼、比丘尼的得戒情形也是如此。
这七类人,虽然本来曾犯重罪,但如果遇到殊胜因缘,比如作大乘方等忏悔,见到瑞相成就,之后再受戒也能发起无作善根。如果不同于以上所说的情况,就称为不得戒,也称为无戒。
二者、若菩萨行人有戒、无戒则不可知。所以者何?菩萨世世已来,或初发心时,值遇良缘,受得戒故。
再者,菩萨修行人是否有持戒,从外表是看不出来的。为什么呢?因为菩萨多生多世以来,或许在最初发心修行时,就遇到了殊胜的机缘,从而受持了清净戒律。
第二、明持犯,自有三意:一、略明持犯;二、历别广明持犯;三、明复发。
**第二、说明持戒与犯戒,包含三方面内容:一、简要说明持戒与犯戒;二、详细分别说明持戒与犯戒的各种情况;三、说明覆藏与发露。**
就初总明持犯,有二:一者、持相;二者、犯相。
关于持戒与犯戒的总体说明,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是持戒的表现;第二是犯戒的表现。
一、持相者,持者,护持。如上所说七种之人受佛禁戒,为十利故,护持无犯。十利者,如毘尼中说:「一、摄僧故;二、极好摄故;三、僧安乐住故;四、折伏高心人故;五、惭愧得安乐住故;六、不信令信故;七、已信增长信故;八、遮今世漏故;九、断后世恶故;十、令梵行人久住故。」行者一心敬慎,不敢侵毁,如护浮囊,微尘不弃,故名护持,亦名秉持,如持油钵之喻,是名持相。
一、持相的含义。持,就是护持。就像前面说过的七种修行人,接受佛陀制定的戒律,为了十种利益而守护持戒,毫不违犯。这十种利益,就像律藏中所说:“第一,是为了让僧众和合;第二,是为了更好地统理大众;第三,是为了让僧众安稳快乐地修行;第四,是为了调伏傲慢的人;第五,是为了让有惭愧心的人能安稳修行;第六,是为了让不信佛法的人生起信心;第七,是为了让已经信佛的人信心增长;第八,是为了断除今生的烦恼过失;第九,是为了断除后世的恶报;第十,是为了让清净的修行能够长久住世。”修行者一心恭敬谨慎,不敢稍有触犯毁坏,就像保护渡河的气囊一样,连一点灰尘那么小的破绽都不放过,所以叫做护持,也叫做秉持,就像手持盛满油的钵那样小心平稳的比喻,这就叫做持相。
二、明犯相者,犯名违犯。本受佛戒,欲出生死,愿求解脱,今遇恶缘,不能自制其心,中途违返,若重若轻,故名违犯。复次,犯名犯触。犹如服药,诫忌断食,不随医教,而食恶食,犯触药势,非唯不能愈病,翻致更增,或时至死。犯戒之相亦复如之,故名为犯。
二、说明犯戒的表现,犯就是违背戒律。本来受了佛戒,想要出离生死,发愿求得解脱,如今遇到不好的因缘,不能控制自己的心念,中途违背了当初的誓愿,无论是重戒还是轻戒,都叫作违犯。再者,犯就是触犯禁忌。好比生病服药,医生告诫要忌口、断食某些东西,如果不听从医嘱,反而吃了禁忌的食物,触犯了药性,不但不能治好病,反而会导致病情加重,有时甚至会丧命。犯戒的情形也是这样,所以叫作犯。
第二、广明持犯者,从初心至佛果,以明持犯有十种:一、持不缺戒,谓持初四重不犯。二、持不破戒,谓对僧残不犯。三、持不穿戒,谓对下三篇不犯。四、持无瑕戒,亦名不杂戒,谓不起谄心及诸恼觉观杂念,亦名定共戒。五、持随道戒,即是心行十六行观,发苦忍智慧,亦名道共戒。六、持无着戒,即阿那含人若断欲界九品思惟尽,名断律仪戒,乃至色爱、无色爱等诸结使尽,皆名无着戒。七、持智所赞戒,发菩提心,为令一切众生得涅槃故持戒。如是持戒,则为智所赞叹,亦可言持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此戒能至佛果,故为智所赞叹。八、持自在戒,菩萨持戒,于种种破戒缘中而得自在,亦可言菩萨知罪、不罪不可得故,但随利益众生而持戒,心无所执,故名自在戒。九、持具足戒,菩萨能具一切众生戒法及上地戒。十、持随定戒,不起灭定,现种种威仪戒法,以度众生。
第二、详细说明持戒与犯戒:从初发心到成就佛果,关于持戒可分为十种境界: 一、持守不缺戒,指严格遵守杀盗淫妄四根本戒而不违犯。 二、持守不破戒,指对僧残这类较重过失也能守持不犯。 三、持守不穿戒,指对更轻微的戒律条目也不违犯。 四、持守无瑕戒,也称为不杂戒,指心中不起谄曲心以及各种烦恼、杂念和散乱分别,这种境界也称为定共戒。 五、持守随道戒,即通过修习十六行观,引发对苦谛的忍可与智慧,这种戒也称为道共戒。 六、持守无著戒,指像阿那含圣者那样,彻底断尽欲界九品思惑,称为断律仪戒;乃至色界爱、无色界爱等一切烦恼结使都断尽,都称为无著戒。 七、持守智慧所赞叹的戒,即发起觉悟之心,为让一切众生都能证得涅槃而持戒。这样的持戒,会被智慧所赞叹;也可以说是持守菩萨十重戒、四十八轻戒。这种戒能导向佛果,因此被智慧所赞叹。 八、持守自在戒,菩萨持戒时,能在种种容易破戒的因缘中保持自在无碍;也可以说,菩萨了知罪相与不罪相的本质皆不可得,只是随顺利益众生的需要而持戒,心中没有任何执着,所以称为自在戒。 九、持守具足戒,菩萨能圆满具足一切众生的戒法,以及更高修行阶位的戒律。 十、持守随定戒,指虽安住于寂灭禅定,却能显现种种威仪与戒法行为,以此度化众生。
前四即是世间戒净,亦得出世间戒,义具如前说,善应分别;中二是出世间戒净;后四是出世间上上戒净。若能如上所说受持,是持戒相;异上所说,即是犯相。是名从初心至佛果,浅深论持戒及犯戒相。故经言:「唯佛一人具净戒,余人皆名破戒者。」
前四种属于世间戒律的清净,也能达到出世间的戒律,具体含义前面已经说明,应当善加分辨;中间两种属于出世间戒律的清净;最后四种则是出世间上上戒律的清净。如果能按照上面所说的去遵守和实践,就是持戒的表现;如果与上面所说的不同,就是犯戒的表现。这就是从初发心到成佛之间,深浅不同层次上持戒与犯戒的表现。所以经上说:“只有佛一人具备完全清净的戒律,其余的人都可称为破戒者。”
复次,今明持戒者但随分随力而修习,令增进渐渐清净;若不尔者,不能生诸禅定。复次,顿行菩萨能以慧方便,从初发心一念之中即具持十种戒,是故经言:「发心毕竟二不别。」
再者,现在说明持戒这件事,只需依照个人的能力与条件去修习,让它逐渐增长、渐渐清净;如果不这样做,就无法生起各种禅定。再者,顿悟修行的大菩萨能够运用智慧的善巧方法,从最初发心的那一念起,当下就具足持守十种戒律,所以经上说:“发心之初与究竟成就并无差别。”
第三、明复发。就中自有二意:一者、正明复发;二者、简定。
第三、说明覆发。这部分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正面说明覆发;第二、辨析界定。
云何名覆发相?行者持戒,能发禅定破戒,即覆禅定。行者持世间戒净故,即发世间禅;若持世间戒不净,即覆世间禅。出世间戒及出世间上上戒,持则发禅,毁则覆禅,类如是分别。
什么是遮蔽禅定发起的现象?修行者持守戒律,能引发禅定;若破戒,就会遮蔽禅定。修行者持守世间戒律清净,就能引发世间禅定;如果持守世间戒律不清净,就会遮蔽世间禅定。至于出世间戒以及出世间最上乘的戒律,持守则能引发相应禅定,毁犯则会遮蔽禅定,都可以依此类推来区分。
二者、简定覆发者,为众生现在修禅不定故,应作四句分别:一、自有虽犯戒而发定,持而不发;二、自有破戒而不发定,持戒而发;三、自有持戒、犯戒二俱发;四、自有持、犯俱不发。
第二种情况:简要说明禅定被遮蔽或显现的情况。由于众生的禅修现状各不相同,应当从以下四种情形来分别说明:第一,有些人虽然犯了戒律,却能引发禅定;而有些人严守戒律,反而不能引发禅定。第二,有些人破了戒律却无法引发禅定;而有些人持戒精严,却能引发禅定。第三,有些人无论持戒还是犯戒,都能引发禅定。第四,有些人无论持戒还是犯戒,都无法引发禅定。
初一、犯戒之人修禅定而发者,是过去习因,善根深厚,今虽有罪,过去善根力强故,亦以现前修禅定,重惭愧为缘故,譬如负债,强者先牵,所以得有发定之义。二、次持戒而不发定者,是人过去不种深禅定之因,今生虽复持戒修定,而不即发。三、俱发,四、俱不发,悉可类释,故有四种不同。寻其根源,要因持戒而发,犯戒终为遮障。何以故?若过去经得禅定,即知过去以曾持戒发定故,成今世之习因;今生复以惭愧忏悔清净为缘,是故得发宿世善根也。
一、破戒者修禅定却引发禅定境界的情况:这是由于过去修行积累的深厚善根。虽然现在犯下罪业,但过去善根的力量更强,加上当下修禅定时强烈的惭愧心作为助缘,就像欠债时债主强势者先讨回债务,所以仍能引发禅定。二、持戒者却无法引发禅定的情况:这是因为过去未曾种下深修禅定的因缘,今生虽然持戒修定,却不能立即引发禅定境界。三、持戒与破戒者皆能引发禅定,四、两者皆不能引发禅定,这些情况都可以类推解释,因此共有四种不同现象。探究其根源,关键在于依持戒律才能引发禅定,破戒终究会成为修行的障碍。为什么呢?如果过去曾经证得禅定境界,就知道过去正是因为持戒而引发禅定,形成了今生的习气因缘;今生再以惭愧忏悔使心念清净作为助缘,因此能够引发过去世积累的善根。
第三、明忏悔中,自有二意:一者、先明运忏悔心;二者、正明忏悔方法。
第三、说明忏悔,包含两个要点:一是先说明发起忏悔的心;二是正式说明忏悔的方法。
第一、云何名运忏悔之心?若人性自不作恶,则无罪可悔。行人既不能决定持戒,或于中间值遇恶缘,即便破毁,若轻若重,以戒破故,则尸罗不净,三昧不生,譬如衣有垢腻,不受染色,是故宜须忏悔。以忏悔故,则戒品清净,三昧可生,如衣垢污,若浣清洁,染之可着。行者如是思惟,若戒不清净,决须忏悔。是故经云:「佛法之中有二种健儿:一、性不作恶;二、作已能悔。」今造过知悔,名健人也。
**如何生起忏悔的心?** 如果一个人本性就不作恶,自然没有罪业需要忏悔。但修行人既然不能始终坚定持戒,有时中途遇到恶缘,就可能破戒,无论是轻是重。因为戒律破损,清净的戒体就受到污染,禅定便无法生起。好比衣服沾了污垢,就无法染上颜色。所以必须通过忏悔,让戒行恢复清净,禅定才得以生起。就像衣服脏了,经过洗涤干净后,便能染色穿着。修行人应当这样思考:如果戒行不清净,就必须忏悔。因此佛经中说:“佛法中有两种勇健之人:一是本性不作恶;二是作恶后能忏悔。”如今犯了过错而知道悔改,便是勇健之人。
夫忏悔者,忏名忏谢三宝及一切众生,悔名惭愧,改过求哀。我今此罪,若得灭者,于将来时,宁失身命,终不更造如斯苦业。如比丘白佛:「我宁抱是炽然大火,终不敢毁犯如来净戒。」生如是心,唯愿三宝证明摄受,是名忏悔。复次,忏名外不覆藏,悔则内心克责;忏名知罪为恶,悔则恐受其报。如是众多,今不广说,举要言之,若能知法虚妄,永息恶业,修行善道,是名忏悔。
所谓忏悔,“忏”是向佛法僧三宝及一切众生认错致歉,“悔”是内心生起惭愧,决心改正过错、恳求宽恕。要这样想:我如今所造的罪业,若能得以消除,从今往后宁可舍弃生命,也绝不再造如此痛苦的恶业。就像比丘对佛陀发誓:“我宁愿抱住熊熊燃烧的烈火,也绝不敢毁犯如来清净的戒律。”生起这样的决心,唯愿三宝证明、摄受我,这就叫作忏悔。
再者,“忏”是外在不再隐藏过失,“悔”是内心深刻责备自己;“忏”是明白罪业是恶行,“悔”是畏惧承受罪报。关于忏悔的说法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细说。简要来说,若能真正明白一切事物本质虚妄,从此永断恶业,勤修善道,这就叫作忏悔。
第二、明忏悔方法,即为三意:一、正明忏悔法不同;二、明罪灭阶降;三、明复不复相。
**第二、说明忏悔方法** 分三个要点:一、明确不同忏悔法的区别;二、说明罪业消除的层次;三、辨别能否恢复清净的相状。
第一、正明忏悔法不同者,灭罪之由,各有其法,如衣垢腻,若直以水浣,终不可脱,皂荚灰汁,则能去之。灭罪之法亦复如是。今明忏悔方法,教门乃复众多,取要论之,不过三种:一、作法忏悔,此扶戒律,以明忏悔;二、观相忏悔,此扶定法,以明忏悔;三、观无生忏悔,此扶慧法,以明忏悔。此三种忏悔法,义通三藏摩诃衍,但从多为说:前一法多,是小乘忏悔法;后二法多,是大乘忏悔法。
第一、说明忏悔方法的不同之处:消除罪业各有其法,就像衣服上的油垢,如果只用清水洗涤,终究无法去除,用皂角灰汁才能洗净。消除罪业的方法也是如此。现在说明忏悔方法,教法门类虽然众多,概括来说不外三种:一、作法忏悔,这是依据戒律来阐明忏悔;二、观相忏悔,这是依据禅定法门来阐明忏悔;三、观无生忏悔,这是依据智慧法门来阐明忏悔。这三种忏悔法,其义理贯通三藏教法与菩萨藏教法,但就主要倾向而言:前一种方法多属小乘忏悔法;后两种方法多属大乘忏悔法。
初明作法忏悔者,以作善事反恶事故,故名忏悔。如《毘尼》中,一向用此法灭罪。何以故?如忏第二篇:「二十众作别住、下意、出罪等羯磨作法成就,即名为灭。」此不论见种种相貌,亦不论智慧观空,故知但是作法忏悔。羯磨,此翻作法,如是乃至下三篇,并是作法。此事易知,义如律中广明。但未明忏悔四重法,别有《最妙初教经》出忏悔四重法。彼经云:「当请三十清净比丘僧,于大众中,犯罪比丘当自发露。僧为作羯磨成就,又于三宝前作诸行法,及诵戒千遍,即得清净。」亦云:「令取得相为证,而说罪灭清净。」当知律中虽不出,经中有此羯磨明文,作法相貌如彼经中广说。
首先说明作法忏悔,就是通过行善事来抵消恶行,所以称为忏悔。正如《毘尼》律典中,完全采用这种方法来消除罪业。为什么呢?比如忏悔第二篇罪时:「由二十位僧众共同举行别住、下意、出罪等羯磨仪式,作法完成后,就称为罪业消除。」这里不涉及见到各种异相,也不涉及以智慧观照空性,可知这只是作法忏悔。羯磨,汉译意为作法,如此乃至下三篇罪,也都是作法忏悔。这些做法容易理解,具体道理在律藏中有详细说明。但律中尚未明确忏悔四重罪的方法,另有《最妙初教经》记载了忏悔四重罪的法门。该经说:「应当迎请三十位清净比丘僧,在大众之中,犯罪的比丘要亲自发露过错。僧众为他举行羯磨仪式完成,又在三宝前行各种修行法,并诵戒千遍,便能获得清净。」也说:「要让他取得瑞相作为验证,从而说明罪业消除获得清净。」应当知道律藏中虽然没有列出,但经典中有这种羯磨的明确记载,作法的具体情形如该经中详细所述。
二、明观相忏悔者,行人依诸经中忏悔方法,专心用意,于静心中见种种诸相,如菩萨戒中所说。若忏十重,要须见好相乃灭相者,佛来摩顶,见光、华种种瑞相已,罪即得灭。若不见相,虽忏无益。诸大乘方等陀罗尼行法中,多有此观相忏法。三藏及《杂阿含》中亦说观相忏悔方法,谓作地狱、毒蛇、白毫等观相成就,即说罪灭。此悉就定心中作故,观相忏悔多依修定法说。
二、说明观相忏悔的方法:修行者依照各种经典中的忏悔方法,专心致志,在宁静的心境中见到种种景象,就像菩萨戒里所说的那样。如果要忏悔十重罪,必须见到祥瑞的景象才表示罪相消除,比如佛来摩顶、看见光芒、莲花等各种吉祥征兆出现之后,罪业才能得以消除。如果见不到这些景象,即使忏悔也没有益处。许多大乘方等陀罗尼修行法门中,都有这类观相忏悔的方法。三藏经典和《杂阿含经》中也提到观相忏悔的方法,说的是观想地狱、毒蛇、白毫等景象,当这些观想清晰成就时,就表示罪业已灭。这些都是要在禅定心境中修习的,所以观相忏悔的方法大多依据修习禅定的法门来说明。
问曰:见种种相,云何知罪灭?
看到各种景象时,如何知道罪业已经消除呢?
答曰:经说不同,罪法轻重有异,不可定判。今但举要而明,相不出四种:一、梦中见相;二、于行道时闻空中声,或见异相及诸灵瑞;三、坐中覩见善、恶、破戒、持戒等相;四、以内证种种法门道心开发等为相。此随轻重判之,不可定说,在下至验善恶根性,更当略出。
经中的说法不同,罪业的轻重也有差异,不能一概而论。现在只举出要点来说明,这些现象大致不出四种:一、在梦中见到特殊景象;二、在用功修行时听见空中传来声音,或见到奇异景象以及各种灵验祥瑞;三、在静坐中看见善、恶、破戒、持戒等境界;四、通过内在体证种种修行法门,使求道之心得以启发增长等现象。这些都应根据轻重程度来判断,不能笼统断言,在接下来检验善恶根性的部分,还会再稍加说明。
问曰:魔罗亦能作此等相,云何可别?
问:魔王也能显现出这些景象,该如何分辨呢?
答曰:实尔,邪正难别,不可定取。若相现时,良师乃识,事须面决,非可文载,是故行者初忏悔时,必须近善知识,别邪正之人。复次,夫见相者,忽然而覩,尚邪正难知,若逐文作心求之,多着魔也。
确实如此,邪相与正相难以分辨,不能固执地认定。当各种相显现时,只有经验丰富的老师才能识别,这件事需要当面判断,不是文字能够完全记载的。所以修行者刚开始忏悔时,必须亲近善知识,也就是能辨别邪正的人。另外,见到各种相往往是突然看见的,尚且难以分清邪正;如果刻意按照文字描述、用心去追求见相,多半会着魔。
问曰:若尔者,不应名观相忏悔。
问:如果是这样,那就不该称作观相忏悔了。
答曰:言观相者,但用心行道,功成相现,取此判之,便知罪灭、不灭。非谓行道之时,心存相事,而生取着。若如此用心,必定多来魔事。
答:所谓观相,是指在专心修行的过程中,功夫成熟时自然显现出种种相状,借此来判别罪业是否已经消除。并不是说在修行时,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些相状,并去执着它们。如果这样用心,必定会招来许多魔障。
问曰:观相忏悔行法云何?
问:什么是观想实相的忏悔修行方法?
答曰:方法出在诸大乘方等修多罗中,行者当自寻经,依文而行。
答:具体方法出自各大乘方等经典之中,修行者应当亲自研读经文,依照经文的教导来实践。
三、明观无生忏悔者,如《普贤观经》中偈说:
三、说明观无生忏悔的方法,就像《普贤观经》中偈颂所说的:
一切业障海, 皆由妄想生,
若欲忏悔者, 端坐念实相。
众罪如霜露, 慧日能消除,
是故至诚心, 忏悔六情根。
一切业力障碍如同大海深广, 都是因为妄念执着所产生。 如果想要真心忏悔罪业, 应当端身正坐观照真实本性。
种种罪业犹如霜露短暂, 智慧日光能够全然消融。 所以要用至诚恳切的心, 忏悔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的过错。
夫行人欲行大忏悔者,应当起大悲心,怜愍一切,深达罪源。所以者何?一切诸法本来空寂,尚无有福,况复罪耶?但众生不善思惟,妄执有为而起无明及与爱恚,从此三毒广作无量无边一切重罪,皆从一念不了心生。若欲除灭,但当反观如此心者从何处起?若在过去,过去已灭,已灭之法则无所有,无所有法不名为心;若在未来,未来未至,未至之法即是不有,不有之法亦无此心;若在现在,现在之中,刹那不住,无住相中,心不可得。
修行者想要进行彻底忏悔时,应当生起广大的慈悲心,怜悯一切众生,并深刻洞察罪业的根源。为什么呢?一切事物本质都是空寂的,连福报都谈不上真实存在,更何况罪业呢?只因众生不能正确思考,错误地执着于现象世界,从而生起愚痴、贪爱和嗔恨,从这三种根本烦恼衍生出无量无边的重大罪业,这一切都源于一念不觉悟的心。如果想要消除罪业,只需反过来观察:这个心究竟从何处生起?如果是在过去,过去已经消失,消失的事物就不存在,不存在的东西就不能称为心;如果是在未来,未来尚未到来,未到来的就是没有,没有的东西也没有这颗心;如果是在现在,现在每刹那都在变化不停,在这变化不停的现象中,心也是不可得的。
复次,若言现在,现在者,为在内、外、两中间耶?若言在内,则不待外,内自有故;若言在外,于我无过。复次,外尘无知,岂得有心?既无内、外,岂有中间?若无中间,则无停处。如是观之,不见相貌,不在方所,当知此心毕竟空寂。既不见心,不见非心,尚无所观,况有能观?无能无所,颠倒想断。既颠倒断,则无无明及以爱恚。无此三毒,罪从何生?
再者,如果说“现在”存在,那么这所谓的现在,究竟是在内、在外,还是在内外之间呢?如果说它在内,那就不需要依赖外部,因为内部自己就已经有了;如果说它在外部,那对我自身来说,就没有什么关联了。再者,外界的尘境是没有知觉的,怎么可能有心识呢?既然没有内、外之分,又怎么会有中间呢?如果没有中间,那就没有停留的地方。这样去观察,看不到心的具体相貌,也找不到它所在的方位处所,应当知道这个心终究是空寂的。既然看不到心,也看不到“不是心”,连所观察的对象都没有,又哪里能有能观察的主体呢?没有能观的主体,也没有所观的对象,虚妄颠倒的念头就断了。既然颠倒的念头断了,那么无明以及贪爱、嗔恚也就没有了。没有了这三种根本烦恼,罪业又从哪里产生呢?
复次,一切万法,悉属于心,心性尚空,何况万法?若无万法,谁是罪业?若不得罪,不得不罪,观罪无生,破一切罪,以一切诸罪根本性空,常清净故。故维摩罗诘谓优波离:「彼自无罪,勿增其过,当直尔除灭,勿扰其心。」又如《普贤观经》中说:「观心无心,法不住法,我心自空,罪福无主,一切诸法皆悉如是,无住无坏。作是忏悔,名大忏悔,名庄严忏悔,名破坏心识忏悔,名无罪相忏悔。行此悔者,心如流水,念念之中见普贤菩萨及十方佛。」故知深观无生,名大忏悔,于忏悔中最尊最妙。一切大乘经中明忏悔法,悉以此观为主。若离此观,则不得名大方等忏也。
再者,一切现象都源自于心,心的本性尚且空寂,何况外在的现象呢?如果没有种种现象,罪业又依附于谁?如果罪业不可得,也无所谓无罪,观察罪性本无生起,便能破除一切罪障,因为一切罪业的根本自性本空,始终清净无染。所以维摩诘居士对优波离尊者说:“他本无罪过,不要增加他的负担,应当直接消除罪相,不要扰乱他的心。”又如《普贤观经》中所说:“观照心念并无实心,诸法亦不住于法中,我的心性本自空寂,罪与福都无实体可依,一切法都是如此,无所住亦无坏灭。这样去忏悔,称为大忏悔,称为庄严忏悔,称为破除心识执着的忏悔,称为不见罪相的忏悔。实践这种忏悔的人,心念如同流水般清澈,在每一念中都能见到普贤菩萨及十方诸佛。”由此可知,深入观照无生之理,才是大忏悔,在一切忏悔法门中最为尊贵、最为殊妙。一切大乘经典中所阐明的忏悔法,都以这种观照为核心。如果离开这种观照,就不能称为大方等(大乘平等)的忏悔了。
问曰:观无生忏悔,云何知罪灭相?
问:观无生忏悔时,如何知道罪业消除的迹象呢?
答曰:如是用心,于念念中即诸罪业念念自灭。若欲知障道法转者,精勤不已,诸相亦当自现,观此可知。如前观相中所说,善梦灵瑞、定慧开发等相,此中应具明。
回答是:像这样用心修持,在每一个念头生起的当下,种种罪业就会随着念头自然消融。如果想要知道障碍修行的力量是否正在转化,只要持续精进不懈,各种相应的境界征兆也自然会显现出来,通过观察这些就能明了。就像前面“观相”部分所讲到的,例如出现吉祥的梦境、灵验的瑞相,以及禅定与智慧逐渐显发等种种现象,在这里都应当有详细的说明。
复次,若行者观心与理相应,即是罪灭之相,不劳余求,故《普贤观经》中言:「令此空慧与心相应,当知于一念中能灭百万亿阿僧祇劫生死重罪。」以此为证,若得无生忍慧,则便究尽罪源,此则尸罗清净,可修禅定。
再者,如果修行者观察自心与真理相应,这就是罪业消除的征兆,不需要另外寻求证明。所以《普贤观经》中说:“让这空性的智慧与心相应,应当知道在一念之间,就能灭除百千万亿无量劫以来的生死重罪。”以此作为依据。如果证得了无生法忍的智慧,就能彻底穷尽罪业的根源,这样持戒自然清净,便可以修习禅定了。
第二、明罪灭阶降不同者,忏法既有别异,当知灭罪亦复不同。所以者何?罪有三品:一者、违无作起障道罪;二者、体性罪;三者、无明烦恼根本罪。通称罪者,摧也。现则摧损行人功德智慧,未来之世三涂受报,则能摧折行者色心,故名为罪。
第二,说明罪业消除的层次差异:既然忏悔方法各有不同,应当知道消除罪业的效果也有差别。为什么呢?罪业分为三种:一是违背无作戒而产生的障碍修道的罪;二是本性罪(如杀盗淫妄等行为的根本罪性);三是无明烦恼的根本罪。这些之所以都称为“罪”,是因为“罪”有摧折的意思。现世中它会摧损修行者的功德智慧,未来世则导致在三恶道中承受果报,摧折修行者的身心,所以叫做罪。
一、明作法忏悔者,破违无作障道罪。二、明观相忏者,破除体性恶业罪,故《摩诃衍论》云:「若比丘犯杀生戒,虽复忏悔,得戒清净,障道罪灭,而杀报不灭。」此可以证前释后,当知观相忏悔,用功既大,能除体性之罪。三、观无生忏悔罪灭者,破除无明一切烦恼习因之罪,此则究竟除罪源本。
一、说明通过仪轨忏悔的方法,能够破除违背“无作戒体”的障碍修行之罪。二、说明观想实相忏悔的方法,能够破除业力体性本身的恶业罪障,因此《大智度论》中说:“如果比丘犯了杀生戒,虽然经过忏悔,能够恢复戒体清净,障碍修行的罪业得以消除,但杀生应受的果报并不会消失。”这可以用来印证前一种方法、解释后一种方法,应当知道观想实相的忏悔,所用的功夫既深且大,能够消除业力体性根本的罪障。三、观照无生之理而使罪业消灭的忏悔方法,能够破除无明以及一切烦恼习气的根源之罪,这才是究竟彻底地清除罪业的根本。
第三、明复本、不复本相者。
第三、说明恢复本来面目与未恢复本来面目的情形。
问曰;忏悔清净,得复本不?
问:通过忏悔清净身心之后,能够恢复原本的清净状态吗?
答曰;解者不同。有言:不复。如衣破更补,虽完,终不如不破。有言:得复。如衣不净,更浣净,与本无异。有言:有复,有不复。如律中所明,初二篇不复,后三篇可复。初教经所明,作羯磨忏悔,四重悉复。今言不必定尔。应当对前三种忏法还为三义:一者、复义;二者、过本义;三、增上过本义。
回答: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存在不同观点。有些人认为无法恢复。就像衣服破了再补,虽然完整了,终究不如原来没破的时候。有些人认为可以恢复。好比衣服脏了,重新洗净,就和原本没有两样。还有人认为,有的能恢复,有的不能恢复。正如律典中所说,前两种重罪不能恢复,后三种轻罪可以恢复。而早期经典则说明,通过如法的忏悔仪式,四种重罪都能恢复。
现在我们认为不必执着于固定的说法。应当对应前面提到的三种忏悔方法,分别说明三种情况:一是恢复原状的含义;二是超越原本状态的含义;三是比原本状态更加提升的含义。
今当借譬显之:一者、作法忏悔,罪灭或复、不复,如冷病人服于姜桂,所患除差,身有复、不复。二者、观相忏悔,非唯罪灭,能发禅定。此则过本。何以故?本无禅定故。如冷病人服石散等,非但冷除,亦复肥壮过本。三者、观无生忏悔,非唯罪灭,发诸禅定,乃得成道。此为增上过本。如病服于仙药,非直病除,乃得仙通,神变自在。此而推之,岂得一类?
现在用比喻来说明:第一种是依照仪轨忏悔,罪业可能消除也可能未完全消除,就像体寒病人服用姜桂汤,病症得以缓解,但体质可能恢复也可能未完全恢复。第二种是观想实相忏悔,不仅能消除罪业,还能引发禅定。这已超越原本状态。为什么呢?因为原本并不具备禅定功夫。如同体寒病人服用五石散等丹药,不仅寒症消除,身体反而比原本更加强健丰润。第三种是观照无生法忍的忏悔,不仅能消除罪业、引发诸般禅定,更能证得佛道。这是根本性的超越提升。如同病人服用仙药,不仅疾病痊愈,更获得仙家神通,自在变化无碍。由此推究,三种忏悔的成效岂能等同?
问曰:有戒者可然,其无戒者云何?
问:有戒律的人可以修禅,那么没有戒律的人该怎么办呢?
答曰:无戒者,当更受戒。或有因忏发戒,此如《普贤观经》中所说。复次,若菩萨戒者,众生世世以来,或已遇善知识,发菩提心,受菩萨戒,但于生死中颠倒造罪,妄失违犯,因今归依三宝,重更练之,兼复忏悔清净,用此本戒,亦发禅定。是故虽无事戒,菩提本戒或已有之。复次,如《摩诃衍论》说:「尸罗,秦言好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罗。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罗。」若不受戒行善名尸罗者,既有尸罗,岂不得发诸禅三昧耶?
回答:没有持戒的人,应当重新受戒。或者有人通过忏悔而引发戒体,这就像《普贤观经》中所说的那样。再者,如果是菩萨戒的情况,众生在过去世中,或许已经遇到过善知识,发起了觉悟的心愿,受过菩萨戒,但在生死轮回中颠倒迷惑,造作罪业,错误地丢失、违背和触犯了戒律,如今因为归依三宝,重新锻炼戒行,再加上忏悔得以清净,运用这个本有的戒体,也能引发禅定。所以,即使没有事相上的戒律,那觉悟的根本戒体或许原本就存在。另外,正如《大智度论》所说:“尸罗,汉语的意思是喜好善行,乐于奉行善道,不自我放纵,这就叫做尸罗。无论是受戒后行善,还是未受戒而行善,都称为尸罗。”如果未受戒而行善也能称为尸罗,那么既然有了尸罗,难道就不能引发各种禅定三昧吗?
问曰:若尔者,何用受戒为?
问: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还要受戒呢?
答曰:不然。一为助道,二定佛法外相,岂可不依?
答:并非如此。修习禅定有两重意义:一是作为辅助修行的方法,二是为了确立佛法的外在规范,怎能不遵循呢?
问曰:上来所说,初坐禅者必须忏悔,亦有不然?
问:前面说到初学坐禅的人必须忏悔,是否也有不需要忏悔的情况呢?
答曰:不必一向。如《妙胜定经》所明,但能直心坐禅,即是第一忏悔。若于坐中有难转多,不得用心者,必须忏悔。
回答:不一定完全如此。正如《妙胜定经》中所说,只要能以正直之心静坐修禅,就是最上等的忏悔。如果在静坐时遇到很多难以调伏的障碍,无法安定心神,那就必须进行忏悔。
第二、明衣食具足者。今明衣法有三种:一者、如雪山大士等学道,但畜一衣即足,以不游人间,堪忍力成故,此上人也;二者、如迦叶等,常受头陀法,但畜粪扫三衣,不须余长,此是中人衣法;三者、若多寒国土及下士不堪,如来更开畜百一物等,而要应说净作法,知量知足,若过贪求,则于道有妨。
第二,说明衣服和饮食要准备充足。现在说明衣服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像雪山大士那样修行的人,只需准备一件衣服就够了。因为他们不涉足人间,已经成就了忍耐力,这是上等修行人的做法; 第二种,像迦叶尊者那样,常修头陀行,只准备三件粪扫衣,不需要多余的衣物,这是中等修行人的做法; 第三种,如果是在严寒地区,或者修行功夫尚浅的人无法忍受,如来就允许他们准备一百零一件物品等。但必须说明这些物品是清净的,懂得适量、知足。如果过度贪求,就会妨碍修道。
具足食法者,食有四种:若上人大士,深山绝人,果菜随得,趣以支命。二者、常行头陀,受乞食法,是乞食法能破四种邪命,依正命自活,能生圣道,故名圣种。四邪命自活者:一、下口食;二、仰口食;三、四维口食;四、方口食。此是邪命之相。如舍利弗为青木女说,是中应广分别。三者、阿兰若,受檀越送食。四者、于僧中结净食,有此等食,名缘具足,是名衣食具足。若无此资身因缘,则心不宁,于道有妨。
具备饮食条件的方法,饮食有四种:若是德行高尚的修行者,身处深山无人之境,野果野菜随缘获得,勉强用来维持生命。第二种,常行头陀苦行,采用乞食的方式,这种乞食法能破除四种不正当的谋生方式,依靠正当的途径养活自己,能够生起圣道,所以称为圣种。四种邪命谋生的方式是:一、下口食(靠种植、农耕等低层劳作谋生);二、仰口食(靠观星宿、占卜等仰观天象谋生);三、四维口食(靠曲媚权贵、巧言讨好等四方攀缘谋生);四、方口食(靠结交权贵、经营四方等世俗交际谋生)。这些都是不正当谋生的表现。正如舍利弗为青木女所开示的那样,这其中应当详细分别说明。第三种,在阿兰若(寂静处)修行,接受施主送食供养。第四种,在僧团中食用清净如法的饮食。有这些饮食条件,称为资缘具足,这就叫做衣食具足。如果没有这些维持身命的因缘,内心
第三、得闲居静处。闲者,不作众事,名之为闲。无愦闹故,名之为静。此有三处可修禅定:一者、深山绝人之处;二者、头陀兰若之处,离于聚落极近二里,此放牧声绝,无诸愦闹;三者、远白衣舍处,清净伽蓝之中,皆是闲居静处也。
第三,找到安静独处的环境。所谓“闲”,就是不参与各种杂事,这就叫做闲。没有喧闹干扰,这就叫做静。有三种地方适合修习禅定:第一是深山无人之处;第二是头陀行者居住的阿兰若处,远离村庄至少二里地,这里放牧的声音断绝,没有任何喧闹;第三是远离俗家居所,在清净的寺院之中,这些都是安静独处的场所。
第四、息诸缘务者。缘务众多,略说有四:一、息生活缘务,所谓不作一切有为事业;二、息人事缘务,所谓不追寻俗人、朋友、亲识,断绝往还;三、息工巧技术缘务,所谓不作世间工匠、医方、药呪、卜相、书数、算计等事;四、息学问缘务,所谓读诵、听学、义论等,悉皆弃舍,此为息诸缘务。所以者何?若多缘务,则于修定有废,心乱难摄,不得定也。
第四、放下各种事务牵绊。事务牵绊种类很多,大致分为四种:一、放下谋生事务,就是不做一切世俗事业;二、放下人际往来事务,就是不拜访世俗之人、朋友、亲属熟人,断绝交往应酬;三、放下技艺工巧事务,就是不做世间工匠、医术、药咒、占卜相面、书法算术、策划计算等事;四、放下学问研究事务,诸如读诵经典、听讲学习、义理讨论等,全部都要舍弃,这就是放下各种事务牵绊。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如果事务牵绊太多,就会妨碍禅修,内心散乱难以收摄,无法进入禅定境界。
第五、近善知识,有三种:一、外护善知识,经营供养,善能将护行人,不相恼乱;二者、同行善知识,共修一道,互相劝发,不相扰乱;三者、教授善知识,以内外方便禅定法门示教利喜。
亲近善知识有三种:一是外在护持的善知识,能提供物资供养,善于保护修行者,不使其受干扰;二是共同修行的善知识,一起修持同一种法门,互相勉励提醒,彼此不妨碍;三是教导传授的善知识,能以种种内在与外在的修行方法,开示禅定法门,使人生起信心与欢喜。
是则略明五缘具足。
具备这五种条件就大致圆满了。
第二、诃五欲及弃五盖者,经中说离欲及恶法,有觉并有观。离欲者,即是诃责五欲。恶法者,即是弃五盖。言五欲者,即是世间上妙色、声、香、味、触等,常能诳惑一切凡夫,坏于善事。若不明识过罪,诃责厌离,则诸禅三昧无由可获。
第二、要呵斥五欲并舍弃五盖。经中说:远离欲望及不善之法,有觉也有观。这里所说的“远离欲望”,就是指呵斥五欲。“不善之法”,就是指舍弃五盖。
所谓的五欲,就是世间上那些美妙的色相、声音、香气、味道、触感等等。这些东西常常能欺骗、迷惑一切凡夫,破坏修行人的善法。如果不能清楚地认识到它们的过患与罪过,进而呵斥、厌弃、远离它们,那么各种禅定与三昧境界就无法获得。
一、诃色欲者,所谓男子、女人形貌端严,修目高眉,朱唇素齿,及世间宝物,青、黄、赤、白、红、紫、缥、绿,种种妙色,能令愚人见即生爱,作诸恶业。如频婆娑罗王以色欲故,身入敌国,独在婬女阿梵婆罗房中。优填王以色染故,截五百仙人手足。如是等种种因缘知色过罪,如《摩诃衍》中广说。
一、说明贪恋美色的过患:所谓男女容貌端庄秀丽,眉眼修长,红唇皓齿,以及世间珍宝呈现的青、黄、赤、白、红、紫、淡青、碧绿等种种美妙色泽,都能使心智蒙昧之人一见便生贪爱,由此造作种种恶业。就像频婆娑罗王因贪恋美色,竟独自潜入敌国淫女阿梵婆罗的房中;优填王因沉迷色欲,竟下令截断五百仙人的手足。通过这些事例可知贪著色相的罪过,在《大智度论》中已有详细阐述。
二、诃声欲者,所谓箜、篌、筝、笛、丝竹、金石音乐之声,及男女歌咏、赞颂等声,能令凡夫闻即染着,起诸恶业。如五百仙人雪山中住,闻甄迦罗女歌声,即失禅定,心醉狂乱。如是等种种因缘,知声过罪,如《摩诃衍》中广说。
二、应当呵斥对声音的贪欲。指的是箜篌、古筝、笛子、丝竹乐器、钟磬等音乐声响,以及男女歌唱、赞颂等音声。这些声音能让凡俗之人一听就心生贪恋,由此造作种种恶业。就像从前有五百位仙人在雪山中修行,听到甄迦罗女子的歌声,当下就丧失了禅定境界,心神迷醉、狂乱失守。通过这些事例可以明白,贪著声音会带来诸多过患。这些道理在《大智度论》中已有详细阐述。
三、诃香欲者,所谓男女身香、世间饮食馨香及一切熏香等,愚人不了香相,闻即爱着,开结使门。如一比丘在莲华池边,闻华香气,心生爱乐,池神即大诃责:「何故偷我香气?」以着香故,令诸结使卧者皆起。如是种种因缘知香过恶,如《摩诃衍》中广说。
三、呵斥香气欲望,指的是对男女身上的香气、世间饮食的香味以及各种熏香等的贪恋。愚昧的人不能看透香气的本质,一闻到就心生贪爱执着,打开了烦恼的大门。比如有一位比丘在莲花池边,闻到花香心生贪爱,池神就严厉呵斥他:“为什么偷闻我的香气?”因为对香气的执着,会让各种潜伏的烦恼都活跃起来。通过这些种种事例,就能明白贪恋香气的过失和害处,这些在《大智度论》中有详细说明。
四、诃味欲者,所谓苦、酸、甘、辛、咸、淡等种种饮食肴饍美味,能令凡夫心生染着,起不善业。如一沙弥染着酪味,命终后即生酪中,受于虫身。如是等种种知味过罪,如《摩诃衍》中广说。
四、应当呵斥对味道的贪欲,指的是苦、酸、甜、辣、咸、淡等各种饮食菜肴的美味,这些味道能让凡夫心生贪爱染著,从而引发不善的行为。比如有一位小沙弥,因为贪爱乳酪的味道,命终之后就投生到乳酪里,变成了虫身。像这样种种因贪著味道而招致的过患罪报,在《摩诃衍》这部经论里有详细的说明。
五、诃触欲者,男女身分,柔软细滑,寒时体温,热时体凉,及诸好触,愚人无智,为之沉没,起障道业。如独角仙人,因触欲故,退失神通,为婬女骑颈。如是等种种触欲过罪,如《摩诃衍》中广说。
五、斥责触欲:男女身体柔软细滑,寒冷时温暖,炎热时凉爽,以及种种美好的触感,愚昧缺乏智慧的人因此沉溺其中,生起障碍修道的业行。就像独角仙人,因为贪着触欲而退失神通,被淫女骑在颈上。诸如此类触欲的种种过患罪业,在《摩诃衍》中已有详细阐述。
问曰:云何诃五欲?
问:为什么要呵斥对五欲的贪着?
答曰:诃欲之法,如《摩诃衍》中:「哀哉!众生常为五欲所恼,而犹求之不已。此五欲者,得之转剧,如火益薪,其焰转炽。五欲无益,如狗啮枯骨;五欲增诤,如鸟竞肉;五欲烧人,如逆风执炬;五欲害人,如践恶蛇;五欲无实,如梦所得;五欲不久,亦如假借须臾。世人愚惑,贪着五欲,至死不舍,为之后世受无量苦。」
诃斥贪欲的方法,就像《大乘论》中所说:“可悲啊!众生常常被五种欲望所困扰,却还不停地追求它们。这五种欲望,得到后反而更加强烈,就像往火里添柴,火焰越烧越旺。五种欲望没有真实益处,如同狗啃枯骨;五种欲望增加争斗,如同鸟雀争抢腐肉;五种欲望焚烧人心,如同逆风手持火把;五种欲望伤害人,如同踩到毒蛇;五种欲望并不真实,如同梦中所得;五种欲望不能长久,也像短暂借来的东西。世人愚昧迷惑,贪恋执着于五种欲望,到死都不肯放下,为此在未来世遭受无量的痛苦。”
此五欲法与众生同有,一切众生常为五欲所使,名欲奴仆。坐此弊欲,坠堕三涂。我今修禅,复为障蔽,此为大贼,当急远之。如《禅经》中说偈:
这五种欲望的习性,是众生都有的。一切众生常常被五欲驱使,可以称为欲望的奴隶。因为沉迷于这些有害的欲望,便会堕落沉沦于三恶道中。如今我修习禅定,它们又来障碍遮蔽,这真是大盗贼,应当赶紧远离它。正如《禅经》中有一首偈颂所说:
生死不断绝, 贪欲嗜味故,
养怨入丘冢, 广受诸辛苦。
身臭如死尸, 九孔流不净,
如厕虫乐粪, 愚贪身无异。
智者应观身, 不贪染世间,
无累无所欲, 是名真涅槃。
如诸佛所说, 一心一意行,
数息在禅定, 是名行头陀。
生死之所以无法断绝, 是因为贪恋欲望、沉溺感官滋味。
如同将仇怨养大送入坟冢, 徒然承受无边痛苦折磨。
身体腐臭犹如死尸, 九窍常流不净之物, 好比厕中蛆虫贪恋粪秽, 愚痴贪爱此身并无不同。
有智慧者应当如实观察此身, 不再贪染世间虚幻, 无所牵挂、无所欲求, 这才叫作真正的涅槃。
正如诸佛所教导的: 专心一意修行, 在禅定中观照呼吸, 这就是实践头陀之行。
如是等种种因缘知五欲过罪,心不亲近,如离怨贼。以远离故,心无热恼,欲想不生,此为修禅之要。诃五欲相,如《摩诃衍》广说。
通过以上种种缘由,明白了五欲的过患与罪障,内心便不再亲近它们,如同远离仇敌盗贼一般。因为远离的缘故,心中就没有热恼逼迫,贪欲的念头也不会生起,这正是修习禅定的关键。呵斥五欲的具体表现,在《大智度论》中已有详细阐述。
第三、弃五盖者:一者、贪欲盖;二、瞋恚盖;三、睡眠盖;四、掉悔盖;五、疑盖。
第三、要舍弃五种障碍:第一是贪欲障碍;第二是嗔恨障碍;第三是昏睡障碍;第四是散乱后悔障碍;第五是疑惑障碍。
第一、弃贪欲者,前说外五尘中生欲,今约内意根生欲。所谓行者端坐修禅,心生欲觉,念念相续,覆盖善心,令不生长,觉已应弃。所以者何?如术婆伽欲心内发,尚能烧身,况复心生欲火而不烧诸善法?复次,贪欲之人,去道甚远。所以者何?欲为种种恼乱住处,若心着欲,无由近道,如除盖偈说:
第一、舍弃贪欲,前面说的是从外在色声香味触这五种境界中产生欲望,现在要说明从内在的意念中产生欲望。具体来说,就是修行者端坐修习禅定时,心中生起欲望的念头,这些念头一个接一个连续不断,遮蔽了善心,使它无法生长,觉察到后就应该舍弃。为什么呢?就像术婆伽因为欲念从内心生起,尚且能焚烧自己的身体,何况心中生起欲望之火,怎能不烧毁各种善法呢?再者,贪欲的人离觉悟之道很远。为什么呢?因为欲望是种种烦恼扰乱的根源,如果心执着于欲望,就无法接近正道,正如《除盖偈》中所说:
入道惭愧人, 持钵福众生。
云何纵尘欲, 沉没于五情?
已舍于五欲, 弃之而不顾,
如何还欲得, 如愚自食吐?
诸欲求时苦, 得时多怖畏,
失时怀悲恼, 一切无乐处。
诸欲患如是, 已诃能舍之,
得福禅定乐, 则不为所欺。
真正的修行者心怀谦卑,手持应器为众生培植福田。 为何还要放纵尘俗欲望,沉溺在五种感官的牵绊中? 既已舍离对五欲的追逐,毅然转身不再回头眷恋, 怎么又想重新拾取它们,像愚人吞回自己的呕吐? 欲望未得时苦苦追求,得到时又充满惶恐担忧, 失去时更添悲伤烦恼,这一切哪有丝毫安乐? 欲望的过患正是如此,智者早已看破而舍弃, 安住于禅定清净之乐,便不再被欲望所欺蒙。
如是等种种因缘诃贪欲盖,如《摩诃衍》中诃欲偈说。
像这样以种种因缘来呵斥贪欲的障碍,正如《大智度论》中呵斥贪欲的偈颂所说。
第二、弃瞋恚盖者,瞋是生诸不善法之根本,坠诸恶道之因缘,法乐之怨家,善心之大贼,种种恶口之府藏。复次,行者于坐时思惟:「此人恼我及恼我亲,赞叹我怨。」思惟过去、未来亦如是,是为九恼。恼故生瞋,瞋故生恨,恨故生怨,怨故欲加报恼彼。瞋、恨、怨、恼觉观覆心,故名为盖。当急弃之,无令增长。如释提婆那以偈问佛:
第二、弃除嗔恚盖。嗔恚是产生种种不善法的根本,是堕入恶道的因缘,是法乐的冤家,是善心的大贼,也是种种恶语的根源。再者,修行者在静坐时思量:“这个人恼害我及我的亲人,却赞叹我的怨敌。”如此思量过去、未来也是这样,这就形成了九种恼恨。因为恼恨而生嗔心,因嗔生恨,因恨生怨,因怨便想报复、恼害对方。嗔、恨、怨、恼这些念头覆盖了本心,所以称为“盖”。应当赶紧舍弃它,不让它增长。就像释提婆那用偈语问佛:
何物杀安隐? 何物杀无忧?
何物毒之根, 吞灭一切善?
什么能杀灭安宁? 什么能杀灭无忧? 什么是剧毒的根源, 吞没一切善法?
佛以偈答言:
佛陀用偈颂回答道:
杀瞋则安隐, 杀瞋则无忧。
瞋为毒之根, 瞋灭一切善。
消除嗔恨即得安宁, 消除嗔恨即无忧患。 嗔怒是诸毒之根源, 嗔心能毁一切善法。
如是知已,当修慈忍,以除灭之,令心清净,如《摩诃衍》中佛教弟子诃瞋偈,是中应广说。
明白这个道理后,就应当修习慈悲与忍辱,以此来消除和断除这些烦恼,让内心恢复清净。正如《大乘经》中佛陀教导弟子们呵斥嗔恨的偈颂所说,其中内容应当详细展开说明。
第三、诃睡眠盖者,内心惛暗,名为睡;放恣支节,委卧垂熟,名为眠。复次,意识惛冥,名为睡;五情暗蔽惛熟,名为眠。以是因缘,名为睡眠盖。《阿毘昙》中说:「为增心数法,能破今世三事,谓乐、利乐、福德;又能破今世、后世实乐。」如此恶法,最为不善。何以故?余盖情觉可除,眠如死人,无所觉识。以不觉故,难可除灭。如有菩萨教睡眠弟子言:
第三、呵斥睡眠盖障:内心昏沉暗昧,叫做“睡”;放纵四肢百骸,躺卧熟睡不醒,叫做“眠”。再者,意识昏沉蒙昧,叫做“睡”;五官感觉蔽塞昏熟,叫做“眠”。由于这些原因,就称为睡眠盖障。
《阿毗昙》中说:“睡眠能增长烦恼心所,能破坏今生的三种利益,即现世的安乐、利益之乐、福德善报;同时也能破坏今生与来世的真实安乐。”这样的恶劣法相,是最为不善的。为什么呢?其他的盖障尚有情识知觉可以对治,睡眠却如同死人一般,毫无知觉辨识。正因为没有觉知,所以难以破除灭除。正如有菩萨教导贪睡弟子时所说:
汝起勿抱死尸卧, 种种不净假名人,
如得重病箭入体, 诸苦痛集安可眠?
如人被缚将去杀, 灾害垂至安可眠?
结贼未灭害未除, 如共毒蛇同室居,
亦如临阵白刃间, 尔时云何而可眠?
眠为大暗无所见, 日日欺诳夺人明。
以眠覆心无所见, 如是大失安可眠?
你起身莫要抱着死尸躺卧,这不过是种种污秽聚合而成的假名之身, 如同身患重病利箭穿体,诸般苦痛交迫怎能安眠? 恰似有人被绑赴刑场,灾祸临头怎能安眠? 烦恼贼寇未灭祸患未除,如同与毒蛇共居一室, 又如身处战场刀剑相向,此时怎能安然入睡? 睡眠如同无边黑暗遮蔽一切,日日欺诳夺走人心光明。 以睡眠覆盖本心便如盲者,这般巨大损失怎可沉眠?
如是等种种诃眠盖,警觉无常,灭损睡眠,令无惛覆。若睡眠心重,当用禅镇、禅杖等却之也。
如此等等种种方法呵斥睡眠的障碍,用无常的道理警醒自己,减少睡眠,不让昏沉覆盖心念。如果睡意沉重,应当使用禅镇、禅杖等工具来驱除它。
第四、弃掉悔者,掉有三种:一、身;二、口;三、心。身掉者,身好游走诸杂戏谑,坐不暂安。口掉者,好喜吟咏,诤竞是非,无益谈论及世俗言话等。心掉者,心情放荡,纵意攀缘,思惟文艺、世间才技、诸恶觉观等,名为心掉。掉之为法,破出家心,如人摄心犹不得定,何况掉散。掉散之人,如无钩醉象、穴鼻骆驼,不可禁制,如偈说:
第四、舍弃掉悔:掉有三种:一是身掉;二是口掉;三是心掉。身掉,就是身体喜欢四处游走,戏耍玩笑,坐立不安。口掉,就是喜好吟诗唱诵,争辩是非,说些无益的闲谈以及世俗的言语等。心掉,就是内心放逸散乱,任意攀缘外境,总想着文章技艺、世间才能、各种恶念杂想等,这就叫做心掉。掉举这种状态,会破坏出家人的修行心,好比一个人收摄心神尚且不能入定,何况是掉举散乱的人。掉举散乱的人,就像没有鼻钩的醉象、脱缰的骆驼,无法约束控制。正如偈颂所说:
汝已剃头着染衣, 执持瓦钵行乞食,
云何乐着戏掉法, 放逸纵情失法利?
你已剃去头发披上僧衣,手持瓦钵沿门乞食, 为何还贪恋嬉戏放逸,任随散乱错失法益?
既无法利,又失世乐,觉其过已,当急弃之。悔者若掉,无悔则不成盖。何以故?掉时未在缘中,故后欲入定时,大悔前所作,忧恼覆心,故名为盖。
既然没有佛法利益,又失去世间享乐,觉察到这种过失后,应当立即舍弃它。如果散乱生起后悔,没有后悔则不能形成盖障。为什么呢?散乱时心念尚未专注所缘境,所以之后想要入定时,强烈懊悔先前所作所为,忧恼覆盖心识,因此称为盖障。
复次,悔有二种:一者、因掉后生悔,如前说;二者、如大重罪人,常怀怖畏,悔箭入心,坚不可拔。如偈说:
另外,悔恨有两种:第一种,是因为放逸散乱之后生起的悔恨,就像前面所说的;第二种,就像犯下重罪的人,心中常常怀着恐惧,悔恨如同箭矢射入心中,坚固得无法拔除。正如偈颂所说:
不应作而作, 应作而不作,
烦恼火所烧, 后世堕恶道。
若人罪能悔, 悔已莫复忧,
如是心安乐, 不应常念着。
若有二种悔, 若应作不作,
不应作而作, 是则愚人相。
不以心悔故, 不作而能作,
诸恶事已作, 不能令不作。
不该做的却做了,该做的反而不做, 这样的人被烦恼之火焚烧,来世将堕入恶道。 如果有人犯了错能及时忏悔,忏悔过后便不要再忧虑, 这样内心才能获得安宁,不应总是耿耿于怀。 假如存在两种应当忏悔的情况:一是该做却没做, 二是不该做却做了,这就是愚昧之人的表现。 不要以为心中后悔了,没做的事就能自动完成, 已经造下的种种恶业,也不可能因后悔而消失。
如是种种因缘诃掉悔盖,心神清净,无有覆盖,常在善心,则寂然安乐。以是因缘,心得法喜。
通过以上种种方法呵斥驱散掉举与后悔这两种障碍后,修行者的内心便能恢复清净,不再被烦恼覆盖,时常安住于善念之中,从而获得寂静安宁的快乐。正因为如此,内心便能体验到佛法带来的喜悦。
第五、弃疑盖者,以疑覆故,于诸法中不得定心。定心无故,于佛法中空无所获,譬如人入宝山,若无有手,无所能取。复次,通疑甚多,未必障定。今正障定疑者,谓三种疑:一者、疑自;二者、疑师;三者、疑法。
第五、舍弃疑障。因为被疑惑遮蔽的缘故,在一切修行法门中无法获得安定的心。心不能安定,在佛法中便空无所得,好比有人进入宝山,如果没有双手,什么也拿不到。再者,疑惑的种类很多,不一定都会障碍禅定。现在特别障碍禅定的疑惑,主要有三种:一是怀疑自己;二是怀疑老师;三是怀疑法门。
疑自者,若人作是念:「我诸根暗钝,罪垢深重,非其器乎!」作此自疑,定法终不发也。欲去之者,无得自轻,以宿世善根难测故。
怀疑自己的人,如果有人这样想:“我根器愚钝,罪业深重,恐怕不是修禅的材料吧!”这样自我怀疑,禅定境界终究不会现前。想要去除这种心态,切莫轻视自己,因为过去世积累的善根深浅是难以揣测的。
二、疑师者:「彼人威仪相貌如是,自尚无道,何能教我?」作是疑慢,即为障定。欲除之法,如《摩诃衍》中说:「如臭皮囊中金,以贪金故,不可弃臭皮囊。行者亦尔,师虽不清净,亦应生佛想。」此事如《摩诃衍》中释萨陀波沦求善知识具明,是中应广说。
第二种是对老师的怀疑:“这个人的仪态相貌如此,自己尚且没有修行成就,怎么能教导我?”产生这样的怀疑和傲慢,就会成为修禅定的障碍。消除这种障碍的方法,正如《大智度论》中所说:“好比臭皮袋里装着金子,因为贪求金子,就不能抛弃臭皮袋。修行者也是这样,老师虽然有不完美的地方,也应当把他看作佛一样来敬重。”这件事在《大智度论》解释萨陀波仑菩萨寻求善知识的部分有详细说明,这里应当展开阐述。
三、疑法者,世人多执本心,于所受之法不能即信,故不敬心受行。若心生犹豫,即法不染神。何以故?如诃疑偈中说:
三、怀疑佛法的人,世间人大多执着于自己的固有想法,对于所听闻的佛法不能立刻生起信心,因此不会以恭敬心去领受和修行。如果心中产生犹豫怀疑,那么佛法就无法浸润心神。为什么呢?正如《诃疑偈》中所说:
如人在岐道, 疑惑无所取,
诸法实相中, 疑亦复如是。
疑故不勤求, 诸法之实相,
是疑从痴生, 恶中之恶者。
善不善法中, 生死及涅槃,
定实真有法, 于中莫生疑。
汝若怀疑惑, 死生狱吏缚,
如师子搏鹿, 不能得解脱。
在世虽有疑, 当随妙善法,
譬如观岐道, 利好者应逐。
人在岔路口, 因疑惑而不知该走哪条路, 在诸法实相中, 疑惑也是这样。 因为怀疑就不肯精进探求, 诸法的真实面貌, 这疑惑是从愚痴产生的, 是种种恶法中尤其恶劣的。 善法与不善法中, 生死轮回与涅槃境界, 你要确信这些是真实存在的法, 在其中不要生起怀疑。 你如果心怀疑惑, 就会被生死牢狱的官吏所捆绑, 如同狮子捕捉鹿, 无法得到解脱。 在世间即使有疑惑, 也应当追随微妙善法, 好比在岔路前观察, 要选择那有利美好的路去走。
复次,佛法之中,信为能入;若无信者,虽在佛法,终无所获。如是等种种因缘觉知疑过,当急弃之。
再者,佛法之中,信心是能够进入的根本;如果没有信心,即使身在佛法之中,最终也将一无所获。像这样,通过种种因缘觉察到怀疑的过患,就应当赶紧舍弃它。
问曰:不善法尘无量,何故但弃五法?
问:不善的尘境数不胜数,为何只说要舍弃这五种法呢?
答曰:此五盖中即有三毒等分为根本,亦得摄八万四千尘劳门。所以者何?贪欲盖即贪毒,瞋恚盖即瞋毒,睡及疑此二盖共为痴毒,当知即具三毒。掉悔盖通从三毒起,即等分摄,合为四分烦恼。一中即有二万一千,四中合有八万四千,是故除此五盖,即是除一切不善之法。行者如是等种种因缘弃于五盖,譬如负债得脱,重病得差,如饥饿之人得至丰国,如于怨贼中得自免济,安隐无患。行者亦如是,除此五盖,其心安隐,清净快乐。譬如日月以五事覆翳:烟、云、尘、雾、罗睺阿修罗手障,则不能照。人亦如是。
回答:这五种障碍中,根本就是贪、嗔、痴三毒以及它们的混合状态,也能统摄八万四千种烦恼。为什么呢?贪欲障碍就是贪毒,嗔恚障碍就是嗔毒,睡眠和疑惑这两种障碍共同属于痴毒,由此可知已经具备了三毒。掉举和悔恨障碍则是由三毒共同引发,属于混合状态,合起来就构成了四类烦恼。每一类包含二万一千种烦恼,四类合起来就是八万四千种。因此,去除这五种障碍,就是去除一切不善之法。修行者通过这些道理和因缘,舍弃了五种障碍,就像还清了债务得以解脱,重病得以痊愈,又像饥饿的人到达了丰饶的国土,或像从怨敌贼寇中成功自救,获得安稳无忧。修行者也是这样,去除这五种障碍后,内心安稳,清净快乐。好比日月被五样东西遮蔽:烟、云、尘、雾、罗睺阿修罗的手掌遮挡,就无法照耀。人的心性也是如此。
第四、调五法者:一者、调节饮食;二者、调节眠睡;三者、调身;四者、调气息;五者、调心。所以者何?今借近譬以况斯法,如世陶师,欲造众器,先须善巧调泥,令使不强不软,然后可就轮绳。亦如弹琴,先应调弦,令宽急得所,方可入哢,出诸妙曲。行者修心亦复如是,善调五事,必使和适,则三昧易生;若有所不调,多诸妨难,善根难发。
第四、调整五个方面的方法:第一、调节饮食;第二、调节睡眠;第三、调整身体;第四、调节呼吸;第五、调整心念。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现在借用浅近的比喻来说明这个道理:就像世间的陶匠,想要制作各种器皿,首先必须巧妙调和黏土,让它不硬不软,然后才能放到转轮上用绳规制作。又像弹琴,先要调整琴弦,让松紧恰到好处,才能弹奏出各种美妙的乐曲。修行者调治心念也是如此,妥善调整这五件事,务必让它们和谐适当,那么禅定就容易生起;如果有什么地方没有调好,就会产生很多障碍困难,善根也难以萌发。
第一、调食者,夫食之为法本,欲资身进道,食若过饱,则气急身满,百脉不通,令心闭塞,坐念不安。若食过少,则身羸心悬,意虑不固。此皆非得定之道。复次,若食秽浊之物,令人心识惛迷;若食不宜身物,则动宿疾,使四大违反。此为修定之初,深须慎之,故云身安则道隆。经云:「饭食知节量,常乐在闲处,心静乐精进,是名诸佛教。」
第一、调节饮食:饮食这件事,根本是为了滋养身体、助成修行。如果吃得过饱,就会气息急促、身体胀满,全身脉络不通畅,导致内心闭塞,静坐时杂念纷扰,无法安宁。如果吃得太少,又会身体瘦弱、心神不定,意念难以稳固。这些都不是获得禅定的正确方法。
再者,如果食用污秽不净的食物,会让人心神昏沉迷乱;如果吃了对身体不适宜的东西,就会引发旧病,使地、水、火、风四大不调,互相冲突。这是在修习禅定的初始阶段,必须特别谨慎对待的。所以说,身体安适,道业才能兴盛。经上讲:“饮食知道节制适量,常乐于安闲清净之处,内心宁静,欢喜精进修行,这就是诸佛的教导。”
第二、调睡眠者,夫眠是无明惑覆之法,虽不可纵之,若都不眠,则心神虚恍;若其眠寐过多,非唯废修圣法,亦复空丧功夫,令心暗晦,善根沉没。当觉悟无常,调伏睡眠,令神道清白,念心明净,如是乃可栖心圣境,三昧现前。故经云:「初夜、后夜亦勿有废,无以睡眠因缘,令一生空过,无所得也。当念无常之火烧诸世间,早求自度,勿睡眠也。」
**调节睡眠**
睡眠是蒙蔽心智的无明烦恼,虽然不能放纵,但若完全不睡,又会精神恍惚;如果睡得太多,不但荒废修行圣法,也会白白浪费功夫,使内心昏沉暗淡,善根埋没。应当觉悟生命无常,调节降伏睡眠,让精神清明纯净,心念明亮洁净,这样才能让心安住于圣贤境界,禅定自然显现。所以佛经上说:“初夜与后夜都不应荒废,不要因为贪睡的缘故,让一生空过而毫无所得。应当想到无常之火正在烧毁世间万物,及早寻求自我超脱,不要贪睡啊。”
第三、调身;第四、调息;第五、调心。此应合用,不得别说,但有初、中、后方法不同,是则入住出相有异。
第三、调整身体姿势;第四、调节呼吸;第五、调伏心念。这三者应当配合运用,不能分开单独来讲,只是在开始、中间和结束阶段方法有所不同,也就是说进入禅定、住于禅定和出离禅定的状态各有差别。
第一、入禅调三事者,行人欲入三昧,调身之宜,若在定外,行住进止,动静运为,悉须详审。若所作麁犷,则气息随麁。以气麁故,则心散难录。兼复坐时烦愦,心不恬怡,是以虽在定外,亦须用心逆作方便。
**第一、调整禅修前的三件事** 修行者想要进入禅定,首先要调整身体的状态。在未入定时,无论是行走、停留、进退,还是动静举止,都需要细致安顿。如果动作粗重急促,呼吸就会跟着粗重。呼吸一粗重,心就容易散乱,难以收摄。再加上打坐时烦躁不安,内心无法平静,所以即使在未入定前,也必须用心预先做好调整。
后入禅时,须善安身得所。初至绳床,即前安坐处,每令安隐,久久无妨。次当正脚,若半跏坐,以左脚置右髀上,牵来近身,令左脚指与右髀齐,右脚指与左髀齐。若欲全跏,即上下右脚䟤置左脚上。次解宽衣带周正,不令坐时脱落。次当安手,以左掌置右手上,重累手相对,顿置左脚上,牵近身,当心而安,正身,先当挺动其身,并诸支节,作七八反,如自按摩法,勿令手足差异。竟即正身端直,令脊相对,勿曲勿耸。
开始打坐时,要先把身体安放妥当。刚坐到禅凳上,先调整好坐的位置,让它安稳舒适,长久坐着也不会难受。接着摆正双脚——如果是半跺坐,就把左脚放在右大腿上,轻轻拉近身体,让左脚趾和右大腿边缘对齐,右脚趾和左大腿边缘对齐;如果想全跺坐,就把右脚抬起来,叠放在左脚上。然后松开衣带、整理衣服,保持宽松整齐,免得打坐时衣带松脱。接着安放双手:把左手掌放在右手掌上,两手交叠、手心相对,平放在左脚上,轻轻拉近身体,在胸前安放平稳。然后端正身体——先轻轻活动身体和四肢关节,反复七八次,像给自己按摩一样,让手脚都放松自然。做完之后,身体保持端正挺直,让脊椎节节相对,不要弯腰驼背,也不要刻意挺胸耸肩。
次正头颈,令鼻与脐相对,不偏不邪,不低不昂,平面正住。次开口吐胸中秽气。吐法:开口放气,自恣而出,想身分中百脉不通处,教悉随气而出尽;闭口,鼻中内清气。如是至三。若身息调和,但一亦足。次当闭口,唇齿才相拄着,舌向上腭。次当闭眼,才令断外光而已。当端身正坐,犹如奠石,无得身首四支窃尔搔动。是为初入禅定调身之法。举要言之,不宽不急,是身调相。
调整头部和颈部,让鼻尖与肚脐上下对齐,不偏斜不歪曲,不高扬不低垂,保持平正安稳。接着开口吐出胸中的浊气。吐气方法:张开口自然呼气,想象身体中所有血脉不通畅的地方,都随着气息完全排出;然后闭口,从鼻腔吸入清新之气。如此重复三次。如果身体和呼吸已经调和,只做一次也可以。随后应当闭口,嘴唇与牙齿轻轻贴合,舌尖抵住上颚。接着轻轻闭合双眼,刚好隔绝外界光线即可。应当保持身体端正坐稳,如同奠基的磐石,不要让头部、四肢随意晃动。这是初入禅定时调整身体的方法。概括来说,不松垮不紧绷,就是身体调适得当的状态。
第二、初入禅调息法者。息调凡有四相:一、风;二、喘;三、气;四、息。前三为不调相,后一为调相。云何风相?坐时鼻中息出入觉有声。云何喘相?坐时虽无声,而出入结滞不通,是喘相。云何气相?坐时虽无声,亦不结滞,而出入不细,是名气相。息相者,不声、不结、不麁,出入绵绵,若存若亡,资神安隐,情抱悦豫,此是息相。守风则散,守喘则结,守气则劳,守息则定。
**第二、初学禅定时调整呼吸的方法** 调整呼吸有四种状态:一是风相,二是喘相,三是气相,四是息相。前三种是不调和的状态,最后一种是调和的状态。
什么是风相?静坐时,鼻中呼吸进出能听见声音。 什么是喘相?静坐时虽然没有声音,但呼吸阻塞不畅,这是喘相。 什么是气相?静坐时虽没有声音,也不阻塞,但呼吸粗重不细微,这叫气相。 什么是息相?没有声音、不阻塞、不粗重,呼吸绵绵细长,若有若无,心神因此安稳舒适,情绪平和愉悦,这就是息相。
若执着于风相,心念容易散乱;执着于喘相,气息容易缠结;执着于气相,身心容易疲劳;唯有安住于息相,才能入定。
复次,坐时有风、气等三相,是名不调,而用心者则为患也,心亦难定。若欲调之,当依三法:一者、下着安心;二者、宽身体;三者、想气遍毛孔,出入通同无障。若细其心,令息微微然,息调则众患不生,其心易定。是名行者初入定时调息方法。举要言之,不澁不滑,是息调相。
另外,打坐时如果出现风相、气相等三种不调和的呼吸状态,就称为气息不调,这时如果强行专注用功,反而会造成障碍,心念也很难安定下来。如果想要调整气息,应当依照三个方法:第一、将意念轻轻安放在身体下方;第二、让全身放松舒展;第三、观想气息从全身毛孔自由进出,通畅无阻。如果能够将心念细微下来,让呼吸变得轻柔绵长,气息调和了,各种障碍就不会产生,心念也容易安定。这就是修行者初入禅定时调整呼吸的方法。概括来说,呼吸既不粗重滞涩,也不急促浮动,就是气息调和的相状。
第三、初入定调心者。调心有二义:一者、调伏乱念,不令越逸;二者、当令沉浮宽急得所。何等为沈相?若坐时心中昏暗,无所记录,头好低垂,是为沈相。尔时当系念鼻端,令心住在缘中,无令散意,此可治沈。何等为浮相?若坐时心神飘动,身亦不安,念在异缘,此是浮相。尔时宜安心向下系缘,制诸乱念,心则定住,此则心易安静。举要言之,不沈不浮,是心调相。
第三、关于初入禅定时如何调心。调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调伏散乱的念头,不让它四处奔逸;二是让昏沉与浮躁的状态得到恰当调整。
什么是昏沉的表现呢?如果静坐时心中昏暗模糊,无法清晰觉知,头不由自主低垂,这就是昏沉相。这时应当把意念系在鼻尖,让心专注在所缘境上,不令散乱,这个方法可以对治昏沉。
什么是浮躁的表现呢?如果静坐时心神飘荡不定,身体也无法安稳,念头跑到其它事物上,这就是浮躁相。这时应当把心念向下安住、系于所缘,制止各种乱想,心就能安定下来,这样心就容易平静。
总而言之,不昏沉也不浮躁,就是心调柔安稳的状态。
问曰:心得有宽急相不?
请问:心念有宽缓和急迫的差别吗?
答曰:亦有此事。心急相者,由坐中撮心,用念望得,因此入定,是故气上向,胸臆急痛。当宽放其心,想气流下,患自差矣。若心宽相者,觉心志游漫,身好萎蛇,或口涎流,或时暗晦,尔时应当歛身急念,令心住在缘中,身体相持,以此为治。心有澁滑之相,推之可知。是为初入定时调心方法。欲入定时,本是从麁入细,是以身既为麁,息居其中,心最为细,以善方便调麁就细,令心安静,此则入定初方便也。
答:确实有这种情况。心念急促的表现是:由于打坐时过于用力收摄心念,强行用意识追求入定,因此气息上涌,胸口发紧疼痛。这时应当放松心情,观想气息向下流动,症状自然就会消除。若是心念过于松弛的表现:感觉心神散漫飘荡,身体软绵无力,或口中流涎,或时常昏沉,这时就应收摄身体、提起正念,让心专注于所缘境,保持身体端正挺直,用这个方法对治。心念还有滞涩与滑散的不同状态,推理便可知晓。这是初入禅定时调心的方法。将要入定时,本是从粗浅进入细微,所以身体最为粗重,呼吸居于中间,心念最为细微。要用善巧的方法调整粗浅趋向细微,让心安静下来,这就是进入禅定的初步方法。
第二、住坐中调三事者。当一坐之中,随时长短,摄念用心。是中应善识身、息、心三事调不调相。若坐时,上虽调身意而令身或宽或急,或偏或曲,低昂不俱。觉已随正,每令安隐,中无宽急,平直正住。复次,当坐之中,身虽调和,而气或不调。不调相者,如上所说,或风喘,或气急,身中胀满。当用前法随治之,每令息道绵绵,如有如无。复次,一坐时中,身息虽调,而心或沈或浮,宽急不俱。尔时若觉,当用前法调令中适。此三事的无前后,随不调者而调适之,令一坐之中,身、息、心三事调适,无相乖越,和融不二,此则能除宿患,障妨不生,定道可克。
在静坐时调整三件事: 一坐之中,不论时间长短,都要收摄心念、专注用功。这时候要清楚分辨身体、呼吸、心念这三者是否调和。
若坐下时,虽然事先调整了身姿意念,但坐中身体可能过于放松或紧绷,歪斜弯曲,高低不平。觉察后要随时修正,让身体安稳舒适,不松不紧,平直端正。
其次,静坐时身体虽然调和了,但呼吸可能不顺畅。不调的表现如前所说,或气息粗重喘急,或呼吸短促,身体感到胀满。应当用前面讲过的方法对治,让呼吸轻柔绵长,若有若无。
再者,一坐之中,身体和呼吸虽然调和了,但心念可能昏沉或散乱,松紧失度。这时一旦觉察,就要用前述方法调整,让心念平和适中。
这三件事没有固定先后,哪一样不调和就调整哪一样,使在一坐之中,身体、呼吸、心念三者调和顺畅,互不冲突,融和为一。这样便能消除旧有的障碍,不让新的妨碍产生,禅定之道就能有所成就。
第三、若坐禅将竟,欲出定时,应前放心异缘,开口放气,想息从百脉随意而散,然后微微动身,次动肩胛及头颈,次动两足,悉令柔软,然后以手遍摩诸毛孔,次摩手令暖,以掩两眼,却手,然后开目,待身热汗稍歇,方可随意出入。若不尔者,或得住心,出既斗促,则细法未散,住在身中,令人头痛,百骨节强,犹如风劳,于后坐中,烦躁不安,是故心不欲坐。每须在意,此为出定调身、息、心方法。以从细出麁故,是名善入出住。如偈说:
第三、坐禅将要结束时,准备出定之前,应当先放松心念,不再专注原先的境缘,微微开口将气息缓缓呼出,观想气息从全身百脉随意散去,然后轻轻活动身体,接着活动肩膀、背部和头颈,再活动双脚,让全身都变得柔软舒缓,之后用手轻轻按摩全身毛孔,再将双手搓热,覆盖在双眼上,然后移开手掌,慢慢睁开眼睛,等到身上的热汗渐渐消退,才可以随意起身活动。如果不这样做,有时虽然定心保持得很好,但出定时过于急促,细微的定境法尘还没有完全消散,滞留在身体里,会让人头痛,全身骨节僵硬,就像受了风寒一样,在接下来的坐禅中,容易烦躁不安,因此心里就不想再坐了。每次出定都应当注意这些步骤,这是出定时调整身体、呼吸和心念的方法。因为这是从细微的定境逐渐回到粗显的日常状态,所以叫做善入、善出、善住。正如偈颂所说:
进止有次第, 麁细不相违,
譬如善调马, 欲去而欲住。
进退皆有次序,粗细互不违背, 如同善于调教马匹,要停要走都自如。
第五、行五法者:一、欲;二、精进;三、念;四、巧慧;五、一心。欲者,行人初修禅时,欲从欲界中出,欲得初禅,故亦名为志,亦名为愿,亦名为乐,是人内心志愿好乐诸禅定故。
第五、修行五种方法:第一是愿求;第二是精进;第三是忆念;第四是巧慧;第五是一心。所谓愿求,是指修行人刚开始修禅定时,渴望从欲界中超越出来,渴望证得初禅境界,因此也称为志向,也称为誓愿,也称为好乐,这是指修行人内心志向、誓愿、喜好与向往一切禅定的缘故。
问曰:悕望心生,于修禅中则为妨碍,云何以此为方便耶?
有人问:在修习禅定时,如果心中存有希求渴望的念头,这难道不会成为修行的障碍吗?为什么反而说这是一种方便法门呢?
答曰:夫欲者,秖是大志成就愿乐之心,故名为欲,不应于用心时起悕望忆想之念。若悕望心起,则不澄静;若心不澄静,则诸三昧无由得发矣。
回答:所谓“欲”,就是指坚定志向、成就愿求欢喜的心,所以称为欲。不应该在修习用心时,生起期盼、渴望、回忆、想象的念头。如果期盼的心生起,心就不澄明宁静;如果心不澄明宁静,那么各种禅定就无法生起了。
二、精进者,有二种:一、身精进;二、心精进。行者若能修十二头陀,即是具足身心精进。如佛告迦叶:「阿兰若比丘,远离二着,形心清净,行头陀。头陀者,有十二事:一、阿兰若处;二、常行乞食;三、次第乞食;四、受一食法;五、节量食;六、中后不饮浆;七、着弊衣;八、但三衣;九、冢间住;十、树下止;十一、露地坐;十二、常坐不卧。是名十二头陀。」如《头陀经》中所明,是中应广说。头陀者,名抖擞,抖擞身心诸不善法故。若修禅时,行此等法,是名不放逸行,具足身心精进。当知此人能得三乘圣果,何况世间禅定。
二、关于精进,分为两种:一是身体上的精进;二是心念上的精进。修行人如果能修持十二种头陀行,就是具备了身心两方面的精进。正如佛陀告诉迦叶尊者:“住在寂静处的比丘,远离两种执着,身心清净,实行头陀行。头陀行包含十二项内容:一、居于远离人群的寂静处;二、坚持托钵乞食;三、按顺序依次乞食,不挑剔贫富;四、每天只吃一餐;五、节制食量,不过饱;六、正午之后不再饮用带渣的浆饮;七、穿着陈旧简朴的衣服;八、只拥有三件僧衣;九、住在墓地旁;十、在树下止宿;十一、在露天静坐;十二、常保持坐姿,不躺卧。这些就叫做十二头陀行。”正如《头陀经》中所详细说明的,这里应当展开解说。头陀,意思是抖擞,就是抖落、清除身心各种不善法的意思。如果在修禅时,实践这些方法,就叫做不放逸之行,能够具足身心的精进。应当知道,这样的人能够证得声闻、缘觉、菩萨三种圣者的果位,更何况是世间的禅定境界呢。
复次,行者为修禅故,持戒清净,弃舍五盖,初夜、后夜专精不废,譬如钻火未然,终不休息,是名精进。如佛告阿难:「诸佛一心勤精进,故得三菩提。」何况余善道法?
再者,修行者为了修习禅定,持守戒律身心清净,舍弃五种遮蔽心性的障碍,初夜、后夜专心精进毫不懈怠,就像钻木取火,火未燃起便绝不停止,这就叫做精进。正如佛陀告诉阿难:“诸佛因一心勤修精进,才证得了无上正等正觉。”何况其他善法呢?
三、念者,如《摩诃衍》中说:「念欲界不净,欺诳可贱,念初禅为尊重可贵。」此与六行意同,但立名异。六行观者:一、厌下苦、麁、障为三,即是观欲不净,欺诳可贱;攀上胜、妙、出为三,即是观初禅为尊重可贵。
三、关于“念”的修法,正如《大智度论》中所说:“忆念欲界的种种不净、虚幻欺诳、可鄙低劣,同时忆念初禅的清净庄严、尊贵可贵。”这与“六行观”的意旨相同,只是名称有别。所谓六行观是指:一、厌离下地(欲界)的苦患、粗重、障碍这三类,就是观照欲界的不净、虚幻可鄙;二、向往上地(初禅)的优胜、美妙、超脱这三类,就是观照初禅的尊贵可贵。
今释六法,自可为二意:一、约果明;二约因明。先约欲界果明,言「厌下苦、麁、障」者,厌患欲界底下色心麁重故。行者思惟:今感欲界报身,饥渴、寒热、病痛、刀杖等种种所逼,故名苦。麁者,此身为三十六物屎尿臭秽之所成,故名为麁。麁者,丑陋故。障者,此身质碍,不得自在,为山河石壁所隔碍,故名为障。
现在解释这六个方法,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从果报的角度说明,二是从因缘的角度说明。首先从欲界果报的角度来说明“厌离下界的苦、粗、障”——这是指厌恶欲界低层次身心的粗重负担。修行者这样思惟:如今承受欲界报应的这个身体,被饥渴、寒热、病痛、刀杖等种种苦难逼迫,所以称为“苦”。“粗”是指这个身体由三十六种污秽不净之物(如屎尿等)构成,所以称为“粗”。“粗”也意味着丑陋。“障”是指这个身体有物质阻碍,不得自在,被山河石壁等障碍阻隔,所以称为“障”。
次约色界果明「攀上胜」者,行者思惟,知色界乐为上胜故。如欲界乐为苦,色界乐为胜,得乐胜苦,故名上胜。「妙」者,受得色界之身,如镜中像,虽有形色,无有质碍,故名为妙。「出」者,获得五通,彻见障外等事,山壁无碍,故名为出。
接着从色界果报的角度说明“攀上胜”的含义:修行者通过思惟,认识到色界的快乐更为殊胜。比如欲界的乐其实是苦,而色界的乐才是真正的胜乐,获得这种胜乐就能超越痛苦,所以称为上胜。“妙”是指获得色界之身时,如同镜中影像,虽有形色却没有实质障碍,因此称为妙。“出”是指获得五种神通后,能够透彻看见障碍之外的事物,穿山透壁毫无阻碍,所以称为出。
二、明因中六行者,先约欲界因,明厌下苦、麁、障者。行者思惟:若于报身中所起心数缘于贪欲,不能出离,如经说「一切众生为爱奴仆」,故名为苦。麁者,缘欲界五尘散动起恶,故名为麁。障者,为烦恼盖覆,故名为障。次约色界因,明攀上胜、妙、出者。行者思惟:初禅上胜之乐从乐内发,故名为上胜。贪欲乐从外五尘生,恼热怨结,以为下劣,不如妙者禅定之乐,心定不动,而乐法成就,故名为妙。贪欲之乐,心乱驰动,故名为麁。出者,心得出离盖障,至初禅,故名为出,亦如石泉不从外来,内自涌出。今因此六行释于念义,意在可见。
二、说明因位修行的六种观行方法,先就欲界因位而言,说明厌离下界之苦、粗、障的道理。修行者应当思惟:若在果报身中所生起的心念攀缘贪欲,便无法出离轮回,正如经中所说“一切众生都是爱欲的奴仆”,所以称为苦。所谓粗,是指心念攀缘欲界的色、声、香、味、触五种尘境,散乱浮动而引发恶业,所以称为粗。所谓障,是指被烦恼覆盖遮蔽,所以称为障。
其次就色界因位而言,说明向上攀求殊胜、微妙、出离的道理。修行者应当思惟:初禅的殊胜之乐是从内心自然生发,所以称为殊胜。贪欲之乐依赖外在五尘而生,伴随热恼怨结,是下劣的;禅定之乐则不同,心念安定不动而乐境自然成就,所以称为微妙。贪欲之乐使心念散乱奔驰,所以称为粗。所谓出离,是指心识得以超脱盖障,达到初禅境界,所以称为出离;这就像石中涌泉并非从外而来,而是从内部自然涌出一般。
现在通过这六种观行来解释“念”的含义,其用意应当可以明了。
问曰:今说佛弟子修禅,何用说凡夫六行观法?
有人问:现在讲的是佛弟子修习禅定,为什么要提到凡夫的六种修行观法呢?
答曰:既说三界共禅,亦应知其所行之因。若佛弟子用八圣种,起十六行观,离欲为念,入初禅,则无过失。在下明无漏禅中当广分别。
答:既然已经说明了三界共通的禅定境界,也应当了解修习这些禅定的方法。如果是佛弟子,运用八种圣道种子,发起十六种观行,以远离欲望为念,进入初禅,就不会有过失。关于无漏禅的具体内容,将在下文中详细解说。
四、巧慧者,筹量欲界乐、初禅乐得失轻重之相。今翻覆作二释:言筹量者,即是用智慧思度之名。得失者,欲界乐为失,初禅乐为得。初禅乐无过失,故为得;欲界乐过失,故名为失。亦可言初禅为失,欲界乐为得者,欲界乐麁故,计以为实,生重得心;初禅为失者,觉身空寂,受于细乐,似若无故,不可定取,失乐相貌,故名为失。
四、所谓巧慧,就是衡量欲界快乐和初禅快乐的得失轻重关系。现在从两个角度来解释:所谓衡量,就是运用智慧思量比较的意思。得失方面:欲界快乐是失,初禅快乐是得。因为初禅快乐没有过失,所以称为得;欲界快乐有过失,所以称为失。也可以说初禅是失,欲界快乐是得——由于欲界快乐粗显,人们误以为真实,产生强烈的获得感;初禅之所以称为失,是因为觉察到身体空寂,感受到微细的快乐,这种快乐若有若无,无法确切把握,失去了通常快乐的样貌,所以称为失。
言轻重者,欲界为轻,初禅为重。欲界轻者,五识相应所得乐迅速,浅故为轻;初禅所得乐重,意识相应久住,缘深故名重。重者,可贵宝重。亦得言欲界为重,初禅为轻者,欲界乐与烦恼俱心累重故,故名重;初禅乐心累少,故名为轻。次有师言巧慧者,行人初修禅时,善识内外方便,巧而用之,不失其宜,疾得禅定,故名巧慧也。
轻重程度的区分:欲界的快乐较为轻浅,初禅的快乐更为深重。说欲界轻浅,是因为通过眼耳鼻舌身五识感受到的快乐来得快、去得也快,体验浮浅所以称为轻;初禅获得的快乐更为深重,它是与意识相应的,能够持久安住,缘虑深入所以称为重。所谓重,意味着珍贵、值得珍视。也可以说欲界为重、初禅为轻:因为欲界的快乐与烦恼混杂,心灵负担沉重,所以称为重;初禅的快乐心灵负担少,所以称为轻。接下来有老师解释“巧慧”:修行者刚开始修习禅定时,要善于辨别内在与外在的修行方法,灵活巧妙地运用它们,不违背适宜的准则,这样就能迅速获得禅定境界,这就叫做巧慧。
五、一心者,行人已善能巧慧筹量,用心无谬,今但应专心守一而行,故名一心。如人欲行善,须识道路通塞之相,决定知已,即一心而去,故说非智不禅,非禅不智,义在此也。
五、一心:修行者已经能够善用巧妙的智慧审慎思量,运用心念没有差错,现在只需要专一其心地坚守一个方法去实践,所以称为一心。就好比一个人想要去行善,必须清楚了解道路是否通畅的情况,在明确知道之后,就一心一意地前去,所以说“没有智慧就不能修禅,不修禅就不能生起智慧”,道理就在这里。